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山中心小学地震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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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山中心小学地震应急预案
外山中心小学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与《永春县地震应急预案》和《永春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有效衔接,迅速高效地组织、开展抗震救灾等各项应急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函〔2012〕149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闽政〔2006〕13号)、《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闽政办〔2013〕11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政文〔2005〕64号)、《泉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泉政办〔2013〕263号)和《泉州市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永春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和区域外发生并对我乡造成一定影响,需要我校开展应急的地震应对。
1.4工作原则
外山中心小学地震应急指挥部根据地震灾害级别和地震灾害的影响范围,承担相应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
要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指挥实施处置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职责。
地震灾害发生后,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
2地震灾害的分级与响应级别
根据《永春县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四个级别。
地震灾害等级标准表
地震灾害
等级
分级标准
初判标准
人员死亡(含失踪)
经济损失占全省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震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300人以上
1%以上
6.5级以上
重大地震灾害
50—299人
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6.0级以上--6.5级以下
较大地震灾害
10—49人
造成较重经济损失
5.0级以上--6.0级以下
一般地震灾害
10人以下
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4.0级以上--5.0级以下
3组织体系及职责
外山中心小学地震应急指挥部是全乡学校抗震救灾的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乡学校抗震救灾工作。
由学校校长郑聪敏任指挥长,刘伟政任副指挥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当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震情通报后,外山中心小学地震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由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部署会,部署外山中心小学抗震救灾工作。
外山中心小学地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向乡人民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本乡掌握的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2)牵头做好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学校工作组职责;
(3)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本乡范围内校园地震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4)负责向乡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教育局请示报告。
(5)在县教育局和乡政府的指挥下,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完成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永春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件。
外山中心小学地震应急指挥部设立以下相应工作组:
(1)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地震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校处置校园地震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学校落实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督促各校根据校园地震事件的性质,对处置不当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
(2)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校长郑聪敏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刘伟政担任。
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班主任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科,日常工作由学校保卫科承担。
工作组主要职责:
在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各级各相关部门开展防范和抗灾救灾工作。
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本乡校园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
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4灾情报告
地震灾情报告内容:
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
地震发生后,各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地震灾情速报工作程序:
(1)各校和中心校立即收集本地本校的地震灾情,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地震应急指挥部。
(2)外山中心小学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总各校信息后上报县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县地震局,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应急响应
5.1先期应急响应
(1)地震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迅速按照本校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先期处置情况。
5.2指挥、部署及行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部署会,先期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1)根据灾情,决定启动相关的工作组;
(2)迅速收集本乡涉及的震情灾情,及时上报;
(3)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划分若干区域,科学调配本乡资源开展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4)根据本校职责,迅速统计核算初步救灾需求上报;
(5)按照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5.3应急结束
5.3.1在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后,学校地震应急行动终止。
5.3.2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提交本校抗震救灾工作总结,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6应急响应措施
(1)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立即运作。
(2)主动与各校取得联系,收集灾情数据,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乡人民政府并报县教育局。
(3)及时了解灾情及灾区学校的运转能力。
(4)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区学校地震应急工作。
7保障措施
7.1信息保障
各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地震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7.2物资保障
各校应逐步建立地震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7.3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由政府统筹,纳入财政预算。
各校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7.4人员保障
各校应组建由本单位教职员工组成的地震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
7.5培训演练保障
各校应经常开展应急预备救援队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内容。
开展培训演练。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工作。
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8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包括临震应急、强有感地震应急、台湾及台湾海峡强地震应急、海域地震应急、省、市内地震应急、我县境内大范围有感觉强烈地震应急,外省特大地震应急以及地震谣传应急。
当其他地震事件发生后,根据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采取以下相应的应急响应。
8.1临震应急
当市县人民政府发布我县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8.1.1应急响应
(1)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本预案自然灾害类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检查与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对学校师生发出防灾抗灾通知,必要时要及时组织人员紧急避难;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8.1.2临震应急结束
(1)当预报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立即按预案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临震应急自动结束。
(2)当县人民政府根据预报区和临震应急工作实际,发布终止临震应急的公告,临震应急结束。
8.2强有感地震应急
强有感地震指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使公众强烈有感,震级小于4.0级的地震;或我县周边发生破坏性地震,波及本县,使公众强烈有感,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明显财产损失,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
学校主要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本预案自然灾害类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检查与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3)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对本校师生发出防灾抗灾通知,必要时要及时组织人员紧急避难;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6)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7)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8.2省内地震应急
省内地震是指在我县周边县、区、市发生的、并且波及我县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对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8.6外省特大地震应急
外省特大地震是指我国大陆地区发生特大地震,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且未对我县造成直接影响的地震。
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对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8.7地震谣传应急
地震谣传指在本县乡行政区域内出现地震谣言、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事件。
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有效措施平息谣传;
(2)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当地震谣传已平息,造成的影响已基本消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已恢复正常,县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9附则
9.1责任与奖励
学校抗震救灾工作实行本校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本校报县教育局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抗震救灾重要情况或者抗震救灾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永春县外山中心小学
2014年9月17日
附件:
地震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预案名称
外山中心小学地震应急预案
制定单位名称
永春县外山中心小学
报备单位名称
外山中心小学
联系电话
23711037
报送人
刘伟政
联系电话
139********
报备单位通信地址
外山乡溪东路26号
邮政编码
362606
报备单位说明:
参照永春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报备单位:
(公章)
2014年9月17日
备案单位审查意见:
备案单位:
(公章)
年月日
备案时间
备案号
备案单位登记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报备单位说明应注明本预案是初始编制还是修订;编制或修订的主要理由和主要内容;批准实施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本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报备单位与备案单位分别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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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小学 地震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