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质量管理制度809.docx
- 文档编号:527550
- 上传时间:2022-10-10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8.60KB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809.docx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809.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药店质量管理制度809.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809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809
仁益药房质量管理制度
经营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2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3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5
药品检查验收管理制度„„„„„„„„„„„7
5、药品养护管理制度„„„„„„„„„„„„....10
6、药品陈列管理制度„„„„„„„„„„„„„12
7、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4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168
9、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19
10、质量事故管理制度„„„„„„„„„„„„..21
11、药品效期管理制度„„„„„„„„„„„„.23
12、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24
13、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26
14、质量信息管理制度„„„„„„„„„„„„..28
1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
度..........................................3116、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217、服务质量管理制
度..................................................3318、质量管理工作检查与考核制度..............................3419、中药饮片购、存、销管理制度..............................36
兰州仁益药房
文件名称:
经营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编号: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各环节人员多次认真学习、讨论、研究,确定了本药店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如下:
质量方针:
质量第一诚信为本规范经营服务大众
质量目标:
以质量求生存向管理要效益
遵循制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加强基础管理,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兰州仁益药房
文件名称: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编号: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为将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把好经营第一关,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本店,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制度。
首营企业系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或经营企业;首营品种系指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与首营企业发生业务关系时,要索取加盖供货企业红印章的证照复印件等有关证件。
并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
3、购进首营药品,必须要求生产厂家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合法证照,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批准文号、同一批次的药品检验报告单、价格批文、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
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
4、药品推销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药品推销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质量管理人员根据提供的资料和相关质量标准,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审核。
签署审核意见,报企业负责人审批。
6、质量管理人员接到首次经营品种后,原则上在1天内完成审批工作。
7、质量管理人员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以及产品资料、使用说明书、标签等有关资料作为药品质量档案归档保存备查。
兰州仁益药房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文件名称: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编号:
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为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严格把好业务购进质量观,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购进。
2、药品购进必须从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不得自行从其他渠道随意购进药品。
3、进货人员必须参加药监部门组织的药事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药学业务技能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和药品包装说明书建立购进记录,票据或购进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或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5、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6、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
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以及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7、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8、每年两次对药品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兰州仁益药房
编号:
起草人:
审核人:
批文件名称:
药品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购入药品的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质量验收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验收药品应在规定的时限,即到货后一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冷藏药品应在一小时内验收完毕。
3、贵重药品应由两人进行验收。
4、验收员应根据随货同行票据和药品包装说明书的内容,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有关证明文件以及票据进行逐一检查,验收注意事项如下:
(1)药品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2)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4)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5)验收进口药品,其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说明药品的名称,其最小销售单位应有中文说明书。
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以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6)验收首营品种,应有加盖生产企业印章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和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检验报告书;
(7)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官检查,对与随货同行票据不符、质量异常、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予以拒收并单独存放,做好不合格药品红色标记,有质量负责人及时通知供货方,确定报损销毁等处理方法。
5、验收药品时,应验收到符合规定的最小包装,并保留好整件包装的产品合格证。
6、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不得购进。
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核处理。
7、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到货日期、品名、剂型、数量、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
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签字,并注明验收结论。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兰州仁益药房
文件名称: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编号: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为保证陈列药品的质量,方便消费者的购药,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
营质量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养护是依据药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变化规律,用维护药品质量的有关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柜台陈列和在库药品质量进行的科学保养。
2、企业设药品养护员并由质量管理负责人领导。
养护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养护员根据对柜台陈列药品根据其流转情况进行养护和检查。
每天进行循环外观检查,做好柜台药品养护检查纪录,一般药品每季度覆盖品种一次。
对近效期药品、易变质药品、储存时间长的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缩短养护周期。
4、养护员在养护过程中发现质量可疑的药品,应悬持黄牌停止销售,同时填写《药品质量复检通知单》,报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处理。
5、养护员做好养护仪器设备的检查记录。
每季度检查一次,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应进行检查维修。
6、养护员每日上午9时、下午14时各一次对营业场所及冰柜的温湿表进行观察并作记录,如发现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应采取措施,使之符合药品的贮存要求。
7、养护人员负责建立药品的养护档案。
兰州仁益药房
文件名称: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编号: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为保证陈列药品的质量,方便消费者的购药,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1、营业场所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在规定时间对营业场所的温湿度进行观察记录,及时调控,保证店内药品陈列条件与保存环境。
2、陈列药品的柜架、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
陈列用的设备应正常运转。
3、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4、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分柜存放,标志明显、字迹清晰。
5、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陈列、销售(处方药中的维生素类药品除外)。
6、须冷藏的药品应储存在符合规定的冷藏设施中。
7、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8、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须避光、密封储存的药品,上架陈列时,
应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规定。
9、凡上架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做好陈列药品的质量检查汇总,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单报质量负责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凡质量有疑问的药品,一律不予上架销售。
兰州仁益药房
文件名称: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编号: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为保证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确保销售药品的质量,为消费者安全、合理、有效地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2、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职业证明。
3、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通过药监部门组织的考试,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要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4、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价格标签齐全字迹清晰,填写准确、规范。
5、营业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而误导消费者。
对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销售。
6、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等符合法律规定的质量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和出售。
无医师开据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7、拆零药品出售时,应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8、对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药店 质量管理 制度 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