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制作大赛高职组题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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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制作大赛高职组题讲解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动漫制作”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
GZ-029
赛项名称:
动漫制作
英文翻译:
AnimationDesign
赛项组别:
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
电子信息
二、竞赛目的
动漫产业作为极具生机和活力的新兴文化产业,发挥着传播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等作用,国家十分重视动漫产业,并颁布《“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持续推动动漫产业跨越式发展。
而与此同时,人才培育滞后、高端人才吃紧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
动漫制作赛项旨在通过职业技能大赛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影视动画制作的基本功与创新能力,增强学生对主流制作工具的综合应用能力,提高影视动画制作的相应岗位职业能力和岗位协作性,更好地培养影视动画技术型、综合性人才,为信息产业、创意产业、文化产业发展服务;搭建高职院校艺术设计与传媒、电子信息专业的校企合作平台,促进影视动画技术主流软件及相关技术在高职院校中的教学应用;推进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引导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方向。
三、竞赛内容
动漫制作赛项要求选手基于赛场软、硬件环境,按照赛题要求,完成角色模型的建立,运用赛题提供的场景,创作一段30秒的三维动画。
具体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三维建模、UV整理、贴图绘制、材质设计、非角色动画与角色动画、灯光布置、渲染、合成等。
角色建模与动画制作是三维动画中最重要的部分,旨在考察学生对三维动画核心技术的熟练掌握。
比赛分为动画基础、动画创作两个模块,两个模块为现场竞赛。
动画基础与动画创作模块基本要求如下。
动画基础模块
1.根据参考图中卡通角色的三视图,完成三维建模、UV整理、贴图绘制与材质表现。
2.模型、贴图与材质的效果应尽可能接近参考图。
3.根据参考图绘制贴图、设置材质。
每个角色至少需绘制贴图一张,贴图精度不低于1024×1024,保存为.bmp或.tga文件。
4.自行挑选合适的视角,以最高品质渲染三张分辨率为1600×1200或1200×1600的效果图,保存为.bmp或.jpg文件。
(注:
所渲染出效果图要证明模型在动画制作中可用,要求渲染角色POSE效果图,不得为简单灰模或T模。
)
动画创作模块
1.动画故事主角与配角为“动画基础部分”中已完成的模型,参赛选手需对主角与配角骨骼架设与绑定。
2.场景模型与贴图已提供,参赛选手可自行编辑场景,选择场景中的任一(或若干)区域作为故事发生的地点,并自行布置灯光及灯光特效效果。
3.如情节需要,请自行调整它们之间的大小比例;请自行设计分镜;角色动画需符合运动规律。
4.设计动画剧情时应当充分发挥想象力,力求故事新颖有趣,必须强调主角与配角之间的互动。
5.如赛题中包含“动画创作要求”,则参赛选手需以赛题“动画创作要求”制作动画;可以根据画面效果与剧情需要自行决定添加其它各类动画和特效。
6.为动画片命名,并据此添加片头;无需片尾,片头中严禁出现姓名、学校或者其他体现个人信息的文字。
7.动画长度为30秒(不包括简单的片头),分辨率为1280×720,帧速率为25fps;最后输出的文件应为.mov格式。
8.动画创作要求
例:
请根据以下给定的故事梗概进行编排和设计,并形成一段完整生动的剧情动画。
四、竞赛方式
比赛采取个人赛方式进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区)”,不含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参赛。
每队由4名选手组成,每名选手配指导教师1名,各省(市、区)配领队1名。
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赛项。
报名办法及报名资格详细要求等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报名办法》。
五、竞赛流程
时间
内容
主要负责人(部门)
第一天
09:
00-14:
00
参赛选手报到
承办单位
15:
00-16:
00
领队会议、第一次抽签(顺序号)
赛项执委会、加密裁判
第二天
07:
00-08:
00
第二次抽签(机位号)
加密裁判
08:
00-13:
00
现场比赛
现场裁判
13:
00-13:
10
选手离场
现场裁判
13:
10-14:
00
数据传输与备份
现场裁判
14:
00-14:
10
赛场清理与封闭
现场裁判
14:
10-14:
30
第三次加密(评审号)
加密裁判
14:
30-24:
00
成绩评判
评分裁判
第三天
00:
00-07:
00
成绩核对、录入与解密
加密裁判
07:
00-09:
00
结果公示,申诉受理与仲裁
赛项仲裁
09:
00-12:
00
证书制作,颁奖准备
承办单位
15:
00-16:
00
技术点评,颁奖,闭幕
赛项执委会
六、竞赛题目
本赛项比赛要求选手在比赛现场根据图样完成动画模型创建,并在指定的场景中按照故事主题与开头发挥创意,完成动画创作。
选手对陌生角色的判断及建模能力,以及动画创作水平是赛项考察的重要技能。
鉴于此,为避免非选手本人分析建模方法、完成创意设计的情形,保证比赛公平、公正,参照国内外同类比赛的通用做法,本赛项为非公开赛题赛项,赛前仅公开样题(附件1)。
同时,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赛题管理办法》,本赛项建立赛题库,赛题库数量为10套;正式赛题于比赛前三天,经题库随机排序后,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由裁判长指定相关人员抽取。
比赛结束后一周内,在大赛信息发布平台公布比赛题目与赛题库题目。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
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
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截止时间以2016年5月1日为准)。
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赛项。
(二)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三)赛前准备
赛前准备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见“竞赛流程”。
(四)比赛期间
1.各参赛队必须参加本赛项所有模块的比赛。
2.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确认现场条件,根据统一指令开始比赛。
3.比赛题目以纸面及电子形式发放,参赛队根据题目要求完成竞赛任务。
4.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裁判有权中止比赛;因非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5.参赛队须按照题目要求及程序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档,禁止在竞赛结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
6.比赛结束时,参赛选手须等待现场裁判对竞赛用品及设备进行清点验收方可离开赛场。
(五)成绩公布
比赛成绩按《全国职业院校成绩管理办法》复核后,通过赛项信息平台发布。
八、竞赛环境
竞赛场地包括:
竞赛区与其他区域。
(一)竞赛区
竞赛区包括竞赛机房、裁判机房及相关区域。
竞赛机房可容纳全部参赛选手同时比赛。
(二)其他区域
其他区域包括休息区、展示区、服务保障区、申诉区等,均为开放区域,领队及指导教师均可进入,并遵守相关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休息区与展示区设在同一区域,供领队及指导教师使用。
本区域设有转播设备,可直接观看竞赛区实况。
服务保障区用于为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及领队等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申诉区用于受理各参赛队的申诉。
九、技术规范
赛项涉及技术规范如下。
平台
内容
要求
Autodesk
3dsMax
操作基础
文件管理;视图操作;选择对象;变换对象;坐标系;对齐与捕捉;群组;复制对象;复制模式;修改器;显示控制。
三维建模
曲线创建;基本几何体与扩展几何体创建;复合物体创建;多边形建模;修改器使用。
UV整理
UVWMap/UVWXform修改器;UnwrapUVW修改器;UV整理技巧。
贴图绘制
ViewportCanvas贴图绘制。
材质设定
材质编辑器;材质及其参数设置;贴图通道的使用方法。
动画技术
制式、帧速率、时间线等动画基础技术;Biped、CAT、骨骼创建、骨骼绑定、Skin等角色动画技术;布光技术;取景技术;渲染技术。
特效技术
粒子系统的使用,物理模拟系统,模拟布料,模拟毛发,Environment和Effects特效
AutodeskMaya
操作基础
文件管理;视图操作;编辑对象;变换对象;层控制窗口操作。
三维建模
曲面建模技术;掌握多边形建模技术。
UV整理
UV的原理和映射方式;UV编辑器的使用。
贴图绘制
掌握UV的输出;3DPaint绘制贴图。
材质设定
Hypershade;常用材质节点的类型与属性。
变形与约束
簇变形、晶格变形、混合变形、非线性变形、线变形的应用;点约束、目标约束、旋转约束、父子约束、几何体约束、法线约束、切线约束的应用。
动画技术
关键帧动画、路径动画等动画基础技术;骨骼创建、骨骼绑定、蒙皮、角色动画技术;布光技术;取景技术;渲染技术。
特效技术
粒子系统的使用,物理模拟系统,模拟布料,模拟毛发,Environment和Effects特效
AutodeskMudbox
雕刻技术
三维模型导入,基本操作技巧,视图操作,文件的保存,物体的选择,物体的隐藏锁定,显示模式的设置,数字雕刻技术,UV操作,贴图绘制技术,创建不同类型贴图,贴图导出。
BlackmagicDesignFusion
界面,基本操作;合成技术;关键帧动画技术,遮罩,调色工具
AutodeskSketchBook
界面与文件创建,使用软件编辑图片,画布的操作,Layers,选择和转换工具,各种笔刷的使用,使用颜色,色彩校正图案,绘制形状,对称绘画功能,SyntheticBrushes和Copic_Markers的操作,Flood_fills、Rulers和French_Curves的操作方法。
相关参考教材:
1.《3dsMax2010基础教程》,同济大学出版社,2010年。
2.《Maya基础教程与案例指导》,同济大学出版社,2014年。
一十、技术平台
(一)硬件环境
CPU——不低于IntelPentium4或AMDAthlon64,3GHz;内存——不小于4G;显卡——独立显卡,显存不小于512M;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280×1024;手绘板一块。
(二)软件环境
Windows764位(中文版)
AdobeReader(中文版)
Autodesk3dsMax2016(中/英文版)
AutodeskMaya2016(中/英文版)
BlackmagicDesignFusion(英文版)
AutodeskMudbox2016(英文版)
AutodeskSketchBook2016(中文版)
注:
“中/英文版”表示比赛提供中文、英文两种语言版本,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软件语言。
根据2009年教育部与欧特克公司签署的《支持中国工程技术教育创新的合作备忘录》,欧特克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全部参与本赛项比赛的院校提供所需的专业软件[3dsMax2016、Maya2016、AutodeskMudbox2016、AutodeskSketchBook2016]。
申请办法见附件2。
一十一、成绩评定
赛项各模块评分方法、细则及评分原则如下。
竞赛模块
模块内容
判分内容
分值
模块分
权比
一
动画
基础
根据二维参考图片和要求,完成三维角色模型与配角创建及效果图渲染。
三维模型
45
100
50%
UV整理
10
贴图绘制
20
灯光渲染
15
规范要求
10
二
动画
创作
在给定的故事开头的基础上拓展剧情,使用动画基础中完成模型完成动画创作,并根据剧情需要使用特效。
剧情与分镜
10
100
50%
绑定与蒙皮
15
角色动画
20
非角色动画
20
渲染合成
15
规范要求
10
特效
10
采用结果评判的方式评定选手成绩。
裁判组由40名裁判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裁判分为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三类。
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并对参赛队伍(选手)的信息、数据进行加密与解密。
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加密裁判协助选手于报到时抽取参赛号,并于比赛前按参赛号抽取座位号;比赛结束后,加密裁判对选手数据进行再次编码加密后交评分裁判评定成绩;评分结束后,加密裁判对上述过程进行解密并制作选手成绩单。
加密裁判不参与评分过程。
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
评分裁判——负责选手成绩评定。
客观性内容由2名裁判打分后按取平均分数的方式评定成绩,2名裁判所给分值差别超过该项成绩20%的,由裁判长另指定其他裁判评定成绩;主观性内容由5名裁判打分后按去掉最高、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确定成绩。
比赛成绩按《全国职业院校成绩管理办法》复核后,通过赛项信息平台发布。
一十二、奖项设置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以赛项实际选手人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为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一十三、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
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安全管理要求
1.赛项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
承办院校赛前须按照赛项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
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承办院校应提供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
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坠物、用电量大、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抢救设施。
4.赛项执委会须会同承办院校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
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5.大赛期间,赛项承办院校须在赛场设置医疗医护工作站。
在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6.在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项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赛项承办院校有责任提醒、督促参赛选手、赛项裁判、工作人员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未经许可的记录用具。
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区域的人员进行安检,可在赛场相关区域安放无线屏蔽设备。
(二)生活条件
1.比赛期间,原则上由赛项承办院校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
承办院校须尊重少数民族参赛人员的宗教信仰及文化习俗,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宗教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参赛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
2.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场所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
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赛项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3.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赛区组委会负责。
赛项执委会和承办院校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4.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参赛队职责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在组织参赛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参赛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确定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承诺书,与赛项责任单位一起共同确保参赛期间参赛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3.各参赛单位须加强对参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教育,并与赛场安全管理对接。
(四)应急处理
1.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赛项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向赛区执委会报告。
出现重大安全问题的赛项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区组委会决定。
事后,赛区执委会应向大赛执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2.对出现安全事故的首先追究赛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
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报相关部门按相关政策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一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参赛队领队应对本队参赛队员和指导教师的参赛期间安全负责,参赛学校须为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购买意外保险。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网页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凭统一印制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
3.参加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4.参加选手请勿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资料与用品进入赛场。
5.参赛选手应按照规定时间抵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件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遵守比赛纪律,以整齐的仪容仪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比赛。
6.参赛选手应增强角色意识,科学合理分工与合作。
7.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在指定位置就坐,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认真阅读《比赛任务书》,须在确认竞赛内容和现场设备等无误后在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打开显示器参与竞赛,如果违规先行做诸如打开显示器、制作线缆等任何操作,经裁判提示注意后仍无效,将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引发的后续问题参赛队全部承担。
8.参赛选手必须在指定区域,按规范要求操作竞赛设备,严格遵守比赛纪律。
如果违反,经裁判提示注意后仍无效,将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终止其比赛。
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9.在竞赛过程中,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只是操作无法继续的,经赛项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由此耽误的比赛时间将予以补时。
经现场技术人员、裁判和裁判长确认,如因个人操作导致设备系统故障,不予以补时处理。
10.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关闭显示器,结束操作。
将资料和工具整齐摆放在操作平台上,经与裁判签字确认,工作人员清点后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11.在竞赛期间,未经执委会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要求认真做好岗位工作。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证件,忠于职守,秉公办理,保守秘密。
3.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赛项指南。
4.自觉遵守赛项纪律和规则,服从调配和分工,确保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5.提前3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工作组组长请假。
6.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7.工作人员在竞赛中若有舞弊行为,立即撤销其工作资格,并严肃处理。
8.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一十五、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
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
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一十六、竞赛观摩
竞赛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供各参赛队观摩、交流。
1.现场视频直播:
赛场设直播设备,领队及指导教师可在休息室观看比赛现场画面。
2.比赛作品展示:
闭幕式展示优秀选手作品。
领队及指导教师可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观摩、参观,但不得损坏、复制选手作品。
一十七、竞赛视频
比赛全程录像,包括赛题抽取、选手抽签、选手检录、选手座位号抽取、现场比赛、数据上传、成绩评定等全部过程。
为促进各参赛队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竞赛现场设直播设备。
直播设备的设置不得影响选手比赛。
一十八、资源转化
赛项将通过赛前、赛中、赛后三个阶段讲解比赛内容、行业规范与先进技术发展方向,转化技能大赛成果,以赛促教。
(一)赛前阶段
通过技能大赛官方平台发布比赛规程与样题,通过赛前说明会讲解动画制作规范与技能比赛流程,以帮助参赛队指导教师规范训练参赛学生。
(二)赛中阶段
通过现场画面直播使指导教师实时了解全部参赛选手情况,促进参赛队相互交流、学习;通过裁判长点评环节展示获奖选手作品,分析关键技能点与制作方法,帮助各参赛队进一步提高技能水平。
(三)赛后阶段
按照技能大赛统一要求及时公布相关题目,为参赛队及开设此课程、专业的职业学校提供实训内容;于比赛后一个月内发布技能比赛视频资料(含行业专家采访、优秀指导教师及学生采访及比赛相关内容回顾与展望等内容);联合赛项支持单位欧特克公司引入国外先进理念、先进技术与设计案例,年内视实际情况组织交流活动,提升创新、创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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