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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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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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
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方针、组织、管理体系
确保本工程质量优良。
(1)质量方针
“管理严格,技术先进,守约保质,业主称心”。
(2)组织
a.组织机构详见《施工组织设计》,发生机构及职责变更项目经理批准。
b.项目经理授权项目总工负责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该项目质量体系的实施和维持。
c.项目部总工直接向项目经理报告质量体系的运行状况,项目总工代表总包方就产品质量和对外质量与外界联络沟通。
d.项目部任何成员均有反映质量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的权利和义务。
(3)管理体系
a.按照管理评审程序有效实施管理评审。
b.为保证该项目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管理评审进行前必须准备充分的资料管理评审中确定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应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实施的成果加以验证。
二、加强过程控制
(1)坚持质量“周三”检查制;
(2)技术交底制:
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3)材料进场检验制:
所有材料都需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4)施工挂牌制:
谁施工挂谁的牌子;
(5)过程“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查制;
(6)质量否决制:
执行质量一票否决权;
(7)成品保护制:
制定并严格实施成品保护措施;
(8)质量文件记录:
制作好各种质量记录,保证各种技术资料真实、齐全、完整并与工程同步;
(9)持证上岗制:
无证不准上岗;
(10)竣工服务承诺制:
做好用户回访,工程保修工作;
(11)质量激励制:
奖优罚劣并与工资奖金挂勾。
三、分部分项及工序质量保证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1)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应有材质证明或出厂合格证书,并达到有关技规范的要求。
(2)材料应按合同规定经过检查和试验。
(3)按合同要求配置工程按进度施工所需的全部设备。
所有设备均须按合同规定经过检查、验证和运转试验。
(4)未经相关有资质的人员签字的任何图纸与设计资料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5)对收到的任何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必须在收到后14天以内书面方式通知业主、监理、设计,供业主、监理、设计及时在施工前作出修改和补充,避免由此引起返工造成经济损失。
(6)对业主提供测区范围内有关三角网点和水准点的基本数据后进行复核检验,如对业主提供的数据有异议,在得到数据后20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核实。
(7)根据业主提供的三角网点和水准网点研究增设自大的控制点,这些增设的控制点必须完全吻合业主提供的三角网点和水准网点的基本数据,并应满足规定的施测粗度。
(8)在施测前10天将有关施工测量的意见报告(一式四份)报送工程师审批,这份报告的内部包括施测方式和计算方法、操作规程、观测设备的配置和测量专业人员的设置等。
(9)保护和保存好全部三角网点、水准网点和自己增设的控制点,使之容易进入和通视,防止移动和损坏,一旦发生移动和破坏应立即报告工程师,并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共同协商补救措施。
(10)全部测量数据放样都需经工程师的检查,并在监理工程师的直接监理下进行对照测量。
(11)按技术条款的有关章节的规定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精细骨料、水泥、掺合料及钢筋材等进行取样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报送工程师审批。
(12)按技术条款的有关章节规定对砼搅拌站和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等进行取样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送工程师审批。
(13)按技术条款有关章节的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无偿提供试验用材料和各种试件。
并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
(二)基础工程
(1)基础施工前,根据施工详图与工程师指令,制订施工组织设计,待报送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动工进行处理。
(2)工程师要求对建筑物基础进行的复杂基础处理和特殊缺陷处理,补充更详细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总工程师审批。
(3)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完成后,应认真进行检查和清理、清除其岩面上的松动岩块及工程师认为的有碍物。
(4)凡是永久建筑物基础开挖至设计高程后,仍发现有严重的断层或构造破碎带,必须及时报告工程师,并按设计修改通知和工程师指令进行必要缺陷处理。
(5)基础中遇到断层时,一般情况必须将破碎带及断层夹泥全部挖除,其开挖深度应按设计要求。
然后用于硬性混凝土回填密实,必要时补作灌浆处理,使形成混凝土塞。
(三)混凝土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本工程项目所需的现浇混凝土的生产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及管理。
有关混凝土生产方面的技术要求,均遵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2)材料
a.水
凡适于用的水,均可用来拌制和养护混凝土。
在本工程中宜用使用经过供水系统处理合格的水,未经处理已污染的水不能用作拌制砼和养护砼之用。
b.水泥
①水泥品质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有关部颁标准的规定。
②选用的水泥标号应与混凝土设计标号相适应,对于低标号混凝土,当其标与与水泥标号不相适应时,应在现场掺用适量的活性混合材料,对于水位变化的外部混凝土和经常受水淹冲部位的混凝土,其水泥标号不宜低于425号。
③掺合料
使用掺合料拌制混凝土时,需将该掺合料的品质检验资料和混凝土试验成果及其使用部位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批准才能使用。
为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混凝土的质量,合理降低水泥含量,必须在混凝土中掺加适量外加剂。
任何外加剂的使用及其掺量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在使用之前必须将每一种混凝土外加剂的名称、来源、样品提供鉴定外加剂品质的其他资料,以及掺量试验成果报递交监理工程师,以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实施。
外加剂必须与混凝土搅拌均匀,配成一定浓度的溶液,各种用量应准确。
含有大量固体的外加剂,其溶液应通过0.6mm孔眼内筛子过滤。
早强剂:
在钢筋混凝土中应掺用非氯盐早强剂,以免氯化钙腐蚀钢筋。
使用早强剂后混凝土初凝加快,故应尽量缩短混凝土的运输和浇筑时间,并应特别注意洒水养护,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
c.骨料
①骨料的质量,必要时应做骨料质量检测工作。
当骨料质量不合格时应及时报监理工程师解决。
②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
细度模数宜在2.4-2.8范围内,其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规定。
③粗骨料的粒径分级要由5-20mm、20-40mm、40-80mm组成。
粗骨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其力学性能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d.原材料的贮存和运输
水泥的运输、保管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水泥的品种、标号不得混杂。
②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水泥受潮。
③应忖设足够数量和容量的仓库和贮罐贮水泥。
水泥仓库宜设置在干燥地点,并应有排水、通风措施。
④堆放袋装水泥时,应设防潮层,距地面、边墙至少30c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
⑤袋装水泥到货后,应标明品种、标号、厂家、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留出运输通道。
⑥袋装水泥贮运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散装水泥不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避免水泥的散失浪费,注意环境保护。
其他掺合料的运输、保管及使用也应按规定的原则实施。
外加剂的贮存必须避免污染、蒸发或损耗,溶液状外加剂必须提供专门设备使之搅拌均匀。
骨料的堆存和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堆存骨料的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②不同粒径的骨料必须分别堆存,设置隔离设施,严禁相互混杂。
③应尽量减少转运次数,粒径大于40mm的粗骨料的净自由落差不宜大于3m,超过时应设置缓降设备。
④骨料堆存时,不宜堆成斜坡或锥体,以防产生分离。
⑤骨料贮仓应有足够的数量和容积,并应维持一定的堆料厚度,仓的容积、数量还应满足砂料脱水的要求。
⑥应避免泥土混入骨料。
e.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①不同结构部位的混凝土,根据设计要求,应分别满足抗压、抗渗、抗拉、抗冲磨等要求,并同时满足施工的和易性等要求,承包方在选用配合比时必须考虑采用适当的措施,合理降低水泥含量,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②混凝土的水灰比应以骨料在饱和面干状态下的混凝土单位用水量对单位胶凝材料用量的比值为准。
③粗骨料级配及砂率的选用,应考虑骨料生产平衡、混凝土和易性及最小单位用水量等决定,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④混凝土的坍落度根据结构部位的性质、含筋率、混凝土运输与浇筑方法和气候条件等决定,并尽可能采用小的坍落度。
⑤根据规定的配合比设计,将选用的各项指标及其试验结构经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在施工实施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配合比设计改变时,仍须重新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上述文件。
f.混凝土的拌制
①结合工程的混凝土配合比情况。
检验设备的性能,如发现不相适应时,则应适当调整混凝土配合比,以至更换设备。
在整个混凝土生产运行过程中,拌和设备也须经常进行检验,包括混凝土拌和物的均匀性,适宜的拌和时间,计量器的准确性、机器及叶片的磨损程度等。
②由试验确定的混凝土配料,严禁擅自更改。
入机拌和时不应超过厂家所规定的拌和机容量的10%。
水泥、混合材和骨料均应以质量计算,水与外加剂溶液可按质量折算成体积。
③混凝土拌和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保持骨料含水率稳定。
砂的含水率应控制在6%以内,掺用混合材时,可以湿掺也可以干掺,但必须保证掺和均匀。
使用外加剂时,应将外加剂溶液均匀地配入拌和用水中。
④拌合机必须按其铭牌规定转速运行,生产的混凝土必须拌合均匀。
拌和程序的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
混凝土不应拌合过度以致为维持所需坍落而添加用水量。
但最小量必须拌和均匀。
g.取样和试验
①试验设施
根据要求设置试验室,试验室应配备能进行混凝土及其材料试验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能进行此项工作合格的试验人员。
②取样及试验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混凝土原材料、塑性混凝土和硬楷的混凝土的取样和试验应按规范质量控制检查的内容进行。
并及时将试验成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可以在任何时候指定承包方从配料、拌和地点运送混凝土的容器、浇筑面、已经硬楷的混凝土抽样进行试验。
粗细骨料的取样和试验应按如下规定在拌和场进行:
在拌和场应检查砂子、小石的含水量砂的细度模数,以及骨料的含泥量、超逊径。
砂、小石的含水率变化每班应检查二次,宜分别控制在±0.5%、±0.2%之内。
当气温变化较大,雨后骨料同料条件突变等情况下,每两小时应检查一次。
砂子细度模数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如超过规定时,则须调整混凝土配合比。
骨料的超逊径、含泥量每班应检查一次。
③水泥的取样和试验。
1)运至工地的水泥应有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试验室必须进行复验,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
复验取样以③400t同品种、同标号水泥为一个单位,不足400t也即作为一个取样单位。
取样可以20个不同部位水泥中等量获取,拌合均匀后作为样品,样品质量不小于10kg。
复验应按标准进行,其项目应包括水泥标号、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温度细度、比重和水化热试验。
2)水泥进行取样检验外,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时,可从水泥库、转运站或使用地点,采取水泥试样进行试验。
④掺合料的试验
每使用200t,应抽样检查其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掺合材的标准水泥强度等指标。
其中细度和需水量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连续10个样品中,个别样品的细度与平均值相关不大于10%—15%。
⑤外加剂的取样和试验
配制混凝土所使用的外加剂应有厂家出厂合格证,否则必须按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当贮存时间过长,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必须进行同样的质量试验鉴定,严禁使用变质的不合格的外加剂。
现场掺用的减水剂浓缩物,以5t取样单位。
加气剂以200kg为取样单位。
对配制的外加剂溶液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⑥混凝土拌和物的取样和试验
在混凝土拌和场每班至少应进行三次检查各种原材料配合量的试验,衡器应随时校正。
为检查混凝土拌和均匀性,每班至少应抽样二次检查拌合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混凝土坍落度的检查,每班应在机口进行四次,在浇筑面进行两次。
此外在取样成型时,应同时测定坍落度,其值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⑦特殊混凝土的取和和试验将由监理工程师另行规定。
h.施工注意事项
(1)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在+5ºC以下时,混凝土施工应按冬期施工。
(2)在浇筑前20天必须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一次浇筑的程度详图,发果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要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浇筑的程序详图中表明,以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3)在混凝土施工期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详细的原始施工、记录(复印件),其内容包括:
构件,块体的混凝土数量,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质量、混凝土标号,混凝土配合比;各构件、块体的实际浇筑顺序,起迄时间,施工期发生的质量事故,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情况,模板和钢筋的情况,各部位拆模的日期;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成果及其析;混凝土裂缝的部位、长度、宽度、深度,发现的日期及发展情况等处理意见等。
i.混凝土的运输
混凝土的运输设备和运输能力,应与拌和、浇筑能力,表面具体情况及钢筋、模板吊运的需要适应,以保证混凝土运输的质量,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率,不论采用何种方式,者应使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漏浆,严重泌水及过多降低坍落度等现象,混凝土自由落度不大于2m,否则应增加缓降设施。
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并减少转运次数,运输时间不宜超过规定。
j.浇筑及其准备
1在气候条件不适宜,无法正当进行浇筑作业时,不应进行混凝土施工,所有混凝土施工均应在旱场进行。
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直到硬化之前不应在其表面经受流水作用。
2混凝土结构物的地基必须验收合格,并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岩基上的杂物、泥土及松动岩石均应清除,并冲洗干净,排净积水,在浇筑混凝土前,岩基应保持洁净和湿润,对于露出易风化层和泥化的夹层碎带的地基,在监理工程师认可开挖完成后,直至实施浇筑准备前,应采取有效的地基保护措施,除非施工详图或工程师对地基处理已作专门规定。
3在浇筑混凝土前,承包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有关浇筑准备工作,包括地基处理、模板、钢筋、冷却系统、灌浆系统、预埋件及止水设施等是否按施工详图规定执行。
承包方必须对之做好记录,只有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开始浇筑作业。
4在浇筑第一层混凝土前,必须先铺一层2-3cm的水泥浆,砂浆的水灰比应较混凝土的水灰比减少0.03–0.05,铺设的砂浆应与混凝土浇筑强度相同,铺设工艺必须保证新浇混凝土能与基础或老混凝土结合良好,如果其仓面不铺水泥砂浆,则承包方必须递交专门论证送请监理工程师同意。
5混凝土浇筑作业,应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厚度、次序、方向、分层进行,在倾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浇筑,浇筑面积应水平。
6混凝土浇筑设备应由有经验的工人操作,应组织专业班组按操作规程执行。
浇筑层厚度,应根据拌合能力、运输距离、浇筑速度、气温性能等因素确定,浇筑仓面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堆积。
仓内若有粗骨料堆迭时,应均匀地放于砂浆较多处,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
7不合格的混凝土严禁入仓。
凡已变硬而不能保证正常浇筑作业的混凝土必须清除废弃。
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仓内加水。
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工作缝处理。
混凝土浇筑的允许间歇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
8混凝土工作缝的处理应遵循下列规定:
已浇好的混凝土强度当达到1.5–2.5Mpa前,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
混凝土表面应用压力水、风砂枪和刷毛机等加工成毛面,并清洗干净,排除积水,后按规定处理后,方可浇筑新混凝土。
混凝土浇筑中,如果表面泌水较多,应及时清除,并研究减少泌水的措施,严禁在模板上开孔溢水,以免带走灰浆。
9浇筑混凝土应使用振捣器捣实到可能量大的密实度。
每一位置的振捣应严格按规定执行。
振捣棒距模板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振捣器有效半径的1/2,并不得触动钢筋及预埋件,浇筑的第一层混凝土以及在两次混凝土的接触处加强平仓振捣。
凡无法使用的捣器的部位,应铺以人工捣固。
10结构物设计顶面的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使其平整,高度应符合施工详图的规定。
k.修补及整饰
混凝土表面的所有缺陷应进行修补。
立模浇筑的混凝土缺陷应在拆模后24h内完成修补,任何蜂窝、凹陷或其它损坏了的有缺陷的混凝土,应及时通知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进行处理,并须有详细的记载。
修补时,应预清除干净,再用砂浆混凝土或规定的填料重新填补装饰,填充部分应加强养护,使之与周围外露混凝土表面融为一体,颜色接近,无明显迹痕,不应有收缩缝。
1混凝土浇筑成型后的偏差不得超过本卷规定的模板允许的偏差。
平整度要求:
表面混凝土的平整度,垂直水平方向为3-4mm,平行水平方向5-7mm。
当超过上述值时,必须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将其磨成1/30-1/50的坡度,非过水面混凝土平整应符合施工详图或监理工程师的规定。
2如混凝土浇筑成型后有影响结构性能的缺陷,承包方必须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处理或返工重浇。
3混凝土表面有抹面、油漆等特殊装饰要求时,应严格按施工详图或监理的规定执行。
l.养护及保护
①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不因洒水而损坏时,应应采取洒水等措施,混凝土表面经常保持湿润状态。
②混凝土表面一般在浇筑完毕后12-18h内即可开始养护,但在炎热或干燥气候情况下应提前养护,早期混凝土表面应采用经常保持浇水和覆盖物进行遮盖,避免太阳光曝晒。
③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规范规定,重要部位和利用后期强度的混凝土,以及炎热或干燥气候情况下,应延长养护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8天。
④所有混凝土工程在最终验收之前,除上规定的养护外,浇筑块的棱角和突出部分更应加强保护。
施工通道及其它孔洞的进出口宜予封闭。
m.质量检验
①现场混凝土质量检验以抗压强度为主,同标号混凝土试件的数量应符合规定。
如果每浇筑块混凝土方量不足取样规定数量时,也应取样成型一组试件。
三个试件应取自同一盘混凝土。
试件必须在机品随机取样成型,不得任意挑选,除此以外,必须在浇筑地点取一定数量的试件,以资比较。
②对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成果,应及时进行统计分析。
③设立混凝土质量控制的专门机构,拟定必要制度,在混凝土施工期间必须及时整理各项试验成果,并按月报监理工程师。
(四)砌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砖和加气砼砌块的品种、强度等级,砂浆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砖规格尺寸一致。
(2)砌筑前,砖必须提前浇水湿润,含水率宜为10-15%,砼砌体采取三一砌砖法,且在转角处与柱连接处,应将预留拉结筋一并砌入砖内。
每天砌筑高度不超过1.8m为宜,预制过梁、插筋、埋件等必须事先作好安排,配合砌筑进度及时砌筑埋设。
(3)顶层砖与梁交接处宜彩侧砌的方法,且砂浆必须饱满,以防止接头处开裂。
(五)模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技术措施
a.施工前根据工程结构设计与模板规格,支承的构造,绘制模板设计图,并根据模板设计图进行物资、工具、测量等准备。
b.施工中严格控制支承柱柱顶标高,模板安装时,必须严格按照模板设计施工平面施工,模板相邻面主差不得大2毫米。
c.模板使用前必须刷脱模剂,底脚螺栓接头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并定期刷油防锈。
d.模板的边缘及孔眼,均应防水密封处理。
e.严格控制拆模时间,为使模板达到早拆要求,模板设计时,应对砼楼板在支撑情况下进行承载力验算,以确定准确的拆模时间。
(3)组织措施
a.施工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指导进行制作、安装、施工;采用专业施工人员与队伍,由总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工长进行学习与技术交底,并作好充分准备。
b.严格按作业指导书的材料进料,并组织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c.模板在安装施工与拆出时,均有人传递,轻拿轻放,严禁摔、扔、敲、砸。
d.模板安装后,所有节点应逐个检查是否固定并卡紧。
e.严格要求建立模板与立柱拆除申请与批准手续,防止盲目拆模。
注意事项
(1)模板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并要保证模板随时处于稳定状态;安装模板到端头不得硬打硬塞,不足模数部分可用小块木料补。
(2)模板拆除,必须严格按顺序进行;在用撬棍时,要注意不操作混凝土棱角;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吊运;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理干净,检查有无局部变形,对变形的应调整好后再用。
(3)安装和拆除模板,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
(4)拆除模板,自上而下拆卸,不得成片扣撬落,拆下的模板严禁抛掷,应上下传递补,防止伤人。
(5)在能见度不明的情况下进行安装或拆除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六)钢筋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钢筋材料进场必须严格按设计和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严格控制质量,确保结构安全。
本工程钢筋采用一、二级钢,钢筋量大,质量要求高,必须从材料、连接、加工、成型和隐蔽等方面采取严格控制、材料进场必须同时有出厂合格证和质保书,并且材料人员必须在钢材进场的同时立即通知施工员和试验人员迅速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准下料使用。
1、电渣压力焊
(1)在整个焊接过程中,要准确掌握好接通电时间,密切重视造渣工作
电压和电渣工作电压的变化,并根据焊接工作电压的变化情况提升或降低上钢筋,使焊接工作电压稳定在参数范围内,在顶压钢筋时,要保持压力秒钟后方可松开操纵杆,以免接头偏斜或接合不良。
在焊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扶正钢筋上端,以防止上、下、钢筋错位和夹具变形。
钢筋焊接结束时,应立即检查钢筋是否顺直,如不顺直,要立即趁钢筋还在热塑状态时将其板直,然后稍延滞1-2分钟后卸下夹具。
(2)电渣压力焊焊接工艺适用于直径16-40mm的Ⅰ级、Ⅱ级钢筋的焊接,当采用其他品种、规格手工艺钢筋进行焊接时,其焊接工艺的参数应经试验、鉴定后方可采用。
(3)焊剂要妥善存放,以免受潮变质。
(4)焊接工作电压和焊接时间是两个重要的参数,在施工时,不得随意变更参数,否则会严重影响焊接质量。
(5)接头偏心和倾斜:
主要原因是钢筋端部歪扭不直,夹具中夹持不正或倾斜;焊后夹具过早放松,接头未冷却使上钢筋倾斜;夹具长期使用磨损,造成上下不同心。
(6)咬边:
主要发生于上钢筋,主要原因是焊接时电流太大,钢筋熔化过快;上钢筋端头没有压入溶池中,或压入深度不够;停机太晚,通电时间过长。
(7)未熔合:
主要原因是在焊接过程中钢筋提升过大或下送速度过慢、钢筋端部熔化不良或形成断弧;焊接电流过小或通电时间不够,使钢筋端部未能得到适宜的熔化时;焊接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上钢筋卡住,未能及时压下。
(8)焊包不匀:
焊包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挤出的熔化金属形成的焊包很不均匀,一达大一边小,小的一面高度不足2mm,另一种是钢筋端面形成的焊缝厚薄不均。
主要原因是钢筋端头倾斜过大而熔化量又不足,顶压时熔化金属在接头四周分布不匀或采用铁丝球引弧时,铁丝球安放不正,偏正一边。
(9)气孔:
主要原因是焊剂受潮,焊接过程中产生大量气体渗入熔池,钢筋锈蚀严重或表面不清洁。
(10)钢筋表面烧伤:
主要原因是钢筋端部锈蚀严重,焊前未除锈;夹具电极不干净;钢筋未夹紧,顶压发生滑移。
(11)夹渣:
主要原因是通电时间短,上部熔化过程中未形成凸面即行顶压,熔渣无法排出;焊接电流过大或过小,焊剂熔化过程气体渗入溶池,钢筋锈蚀严重或表面不清洁。
(12)成型不良:
主要原因是焊接电流大,通电时间短,上部钢筋熔化较多,如顶压时用力边大,上钢筋端头压入熔池较多,挤出的熔化金属容易上翻;焊接过程中焊剂泄漏,熔化铁水失去约束,随焊剂泄漏下流。
2、钢筋加工、制作:
钢筋工程在施工中必须有三道工序,即专人抽样,制作精细,绑扎认真。
抽样人员必须细致认真,尺寸要准确。
负责制作的施工员一定按规定配实;一、要长材长用、短材短用,在规范许可的范围内长短搭配对焊或电渣使用。
二、除直筋外即所有非直筋和箍筋必须要求先放样或画线弯折,尺寸准确,经检查合格后成批生产。
凡超出规定者必须返工,以免影响绑扎速度和质量,此道工序是钢筋工程的关键。
无论何种钢筋必须调直。
有锈蚀的则要除锈处理。
(七)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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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 结构 质量保证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