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民增收问题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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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民增收问题研究
清水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民增收问题研究
摘要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三农”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如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合理、有序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跨越式科学发展,推进农村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课题。
本文将从对清水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现状统计、调查数据分析入手,通过全面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现状、特点,剖析存在的问题,以探讨进一步促进清水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民增收的工作思路和对策建议。
关键词: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策
党的十七大提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
如果没有农村的发展,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面的小康、全国的小康。
而农民要实现小康,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有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让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实现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一、清水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清水县是国家扶贫开发的重点农业县之一。
全县总面积2012平方公里,辖6镇12乡、260个行政村、4个居民委员会,1125个村民小组。
全县总人口31.2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16万人,占总人口的93.3%,农村劳动力有13.42万人,占农业人口的46.1%,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150元。
清水县人多地少,劳动力资源相对剩余,农民脱贫致富的任务十分艰巨。
经调查:
2011年清水县累计输转农村剩余劳动力6.5万人,新增输出0.54万人,占年任务5.95万人的109.2%。
其中有组织输转3.78万人,占年任务3.57万人的105.8%,培训农民工2.7092万人,其中技能性培训0.8672万人,占年任务0.86万人的100.8%,劳务品牌培训200人,农村经纪人培训400人,异地培训1350人;引导性培训1.8420万人,职业技能鉴定364人,创劳务收入5.91亿元,占年任务5.48亿元的107.8%,比上年同期增长10.3%,农民人均实现劳务收入2026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3150元的64.3%。
全县累计开辟劳务基地687个,其中新增劳务基地26个。
2011年底,全县外出打工总人数为6.5万人,其中省外4.55万人,省内1.95万人;打工人群男性人数占68%;女性人数占32%;年龄18岁—30岁的之间的占打工总人数30.2%,30—45岁的47.8%,45—60岁占16.7%,其它占5.3%;从文化程度来看,文盲人数占10%,小学文化水平占17%,初中文化水平占49%,高中文化程度占19%,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5%;从收入来看,平均每人每年收入8000多元。
劳务经济发展态势良好,有效地推动了清水县劳务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但是,由于清水县经济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相比相对落后,生产生活条件差,人民文化教育水平偏低,交通和通讯发展滞后,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劳动力外出就业的难度和成本都较高,地理环境严重影响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清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从输出规模看,增速较快。
据统计,2010年全县外出打工人数为5.96万人,2011年达到6.5万人,增长速度较快。
(二)从趋向分布看,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居多。
特别是广东、新疆、苏州、杭州、上海、山东、内蒙古等几大城市居多,约占外出总人数的90%。
而且这些集中分布的情况大都与“亲缘、地缘、情缘”有关,75%以上的都是“亲靠亲”介绍去的,劳动等中介组织介绍的较少。
(三)从就业工种看,从业单一,技术含量较低。
以建筑业,加工业、服务业等为主,从事管理和一定技术含量工作的人员较少,不足打工人员总数的5%。
从事体力劳动的普通生产工人约6.1万人,占打工人员总数的95%以上。
(四)从经济效益看,2011年,全县外出打工人员人均8000元,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150元高出4850元。
(五)从学历与待遇比例上看,学历高、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待遇相对较高,体力劳动者工资较低。
(六)从时间上看,呈现间隔性、短期性、不稳定性。
闲时输出劳动力,忙时带回生产力。
(七)从在家在外人员结构上看,输出多为青壮年男女,在家的多为“386199”(“38”指妇女;“61”指儿童;“99”指老人)部队。
(八)从就业观念上看,观念不新,创新意识不强,多从事一些传统的技能。
二、清水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一)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
由于大量的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人地关系大大缓解。
随着农民的劳动平均产出水平上升,农民的收入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农民收入中高于维持生存所需的部分,可用于追加农业投资,农业本身也有可能得到较快的发展。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推动了当地农村的发展,扩大了内需,改善了经济结构,开辟了一条投资少、见效快、综合效益高的农村脱贫致富途径。
它不仅有效地解决了贫困地区的温饱问题,实现了农民增收,而且起到了“输出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作用。
(二)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清水县农业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致使该县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
转移劳动力增加的收入,不仅提高了农民的消费水平,增加了农村社会购买力,而且把部分收入用于发展农村经济,为农村发展注入了资金。
另外,外流劳动力返回资金也有一定数量用于发展农村地区的二、三产业,促进了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变化,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三)通过回归效应,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由于当地农业、乡镇企业等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不足,清水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一般都流向城市和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转移出去的劳动力不仅增加了收入,更重要的是开阔了视野,转变了观念,学到了技术,增长了才干,积累了资金和丰富的经验。
有的回到家乡参加经济建设,自主创业或发展成种养大户,既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又可带动其他农民致富,在农村发展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他们的思想解放、观念较新,生活方式也与农村不同,对周围农民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推动农村社会文明和进步。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民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低下的不足。
(四)加快城镇化进程。
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注入了活力。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实质上也是城镇化建设向前迈进的过程。
一些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在城镇有了自己比较稳定的职业,并在小城镇定居下来,其示范效应又带动周边农民进入小城镇。
另外,部分外出打工者回乡在小城镇创办实业,也吸纳了一些农民进城务工。
这些农民群众共同构成了农村城镇化的主体,有力地促进了城镇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教育、文化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三、清水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的问题
劳动力的转移对发展和繁荣清水县城乡经济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要切实做好劳动力的转移加快农村发展速度,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县乡各级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服务体系不健全,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不高。
县、乡有些部门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没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乡镇虽然成立了劳务站,但多数未能正常开展工作。
存在着有机构无人员、有人员无经费的问题。
缺乏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组织和指导,缺乏对农村劳动力的规划和调节,缺乏必要的扶持手段。
对劳动力转移工作宣传不够,在帮助农民消除思想障碍、增强就业意识、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等方面,还没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导致农民外出务工仍有盲目性。
目前,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仍然是以自发转移为主,亲友介绍为辅,靠有组织转移的只占较小的比率,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较低。
(二)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适应当前市场能力弱。
清水县是一个边远贫困县,人们受传统思想的束缚比较严重,科学文化素质低下和观念意识落后,有小富则安的保守思想。
加上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市场诚信机制的缺失,城乡二元分割体制,以及农村生活的逐渐好转,制约了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速度和规模。
全县进城务工的农民受教育的平均年限不高,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占有很大比例,而女性尤为突出,部分甚至是文盲。
90%以上的劳动力没有任何技能特长,只能从事一些形式单一、技术含量不高的体力劳动,难以进入较高层次岗位,导致就业不稳定,收入低,流动性大,与当前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要求极不相称,农民工就业空间仍然很小,市场就业竞争力较弱。
(三)兼业性、季节性转移成为劳动力转移的障碍。
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经营环境不稳定,兼业农民非农收入不稳定性使他们难以彻底离开土地。
农村劳动力在转入非农产业的过程中仍保留着对土地的承包使用权,他们没有完全脱离农业,脱离土地,有大部分劳动力只是季节性转移,忙时务农,闲时务工或经商。
他们的户籍仍在农村,而就业和日常生活又在城镇,在农村和城镇都拥有生产和生活设施。
一旦非农产业出现问题,就再度向农业回流,具有“两栖”的特点。
这种兼业性、季节性的转移使劳动力供需双方都抱着一种临时心态,谁都不愿在技能、素质方面增加投入,这极大地限制了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对劳动力转移市场的发展也极为不利。
(四)信息闭塞,信息收集和跟踪管理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
农民长期生活在贫困山区,交通闭塞,信息不灵,导致大量的用工信息不能多渠道及时地发送,农民无法了解劳务市场需求状况,也就无法加入到政府组织输送的队伍中来。
同时由于缺乏资金,对用工单位的考察、跟踪管理不够全面到位,给核实劳务信息、护送务工人员和加强劳务输出后续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五)“留守”家庭子女教育、社会治安存在问题。
许多家庭父母在外打工,家庭中留下是教育阶段的孩子,体迈多病的父母。
孩子缺少父母关爱、指导,学校缺乏与家庭的经常性联系、沟通,使得一些孩子缺乏有效的管理,经常上网吧或到其他地方玩,形成一些不良习气,耽误了学习,影响了健康成长。
对于家庭,因青壮年大都在外,家中缺少“主心骨”,社会治安存在许多不安定因素,个别地方时有偷盗现象,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很大隐患。
四、做好清水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建议
根据上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及转移中存在的问题,要着实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让劳动力的转移能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促进农村劳动力健康有序转移,是一项涉及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分工负责。
一要理顺管理体制。
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领导,县、乡、村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把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改变“多头管,无人管”的局面。
乡镇劳务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农经站等涉农部门要配强人员,各村设立劳务信息员,形成上下贯通的劳动力管理服务体系。
在劳务输出集中的地方,在有可能的情况下,以县为单位设立办事处,派驻专人负责搞好协调和服务。
二要建立健全以公共就业服务为主体,社会中介就业为补充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劳务输出的格局。
同时,加大对现有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依法规范或取缔不合理的中介组织。
三要全面摸清农村劳动力资源底子。
对农村现有劳动力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普查,将劳动力按年龄、学历、技能水平、性别等分梯次输入微机,建立信息资源库,实现对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的动态控制,为搞好转移提供科学依据。
四要强化目标考核。
把劳务输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从严考核,真奖实罚,确保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身上有指标,形成全县上下通力配合抓劳务的运行机制。
五要落实保障经费。
每年政府都应预算安排劳务专项经费用于劳务考察和组织输转工作,可以对在培训期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生活津贴,对分工分业后的农民创办新企业提供贷款补助等,从经费上保证劳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从而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层次和水平。
针对清水县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不高的实际,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及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一二四”增收工程(即每户输转一人,农民人均年收入2万元以上,每年稳定培训转移就业40万人,实现脱贫致富40万户),坚持“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
一要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建立起农民工培训经费由政府投入机制,确保培训经费足额到位。
二要把劳务培训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结合起来,健全和完善培训制度,层层签订培训目标责任书,使培训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轨道。
三要把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劳动技能培训,逐步建立起政府、企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共参与的社会化培训机制。
在培训过程中,坚持“按照“先培训、后发证、再输出”的原则和“学以致用、方便群众、确保实效、创出品牌”的思路,加强对外出务工者以劳动法为主的法律基础知识、道德规范、遵纪守法观念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以及进行电焊、建筑、电子装配、家政、保安、驾驶等市场急需专业岗位的技能培训。
培训合格后,劳保等部门要给培训人员发放相关证件,这样,打工人员持证外出工作就主动得多,用工单位也踏实得多。
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农民工的市场竞争力,力争使劳务输出由“普通型”向“知识型”“智能型”和“技能型”转变。
(三)开辟多渠道的转移路径,推进城镇化特别是小城镇建设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小城镇是连接农村和大中城市的纽带,是工与农、城与乡的交汇点。
加速小城镇建设对于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有着重要的作用。
无论是城镇建设规模的扩大,还是城镇人口数量的增加,都必不可少地需要借助庞大的农村人口,特别是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流入。
同时城镇化的发展也会带动相关产业,特别是第二、三产业的迅猛发展,而这些产业的发展又需要农村劳动力的及时补充。
县乡各级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在外打工过程中学到了技术、积累了资金、懂得了管理、掌握了行情的民工回乡创业从而制造和带动更多的投资和就业机会,活跃城乡经济,加速小城镇建设,进而有效提高劳务输出的水平和收益,繁荣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强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搞好信息服务,可以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盲目性,降低农民外出就业的成本。
县乡农业部门要结合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作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信息服务工作,为其外出就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要逐步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就业管理档案,掌握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分布与就业状况。
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引导农村服务中介组织,多渠道开展劳务信息服务。
(五)关注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消除在外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留守儿童因长期得不到家长的照顾,孩子缺少父爱和母爱的温暖,容易产生心理疾病和形成不良习气,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因此,教育部门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加强乡村两级幼儿园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老师应和孩子多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和在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让留守儿童能够健康成长,孩子的父母也能够在外安心务工。
留守老人一般年纪已高,体弱多病,生活孤单,有些甚至生活不能自理。
乡村两级应建立一定规模的敬老院,完善管理体制,尽可能多地吸纳农村留守老人,从而消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为外出务工人员创造良好的务工条件。
(六)进一步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宽松环境。
一是要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机制。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后生活保障。
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快土地的规模经营,促使有转移意愿的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二是切实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务工者户籍管理、子女上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给予方便。
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和实施劳动力开发就业计划,创建符合用工市场需求的劳务基地,形成相对稳定的输出渠道;要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为务工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确保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创造宽松的就地转移和返乡创业环境。
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发展,特别鼓励他们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饮食、运输、家政服务等吸纳劳动力多的产业。
要把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纳入招商引资范畴,积极为他们提供创业平台,实现“输出人员,引回人才;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的目标。
四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展劳务经济的意义、劳动力转移的供求信息和劳务经济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有利于劳务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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