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建设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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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建设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建设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
标段一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8年月日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名称]
贵单位已报名参加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建设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标段一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单位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时间为2018年月日上午9时至12时。
请注意:
1.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正,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单位: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地址:
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联系人:
李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4东2楼
联系人:
李工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地址:
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4栋2楼
联系人:
李振胜
电话:
1.1.4
招标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建设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标段一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建设周期:
903日历天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本标段总投资约为140379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22191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比例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期限
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期从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进场会开始起算,至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并办妥竣工决算止(此处竣工决算指经业主方指定机构完成竣工决算审核为止),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计划工期约903个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1)进度目标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工作为止。
计划工期约903个日历天。
(2)质量目标:
一次竣工验收合格,且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获得广州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争创广东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4)环境管理目标:
严格执行《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文明施工标准》、《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754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敝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14]1335号)。
(5)投资控制目标:
所监理项目的结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超过本项目概算批复中对应的建安工程费且不超过所监理施工项目的合同价。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无。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1、2.1.2、2.1.3的评审标准。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1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邀请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日
形式:
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形式:
网上答疑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或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形式:
招标文件澄清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目录;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见投标文件格式一);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见投标文件格式二)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见投标文件格式三)
(6)监理费用成本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四)
(7)投标承诺书;
(7.1)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二-1)
(7.2)监理合同响应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十二-2)
(7.3)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三-1)
(7.4)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人员任职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十二-2)
(8)投标人情况介绍;(含企业简介、监理经验材料等)
(9)监理组织架构框图(见投标文件格式十四)、监理人员一览表(含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以及持上岗、执业资格证情况等);(见投标文件格式九)
(10)监理人员简历,包括监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复印件、2017年11月~2018年4月社保证明;(需加盖公章)(见投标文件格式十)
(11)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大纲
(12)用于本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的检测设备、仪器、通讯、信息设备等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13)2014年1月1日至今的主要监理工程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六)
(1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1.1(14)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2)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如有)
(3)建设监理行业先进监理企业称号证书(如有)
(4)诚信示范企业证书(如有)
(5)纳税信用情况(如有)
(6)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7)……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3.2.3
报价方式
自行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00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不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支票,转账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
-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缴纳时间:
在投标截止日前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至/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年/月/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年/月/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A
(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纸质版副本份数:
5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需要提交1套。
(需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
其他要求:
/
3.7.3A(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建议投标人采用软包封面包装),印刷本厚度要求控制在7公分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可双面或单面打印。
3.7.3(B)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3.7.3(B)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人地址:
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建设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标段一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2018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号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号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4)(A)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评标委员会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示期限:
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中标价款(人民币)10%的履约银行保函。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其他费用
1)交易服务费:
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缴纳。
2)招标代理费: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开具费用发票),招标代理费金额计取方式具体详见招标人与招标代理签订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
10.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电话:
;
地址:
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10.3
招标监督机构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10.4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作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作投标。
(注:
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记):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者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0.5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情况
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
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4、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
5、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10.6
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
开标前由招标人现场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X。
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X,从0.5%、1%、1.5%、2%、2.5%、3%、3.5%中通过摇珠机抽取其中之一。
10.7
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
评审完成后,按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含项目管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含项目管理)大纲得分也相等,则按评委随机抽取的顺序排序。
三个标段按以下原则确定侯选人顺序:
a)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b)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三、标段三同时进行,但按照招标控制价由大到小的先后顺序(即依次为标段一、标段三、标段三),依次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c)若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照优先中招标控制价较大标段的原则,将其确定为招标控制价较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其余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其余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d)若某一投标人在其中一个标段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其余标段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资格,经评审的后续排名单位上升递补成为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e)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f)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若某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标段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另一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10.8
其他
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招标人在公示前应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电子文件内容进行核对,确定电子文件内容是否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若电子文件内容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不完整的,中标候选人应补充或修改电子文件后公示。
2、电子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的,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3、《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含项目管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期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山大学 广州 校区 建设 工程 监理 项目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