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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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书6
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篇1
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共同协商,决定在乙方设立_____现代远程教育_____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现代远程学历教育,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利用甲方的教学资源、教学条件、品牌和乙方的教学管理系统,网络系统和学习终端系统开办针对在职人员的现代远程学历教育,并积极探索开展非学历教育的途径。
本合作项目从_____年开始启动。
第二条合作宗旨
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开辟一条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满足现代科技发展和市场需求的现代远程教育新途径,为提高我国的整体教育水平和国民素质贡献力量。
第三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和学校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申报招生计划,发布招生简章,主持招生工作;
3.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4.负责主持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并按照教学计划,组织课件制作和网上授课;
5.负责学生证颁发及有关规章制度制订工作;
6.负责及时提供各类教学资源,包括教学平台,教务管理系统的正常使用,教材和教学指导书的选用及编写,出版,发行工作;
7.负责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进行必要的课程辅导和答疑;
8.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主持考试,考查工作;
9.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的审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授予工作;
10.负责制定和审批学习中心教务管理的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11.负责对学习中心实施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并审定考点的设置,对乙方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12.积极收集各方面反馈信息,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质量;
13.参与有关网络,软件开发与更新工作。
14.负责制定教学大纲和相应的课程考核标准。
乙方责任:
1.同甲方共同协商,确定现代远程教育的专业设置;并严格按照教高司函[20xx]151号,教高厅[20xx]1号,教高厅[20xx]2号等文件的规定完善设立校外学习中心,备案等手续,对学习中心实行有效,通畅的管理,禁止学习中心设立站外站;
2.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宣传,并具体实施招生工作;在甲方正式下达招生指标前不做招生宣传;由乙方发布的招生广告必须经甲方审定同意;
3.负责甲方现代远程教育学生的教学场地及有关硬,软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升级,确保教学任务正常运行;协助甲方设定考点,报甲方审批;
4.负责平时对学生的课程形成性考核,包括学习过程管理,导学和作业批改工作;
5.负责组织考试,安排考场和监考人员,并参与部分阅卷工作;
6.负责甲方现代远程教育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和稳定大局;
7.负责甲方教学硬件,软件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工作;
8.负责国家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具体贯彻执行;
9.对于专科起点本科的招生,严把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起点关口,保证生源质量和办学信誉;
10.负责各教学环节的教务管理工作,如组织学生听,看课件和授课并收集教学中的意见及时反馈给甲方,改进教学工作;
11.负责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防止非法经营活动。
12.接受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第四条双方权利
甲方权利:
1.甲方对现代远程教育的专业设置,招生,教学,考试和证书发放等有决定的权利;
2.甲方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拥有知识产权;
3.甲方有要求乙方网络畅通,教学秩序稳定,管理有序的权利。
4.甲方有权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获得分成。
乙方权利:
1.乙方对所投入的网络设施和管理系统具有所有权;
2.乙方有对甲方提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建议的权利。
3.乙方有权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获得分成。
第五条收益分配
1.协议所指收益来源于接受现代远程教育学生的学费,其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定价为准。
在物价部门批准的定价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商定,实际收取学分费用每学生共计为:
文管类_____元,理工类_____元,医卫类_____元。
2.按照甲、乙双方的投入,甲方占总收益_____%,乙方占总收益_____%。
3.甲方派往学习中心的教师,工作人员,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聘请的辅导教师或工作人员,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其它收益,如非学历教育等,依具体情况另行商议。
第六条收益分配时间及划拨方式
每学年学生报到开学后一个月内,收费方将总收益按甲、乙双方分配比例,划入甲、乙双方的指定帐户。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拒力量导致双方不能继续进行项目合作时,由双方协商,按本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善后事宜。
第八条保密条款
1.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教学资源、文件、协议、技术资料、图表、数据等,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保守秘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2.乙方严格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其资源不得在甲方现代远程教育学生以外使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在执行中,因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相应损失。
第十条本协议的修改与补充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现表述不周全之处,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纠纷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_____年,期满后双方会商,可延长有效期限或重新签订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事宜
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法人代表:
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授权代表:
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e-mail:
__________
网址:
____________网址:
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
合作协议书篇2
各合伙人名单:
为规范合伙经营项目的正角实施以及确保多方合伙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合伙人各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公担、利益共享的合伙原则,共同在8673工程的土地整改及相关工程项目工作中担当居间职能,具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尽力做好个面协议工作。
第二条工程的真实情况,如果工程不真实,所有各项开支费用均由郭小春一人承担,如工程真实,所有费用开支均由所有股东共同承担。
第三条合伙期限
本合伙协议限暂为两年(自20xx.1.26―20xx.2.26),期满若有自愿退出的经其他各方同意方予退出。
第四条盈余分配
以居间合同比例为依据,按付出多少、回报多少为原则分配,详情如下:
1、各款项工程款到位之后,扣出的所有股东投资款后,所剩余的金额按股份配配,同时各股东有责任承担外面所借的投资款项,按股份分配,利润与风险同进退,各投资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外资搞好的各款项,如有此发生视为退出,不得参与利润分配。
第五条委托执行人
根据职责划分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由郭小春同志全权代表合伙人各方与中标方签订居间合同,全权参与居间工作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执行人的职责
居间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具项目体管理制度或者者规章制度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的出资金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七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合伙项目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八条合伙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理办公用品等不动产;
2、申请营业执照;
3、以合伙项目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5、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6、合伙人与其他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7、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8、依照合伙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对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一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二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2、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不正当行为;
3、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三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盈余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占有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合伙的解散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五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项目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务权人;
3、清理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项目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占有比例返回;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
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占有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人合伙人,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七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面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项目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八条保密
合伙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项目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两年。
第十九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快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
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合伙人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律起诉。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各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天向各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依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中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或各方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六份,六名合伙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
年月日
合作协议书篇3
合伙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配送超市,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
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
湘阴县龙腾海产配送超市,主要经营地址:
湘阴县东茅路精密现代城43栋门面.经营项目:
海产品配送、海产品甲供.
第三条合伙期限。
年月日起,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196215.00元,共计人民币588645.00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
以出资额各1/3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
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
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
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
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3―
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甲方)姓名:
合伙人(乙方)姓名:
合伙人(丙方)姓名:
合作协议书篇4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
金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未来一系列合作如投资管理、资金引进、项目管理、经营决策、上市公司上市准备、全方位金融服务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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