电气设施检测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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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施检测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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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施检测作业指导书
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67
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评价技术规程
作业指导书
云南省消防协会
一、目的:
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严格遵循国家政策、方针、规范及技术标准,结合DB53/67-2008《建筑消防安全检测评价技术规程》的检测评价实际工作,使检测评价工作准确、可靠、科学公正,制定检测评价作业指导书。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消防安全检测评价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及仪器仪表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的工业企业、民用建筑等电力用户的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不适用于不适用于化学危险品场所、爆炸危险性场所的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
三、引用标准:
本作业指导书所包含的条文,是通过云南省DB53/67-2008《建筑消防消防安全检测评价技术规程》中条款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凡是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四、检测基本原则
1.检测人员必须能正确掌握检测仪器的操作使用方法和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方法,并熟悉本规程的要求,具有持证的消防设施检测评价的人员。
2.检查时,每一个系统的检测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检测评价时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应符合本规程测量范围和精度要求,并在校准或计量有效期之内。
4.检测人员在现场进行检测时,应与被测目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遵守带电作业安全的有关规定。
5.正确选用红外测温仪器、超声波探测仪器和电工测量仪表等检测仪器,其配置数量和主要技术性能应满足现场检测的实际需要,并且具有携带方便、操作简单和易于掌握的特点。
6.检测评价人员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章制度,并在甲方人员的陪同下进行操作。
检测评价时应按制定的检测评价方案执行。
7.检测人员严禁跨越安全遮栏和随意操作受检单位的电气设备
8.不应在有雷、雨、雾、雪的情况下进行室外检测;
9.严禁高于仪器量程范围进行检测,严禁低电压仪器用于测量带电高电压设备
10.检测评价的所有项目应当逐条记录在原始记录表内,不合格情况的描述应清晰明了,语言简洁、规范、数据准确,具有可追溯性。
11.原始记录应由甲方陪同人员确认签字。
对不合格项目需要甲方进行整改时,应和甲方一起协商整改方案,将需要整改内容及整改方案整理为整改备忘录交于甲方,并和甲方协商确定复检的时间和有关事项。
五、使用的仪器
四、建筑消防安全检测仪器设备情况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技术指标
备注
测量
范围
准确度等级/不确定度
1
数字绝缘电阻测量仪
0~2000MΩ
±1MΩ
2
数字万用表
20MΩ
DCV1000VACV750V
正负(0.8%+5)
3
钳形接地电阻测试仪
0~1200Ω
0~30A
±0.01Ω
1mA
真有效值钳形电流表
0A~1000A
<±3.0%+7
红外测温仪
0℃~500℃
D:
S>50:
1
±2%
红外热像仪
-30℃~500℃
-30℃~-1℃(3℃)
-1℃~500℃(2℃)
超声波探测仪
20KHZ~100KHZ
1%
钳形漏电电流表
30mA~20A
±0.1mA
可燃气体探测器
插座检测仪
交流230V
50~60Hz
数码照像机
外径千分尺
0㎜~25㎜
0.01㎜
钢卷尺
0m~7.5m
钢卷尺
0m~30m
六、检测程序
1.检测前准备
1)检测时必须按任务通知单要求进行检测。
2)检测时按任务通知单的检测内容准备好所需的仪器仪表,和设备。
3)检测时必须按以DB53/67《建筑消防安全检测评价技术规程》的要求,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为方法进行检测,检测评价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应在电气设备和线路有载运行1h以上,进入热稳定运行状态其温度变化率不大于1℃/h方可进
2.检测评价数量
1)供配电消防设施及特殊场所的用电设施应100%检测;
2)各类布线每楼层不少于五处,并应保证检测项目完整;
3)定期检测受条件限制时,设备的抽检比例不少于60%。
3.判定类别的确定
系统单位产品及项目,按质量特性的重要性或质量特性不合格的严重程度分为:
严重缺陷项(A类项)、重缺陷项(B类项)、轻缺陷项(C类项)。
1)严重缺陷项(A类项):
指直接关系到消防系统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2)重缺陷项(B类项):
指对消防系统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系统运行功能的项目。
3)轻缺陷项(C类项):
指对消防系统工程质量有轻微影响的项目。
4.判定原则
1)单项判定
a.实际检验的项目,A类项目的检验合格率100%;B类项目的检验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0%;C类项目的检验合格率大于或等于80%,判定为合格。
b.实际检验的项目,A类项目的检验合格率小于100%;B类项目的检验合格率小于90%;C类项目的检验合格率小于80%,判定为不合格。
2)综合判定
根据单项结果进行系统判定,当系统中的单项缺陷数量:
A类缺陷数量为0个,B类缺陷数量不大于2个,B类项+C类项不大于6个,判定该系统为合格。
3)仪器测的判定应按实际测量值与本规范规定值的符合程度进行下列单项判定:
①当实际测量值(温度、绝缘强度、电流等)多于或少于(向隐患方向发展)标准规定数值的30%以上时属于A类项;
②当实际测量值(温度、绝缘强度、电流等)多于或少于(向隐患方向发展)标准规定数值的10%至30%(含)时为B类项
③当实际测量值(温度、绝缘强度、电流等)多于或少于(向隐患方向发展)标准规定数值的10%(含)时为C类项;
5.讨论测试工程、提出存在的问题
检测评价人员应根据现场测试的数据进行分类分折,按判定类别的要求和判定原则,进行分析该系统应合格,如不合格,应将不合格的情况清晰描述;
和甲方一起协商整改方案,将需要整改内容及整改方案整理为整改备忘录交于甲方,并和甲方协商确定复检的时间和有关事项。
6.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受检测评价单位的名称、检测评价工程名称和地址;
2)受检单位的基本情况说明;
3)检测评价依据的标准、方法或采用任何非标准方法的明确说明、被检测项目的说明;
4)检测范围、项目和内容说明;
5)检测评价记录情况;
6)综合说明中将检测评价中存在的缺陷和一些重要事项应进行详细叙述;
7)将检测评价结果进行综合的判定及判定结果;
8)附有存在缺陷的照片和热像图及说明;
9)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序号)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以及报告结束的标识(如:
以下空白等);
10)应有检测报告的内容负责的主检人员、校核人员、批准人员的签字以及签发日期。
7.技术检测评价报告初审
当检测工程合格或复检合格后,由主检人员按技术检测评价报告的内容编辑技术检测报告初稿,由技术部对技术检测评价报告进行初审。
进行年度检测评价时,如果由于甲方不能整改时,应在报告中将不合格的情况在综述中进行详细描述。
8.技术检测报告终审
技术检测评价报告初审合起彼落格后,将初审稿送交审核人员进行终审,合格后送交办公室进行打印出据正式的技术检测报告,由相关人员签字后,转交甲方三份正式的技术检测评价报告。
9.资料的管理
在工程的完成以后,主检人员应将现场记录、数据分折记录、整改备忘录、复检记录等都应交于资料室进行存挡。
资料室应将本次工程的合同、技术检测报告、和现场的记寻等资料整理存挡。
七、检测内容及检测要求:
第一、高压供配电装置
1.1配电变压器
1.1.1油浸式变压器
技术要求:
1)储油柜油位与温度相对应,各部位应无渗、漏油现象,变压器外部表面无严重积污现象;
2)高低压接头、引线、电缆、母线等接头应牢固,无过热痕迹;
3)无异常声响和放电声响;
4)防爆管的防爆膜和安全气道应完好无损;
5)高低压套管、绝缘子外部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
6)外壳接地线和低压侧中性点接地线均应连接牢固,接地完好;
7)呼吸器应畅通完好,呼吸器中的硅胶应保持干燥无变色现象;
8)可燃油浸式变压器下面应设置事故储油或挡油设施,并贮油池和挡油设施应保持完好状态;
9)电压表的电压指示值应等于额定值,电流表的电流指示值不应超过额定值;
10)冷却系统应运行正常。
项目类别:
2)、5)为A类项;3)、4)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1.1.2干式变压器
技术要求:
1)高低压接头、引线、电缆、母线等接头应牢固,无过热痕迹;
2)无异常声响和放电声响;
3)高低压套管、绝缘子外部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
4)外壳接地线和低压侧中性点接地线均应连接牢固,接地完好;
5)冷却系统应运行正常;
6)变压器的线圈浇注无裂纹和附着脏污,套管表面无严重积污现象;
7)变压器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等级;
8)电压表的电压指示值应等于额定值,电流表的电流指示值不应超过额定值;
项目类别:
1)、3)为A类项;2)、7)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1.1.3变压器室的防火要求
技术要求:
1)位于建筑物内、车间内可燃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2)变压器室通往其他配电装置电缆贯穿的隔墙、电缆构筑物的开孔部位,均应实施防火封堵;
3)地下层的变压器室、配电室室、电力电容器室及控制室应有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其通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4)高低压配电装置、变压器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和其他杂物;
5)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设施;
6)变压器室防火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在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民用建筑与它所属的单独建造的终端变配电所的防火间距执行,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配变电所与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m)
耐火等级及防火间距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配变电所耐火等级
一、二级
防火间距(m)
6
7
9
三级
7
8
10
B)民用建筑与其所属独立建造的终端配变电所的防火间距测量值符合表2规定。
表2配变电所与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m)
耐火等级及防火间距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
一、二级高层建筑
一、二级裙房
配变电所耐火等级
一、二级
防火间距(m)
9
6
三级
11
7
注:
①.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部分外缘算起。
②.民用建筑包括九层及以下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③两座建筑相邻较高的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④相邻的两座建筑物,较低的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5m。
⑤两座建筑相邻两面的外墙为非燃烧体,如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当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口不对正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表1减少25%。
7)高层建筑内的可燃油浸式变压器,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除卤代烷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
8)配电室内裸导体上方布置灯具时,灯具与裸导体水平净距离应>1.0m,不得采用吊链和软线吊装。
项目类别:
8)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检验方法:
现象观察检查和现场用尺测量。
检验器具:
0m-30m卷尺。
1.1.4变压器室的仪器测量
技术要求:
1)变压器的电气接头,引线接头,电缆终端头温度带电测量不超过表3数值,电缆温度不超过表4中规定值,低压部分不超过表6、表7中的额定值;
2)干式变压器的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表5中规定;
3)变压器顶层油温不应超过85℃,油、水冷或风冷变压器顶层油温不超过75℃;
4)变压器低压侧三相负荷不平衡度不应大于10%;
5)各连接点、绝缘子、套管、电缆的终端接头不应有放电现象;
6)变压器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表3交流高压电器触头及导体连接端子在空气中最高允许温度及允许温升值
部位
最高允许值,℃
周围空气温度为40℃的允许温升,K
触头
祼铜、裸铜合金
75
35
镀锡
90
50
镀银或镀镍
105
65
与外部导体连接的端子和导体连接的接合部分
裸铜、裸铜合金
90
50
裸铝、裸铝合金
90
50
镀(搪)锡或镀银
105
65
表4电力电缆最高允许温度和表面允许温升值
电缆类型
缆芯长期允许温度,℃
表面允许温升,K
带铠装
不带铠装
节油性浸渍绝缘电缆(10kV及以下)
65
20
25
交联聚乙烯电缆
80~90
30~40
25~30
橡胶绝缘电缆
65
20
25
表5干式电力变压器最高允许温度值
绝缘耐温等级℃
105(A)
120(E)
130(B)
155(F)
180(H)
220(C)
额定电流下绕组平均温升限值,K
6
150
参考温度℃
8
5
170
绕组热点温度℃
额定值
95
11
10
最高允许值
14
0
250
注:
绕组热点温度不应超过参考温度值。
绕组热点温度额定值为正常寿命温度,绕组热点温度最高允许值为安全温度。
表6低压电器与外部连接线端子的允许温升值
接线端子材料
周围温度为40℃的允许温升,K
裸铜
60
裸黄铜
65
铜(或黄铜)镀锡
65
铜(或黄铜)镀银镀镍
70
表7交流低压母线装置各部位的允许温升值
部位
周围空气温度为40℃的允许温升,K
母线上插接式触点
铜母线
60
镀锡铝母线
55
母线相互连接处
铜——铜
50
铜搪锡-铜搪锡
60
铜镀银-铝搪锡
80
铝搪锡-铝搪锡
55
铝搪锡-铜搪锡
55
项目类别:
按本作业指导书第六部分第四条的第三款判定原则进行判定
检测器具:
红外热像仪、红外测量温仪、真值钳形电流表、接地电阻测试仪、超声波探测仪
检测方法:
用相关仪器按照仪器检测规程进行检测。
1.2高压电器
1.2.1一般要求
技术要求:
1)铭牌额定值应与所在回路标称值相适应,应与环境条件相同;
2)高压电器连接部位相地间及相间无爬电或放电痕迹
项目类别:
2)为B类项;1)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1.2.2高压互感器
技术要求:
1)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严禁开开路,高压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严禁短路;
2)高压互感器的绝缘子、套管应清洁、无裂纹和损坏,不应有爬电打火放电痕迹;
3)油浸式互感器内油位应保持正常,油色应透明无变色,且无严重渗漏油现象;
4)呼吸器内吸湿剂无潮解、变色现象;
5)干式互感器的外壳应无裂纹、熔化、烧痕和炭化等现象;
6)在运行中内部无放电声和其他异常声响;
7)高低侧熔断器接线端子和动静触头应接触良好,无断路和短路现象;
8)低压侧接地线应牢固可靠,无松动和断线现象。
项目类别:
1)为A类项;其余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1.2.3少油断路器和真空断路器
技术要求:
1)套管应无裂纹、破损和放电痕迹;
2)断路器在运行中应无异常声响和异味;
3)引线、母线和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无过热痕迹;
4)少油断路器油色和油位应正常,无渗漏油现象;
5)真空断路器的灭弧装置应完好无损。
项目类别:
1)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1.2.4高压隔离开关和高压负荷开关
技术要求:
1)绝缘子、套管应清洁、无裂纹和损坏,不应有爬电打火放电痕迹;
2)动、静触头的消弧角应无烧伤、变形、烧蚀等现象;
3)触头间接触应良好,无烧伤、熔化、脏污现象,弹簧片,铜辫子应无折断股现象;
4)接地开关,可动部分无损坏应接地良好;
5)灭弧装置应无烧伤、漏气现象。
项目类别:
1)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1.2.5高压熔断器
技术要求:
1)绝缘子、套管应清洁、无裂纹和损坏,不应有爬电打火放电痕迹;
2)熔断器运行中应无异常声响和异味;
3)动静触头应接触良好、无变形、烧蚀现象;
4)接线端子应牢固可靠、无过热、烧蚀痕迹;
5)熔体管应无变形,完好无损。
项目类别:
1)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1.2.6高压电容器
技术要求:
1)绝缘子、套管应清洁、无裂纹和损坏,不应有爬电打火放电痕迹;
2)接线端子应牢固可靠、无过热、烧蚀痕迹;
3)油箱外壳应无膨胀变形完好无损、无渗漏油现象;
4)运行时,应无电晕或局部火花电弧放电现象,无异常声响和异味;
5)室内高压电力电容器应安装在单独房间内,其耐火等级为二级;
6)安装高压电力电容器的柜体及支架,应用不燃材料制作;
7)电容器组配套的断路器、熔断器和放电回路部件及引线应完好。
项目类别:
1)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1.2.7仪器测量
技术要求:
1)高压电器触头及导体连接端子的允许温升与最高温度符合表3规定值;
2)高压电器的绝缘子、导体(外壳)对地不应有爬电、打火、放电现象;
3)干式电压互感器绕组温度应不超过表5中规定值
4)油浸式电压互感器油顶温度85℃。
项目类别:
按本作业指导书第六部分第四条的第三款判定原则进行判定
检测器具:
红外热像仪、红外测温仪、超声波探测仪
检测方法:
用相关仪器按照仪器检测规程进行检测。
第二、低压配电装置
2.1一般要求
技术要求:
1)低压配电与控制电器应满足设计容量下通断能力;
2)设置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3)连接到发热元件(如管形电阻)上的绝缘导线,应采取隔热措施;
4)电器开关、接触器等靠近高温物体、可燃物或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时,应采用隔热散热措施;
5)电器的金属外壳、框架的接零或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项目类别:
1)2)为A类项;其余为C类项。
检测方法:
对照资料观察检查
2.2低压刀开关和负荷开关
技术要求:
1)接线应排列整齐,导线绝缘良好,无破损,接线端子应连接牢固,无松动无过热,放电痕迹;
2)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3)套管、瓷件、附件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
4)动静触头,应无烧蚀和熔焊等现象;
5)带熔断器或灭弧装置的负荷开关应无损伤,灭弧器完好,固定可靠无松动。
项目类别:
全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2.3低压熔断器
技术要求:
1)熔断器外观应完好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无变形;
2)1)接线应排列整齐,导线绝缘良好,无破损,接线端子应连接牢固,无松动无过热,放电痕迹;
3)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4)熔断管与插头接触应紧密无过热痕迹;
5)配套熔断器熔体不得破损或合股使用,不得用金属丝替代使用。
项目类别:
全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2.4框架式低压断路器(DW系列)
技术要求:
1)接线应排列整齐,导线绝缘良好,无破损,接线端子应连接牢固,无松动无过热,放电痕迹;
2)带电导体无火花电弧放电现象;
3)传动机构应无变形和锈蚀现象;
4)灭弧栅应完整无损、固定牢固无松动现象;
5)整定值指示位置应正确无误,与负载电流配合合理;
6)隔离用的挡板或隔板应无破损和无放电痕迹。
项目类别:
全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2.5塑壳式低压断路器(DZ系列)
技术要求:
1)接线应排列整齐,导线绝缘良好,无破损,接线端子应连接牢固,无松动无过热,放电痕迹;
2)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3)带电导体无火花电弧放电现象;
4)塑壳和操作手柄应完好无破损。
项目类别:
全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2.6接触器、继电器
技术要求:
1)接线应排列整齐,导线绝缘良好,无破损,接线端子应连接牢固,无松动无过热,放电痕迹;
2)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3)灭弧罩应固定牢固无松动,整体完整无破损;
4)主触头合闸时接触紧密无发热现象,动静铁芯应吸合良好无异常声响;
5)辅助触点应无过热烧蚀现象;
6)吸引线圈应无过热和异味。
项目类别:
全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2.7电力电容器
技术要求:
1)低压电容器组控制系统(包括补偿控制器、接触器等控制回路)工作应正常;
2)电容器组在运行时,应无火花或放电声等放电现象。
接线端子应牢固可靠、无过热、烧蚀痕迹;
3)油箱外壳应无膨胀变形完好无损、无渗漏油现象;
4)运行时,应无电晕或局部火花电弧放电现象,无异常声响和异味;
5)室内安装的低压电容器应采用干式塑膜型电容器;
6)安装电容器的柜体及支架,应用不燃材料制作;
7)电容器组配套的断路器、熔断器和放电回路部件及引线应完好。
项目类别:
3)为B类项;其余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2.8配电箱(盘)和开关箱
技术要求:
1)配电箱(盘)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2)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可靠,导线端头应用螺栓压接,并应有防松装置,多股导线端头应有压接端子,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应超过2根;
3)对TN-S接地系统应分别设置中性线(N线)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中性线和保护地线应分别接在各自的汇流排上,不应绞接,并应有编号;
4)配电箱(盘)和开关箱的近旁,不应堆放可燃物;
5)配电(控制)柜、箱、盘的运行电压、电流应正常,各种仪器指示正常;
6)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电器配件动作灵活可靠,接触良好,触头无烧熔痕迹;
7)导线进出箱(盘、板)孔处,应光滑无刺,并应装设绝缘护套。
8)裸露在箱体外部且易触及的导线端子,应有绝缘保护。
项目类别:
全为C类项。
检测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2.9插座开关及照明
技术要求:
1)1)单相两孔和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或下孔)与中性线相接;
2)单相三孔插座,上孔与PE线相接,PE线不得与零线相接;
3)导线与插座、开关的连接处应牢固可靠,螺丝应压紧无松动;
4)暗装插座、开关应采用专用盒,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
5)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溅插座;
6)I”类家用电器必须设置带有保护线触头的电源插座并将该接头与PE线连成电气通路;
7)接地线(PE线)应采用与相线导线截面、绝缘等级相同的铜芯线,且不小于2.5mm2;
8)移动式插座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有保护接地线,严禁放在可燃物上,严禁串接使用,严禁超载使用;B)电源线(铜芯电缆护套软线)长度不得超过2m
9)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同一场所时,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能互换的插座;
10)落地插座面板应牢固可靠、密封良好,应采用专用产品并具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
11)插座、开关靠近可燃物或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12)外观应完整、无破损,固定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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