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人员运行作业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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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人员运行作业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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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人员运行作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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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pared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电力运行检修等相关工作人员。
2.目的
为了规范工厂发、变、配、送及用电的管理,促进变配电站(室)的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工厂电力系统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制定了变配电站(室)的各岗位职责、作业行为规范和劳动纪律、设备运行与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要求。
3.用语的定义
无
4.责任与权限
4.1科长职责:
工厂电力供求计划的制定、调整及执行;
4.1.1工厂电力设施的新增设,设计及施工管理/监督;
4.1.2与供电局、市政等单位的对外业务交流;
4.1.3工厂电力设施的管理,监督;
4.1.4电梯与电力系统设备的运行,计划及执行;
4.1.5制定节能减排方案和监督计划执行情况;
4.1.6根据工厂战略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科室的相应制度、规范与工作流程,经审批后执行;
4.1.7根据科室的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提出本部门的组织结构调整,根据岗位需求进行人员调配;
4.1.8根据部门的年度方针、目标、重点任务,制定本科室的方针、目标与重点任务,并负责其贯彻落实和监督实施
4.1.9定期对科室所有员工的工作进行细致的评估与KPI考核,并有明确的反馈意见;在工作过程中给予必要的指导与支援;
4.1.10在评估、考核的基础上提出奖罚建议,以及根据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提出必要的再教育、培训建议;
4.2工程师职责
4.2.1工厂电力供求计划的制定、调整及执行;
4.2.2工厂供电系统运行管理、技术支持(1个110KV变电站和14个10KV变电室);
4.2.3编制、修订、完善供电系统设备运行操作相关规程及作业指导书;
4.2.4供电品质检测、提出可行性措施持续改善供电质量,优化系统结构;
4.2.5核算企业用电成本,提出节约用电、降低成本的可行性方案;
4.2.6供电系统运行数据记录分析、提交科长审核;
4.2.7电力科各项规程及制度培训与考核;
4.2.8对电力设备的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与采购;
4.2.9巡查设备隐患并及时排除供电设备的各种故障;
4.2.10电力系统的优化或增加工程的施工管理、工程验收;
4.2.11督促和推进电力系统设备的定期保养及维护工作;
4.2.12根据科室制定的相关制度、规范与工作流程,自觉遵守并贯彻落实;
4.2.13根据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提出本部门的组织结构,设计与完善岗位分工;
4.2.14根据科室的年度计划、目标、重点任务,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目标与重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4.2.15做好对作业人员平时工作的考评,及时纠正作业人员的不良行为,培养和帮助作业人员提高技能水平;
4.2.16做好对作业人员的再教育、持续培训工作。
4.3值班长职责
4.3.1带领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厂区安全供电;
4.3.2组织和监督本班组人员的工作,合理分配人员,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3.3带领本班人员进行认真巡检、排查隐患和处理故障,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工程师和科长汇报;
4.3.4带领本班人员做好工作环境的5S工作、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洁和一些临时性的工作;
4.3.5带领班组成员做好设备的定期保养、点检及施工监护等工作;
4.3.6厂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及本班组的人员管理;
4.3.7带领班组成员及时完成工厂各部门需要电力科进行协助处理的相关业务;
4.3.8检修作业时,班长能履行工作负责人的职责,做好两票三制的相关工作;
4.3.9根据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合理分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4.3.10对班组成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考评,加强本班组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做好班组和科室的团结工作;
4.3.11组织开展班组内的自我学习、再教育、再培训,帮助班组成员提高技能水平。
4.4值班员职责
4.4.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4.2认真做好系统设备的点检工作,正确填写各种点检表,做好点检记录;
4.4.3及时反馈巡视时发现的各种故障,并能配合班长或工程师进行故障排查;
4.4.4做好电力科的5S工作,确保工作环境和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洁;
4.4.5做好设备的定期保养、施工监护、其他临时性工作等;
4.4.6办公区及公共区域照明、插座、应急指示灯等维修、更换;
4.4.7及时完成工厂各部门需要电力科进行协助处理的相关业务;
4.4.8厂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4.4.9检修作业时,按照工作票或操作票上担任的角色,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
4.4.10配合班长、工程师、领导或其他科室人员的相关工作。
4.5实习人员职责
4.5.1前3个月内不得单独进行任何电气操作;
4.5.2必须持有高压电工操作证或低压电工操作证(进入110KV变电站的值班员,须持有《进网作业许可证》);
4.5.3必须经过安全规程的学习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5.4必须了解《电力科运行管理作业规定》,熟悉本工厂电力系统机构和设备性能,熟练掌握《电力科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4.5.5进入变配电站(室)巡检、巡视等工作,必须有我司熟练电工陪同和监护;
4.5.6发现系统异常或对系统有不解之处,及时汇报,不得私自进行操作或维护;
4.5.7学习和了解工厂与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5.作业步骤
5.1值班制度
5.1.1严格遵守工厂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值班;
5.1.2坚守工作岗位,不离岗,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
5.1.3值班期间,应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和绝缘安全鞋,不得穿拖鞋、短裤等奇装异服;
5.1.4严格执行调度、主管工程师、科长的操作命令;
5.1.5认真执行“两票三制”和强化解锁钥匙管理;
5.1.6按规定路线、时间,一丝不苟地巡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1.7认真做好巡视、巡查工作,并按规定时间抄表或填写各项记录表,发现异常及时如实汇报;
5.1.8认真监视电力系统运行参数变化,并及时汇报与调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5.1.9认真做好3正5S工作;
5.1.1010KV及以上变配电站(室)连续值班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1.11严禁在变配电站(室)内休息、睡觉;
5.1.12严禁出现值班室无人值守的现象。
5.2交接班制度
5.2.1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现场交接;
5.2.2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进入电力科值班室;
5.2.3未办完交接手续,不得擅离职守;
5.2.4交接班前后20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当出现处理事故或必须要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班长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
5.2.5交接工作完毕后,应由交接班人员在交接记录簿签名栏处亲自签名,不得代签;
5.2.6交接班的主要内容:
5.2.6.1运行方式和负荷情况
5.2.6.2当班所进行的操作情况及未完成的操作任务
5.2.6.3使用中或已收到的工作票
5.2.6.4发现的隐患或异常情况
5.2.6.5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或投退变更情况
5.2.6.6异常事故处理情况
5.2.6.7上级命令、指示内容和执行情况
5.2.6.8一次、二次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和维护工作情况
5.2.6.9环境卫生情况
5.2.6.10钥匙和工器具情况
5.2.6.11电梯维保情况
5.2.7接班人员重点检查的内容:
5.2.7.1应核对运行方式及负荷情况
5.2.7.2查阅上次交班到本次接班期间的所有记录
5.2.7.3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认设备缺陷或异常情况
5.2.7.4检查模拟屏指示灯和设备的各种信号灯
5.2.7.5检查各种重要表计的指示
5.2.7.6检查环境卫生
5.2.7.7清点钥匙和工器具
5.3巡回检查制度
5.3.1各巡视值班员应按表格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巡查和记录;
5.3.2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巡视检查设备,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并向工程师或领导汇报,预防事故发生或防止事故扩大;
5.3.3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周期性和特殊性两种
5.3.3.1周期性巡查:
设备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由值班员定期进行的检查。
每日不得少于二次,每周熄灯巡查一次;110KV变电站部分设备每日整点巡视一次;建筑物外围(包括电缆沟)每月巡视一次;
5.3.3.2特殊性巡查:
根据特殊的要求和特定的条件进行的检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特殊性巡回检查:
1)高温、用电高峰、设备异常
2)气温剧变、大雾、大风、雷雨、大雪、冰雹等
3)用电负荷急剧增大时
4)新投入或变动的设备
5)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后的设备
6)异常情况下的巡视,必要时应安排专人监视
7)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时
8)大面积停电或进行倒闸操作后
9)消防VESDA系统报警时
10)消防漏电报警系统有漏电报警时
5.3.4电力科工程师每周将针对部分变配电站(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
5.3.5巡视人员巡视变配电站(室)时,如遇气体喷放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
5.3.6高压设备巡视应遵守《电力科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第五章的第六节)。
5.4设备管理制度
5.4.1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5.4.1.1变配电站(室)电力系统设备除按有关专业规定进行试验和检修外,还应进行必要的
维护保养工作;
5.4.1.2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备齐各种技术资料;
5.4.1.3按季节性特点及时做好防污、防汛、节能降耗等工作;
5.4.1.4做好变配电站(室)的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的运行管理;
5.4.1.5变配电站(室)消防器材按照消防科的要求定期检查或更换;
5.4.1.6蓄电池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和清扫维护;
5.4.1.7设备管理按照所属区域进行职责分工,各区域责任人应保持责任区内设备完好整洁,所有设备标牌应清晰;
5.4.1.8设备导流的接头处定期进行温度检测:
A.计划测温:
每季度测温不少于一次,温度范围根据不同设备的相关规范为准
B.重点测温:
根据运行方式和设备变化测温,时间按以下原则掌握
1)长期大负荷的设备应增加测温次数
2)设备负荷有明显增大时,根据需要安排测温
3)设备存在异常情况,需要加强巡视和测温
4)检修后投运的设备加强巡视和测温
5.4.2设备缺陷管理
5.4.2.1缺陷分类的原则
1)危急缺陷:
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要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2)严重缺陷:
对设备或人身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3)一般缺陷:
除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5.4.2.2所有巡视中发现的缺陷或检修中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都需要在“电力科隐患排查跟进记录表”中进行统计,逐项指定相关负责人跟进处理;
5.4.2.3运行中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后,应立即上报;
5.4.2.4对危急、严重缺陷,电气工程师或科长要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尽快消除;
5.4.2.5一般缺陷应在早会时上报,电气工程师负责落实各项消缺推进情况;
5.4.2.6建立设备缺陷记录并进行管理,做到每个缺陷都有处理意见和措施;
5.4.2.7认真及时进行设备缺陷分析(详见5.6.4设备缺陷分析)。
5.5检修、试验、检验制度
5.5.1对进入变电所进行检修、试验、检验等工作,当值人员或参与人员应清楚工作范围、内容,并根据掌握的设备缺陷情况,提供必要的补充项目;
5.5.2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按《电力科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定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进行,并严格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5.3设备检修、试验、检验等工作结束后,应按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5.5.3.1按《电力科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定,检查工作现场是否清理,人员是否撤离,有无遗留物件和工作人员自行装设的接地、短路线;
5.5.3.2检查施工设备状况:
接头是否恢复,常设遮拦、标示牌、开关分、合闸位置、储能状况、变压器分接头位置、保护定值、压板等是否恢复原来状态;
5.5.3.3要求工作负责人应交待清楚修、试、检的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运行注意事项等。
要求工作负责人做好详细记录,当班人员应认真审阅,并签名;
5.5.3.4开关、刀闸、机构检修及保护和自动装置检验后,应按规定进行操作试验;
5.5.3.5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表计回路检修或主变调换分接头等送电后应检查表计指示和转动情况;
5.5.4高压电气试验以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具体实施根据我司实际运行状况决定。
5.6运行分析制度
5.6.1运行分析的主要内容是安全运行和设备状况(其他专业也应适当的安排);
5.6.2每次分析内容都应记入安全分析记录薄;
5.6.3安全分析
5.6.3.1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例会;
5.6.3.2参照“两票三制”规定对已执行的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5.6.3.3发生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5.6.3.4认真学习电力方面的各类事故通报、安全简报,对照检查,吸取经验教训,提出具体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6.3.5分析事故处理、异常的判断以及有关操作是否正确。
5.6.3.6分析投、停状态与运行方式是否一致,有无漏投或误投现象。
5.6.4设备缺陷分析
5.6.4.1每日早会提出点检巡视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
5.6.4.2所有巡回检查以及检修试验等发现的缺陷都应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对已消除的缺陷结合消除结论,从技术上进行分析,提高对缺陷的分析、判断能力;
5.6.4.3对应能发现而没有发现的缺陷,造成事故者,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提交事故分析报告,并严格考核;
5.6.4.4针对实际运行状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如:
堵洞、门窗、机构箱、端子箱密闭情况),防止小动物误入造成短路事故。
5.6.5专业分析
5.6.5.1分析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的正确性,了解拒动或误动的原因;
5.6.5.2各种异常信号的分析,要从专业方面分析原因;
5.6.5.3绝缘(包括油质)分析;
5.6.5.4仪表指示分析;
5.6.5.5电能平衡等运行情况的分析。
5.7保卫制度
5.7.1一切未经工程师及以上人员批准的非电力科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对核心站(110KV变电站),必须经主管工程师或科长以上领导同意,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
5.7.2要求来变配电室(站)参观或学习人员,须经主管工程师及以上领导同意后,并有电力科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5.7.3外单位或部门进入变配电室(站)工作的,需经工程师或科长同意后,并有电力科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5.7.4变配电室内禁止会客、留宿及存放个人物品;
5.7.5变配电室的电话,禁止借用或拨打私人电话;
5.7.6变配电站(室)内的一切设备,禁止拍照、抄录和绘图,如有工作需要,须经主管工程师及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5.7.7严禁翻越围墙,对于擅自翻越者,110KV变电站值班人员应立即制止,视其情节报主管工程师、科长或有关部门处理。
5.8卫生制度
5.8.1每班在下班前应做好工作环境的清洁工作;
5.8.2值班人员要保持桌、椅、柜、地面清洁,每天当班人员要对控制室清扫一次;
5.8.3所有班组每月至少对各自所负责的卫生责任区清扫一次,做到室内无蜘蛛网或杂物,地面和柜体清洁;
5.8.4蓄电池组应经常保持清洁,电瓶及支架每半年要轻擦一次;
5.8.5应对电力科所管辖的低压配电箱定期进行一次检查、清扫杂物;
5.8.6现场技术资料、专用记录薄和悬挂的图表应保持清洁整齐;
5.8.7安全用具,备品及工具应保持清洁,并整齐的放在固定位置;
5.8.8定期对变配电站(室)或值班室的空调装置清理保洁一次,以保证正常运行;
5.8.9变配电站(室)或值班室的卫生用具、消防设施等应保持清洁,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5.8.10室外变电站要保持整洁,严禁乱放杂物,经常铲除杂草,确保110KV变电站的绿化。
5.9记录和资料管理
5.9.1记录管理
5.9.1.1各种记录表根据相关规定的保存时间进行保管,无明确规定的记录至少保存半年;
5.9.1.2各种记录要求按格式认真填写,使用仿宋字,字迹工整、清晰、准确、无遗漏;
5.9.1.3所有记录和表格都进行整理、装订保管;
5.9.1.4使用微机记录的数据表,应定期检查和备份;
5.9.1.5巡检表要及时审核签字。
5.9.1.6相关记录表如下:
E2010-6011110KV运行巡检表
E2010-601210KV运行巡检表
E2010-6013柴发点检表
E2010-6014自动门巡检表
E2010-6015电梯点检表
E2010-6016洁净间接地电阻测量记录表
E2010-6017插接母线巡检表
E2010-6018洁净间照度表
5.9.2资料管理
5.9.2.1电力科图纸和资料设有专人管理,并在电力科仓库进行专门存放;
5.9.2.2认真做好设备管理台帐;
5.9.2.3相关资料或图纸必须现场存放,而且存放的图纸资料必须与现场实际设备相符合;
5.9.2.4图纸资料管理人员应建立好图纸资料的清册,建立图纸资料查阅或借用记录;
5.9.2.5每年对图纸资料清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予以补充或复制。
5.9.2.6培训资料管理:
各项培训工作均应及时填写好专用培训记录,全部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均应存入个人培训档案。
5.10培训制度
5.10.1一般规定
5.10.1.1坚持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定期培训考核;
5.10.1.2培训科目要具备全面性(包括安全、技术操作、理论知识、仪器仪表的使用、工器具的使用、设备的性能参数等);
5.10.1.3电力科工程师和值班长必须具备与电力科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10.1.4电力科所有电工(包括班长)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电工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5.10.1.5运行人员,必须经过上岗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值班工作,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三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过再次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担任值班工作;
5.10.1.6根据工厂规定的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要求,按期完成电力科的培训计划,由科长或主管工程师负责监督培训计划的落实。
5.10.2培训标准
5.10.2.1熟练掌握设备运行、维护、倒闸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10.2.2熟练掌握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技术参数和设备布置情况;
5.10.2.3掌握一、二次设备的接线和相应的运行方式;
5.10.2.4能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巡视结果,分析设备健康状况,掌握设备缺陷和运行薄弱环节;
5.10.2.5能正确执行规程制度:
1)掌握调度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作业管理规定等,正确执行各种规程制度
2)熟练掌握现场运行规程。
遇有扩建工程或设备变更时,能及时修改和补充现场运行规程
3)熟练掌握倒闸操作技术,正确执行操作程序,迅速、正确地完成各项倒闸操作任务,保证倒闸操作、事故处理正确性
4)掌握各种设备的操作要领和一、二次设备相应的操作程序,熟知每一项操作的目的
5)能熟练正确的进行事故处理。
发生事故和异常时能根据仪表、信号指示、继电保护和设备异常状况,正确判断故障范围,并能做到迅速、正确的处理
5.10.3定期培训制度
5.10.3.1根据工厂或科室的安排,进行安全规程、作业指导书、现场操作等方面学习和培训;
5.10.3.2按照电力科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学习和考试;
5.10.3.3定期进行《高压电工证》、《进网作业许可证》复审培训与考核。
5.10.4新人员培训
5.10.4.1新入厂的电气工作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5.10.4.2新人员必须持有安监局颁发的《高压电工证》或国家电网颁发的《进网作业许可证》;
5.10.4.3电力科新进人员应按照电力科OJT计划进行培训学习和考试,总结学习效果。
5.10.5.考核方法
5.10.5.1新进人员一般学习3个月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值班员;
5.10.5.2新进人员学习期间进行不定期实践考核或测试,以检查学习效果和动手能力;
5.10.5.3每次培训都进行考试或现场考核,检验学习效果;
5.10.5.4每位电力科值班人员要进行现场操作或模拟操作,并进行实际操作测试;
5.10.5.5学习成绩优秀者,可提前进行上岗考试,考试合格后可担任值班工作(转正、定级时仍应重新考核,履行转正手续);
5.10.5.6培训参与率纳入个人的KPI考核。
6.相关文件:
SP-EP601《电力科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WI-MO-619《电梯操作指导书》
WI-MO-618《低压配电盘操作指导书》
WI-MO-617《插接母线操作指导书》
WI-MO-616《电高压电容柜操作指导书》
WI-MO-615《高压柜操作指导书》
WI-MO-614《伊顿低压柜操作指导书》
WI-MO-613《施耐德低压柜操作指导书》
WI-MO-612《低压电容器操作指导书》
WI-MO-611《变压器操作指导书》
WI-MO-610《发电机操作指导书》
WI-MO-609《GE电池操作指导书》
WI-MO-608《EAST电池操作指导书》
WI-MO-607《GEUPS操作指导书》
WI-MO-606《EASTUPS操作指导书》
WI-MO-603《受限空间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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