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表E1调试检测验收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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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表E1调试检测验收记录
表E.1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及其
现场配接部件调试、检测、验收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子分部工程名称
□调试□检测□验收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调试单位
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
执行规范名称及编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验收规范》GB5025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火灾显示盘》GB17429
控制器型号规格
编号
设置部位
配接回路数
M
回路1配接现场部件数量
N1
检测数量
配接现场部件的全部数量N1
验收数量
应符合GB50166-2019表5.0.2的规定
回路M配接现场部件数量
NM
检测数量
配接现场部件的全部数量NM
验收数量
应符合GB50166-2019表5.0.2的规定
地址编号
项目
条款
子项(调试、检测、验收内容)
施工单位
调试记录
监理单位
检查记录
检测、验收
结构
调试、检测、验收要求
调试、检测、验收方法
符合
不符合
说明
符合
不符合
说明
合格
不合格
说明
Ⅰ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调试、检测、验收
部件类型:
☆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1设备选型
1.1
规格型号
GB50116
规格、型号应满足
设计文件的要求
对照设计文件核查
设备的规格型号
—
—
—
—
—
—
□
A
地址编号
项目
条款
子项(调试、检测、验收内容)
施工单位
调试记录
监理单位
检查记录
检测、验收
结构
调试、检测、验收要求
调试、检测、验收方法
符合
不符合
说明
符合
不符合
说明
合格
不合格
说明
1.2
控制器
的容量
GB50116
☆设备选型为火灾报警控制器时:
控制器总容量<3200,每回路带载量<200
核查控制器配接现场设备的地址总数、不同类别现场部件的地址数量、每回路配接现场部件的地址数、不同类别现场部件的地址数量
—
—
—
—
—
—
□
C
☆设备选型为消防防联动控制器时:
控制器总容量<1600,每回路带载量<100
☆设备选型为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时:
控制器总容量<3200,各类模块和消火栓的地址总数<100,每回路带载量<200,且每回路配接各类模块和消火栓的地址总数<100
2设备设置
设置部位
3.1.1
设备的设置部位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对照设计文件核查设备的设置部位
—
—
—
—
—
—
□
C
3消防产品准入制度
证书和
标识
2.2.1
应有与其相符合的,有效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
核查产品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
—
—
—
—
—
—
□
A
4安装质量
4.1
安装工艺
3.1.2
☆在有爆炸危险性场所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检查施工工艺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规定
—
—
—
—
—
—
□
C
4.2
设备安装
3.3.1
1设备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用手感检查设备的安装情况
—
—
—
—
—
—
□
C
☆2落地安装时:
设备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m~0.2m
落地措施安装时,用尺测量设备底边与地(楼)面的距离;壁挂方式安装时,检查设备的加固措施
☆3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3
设备的
引入线缆
3.3.2
1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检查设备内部配线情况
—
—
—
—
—
—
□
C
2线缆芯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应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褪色
对照设计文件逐一检查线缆的标号
—
—
—
—
—
—
□
C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检查端子接线情况
—
—
—
—
—
—
□
C
4线缆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用尺测量线缆的余量长度
—
—
—
—
—
—
□
C
5线缆应绑扎成束
检查线缆的布置情况
—
—
—
—
—
—
□
C
6线缆穿管、槽盒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检查管口、槽口封堵情况
—
—
—
—
—
—
□
C
4.4
设备电源的连接
3.3.3
1设备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检查设备主电源的标识,检查设备与消防电源的连接情况
—
—
—
—
—
—
□
C
2设备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检查设备与外接备用电源的连接情况
—
—
—
—
—
—
□
C
☆4.5
蓄电池
安装
3.3.4
设备自带蓄电池需进行现场安装时,蓄电池规格、型号、容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蓄电池安装应满足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对照设计文件核对蓄电池的规格、型号、容量,检查蓄电池的安装情况
—
—
—
—
—
—
□
C
4.6
设备的
接地
3.3.5
设备的接地应牢固,并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
用手感检查或专用设备检查设备接地线的连接情况,检查设备的接地标识
—
—
—
—
—
—
□
C
5基本功能
5.1回路号
(1)的基本功能
调试准备
4.3.1
4.5.1
将控制器与相关设备相连,切断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将总线回路的现场部件、模块与其控制的受控设备相连接后,接通电源,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
—
5.1.1
自检功能
4.3.2
4.5.2
控制器应能对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操作控制器的自检机构,检查控制器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的动作情况
□
□
□
□
□
C
5.1.2
操作级别
4.3.2
4.5.2
控制器应根据不同的使用对象设置不同的操作级别
☆1设备选型为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时,检查控制器操作级别划分情况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的规定;
☆2设备选型为消防联动控制器时,检查控制器操作级别划分情况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规定
□
□
□
□
□
C
5.1.3
屏蔽功能
4.3.2
4.5.2
1控制器应能对指定部件进行屏蔽,并点亮屏蔽指示灯,显示被屏蔽部件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附录D一致
安装附录D的地址编号,操作控制器屏蔽回路任一部件;观察控制器屏蔽指示灯点亮情况,检查控制器地址注释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2控制器应能解除制定部件的屏蔽,并熄灭屏蔽指示灯
操作控制器解除回路部件的屏蔽,观察控制器屏蔽指示灯熄灭情况
□
□
□
□
□
C
5.1.4
主、备电自动转换功能
控制器主断电后,备电应能自动投入;主电恢复后,应能自动投入;主电、备电工作指示灯应能正确指示控制器主、备电的工作状态
切断主电源、检查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恢复主电源,检查主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
□
□
□
□
□
C
5.1.5
故障报警功能
4.3.2
4.5.2
1与备用电源之间连线断路、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显示故障类型
分别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线断路、短路,用秒表测量控制器故障报警响应时间、观察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2控制器与现场部件之间的连接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显示故障部件的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且显示的地址注释应与附录D一致
使控制器处于备电工作状态,使控制器与任一现场部件之间的连线断路;用秒表测量控制器故障报警响应时间,检查控制器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5.1.6
短路隔离保护功能
4.3.2
4.5.2
总线处于短路状态时,短路隔离器应能将短路总线配接的设备隔离,被隔离设备数量不应超过32个;控制器应显示被隔离部件的设备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附录D一致
使总线任一点线路短路,核查隔离保护现场部件的数量,检查控制器地址注释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5.1.7火警优先功能
4.3.2
1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并记录报警时间
使任一只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用秒表测量控制器火灾报警响应时间,检查控制器的火警信息记录情况
□
□
□
□
□
C
2控制器应显示发出报警信号部件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附录D一致
检查控制器火警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5.1.8
消音功能
4.3.2
4.5.2
控制器应能手动消除报警声信号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消音键,检查控制器声信号消除情况
□
□
□
□
□
C
☆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5.1.9二次报警功能
4.3.2
1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并记录报警时间
再次使一只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用秒表测量控制器火灾报警响应时间,检查控制器的火警信息记录情况
□
□
□
□
□
A
2控制器应显示发出报警信号部件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附录D一致
检查控制器火警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5.1.10
负载功能
4.3.2
☆设备选型为火灾报警控制器时:
1多个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控制器应分别记录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部件的报警时间
使回路配接的不少于10只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火警信息记录信息
□
□
□
□
□
A
4.3.2
2控制器应分别显示发出报警信号部件设备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附录D一致
检查控制器火警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4.5.2
☆设备选型为消防联动控制器时;
1多个模块同时处于运作状态时,控制器应记录启动设备总数,并分别记录启动设备的启动时间
输入/输出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不少于50个时,使至少50个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检查控制器启动信息记录情况
□
□
□
□
□
A
2控制器应分别显示启动设备名称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附录D一致
检查控制器启动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4.3.2
4.5.2
☆设备选型为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时:
1多个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控制器应分别记录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部件的报警时间
使回路配接的不少于10只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火警信息记录情况
□
□
□
□
□
A
2控制器应分别显示发出报警信号部件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附录D一致
检查控制器火警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3多个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时,控制器应记录启动设备总数,并分别记录启动设备的启动时间
输入/输出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不少于50个时,使至少50个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检查控制器启动信息记录情况
□
□
□
□
□
A
4控制器应分别显示启动设备名称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附录D一致
检查控制器启动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5.1.11
复位功能
4.3.2
4.5.2
控制器连接、探测器监测区域恢复正常,手动报警按钮的机械结构复位后,控制器应能对控制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状态复位,消除控制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声、光报警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对输出、输入模块的工作状态复位,消除启动、反馈声光信号
恢复控制器的正常连接,使探测器的监测区域恢复正常,复位手动报警按钮的机械结构,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观察控制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工作状态;手动操作消防联动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的复位键,观察控制器、模块的工作状态
□
□
□
□
□
C
☆消防联动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5.1.12自动和手动工作状态转换显示功能
4.5.2
控制器应能准确显示控制器的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工作状态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工作状态转换开关、按钮,观察控制器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工作状态显示情况
□
□
□
□
□
C
5.2回路号(M)的基本功能
调试准备
4.3.3
4.5.3
将总线回路的现场部件,模块与其控制的受控设备相连接后,使控制器处于备电工作状态
—
—
5.2.1
故障报警
功能
4.3.3
4.5.3
控制器与现场部件之间的连接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显示故障部件的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且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附录D一致
使控制器与任一现场部件之间连线断路;用秒表测量控制器故障报警响应时间,检查控制器显示情况
□
□
□
□
□
C
5.2.2
短路隔离保护功能
总线处于短路状态时,短路隔离器应将短路总线配接的设备隔离,被隔离设备数量不应超过32个;控制器应显示被隔离部件的设备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附录D一致
使总线任一点线路短路,核查隔离保护现场部件的数量,检查控制器地址注释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5.2.3
负载功能
4.3.3
☆设备选型为火灾报警控制器时:
1多个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控制器应分别记录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部件的报警时间
使回路配接的不少于10只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火警信息记录情况
□
□
□
□
□
A
2控制器应分别显示发出报警信号部件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附录D一致
检查控制器火警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4.5.3
☆设备选型为消防联动控制器时:
1多个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时,控制器应记录启动设备总数,并分别记录启动设备的启动时间
输入/输出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不少于50个时,使至少50个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检查控制器启动信息记录情况
□
□
□
□
□
A
2控制器应分别显示启动设备名称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附录D一致
检查控制器启动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4.3.3
4.5.3
☆设备选型为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时:
1多个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同时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控制器应记录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部件的报警时间
使回路配接的不少于10只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火警信息记录情况
□
□
□
□
□
A
2控制器应分别显示发出报警信号部件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附录D一致
检查控制器火警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3多个模块同时处于运作状态时,控制器应记录启动设备总数,并粉笔记录启动设备的启动时间
输入/输出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不少于50个时,使至少50个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检查控制器启动信息记录情况
□
□
□
□
□
A
4控制器应分别显示启动设备名称和地址注释信息,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附录D一致
检查控制器启动信息显示情况
□
□
□
□
□
C
5.2.4
复位功能
4.3.3
4.5.3
控制器的连接、探测器的监测区域恢复正常,按钮的机械结构复位后,控制器应能对控制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状态复位,消除控制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声、光报警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对输出、输入模块的工作状态复位,消除启动、反馈声光信号
恢复主电工作,恢复控制器与现场部件间的正常连线,使探测器的监测区域恢复正常,复位手动报警按钮的机械结构,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观察控制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工作状态;手动操作消防联动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的复位键,观察控制器、模块的工作状态
□
□
□
□
□
C
调试恢复
4.1.6
恢复控制器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各受控现场设备的控制连线,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Ⅱ火灾探测器调试、检测、验收
部件类型: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1设备选型
规格型号、适用场所
GB50116
探测器的规格型号、适用场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对照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文件核查设备的规格型号、设置场所
—
—
—
—
—
—
□
A
2设备设置
2.1
设置数量
3.1.1
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对照设计文件核查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
—
—
—
—
—
□
C
2.2
安装间距和保护半径
安装间距和保护半径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用尺测量探测器的安装间距和保护半径
—
—
—
—
—
—
□
C
2.3
保护面积
保护面积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核算探测器的保护面积
—
—
—
—
—
—
□
C
☆2.4
梁间区域
的设置
探测器在梁间区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用尺测量突出顶棚梁的高度、梁间距离、核查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
—
—
—
—
—
□
C
☆2.5
隔断区域的设置
探测器在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的区域内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用尺测量书架、设备或隔离距顶棚的距离,核查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
—
—
—
—
—
□
C
☆2.6
感烟探测器热屏障屋顶的设置
感烟探测器在有热屏障的屋顶上设置时,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用尺测量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的距离
—
—
—
—
—
—
□
C
☆2.7
屋脊处
的设置
锯齿形屋顶和坡度大于15°的人字形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至屋顶最高处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核查探测器的设置情况,用尺测量探测器下表面至屋顶最高处的距离
—
—
—
—
—
—
□
C
☆2.8
井道内
的设置
探测器在电梯井、升降机井内设置时,宜设置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
检查探测器的设置情况
—
—
—
—
—
—
□
C
☆2.9
格栅吊顶场所的设置
探测器在格栅吊顶场所设置时,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和设计文件
核查格栅吊顶的缕空比、探测器的设置情况
—
—
—
—
—
—
□
C
3消防产品准入制度
证书和
标识
2.2.1
应有与其相符合的、有效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
核查产品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
—
—
—
—
—
—
□
A
4安装质量
4.1
安装工艺
3.1.2
☆在有爆炸危险性场所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相关规定
检查施工工艺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规定
—
—
—
—
—
—
□
C
4.2
安装位置
3.3.6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用尺测量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距离
—
—
—
—
—
—
□
C
2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测量探测器至周边遮挡物的距离
—
—
—
—
—
—
□
C
3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用尺测量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
—
—
—
—
—
—
□
C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用尺测量内走道的宽度、探测器的设置间距
—
—
—
—
—
—
□
C
4.3
安装角度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用量角器测量探测器的倾斜角度
—
—
—
—
—
—
□
C
4.4
底座安装
3.3.13
1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检查导线的连接情况,手感检查设备的安装情况
—
—
—
—
—
—
□
C
2底盘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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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 自动 报警 系统 E1 调试 检测 验收 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