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合同两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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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租合同两方
售后回租合同(两方)
售后回租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租赁保证金、手续费
5.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RMB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5.1.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到期租金,或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甲方的其他费用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的款项。
如发生上述抵扣,则不足抵扣的部分乙方仍应支付甲方,同时乙方须补足租赁保证金。
5.1.2如发生上述抵扣,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抵扣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抵扣部分支付甲方,以补足租赁保证金。
在租赁保证金不发生抵扣,或者抵扣后乙方补足的情况下,租赁保证金不冲抵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到租赁合同期满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额返还乙方。
5.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手续费RMB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支付给甲方。
(说明:
该手续费由甲方以咨询费的名义一次性收取,不做退还。
)
第六条租金
6.1乙方承租租赁物件应向甲方交付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币种和次数等均按本合同附件约定。
6.2租金币种为人民币。
6.3租金:
按季度支付法计算,共期租金,租金总额为RMB元(人民币:
整),每期租金RMB元(人民币:
整)。
6.4支付租金日为租金实际应到帐日。
若该到帐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该到帐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
租金支付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5本合同中的租金利率在租赁期间内实行固定利率,不随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调整发生变化。
第七条租赁期间租赁物件的保险
7.1乙方需对租赁物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租赁物出险后,如因乙方怠于保险索赔而致理赔未成,则在租赁期间因租赁物件发生任何损害、毁损,灭失以及所造成的损失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而未付的租金、所有迟付租金的罚息、其他所有应付款项等。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8.1所有权:
甲方对本合同所记载的租赁物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因此:
8.1.1乙方应当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租赁物件使用、损坏、维修等状况说明,使甲方了解其真实状况;甲方有权随时用通讯或现场检查的办法,检查租赁物件的状态(包括租赁物件的存放位置和运转情况等);甲方若行使上述权利,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8.1.2在保证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并且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条件下,甲方在必要时可以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或以租赁物件抵押、担保,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应事先通知乙方。
8.1.3为切实保障甲方作为所有者的权益并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运转,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自负费用与租赁物件的供应商或其指定的代理商签订售后维修服务合同,维修服务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1.4附属租赁物件及其零件或与租赁物件或零件相关的知识产权仍属其权利人所有,乙方对知识产权的使用仍应取得其所有权人同意。
8.1.5本合同对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发生影响。
8.1.6甲方有权在租赁物件上以张贴标识、标签等方式来公示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8.2使用权:
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本租赁物件的使用权,因此:
8.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件的设置场所和使用环境。
8.2.2乙方须自负费用,按照国家或同行业有关规定和惯行的标准,对租赁物件谨慎使用并进行良好的保养,定期维修和检查,使其处于良好,正常的操作营运状态;对租赁物件维修,保养的权益归于甲方。
8.2.3乙方正常需要更换租赁物件的零部件时,必须使用租赁物件原生产厂家生产的同规格、同型号的零部件并书面通知甲方。
若乙方采用代用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8.2.4乙方的一切行为均不得损坏租赁物件,均不得阻碍或改变租赁物件原来的用途和功能。
8.2.5因租赁物件本身设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的人身及/或财产遭受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和/或其它责任。
8.2.6乙方不得擅自出售、转让、分租、转租租赁物件;不得在租赁物件上设置任何抵押权或担保权益,或进行其他任何侵害甲方所有权的行为。
8.2.7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支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8.2.8在本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除非乙方违约,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对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或擅自取回租赁物件。
第九条违约事项和补救措施
9.1如果在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
9.1.1乙方未能在到期日支付根据本合同应付的任何款项,且该行为在到期日起持续五日;
9.1.2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任何其他义务,且该行为持续五日;
9.1.3乙方非正常及违反公平原则出售、转移、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其业务或资产;
9.1.4乙方提出或被提出有关破产、重组、停业等申请,或有关部门就相关事项做出批准或决定;
9.1.5乙方的资产、财产或权利的全部或任何实质部分被没收、扣押、征用、查封、强制执行或被剥夺;
9.1.6乙方的上级单位或担保人发生上述事件。
9.2如乙方发生9.1条约定的情形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以获得根据本合同合理预期的经济利益:
9.2.1加速到期,要求乙方或连带责任保证人(如有时)立即付清租金及其他费用(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并偿付相应罚息,罚息按照第十条确定的利率计算。
9.2.2解除本合同,收回或处置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当甲方做出对租赁物件的处置方法时,乙方应无条件自负费用按甲方要求退回租赁物件(完好状态下)给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重新占有、取回租赁物件的合理费用。
9.2.3要求乙方偿付甲方就乙方违约行为而行使任何权利所发生的一切律师费用及其他合理支出。
9.2.4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
9.2.5甲方在采取前款规定的处置方法时,并不免除本合同规定乙方所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9.2.6甲方有权决定乙方清偿债务的顺序。
第十条迟延罚息
10.1当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到期应付租金及其它款项,或未能按期归还甲方应乙方要求垫付的任何费用时,乙方应偿付迟延支付期间和垫付期间的利息,该项利息按迟延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迟延期间的起始点自租金或其他款项应到帐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第十一条公司情况变更的处理
11.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收购等变更情况时,本合同效力不受其影响,但若甲方认为该种情况的发生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甲方有权力立即采取第9.2款规定的措施。
11.2在租赁期间,乙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应立即将上述变更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12.1甲方同意按合同附件所设定的设备留购价格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
设备留购价格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
在租赁期满,并且乙方全部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全部实际租金和留购价格以及出现合同第6.6款的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出具《租赁物件所有权转让证书》,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三条担保
为项目提供租金偿还连带责任担保,各方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4.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诉讼管辖法院为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14.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15.1本合同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终止:
15.1.1甲、乙双方已全部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15.1.2经甲、乙双方同意协议解除租赁合同。
15.1.3其他法律规定合同终止的情况。
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
16.1甲方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有关第三者,但甲方有义务将转让的事实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对受让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6.2乙方如欲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任一方均不得任意变更和解除;如变更或解除,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
如果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经另一方催告改正,违约方在守约方催告期限内仍未改正的,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条件
18.1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通知
19.1本合同要求的一切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经专人递交或邮寄至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或以电讯形式即电传、传真、电报发至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号码、地址,即为充分通知。
第二十条其他
20.1本租赁合同构成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构成甲、乙双方之间与租赁有关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之前与本合同涉及交易有关的任何承诺、协议、或陈述,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
20.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3乙方在此确认,乙方将在租赁期间内承担有关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的风险。
在租赁期间内,如租赁物件遭受灭失及毁损,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同时必须立即通知甲方。
甲方可选择如下约定的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处理,并由乙方负担全部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配件或物件;
在前两项情形下,本合同继续执行,乙方支付租金及其他义务不变;
(3)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到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在甲方的支付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将到期应付未付租金、其他应付未付租金及其他任何应付款项支付甲方。
具体金额以当期支付通知书为准。
根据前款,乙方将上述所有应付款项支付给甲方后,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当时状态)的所有权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移给乙方。
至此,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一条信息批露
21.1租赁期间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季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助于甲方分析的财务报表及附表,并在年终会计决算后二个月内向甲方提供自身的财务报告。
如乙方不能提供上述文件中的一项或几项,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说明函。
21.2租赁期间内,乙方须在年度工商年检结束后的15日内向甲方提供自身的经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相应的证明。
21.3除本条第1款、第2款的资料之外,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真实经营管理状况的其他资料和书面情况说明。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贰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甲方:
(印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印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
附表
附件二:
所有权转让协议
附件三:
设备清单
附件四:
关于租赁物件所有权及资产价值的说明
附件五:
保证合同
附件一:
附表
事项
有关条款
摘要
一,
租赁物件
详见本合同所附设备清单
二
租金
总计:
元
留购价格:
RMB元(人民币:
整)
租金及支付
支付方式:
按季支付
支付期数:
期
租金日和金额
次数
日期
租金金额(元RMB)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付款方式
乙方、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将租金汇至甲方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账号:
三
租赁押金、租赁手续费及租前息
租赁保证金:
万元
融资租赁费:
万元
租前息:
元
四
起租
起租日及租赁期间:
年月日-年月日
五
租赁物件的购买
交货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
六
违约金
延迟付款的违约金利率:
日息万分之三
计算方法为:
延迟付款金额×0.03%×延迟付款天数
附件二:
所有权转让协议:
买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卖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售后回租交易方式,乙方将自有的相关机器设备(以下称租赁物件)出售给甲方并租回使用,甲、乙双方签订售后回租合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租赁物件购买事宜签订本协议:
签约说明。
(1)如是授权代表签字,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约授权委托书。
(2)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影响已生效合同的履行。
第一条租赁物件
1.1租赁物件详细配置见本协议附件。
租赁物件的任何税费事项(包括若是进口设备所需缴纳的任何税款,减免税进口设备的售后回租赁未改变进口设备的实际使用状况)由乙方办理与承担,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第二条协议价款
2.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物件原总价款为RMB(人民币:
整),经双方协商,甲方按折价人民币RMB(人民币:
整)向乙方支付购买价款。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以电汇方式五天内向乙方实际支付租赁物件价款RMB(人民币:
整)。
至此,甲方完成支付价款的义务。
3.1.1收到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正本。
3.1.2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金额为RMB(人民币:
整)资金往来结算收据正本,收据必须以甲方为抬头,注明本协议编号。
3.1.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第四条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转移
4.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于甲方实际支付完毕租赁物件价款后转移给甲方。
并且,该所有权的转移视为乙方在租赁物件现有状态下向甲方交货。
4.2上述所有权转移时,鉴于乙方已实际占有租赁物件,乙方的占有行为视为甲方已将租赁物件交付乙方。
乙方应向甲方签署《租赁物件接收证明》。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质量担保
5.1乙方保证租赁物件没有质量瑕疵。
5.2乙方保证甲方将上述租赁物件交付时,如果租赁物件存在质量瑕疵,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件的质量向甲方提出异议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租赁物件的权利担保
6.1乙方保证在甲方支付货款前,对租赁物件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6.2乙方保证其对租赁物件享有所有权的文件、证照是齐备的,负责在甲方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当天办理完毕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6.3乙方保证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前或同时,租赁物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或限制,乙方未曾、将来也不会在租赁物件上设定任何担保物权。
6.4鉴于回租赁的性质,对于租赁物件可能存在的权利瑕疵或限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6.5在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期间,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条租赁物件升级等技术支持
7.1租赁期间,租赁物件需要的技术或服务支持等,甲方不承担责任。
7.2乙方若有上述需要,应根据其与售后服务商签订的技术或服务等合同向其主张相应权利。
7.3租赁期间,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协议的修订
9.1除非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增加或修订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
12.1本协议于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后与租赁合同同时生效。
12.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3涉及本协议的诉讼管辖问题按照融资租赁主合同的约定执行。
12.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
签约说明:
如是授权代表签字,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约授权委托书》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附件三:
设备清单
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套)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制造商,产地
1
合计
附件四:
关于租赁物件所有权及资产价值的说明
鉴于我公司和贵公司即将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我公司以融通资金为目的向贵公司出售自有设备(以下简称为“拟租赁物件”,设备清单见《所有权转让协议》附件二),我公司提供的拟租赁物件状态如同本说明。
我公司对所提供的拟租赁物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未曾设置过任何抵押权和/或任何形式的担保权益。
我公司提供的拟租赁物件账面价值共计RMB元,现双方一致确认,拟租赁物件的实际价值为RMB万元(人民币:
整)。
我公司提供的拟租赁物件,均系完整、完好、运转正常之自有设备,无任何质量瑕疵。
我公司对上述陈述和保证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我公司愿意对虚假陈述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
(印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年月日
应收租赁款债权转让确认书
我公司在此认可并同意有限公司(出租人)向******银行(保理银行)转让其依据与我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租赁合同规定其享有的应收租赁款债权及相关权利。
我公司在此向******银行(保理银行)保证,我公司将根据租赁合同及《应收租赁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的约定,向账号为******的收款专户支付。
在租赁合同项下所有租金以及任何其他到期应付的款项,且不得出于任何原因对该等款项进行任何抵销、扣减。
承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应收租赁款债权付款协议
甲方:
****银行
乙方:
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租赁保理融资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同”),乙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售后回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现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丙方支付给乙方的租赁款应按乙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划入乙方在甲方开设的账户(户名:
,账号:
),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保理合同第条处理。
2、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各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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