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TXXXXXXXXX前言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京津冀消费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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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TXXXXXXXXX前言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京津冀消费者
前 言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京津冀消费者协会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北京、天津、河北消费者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批准,自2017年3月15日实施。
本标准实施时,应结合管理办法使用。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天纺标、特步、迪卡侬、探路者、乔丹体育、艾图爱、唯品会、京东、中检认证天津公司、天津市服装商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单学蕾、……
速干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干衣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号型、要求、试验、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市场上标称“速干”“吸湿速干”“吸湿排汗”“导湿快干”等或意思等同的功能宣传服装的品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529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4856针棉织品包装
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
纺织品和服装
GB/T21655.1-2008纺织品吸湿速干性的评定第1部分:
单向组合试验法
GB/T21655.2-2009纺织品吸湿速干性的评定第2部分:
动态水分传递法
FZ/T01071-2008纺织品毛细效应试验方法
GB/T8629-2001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3 术语和定义
3.1 速干衣(quick-drygarments)
使用吸湿速干功能纤维、吸湿速干功能整理、特殊编制结构使亲肤面与服装表面具有不同的亲水性/疏水性等技术制成的,并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的服装,称为“速干衣”。
3.2 蒸发速率(evaporationrate)
单位时间内单位面积上蒸发出来的水汽的质量称为蒸发速率。
将一定量的水滴在试样上后,在标准环境下悬挂晾干,水分自然蒸发,其时间蒸发量曲线上线性区间内单位时间的蒸发质量。
其单位为克/小时(g/h)。
3.3 滴水扩散时间(dripdiffusiontime)
将定量的水滴在试样上,从水滴接触试样到完全扩散并渗透到织物内部(水在织物镜面反射消失)所需要的时间。
其单位为秒(s)。
3.4 芯吸高度(wickingheight)
垂直悬挂的纺织材料一端被液体浸湿时,液体通过毛细管作用,在一定时间内沿纺织材料上升的高度。
其单位为厘米(cm)。
3.5 综合导湿快干性能(overallmoisturemanagementcapability)
液态水动态传递综合指数液态水在织物中动态传递综合性能的表征。
以织物的渗透面吸水速率,单向传递指数和渗透面液态水扩散速度的加权值表示
4 产品号型
按所明示的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执行。
5 质量要求
5.1 要求内容
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
内在质量包括蒸发速率、滴水扩散时间,芯吸高度、液态水动态传递综合指数以及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规定的内在指标执行。
外观质量按所明示的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外观质量执行。
5.2 分等规定
产品满足本标准规定的速干性能的前提下,分等规定按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规定执行。
5.3 内在质量要求
内在质量要求见表1。
表1内在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滴水扩散时间/S
洗前≤
5.0
洗后≤
8.0
蒸发速率g/h
洗前≥
0.18
洗后≥
0.16
芯吸高度/cm
洗前≥
10.0
洗后≥
8.0
液态水动态传递综合指数
洗前≥
0.40
洗后≥
0.40
其他内在质量按明示的产品标准执行。
5.4 外观质量要求
按所明示的产品标准的外观质量要求执行。
6 服务要求:
6.1 速干衣商品销售、售后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6.2 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带有京津冀消协认证标识的速干衣商品,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十五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6.3 消费者购买带有京津冀消协认证标识的速干衣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货;三十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7 试验
7.1 抽样数量
速干衣“吸湿速干”性能抽样数量为2件,1件用于洗前测试,1件用于洗后测试。
其他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按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规定执行。
注:
如果服装由不同的面料组成,仅测试主面料(占50%以上)或排汗部位的面料(后背、胸前、腋下、裤裆),面料数量不够的,抽样数量可增加;服装前后片材质不同的,需对前后片分别测试,抽样数量增加为4件。
7.2 试验方法
滴水扩散时间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蒸发速率按附录B的规定执行
芯吸高度按附录C的规定执行
液态水动态传递综合指数按附录D的规定执行
样品洗涤干燥方法
成衣整件洗涤,面料洗涤尺寸为单层,尺寸70cmX70cm,洗涤质量2±0.1公斤,质量不足需添加符合GB/T8629-20015.3.1规定的标准陪洗布(该陪洗布仅用于速干衣测试使用,不允许与其他非速干产品混用),按GB/T8629-2001表5中的5A程序连续洗涤5次,程序开始前加一次洗衣粉,加20±1克符合标准GB/T8629-20014.1.2规定的标准ECE洗衣粉。
注1:
水的硬度应低于0.7mol/l,水的pH值应控制在5.5~8.5之间。
如水的条件不符合要求,可双方约定并注明真实硬度和pH值。
注2:
洗涤1件完整的成衣,其总质量超过2.1公斤,应在报告中注明。
注3:
如果面料尺寸不够,洗涤尺寸至少为50cmX50cm,应在报告中注明洗涤实际尺寸。
洗涤程序结束后,立即取出,轻轻抖开,按照GB/T8629-20018.5的干燥方式,在55±5℃条件下干燥。
注4:
也可以采用悬挂晾干方式,用衣架将衣服按使用方向垂直悬挂,在室温(20℃±10℃)静止空气中晾干。
需在报告中注明“悬挂晾干”。
注5:
也可以使用其他标准洗涤剂,但应在报告中注明洗涤剂种类,加的克数,加了几次。
7.3 外观质量
按所明示的产品标准外观质量要求规定执行。
8 判定规则
8.1 滴水扩散时间、蒸发速率、芯吸高度三项指标有一项不合格,不能标称为“速干衣”。
液态水动态传递指数不合格,不能标称为“排汗导湿速干衣”。
其他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判定规则按所明示的产品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8.2 复验
任何一方对所检验的结果有异议时,在三个月内均可要求复检。
提请复检时,应保留提请复检数量的全部。
复检时样品数量不得少于初检数量,复检结果按7.1规定处理,以复检结果为准。
9 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使用说明按GB5296.4规定执行,执行的产品标准号:
本标准编号及所执行的相关产品标准的编号。
9.2 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可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申请获得消费者协会认证标识。
9.3 包装按GB/T4856或协议规定执行。
9.4 产品运输应防潮、防火、防污染。
9.5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注意防蛀、防霉。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滴水扩散时间
A.1 原理
在标准的环境下,从水接触到服装的亲肤面,到完全渗入所需要的时间。
A.2 仪器和工具
绣花绷:
直径6~8cm的圆形,对织物施加最小的张力,确保织物表面平整。
移液枪:
容量为可变范围0.2-1ml或固定200μl,精度≤0.5%。
秒表:
精度0.01秒。
液体:
符合标准GB/T6682的三级水。
A.3 试验环境
调湿和试验用大气采用GB/T6529规定的标准大气,即温度为(20±2)℃,相对湿度(65±3)%。
A.4 试样准备
选取洗前样品和洗后样品(按照6.2.5方法洗涤烘干)5个不同位置剪取样品尺寸10cmX10cm的正方形。
在A3试验环境下,将样品平摊平衡16~24小时开始试验。
A.5 试验步骤
将试样的贴皮肤面朝上,施加最小的张力,将样品固定在绣花绷上。
用移液枪精确量取0.2ml蒸馏水(或三级水),距离布面高度1cm,垂直滴下。
从水接触织物表面开始计时,仔细观察至水完全扩散,或渗入织物,镜面反射消失停止计时。
记录所用的时间,单位为秒,保留1位小数。
如果超过50秒没有渗入,直接报结果为>50.0秒。
共选取不同位置,重复A.4.2~A.4.3步骤测试5次。
A.6 计算结果
取5个洗前试样结果的平均值,保留1位小数作为样品的洗前结果。
取5个洗后试样结果的平均值,保留1位小数位作为样品的洗后结果。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蒸发速率
B.1 原理
将一定量的水滴在试样上后,悬挂在标准环境下自然蒸发,其时间-蒸发量曲线上线性区间内单位时间单位面积织物上的蒸发量。
B.2 仪器和工具
蒸发速率测试仪:
可自动定时称重样品质量。
注:
无该装置时,需配备千分之一分析天平,计时器(精度1秒),样品悬挂装置。
移液枪:
容量为可变范围0.2-1ml或固定200μl,,精度≤0.5%。
液体:
符合标准GB/T6682的三级水。
B.3 试验环境
调湿和试验用大气采用GB/T6529规定的标准大气,即温度为(20±2)℃,相对湿度(65±3)%。
B.4 试样准备
选取洗前样品和洗后样品(按照6.2.5方法洗涤烘干)5个不同位置剪取10cmX10cm正方形试样。
注:
如样品不够,也可选用A.5.3的试后样,进行该测试,但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0秒。
在A3试验环境下,将样品平摊平衡16~24小时开始试验。
B.5 试验步骤
用移液枪精确量取0.2ml蒸馏水(或三级水),快速滴在贴皮肤面上,如液体不容易渗透,选用1g/l烷基聚氧乙烯醚溶液替代。
按照GB/T21655.1-20088.3的方法测试并绘制时间-蒸发量曲线。
B.6 计算结果
取时间-蒸发量曲线中(蒸发量变化明显趋缓之前)作最接近直线部分的切线,求切线的斜率即水分蒸发速率,结果保留2位有效数字。
取5个洗前试验的结果的平均值,保留2位有效数字作为样品的洗前结果;取5个洗后试样结果的平均值,保留2位有效数字作为样品的洗后结果。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芯吸高度
C.1 原理
将试样垂直悬挂,将一端浸在液体中,测定经过规定时间液体沿试样的上升高度。
C.2 仪器和工具
芯吸高度测试仪:
底座带有水平调整旋钮,水槽可保证液面高度不低于50mm,并可自动补水确保液面稳定,悬挂试样的横梁及试样夹,以及试样底部的配重夹(3g±0.2g),读数的直尺,最小刻度为1mm,精度为0.5mm。
注:
无该装置时,需蒸馏水槽、样品悬挂支架、不锈钢直尺(最小刻度1mm,精度0.5mm)。
计时器:
精度为1秒,计时范围1~99999秒。
液体:
符合标准GB/T6682的三级水。
注:
为了便于观察,可往水中加入少量蓝墨水或红墨水。
C.3 试验环境
调湿和试验用大气采用GB/T6529规定的标准大气,即温度为(20±2)℃,相对湿度(65±3)%。
C.4 试样准备
选取洗前样品和洗后样品(按照6.2.5方法洗涤烘干)3个不同位置,沿成衣的直向(测试面料时选织物的直向或经向)剪取三条长度不小于250mm,有效宽度为30mm长方形条状试样。
注:
如发现样品直向(经向)与横向(成衣底边)不垂直,按照平行直向(经向)剪取,使试样长度方向保证完整的纱线。
在A3试验环境下,将样品平摊平衡4-6小时开始试验。
C.5 试验步骤
按FZ/T01071-2008标准8.1~8.5部分操作。
记录30分钟时,液体在织物上的爬升距离,单位为厘米,保留1位小数,如果出现不均匀爬升,取最低点处爬升距离作为本次试验结果。
正反面结果不同的,取贴肤面结果。
C.6 计算结果
取3个洗前试验的结果的平均值,保留1位小数作为样品的洗前结果;取3个洗后试样结果的平均值,保留1位小数作为样品的洗后结果。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液态水动态传递综合指数
D.1 原理
织物水平放置,液态水与织物表面接触后,液态水会沿织物扩散和渗透,通过与织物两面接触的传感器记录液体水的扩散速率、渗透速率、渗透面积等数值的加权,计算样品的速干综合指数。
D.2 仪器和工具
织物动态水分分析仪:
具有定量滴液装置、织物传感器记录浸湿面积及扩散速率、软件可进行数据加权计算
镊子
测试液:
9g/l氯化钠(NaCl)溶液。
注:
为了定期清洗传感器,需配备超声波清洗装置。
D.3 试验环境
调湿和试验用大气采用GB/T6529规定的标准大气,即温度为(20±2)℃,相对湿度(65±3)%。
D.4 试样准备
选取洗前样品和洗后样品(按照6.2.5方法洗涤烘干)5个不同位置,剪成9cmX9cm的正方形。
样品应保持平整。
在A3试验环境下,将样品平摊平衡16~24小时开始试验。
D.5 试验步骤
按GB/T21655.2-2009标准8试验程序规定操作。
记录样品的液态水动态传递指数,结果保留2位有效数字。
注:
如果结果差异超过30%,请增加样品测试,并将异常数据剔除。
D.6 计算结果
取5个洗前试验的结果的平均值,保留2位有效数字作为样品的洗前结果;取5个洗后试样结果的平均值,保留2位有效数字作为样品的洗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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