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15号煤老空水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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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15号煤老空水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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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15号煤老空水安全技术措施
山煤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探放15号煤旧采空区积水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名称:
探放15号煤旧采空区积水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
措施审批时间:
年月日
措施执行时间:
年月日
山煤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文件)审批
审批单位意见及人员签字
地测部
年月日
生产技术部
年月日
安监部
年月日
通风区
年月日
机电部
年月日
调度室
年月日
地测副总
年月日
总工程师
年月日
审批意见
鑫顺煤业15101工作面
探放15号煤旧采区积水安全技术措施
鑫顺煤业15号煤旧采空区位于15101工作面轨道顺槽东北侧,旧采空区由6个小工作面组成,面积74092m2,估算积水量约157446m3。
近期实测涌水量(溢出水量)为8m3/h。
对旧采空区实际留设煤柱为30m—60m,预计在正常情况下可以保证15101轨道顺槽的掘进安全。
但是,考虑到矿压对围岩造成的破坏因素,以及未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构造存在的影响,为确保安全,在15101轨道顺槽掘进过程中,除正常探放水外,还要对旧采空区积水有针对性地依次进行探放。
为保证放水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特编制本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矿探放15号煤旧采区积水工作的领导,矿成立探放15号煤旧采空区积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探放水办公室。
探放15号煤旧采空区积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于斌全
常务副组长:
王桂生
副组长:
孛国珍荆铭玉冯希宏翟贵元王毅前
成员:
许继东韩正龙魏素青张士驰杨丙午以及相关科室和施工队组负责人
探放15号煤旧采空区积水办公室:
主任:
李文忠
成员:
地测科全部技术管理人员
二、各单位探放水责任划分
地测部:
负责制定探放水钻孔的设计及封孔管等配套装置的购置计划,收集、整理探放水资料,随时掌握探放水工作进展情况。
机电部:
负责排水泵的选型配置,排水设备及其供电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
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转和各相关地点的通信系统畅通。
技术部:
负责观察放水钻场附近顶板、两帮情况,及时加强支护。
通风区:
负责探放水工程施工点的通风及有害气体的监测、治理等工作。
安监部:
负责排查探放水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治理。
供应部:
负责探放水工作的物资采购与供应。
调度室:
负责探放水工作的指挥和应急指导。
工程队:
负责15号煤采区水仓的清挖以及排水沟淤泥的清理工作,确保水仓应有的容水量。
中十冶二队:
负责放水钻场的施工、排水管路的安装和15101轨道顺槽至采区水仓的排水工作,确保管路通畅,排水及时。
探放水队:
负责探放水钻孔的施工及放水情况观测,同时记录放水的详细资料。
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进行钻探作业前,工程队要清理完15号煤采区1#、2#水仓的淤泥,保证水仓应有的容水量。
2、中十冶二队要根据下发的探放水设计控制好放水钻场的位置,按设计规格完成放水钻场的施工以及在附近巷道低洼处开挖临时水仓,并且对原有的排水管路进行更换、续接。
3、15101轨道顺槽水仓内安设好排水能力不小于80m3/h、扬程不小于55m的水泵两台,并与4寸排水管路连接好,具备排水能力。
4、机电部要做好排水泵的日常检查工作,保证水泵的正常运转。
5、地测部要根据需要制定放水所需要的材料计划,供应部要及时购置到位。
四、钻探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施工队组要派人负责清理施工现场的浮煤,排水水泵、管路与供电系统必须运行正常同时经过联合验收,满足排水要求后方可开始钻探作业。
2、为保钻孔的施工质量,钻孔位置、方位、倾角由测量人员按设计标定,探放水队负责现场具体施工,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3、钻孔开孔后,下入的套管长度及试压压力必须满足以下的要求:
(1)开孔用¢113mm的钻头钻进,钻进10m后,下入10米直径¢108mm套管。
下套管时,先将套管提离孔底0.2m,孔壁和套管间的环状空隙用水泥砂浆和速凝剂封闭密实,其中插入一根细管,用于观察注浆情况。
水泥砂浆凝固后,从套管口向内注入水泥浆,同时观察细管内的情况,待水泥从细管溢出后,可缓停注浆,3—5分钟后再注,水泥浆稳定流出后,停止注浆,注浆压力以20kg/cm2为宜。
(2)待水泥凝固48小时后,用钻头扫至12.0米处,退出钻具。
(3)接通高压水试压时,试压压力不得低于1.5MPa,延续时间均不少于30分钟。
试压过程中要有详细记录,并有专人检查套管外及钻场附近的情况,如发现钻场及钻孔周围有渗水、跑水等现象,要停止试压,继续注水泥浆,直至试压合格,二次注浆的压力可适当增大。
4、试压合格后,孔口管外安装不低于15kg/cm2的高压闸阀、测压表及防喷装置,改用¢94mm合金钻头或¢94mm金刚石钻头钻进。
5、钻孔施工现场设专用电话一部,保证正常通讯,每班开钻之前及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6、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一台多功能气体检测报警仪,通风区要指派瓦检员对施工地点进行动态监控,并挂牌做好记录。
7、施工时,巷道内的瓦斯检查仪要按规定悬挂。
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施工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调度室汇报,待采取措施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时方可恢复打钻工作;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并向地面值班人员及调度室汇报有关情况,按指示执行。
8、入井设备要严格进行防爆检查,钻孔施工期间加强供水供电系统检修,严禁设备、电缆失爆,保证钻探、排水的正常供电。
9、钻机及其附属装置进行维修,需要拆、接电源时必须办理停电申请票,由专职电工负责停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10、隔爆电气设备开盖检修前,必须先停电,瓦检员检查设备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8%并验放电后方可开盖检修。
11、钻孔接近老空时必须提前安装好防喷装置,防止钻进中突然出水失控造成水害事故。
12、钻进时若发现钻孔瓦斯涌出异常、煤体出现异常声音、煤体片帮外移、煤面轻微颤动、顶夹钻或喷孔、工作面掉渣等异常现象,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严禁拔出钻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按指示执行。
13、钻进期间如发现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进入老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不得拔出钻杆。
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关闭防喷装置止水,并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4、钻进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等情况时,打钻人员要向调度室及时汇报,按指示执行。
15、需要撤退时,先切断电源,跟班队干或班组长要立即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6、钻孔完工后,必须由地测部、安全部、队组三方对钻孔终孔位置、终孔水量、水压等进行确定验收。
五、排放15号煤旧采区积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放水管理
1、放水人员安排
放水时,每班安排放水工、司泵工、机电维修工、瓦检员、安监员、中层管理人员各一人。
放水工职责:
(1)根据排水情况控制放水量。
在放水孔总水量大于(等于)排水能力时,必须及时关小放水孔,使放水量小于排水能力。
(2)做好放水记录并将放水情况及时上报地测部和矿调度室。
(3)出现水泵故障、水仓水位过高出现溢仓等状况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根据现场情况,关闭全部或部分放水孔。
司泵工职责:
负责水泵的运行操作和维护工作。
机电维修工职责:
负责排水管路、排水设备以及排水系统所有用电设备的的维护。
同时确保各相关地点的通信系统畅通。
瓦检员职责:
负责探放水工程施工点的通风及有害气体的监测。
安监员职责:
排查放水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治理。
中层管理人员职责:
及时收集放水资料,对放水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落实与协调。
2、放水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双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并在工作岗位进行交接,做到接班人不到位,交班人不离开工作岗位。
(2)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把本班的放水情况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签字后,交接人方可上岗或离岗。
(3)在交接时,如果设备在运行中存在有不安全隐患尚未进行处理或没有处理完毕,接班后继续处理。
如果交班人提前离岗,或没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处理。
(4)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时,有权拒绝交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5)接班人按交接班程序要求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负责。
(6)交接班工作要认真向矿调度室汇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填写隐患档案,及时处理隐患。
(二)放水流程
1、作业人员到达指定放水地点后,开始放水前,必须及时通知调度室及地测部,并与采区水仓水泵工取得联系。
2、接到调度室通知后,瓦检员及安全员对作业地点巷道周围的安全隐患及钻场内的瓦斯浓度情况进行细致检查。
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禁止放水工作。
3、检查完毕,确认管路通畅、无漏口、水泵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放水。
4、放水工艺流程:
(1)、放水时,在打开闸阀时应逆时针缓慢开启,切忌用力过猛。
(2)、待放水3—5分钟后,由专职瓦检员在管路出水口回风侧检查瓦斯浓度。
(3)、放水工作完毕后或在放水过程中需要停止时,应顺时针关闭闸阀。
(4)、闸阀关闭后,放水人员及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检查闸阀关闭是否严密,管路有无漏水情况。
(5)、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放水人员要及时向调度室及地测部汇报。
5、在放水过程中,瓦检员及安全员要随时观测作业地点瓦斯等有害气体情况,并随时汇报调度室,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放水技术要求
1、放水时必须每班派专人监测放水情况,测量水量、水压,并做好记录。
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2、水仓抽水人员要随时观察水仓内积水量情况,保证水仓不满仓。
3、排水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关闭放水孔停止放水作业,并由机电部门负责对故障进行处理。
4、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工作,增加有害气体的观测次数。
5、放水结束后,应立即核算放水量,对放水效果进行评价。
(四)放水安全措施
1、放水工作要做到机电、通风、安全、探放水队以及中层管理人员同时到位。
2、放水开始前,及时与矿调度室联系,汇报情况。
3、放水过程中,必须配有安全员、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安全情况。
4、每班放水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瓦检仪。
5、加强通风,并保证风量能够稀释排水过程中涌出的有毒有害气体。
6、加强放水钻场内及周围巷道内瓦斯监测。
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汇报。
7、必须加强对排水设备的管理,电缆不能出现“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
当潜水泵及启动开关周围的瓦斯浓度达到0.5%时,禁止启动。
8、明确水害避灾路线,必须向受水害威胁地区的施工人员告知避灾路线。
9、每班要指派专人定期巡查并检修排水泵及管路,要保证水泵的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按指示执行,并记录在册,保证排水泵及管路的正常可靠运行。
10、瓦检员要及时对放水处的CH4、H2S、CO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并记录在册;同时为防止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经钻孔溢出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对施工工人造成人身伤害,通风部门应提前做好准备,应能及时调控放水地点的风量,保证施工及排放水过程的安全进行。
11、当发生水灌15101轨道顺槽等水灾事故时,事故地点人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按预定避灾路线撤离。
调度室要及时请示矿长和当日值班长,启动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组织井下撤人和抢险救灾。
12、避水灾路线:
15101轨道顺槽——15101轨道与尾巷第三联络巷——15101内错尾巷——北集中回风下山——采区变电所——集中轨道下山——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13、其他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以及探放水设计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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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号煤老空水 安全技术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