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员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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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员手册
目录
第一章岗位与职责1
1.1岗位描述1
1.2岗位设置1
1.3管理职责2
1.3.1公司级职责2
1.3.2项目经理部职责3
1.3.3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职责3
1.4项目经理部应建立的施工测量管理制度4
1.5项目部施工测量人员能力要求4
1.6施工测量放线工作中应遵守的基本准则5
1.7施工测量验线工作中应遵守的基本准则5
1.8测量记录计算的基本要求6
1.9施工技术人员必须掌握施工测量6
1.10测量岗位证书与测量员职业技能资质等级证书6
第二章建筑工程施工测量与管理8
2.1房建工程施工测量工作流程8
2.2施工测量的主要内容9
2.2.1施工准备阶段9
2.2.2施工阶段9
2.2.3工程竣工阶段9
2.2.4变形观测9
2.3施工测量前的资料准备9
2.4交接桩工作10
2.5设计图纸的审核与定位依据点的检测10
2.5.1图纸审核10
2.5.2.测量定位依据点的确定10
2.5.3.定位依据点的校测11
2.6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与审批11
2.6.1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内容11
2.6.2.测量方案的审批13
2.6.3.测量方案交底13
2.7施工场地测量14
2.8平面控制测量14
2.9高程控制的测量14
2.10建筑物定位与验线15
2.10.1选择建筑物定位条件的基本原则15
2.10.2建筑物定位验线要点15
2.10.3验线工作程序15
2.11基槽放线与验线16
2.12基础放线与验线16
2.13结构施工高程传递与轴线的竖向投测17
2.13.1高程传递要点17
2.13.2轴线竖向投测的主要方法17
2.14变形观测与竣工测量17
2.14.1沉降观测资质及资料归档17
2.14.2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18
2.14.3沉降观测点的布设要求18
2.14.4需进行实测竣工图的工程18
2.15施工测量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19
2.16施工测量记录(C4)的填写方法19
2.17精度指标及误差规定23
2.18建设单位与测量工作相关内容25
2.19监理与测量工作相关内容26
第三章市政工程(含高速公路)施工测量与管理27
3.1市政工程(含高速公路)施工测量工作流程27
3.2市政工程(含高速公路)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内容28
3.3市政工程(含高速公路)施工测量步骤与方法30
3.3.1交接桩程序30
3.3.2验线复核方法30
3.3.3导线布设、加密与计算30
3.3.4水准布设、加密与计算30
3.3.5施工区域方格网或段面测量及土方量的计算30
3.3.6路基、路面、桥涵构筑物施工测量方法31
3.3.7圆曲线段、缓和曲线段计算和测设方法。
31
3.3.8竣工验收测量准备工作及交验程序。
31
3.3.9市政工程地下管线施工测量方法32
3.3.10市政工程地下管线竣工测量32
3.3.11市政工程测量资料与报表32
附录A测量岗位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参考书目33
附录B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34
附录C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测量管理考核评分细则》41
附录D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测试仪器租赁使用管理暂行办法》46
附录E施工测量记录(C4)填写示例49
第一章岗位与职责
1.1岗位描述
测量岗位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要的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实现设计意图、保证建筑产品质量的关键所在。
工程测量按任务和作用分为设计测量(测定或测绘)和施工测量(测设或放线)两大部分。
在建筑行业中,测量岗位人员主要从事的是施工测量,即将设计图上规划、设计好的建筑物、构筑物按设计和施工的要求测设至地面上预定的位置,作为建筑施工的依据。
这项工作称为测设或放线。
测量岗位实施系统管理,按公司和项目两级管理,并形成测量系统。
测量系统在技术系统领导下,属技术系统子系统。
项目部测量班组属主任工程师直接领导。
1.2岗位设置
按集团规定(见集团制度汇编),公司、项目经理部均应配备专职测量技术干部和人员。
岗位设置规定:
1.以房建为主的单位
公司级:
设专职测量管理人员(不少于一人)。
项目经理部:
编制3~6人(其中:
专业干部1~2人,测工2~4人)。
2.市政(地铁)为主的单位
公司级:
编制4~6人(其中:
专业干部1~2人,测工3~5人)。
项目经理部:
编制4~5人(其中:
专业干部1~2人,测工3人)。
1.3管理职责
1.3.1公司级职责
1.总体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测量的法规、规范。
(2)组织制定工程测量管理细则,贯彻、执行测量工作有关规定。
(3)组织参加勘测设计单位等的交接桩,交接后及时组织复测和桩位保护。
(4)负责对主要建筑物或构筑物平面位置、控制轴线等测量后的复测。
(5)组织总结和推广施工测量的先进技术、经验,组织对测量员的技术培训。
(5)组织对测量事故的分析研究,并参加对测量事故的处理。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的测量管理工作。
(7)组织对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检定和申报。
(8)负责工程测量系统技术资料的管理。
2.建筑工程
(1)接桩后对主要建筑物的轴线、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进行复测,并向项目部作定位交桩。
(2)对项目部定位后的复测工作。
(3)组织对重要或大型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和永久水准点布设及复核工作。
(4)竣工资料的编绘工作。
3.市政工程
(1)接桩后对道路、桥梁、主干管道以及河道等工程中线、导线点、水准点的复测工作。
(2)加密中线、水准点和基线桩的测设。
(3)改移、恢复、新建重要主干线的测设与复测工作。
(4)对新建的大型构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设及复测工作。
(5)竣工测量资料的编绘工作。
1.3.2项目经理部职责
1.总体职责
(1)接桩后的复测和建筑物或构筑物测量放线工作。
(2)组织(或参加)对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处理方案。
(3)组织(或参加)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4)负责施工栋号测量后的复核验线工作。
(5)负责所属范围内测量仪器定期检查和保管工作。
(6)负责工程测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建筑工程
(1)接桩后水准、中线桩的复测工作。
(2)建筑物的方格网、轴线控制桩和临时水准点的测设工作。
(3)建筑物分部、分项工程放样及水准测量。
(4)负责建筑物竣工资料的编绘工作。
3.市政工程
(1)接桩后水准、控制桩的复测工作。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放样工作。
(3)负责工程测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4)组织(或参加)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1.3.3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职责
1.项目主任工程师
对工程的测量放线工作负技术责任,审核或审批测量方案,组织工程各部位的验线工作。
并在施工测量记录(C4)表格上签字认证。
2.测量技术干部
领导测量放线工作,组织放线人员学习并校核图纸,编制工程测量放线方案,并在施工测量记录(C4)表格上签字认证。
3.质检员
参加工程各部位的测量验线工作,并在施工测量记录(C4)表格上签字认证。
4.施工员(主管工长)
施工工长应对本工程的测量定位、水准标高负直接技术责任,并要参加各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在施工测量记录(C4)表格上签字认证。
1.4项目经理部应建立的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应根据上级的测量管理制度及承担工程的特点,制定如下的管理制度。
1.测量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2.岗位责任制度及职责分工。
3.测量成果及资料管理制度。
4.自检复线及验线制度。
5.交接桩及护桩制度。
6.仪器定期检定、检校及维护保管制度。
7.仪器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制度。
1.5项目部施工测量人员能力要求
1.识图、审图、绘图的能力。
2.掌握不同工程类型、不同施工方法对测量放线不同要求的能力。
3.了解仪器构造、原理、和掌握仪器的使用、检校、维修的能力。
4.对各种几何形状、数据、点位的计算与校核的能力。
5.了解误差理论,能针对误差产生的原因采取措施,以及对各种观测数据处理的能力。
6.了解工程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采用不同观测方法与校测方法,高精度、高速度的实测能力。
7.针对不同现场、工程情况,综合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8.具备市建委颁发的测量放线验线人员岗位证书。
1.6施工测量放线工作中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为了及时准确地作好施工测量工作,测量放线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准则:
(1)明确为工程服务,对按图施工和工程进度负责的工作目的。
(2)遵守先整体后局部、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工作程序(既先测设精度较高的场地整体控制网,再以控制网为依据进行各局部建筑物的定位、放线)。
(3)测法要科学、简捷,精度要合理、相称的工作原则(仪器选择要适当,使用要精心,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力争做到省工、省时、省费用。
)
(4)要严格审核测量原始依据的正确性,坚持测量作业与计算工作步步有校核的工作方法。
(5)严格执行经自检、互检合格后,由有关主管进行验线的工作制度。
(6)紧密配合施工,发扬团结协作,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7)虚心学习,及时总结经验,努力开创新局面的工作精神。
1.7施工测量验线工作中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验线工作是发现测量放线错误和检查测量放线精度是否合格的必不可少的工序,以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验线工作应遵守以下几项基本准则:
(1)依据要原始、正确、有效——主要是设计图纸、变更洽商和起测点位(如红线桩、水准点)及其已知数据(如坐标、标高)要原始资料、最后定案有效的并是正确的。
因为这些是测量放线的基本依据。
若其中有错、在测量放线中多难以发现,后果是不可设想的。
(2)仪器和钢尺要按计量法有关规定进行检定。
(3)验线的精度要符合规范要求。
(4)要独立验线,要尽量与放线工作不相关——主要包括:
1)观测人员。
2)所用仪器。
3)所用测法和观测线路。
(5)验线部位——关键环节与最弱点位。
1)原始桩位与定位条件。
2)主轴线与其控制桩(引桩)。
3)标高点和±0.000标高线。
4)放线中的最弱点位,以查考放线的精度。
(6)误差处理——验线成果与原放线成果之间的误差处理
1)两者之差若小于1/2限差者,可对放线工作评为优良。
2)两者之差略小于或等于限差者,可对放线工作评为合格。
3)两者之差超过限差者,原则上不予验收,尤其是要害部位,若是次要部位可令其局部返工。
1.8测量记录计算的基本要求
1.记录的基本要求:
原始、正确、完整、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2.计算的基本要求:
依据正确、计算有序、方法科学、步步校核、结果可靠。
1.9施工技术人员必须掌握施工测量
施工测量是施工中各阶段的先行工序,是工程各部位定位、按图施工的保证。
技术人员领导放线工作,工长、施工队长、项目总工等不同级别的技术负责人,要对不同规模的工程、不同部位的定位和标高负责验线,所以各级技术人员必须掌握施工测量,这是岗位责任的要求。
1.10测量岗位证书与测量员职业技能资质等级证书
证书名称
颁发部门
初级工、中级工
市建委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市建委
劳动局
验线员(管理岗位)
市建委
测量人员从事测量生产活动时,必须持有“测量初级工”以上的职业技能资质等级证书或验线员证书。
证书的获取须经“市建委”组织的测量理论与实操考核通过后核发。
第二章建筑工程施工测量与管理
2.1房建工程施工测量工作流程
签定工程合同
现场交接桩位
(红线桩、建筑物定位桩、水准点)
编制施工测量方案
通过内业计算、外业实测校核业主所交桩位
报监理校验、审批
建筑方格网、主轴控制线、引测水准点
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监理审验
测放开挖边线,对开挖位置、标高时时监控
基槽上测放建筑物位置线
填写“基槽测量记录”,报监理审验
基础施工测量放线
填写“楼层测量记录”,报监理审验
结构施工测量放线
填写“楼层测量记录”,报监理审验
竣工测量、资料归档
工程验收
2.2施工测量的主要内容
2.2.1施工准备阶段
严格审核设计图纸与建设单位移交的测量点位、数据,根据设计与施工要求编制施工测量方案,并按施工要求进行“三通一平”、现场布置及暂设工程测量。
2.2.2施工阶段
根据工程进度对建筑物定位放线、轴线投测、高程与竖向控制等,作为各施工段按图施工的依据。
在施工不同阶段,作好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工作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为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工程平面位置、高程位置和竖直方向等问题提供实测标志与数据。
2.2.3工程竣工阶段
检测工程各主要部位的实际平面位置、高程、竖向与相关尺寸,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编绘竣工图。
2.2.4变形观测
对设计与施工指定的工程部位,按拟订的周期进行沉降、水平位移与倾斜等变形观测。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2.3施工测量前的资料准备
施工测量前,应根据工程任务的要求,收集分析规划、勘察、设计及施工等有关资料。
1.城市规划部门测绘成果。
2.工程勘察报告。
3.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变更文件。
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施工场区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等测绘成果。
2.4交接桩工作
1.交接规划红线桩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在现场由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交接桩工作。
施工单位由公司技术部门派人参加。
2.交接桩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附标桩示意图(点志记图),表明各种标桩平面位置和高程,必要时应附文字说明,依照资料现场进行移交。
3.交接桩时,各主要标桩应完整稳固。
交桩后,接桩单位应立即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必要的复测,复测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4.交接桩办理完毕后,必须履行交接桩手续,签署交接桩通知单,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和现场标桩。
2.5设计图纸的审核与定位依据点的检测
2.5.1图纸审核
必须全面了解设计意图,认真熟悉与审核图纸。
对各专业图纸中的轴线关系、几何尺寸、高程等均应按要求进行审核,并应及时了解与掌握有关工程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测量放样数据准确可靠。
2.5.2.测量定位依据点的确定
定位依据点是确定建筑物平面位置的基本依据,一般包括以下三类:
1.城市规划部门给定的城市测量平面控制点,多用于大型新建工程。
2.城市规划部门给定的建筑红线桩,多用于一般新建工程。
3.永久性建(构)筑物或道路中心线,多用于现有建筑群体内的改、扩建工程。
2.5.3.定位依据点的校测
为保证建(构)筑物定位依据点的准确可靠,平面控制点或建筑红线桩使用前应进行内业校核与外业校测,定位依据点数量应不少于三个。
校测红线桩允许误差:
角度±60〞、边长1/2500、点位相对误差5cm。
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水准点是确定建筑物高程的基本依据,水准点数量应不少于二个。
使用前,应用附合测法校测,允许闭合差为±10
nmm(n为测站数)。
2.6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2.6.1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内容
1.编制依据
有关规范、规程
序号
类别
规范、规程名称
编号
1
国家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2
国家
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28—96
3
行业
城市测量规范
CJJ8—99
4
行业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JGJ/T8—97
5
地方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
DBJ0-21-95
施工图纸、钉桩通知单
序号
图纸名称
图纸编号
出图日期
1
建筑图
2
结构图
3
钉桩通知单
2.工程概况
场地位置、面积与地形情况,工程总体布局、建筑面积、层数与高度、地下与地上、平面与立面,结构类型与室内外装饰,施工工期与施工方案要点(施工主要工艺与流水段划分),本工程的测量难点、特点与施工的特殊要求。
3.施工测量基本要求
场地、建筑物与建筑红线的关系,定位条件及工程设计、施工对测量精度与进度的要求,是否需要做沉降观测。
4.场地准备测量
根据设计总平面图与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确认拆迁顺序与范围,测定需要保留的原有地下管线、地下建(构)筑物与名贵树木的树冠范围,场地平整与暂设工程定位放线工作内容。
5.起始依据校测
对起始依据点(包括建筑红线桩点、水准点)或原有地上、地下建(构)筑物与新建建筑物的几何对应关系,均应进行校测。
6.场区控制网测设
根据场区情况、设计与施工的要求,按照便于施工、控制全面又能长期保留的原则,测设场区平面控制网与高程控制网。
控制网的施测要求详见《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水准点的布设应采用附和水准法或结点平差法。
7.建筑物定位与基础施工测量
建筑物定位与主要轴线控制桩、护坡桩、基桩的定位与监测,基础开挖与±0.000以下各层施工测量。
建筑物总体布局呈矩形时,应将主轴控制线布设成“井”字型(切忌中心十字线型)。
8.±0.000以上施工测量
首层、非标准层与标准层的结构测量放线、竖向控制与标高传递。
采用内控法(激光铅直仪法)时应说明预留洞的尺寸、数量、提供平面布置图;施工出±0.000后,应将标高“建筑+50线”引测至结构外墙并以墨线连接形成闭合图形,作为标高向上传递的基准线;同时应将轴线投测至结构外墙并用墨线弹出竖向控制线,作为竖向轴线传递、结构大角监测、结构外装修用线。
9.特殊工程施工测量
高层钢结构、高耸建(构)筑物(如电视发射塔、水塔、烟囱等)、大型工业厂房与体育场馆等的测量。
在特殊工程测量中,应注重提高地脚螺栓埋设精度;现浇或预制安装独立柱的垂直度控制;钢结构高程竖向传递时,钢尺的温度改正不予考虑。
10.室内外装饰与安装测量
会议室、大厅,外饰面、玻璃幕墙等室内外装饰测量。
各种管线、电梯、旋转餐厅等安装测量。
此类测量应注重测量基线的铅直度和水平度以及基线的贯通性和控制性,并根据施工工艺合理分布测量基线间距。
11.竣工测量与变形观测
竣工现状总图的编绘与各单项工程竣工测量,根据设计与施工要求的变形观测的内容、方法及相应规定。
12.验线工作
明确各分项工程测量放线后的验线程序与验线的内容。
13.施工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根据施工安排制定施工测量工作进度计划,使用仪器型号、数量、附属工具、记录表格等用量计划,测量人员与组织机构,各种测量规章制度等。
各类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在其检定周期内的有效的检定证书。
14.测量资料整理(参见2.15)
收集本工程的各项原始测量资料,记录施工测量日志,填写“测量技术交底单”向施工班组现场交底,填写“施工测量报验单”报监理验线并填写“施工测量记录(C4)”(参见2.16)。
上述测量资料除测量人员留存外,按工程资料管理规定的需要量,交送技术资料员存档。
15.精度指标及误差规定(参见2.17)
2.6.2.测量方案的审批
1.一般工程(1万平米以下)测量方案由项目测量负责人编制,项目主任工程师审批。
2.大型、重点或特殊复杂工程测量方案由项目测量负责人编制,项目主任工程师审核,报公司技术部门审批。
2.6.3.测量方案交底
1.一般工程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项目测量负责人向项目生产、技术、质量人员进行交底。
2.大型、重点或特殊复杂工程由公司技术部门组织,项目测量负责人向项目生产、技术、质量人员进行交底。
2.7施工场地测量
施工场地测量主要是配合“三通一平”结合红线桩标定的施工用地范围进行的现场测量工作,一般包括:
场地平整、临时水电管线敷设、施工道路、暂设建(构)筑物以及物料、机具场地的划分等施工准备测量。
2.8平面控制测量
平面控制网是建筑场区内地上、地下建(构)筑物与市政工程施工定位的基本依据。
平面控制网分为建筑物场区平面控制网与建筑物平面控制网。
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与工程设计所采用的坐标系统一致。
平面控制网应根据设计总平面图与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综合考虑确定。
1.场区控制网可根据场区地形条件与建筑物总体布置情况,布设成方格网、导线网、三角网、三边网、边角网或GPS网。
2.建筑物平面控制网一般应布设成矩形,特殊时也可布设成平行于建筑物外廓的多边形。
3.平面控制网的各项精度指标参见2.17。
2.9高程控制的测量
高程控制网是建筑场区内地上、地下建(构)筑物与市政工程高程测设的基本依据。
可采用水准测法或光点测距三角高程测法建立。
高程控制测量应采用附合测法。
高程控制点宜在每一栋号附近设置二个,主要建筑物附近不少于三个。
一般距新建筑物不小于25m,距回填土边线不小于15m,施工期间应定期复测。
2.10建筑物定位与验线
2.10.1选择建筑物定位条件的基本原则
建筑物定位的条件,应当是能唯一确定建筑物位置的几何条件。
最常用的定位条件是确定建筑物的一个点的点位与一个边的方向。
1.当以城市测量控制点或场区控制网定位时,应选择精度较高的点位和方向为依据。
2.当以建筑红线定位时,应选择沿主要街道的建筑红线为依据,并以较长的已知边测设较短边。
3.当以原有建(构)筑物或道路中心线定位时,应选择外廓(或中心线)规整的永久性建(构)筑物为依据,并以较大建(构)筑物或较长的道路中心线,测设较小的建(构)筑物。
2.10.2建筑物定位验线要点
定位验线时,应特别注意验定位依据与定位条件,而不能只验建筑物自身几何尺寸。
1.验定位依据桩位置是否正确,有无碰动。
2.验定位条件的几何尺寸。
3.验建筑物控制网与桩点的正确性。
4.验建筑物外廓轴线间距及主要轴线间距。
5.定位验线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并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提请监理验线。
2.10.3验线工作程序
目前本市实行由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定位和施工单位自行定位两种。
本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发出建设工程钉桩放线通知单的工程应由市测绘院进行定位放线,施工单位按定位桩及资料施工,施工到正负零时,须及时通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进行复核,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将复核结果报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凡不发钉桩放线通知单的,由施工单位按规划要求自行定位放线,由公司一级技术部门复核后,提请监理验线。
2.11基槽放线与验线
1.项目部测量员根据工程技术人员的书面技术交底,由工程测量定位桩测放出基槽上口开挖线或护坡桩位置线。
2.开挖过程中,测量员根据书面技术交底必须对轴线、断面尺寸、高程、坡度、基槽下口线、人工清底厚度、槽底工作面宽度等进行时时监控;
3.基槽摞底后,测量员根据定位桩向基底投测轴线控制桩,即将建筑物平面位置测放至基槽;同时,采用附和水准测法,将地面水准高程引测至基槽内。
4.经项目部技术、测量、质量、工长四方自检合格后,填写《基槽验线记录》(表式C4-2),相关人员签字后,报请监理验线;
5.基槽验线的主要内容:
基槽内建筑物位置桩与建筑物平面控制网的相对关系;基槽内建筑物位置桩本身的几何尺寸;工作面预留宽度尺寸;基槽边坡坡度或护坡桩垂直度;基槽内各部位平面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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