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车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应急预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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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车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应急预案1
江西赣东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四条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人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三)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四)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八条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安全技术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安委会提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
(四)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通报安全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五)负责安全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监督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设置安全总监。
由总经理兼任。
设立安全监督员2名,由生产安全技术部主任和安全员兼任。
第四章安全技术
第十二条企业要重视安全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按规定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使之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六条坚持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七条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第六章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
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
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二十条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二十一条企业对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强化驾驶员行车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素质。
第二十三条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管理,保持车况良好。
强化运输车辆、特种车辆、分散车辆、租赁车辆的管理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事故。
第二十四条加强内部交通安全检查,落实节假日“三交一封”制度(交车辆钥匙、交行车证、交准驾证,定点封存车辆)。
第二十五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全体员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江西赣东物流有限公司
油罐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
1、财产事故:
运输油罐车发生的使自身或其他物体产生损害的事故。
2、车辆互碰事故:
运输油罐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的一方或多方碰撞事故。
3、与非机动车、行人互碰事故:
运输油罐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碰撞事故。
4、设备事故:
运输油罐车在装油、卸油过程中,损坏静态付油、收油设施的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财产事故
1、载油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检查损害情况,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上报。
3、伤及电力、煤气等具有危险性的设备,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4、伤及通讯、照明、交通信号、园林绿化、道路等公共设施应报告相关部门。
(二)车辆互碰事故
1、载油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查看对方车辆有无人员受伤。
如有伤者,应立即抢救,并报警。
3、车辆损失严重或有伤者,应当抢救伤者,及时报警。
4、车辆损失在“保险简易处理程序”范围内,经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同意后,可以“私了”。
(三)与非机动车、行人互碰事故
1、载油车辆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并请周围群众帮助救助伤者。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立即察看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无受伤情况。
3、如伤者轻微,经受伤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撤离现场。
(四)设备事故
1、装油、卸油车辆在装、卸油过程中,对静态装油、卸油设施发生碰、撞、挂、拉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2、检查车辆及装油、卸油设施有无漏油,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3、如果在装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通知装油人员关闭装油阀,如无油品泄漏,与装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事态严重的应报警。
4、如果在卸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关闭卸油阀,如无油品泄漏,与卸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事宜,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事态严重的应报警。
5、如有人员受伤,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报警。
6、如果有油品溢出,需要移动车辆,禁止启动车辆,应当用人工将油罐车推离现场。
三、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保护现场。
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真实的证据。
四、如有火情发生,按“火情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五、如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发生,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油罐车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
1、油罐车在装、卸油过程中发生的跑、冒、撒、漏油品事故。
2、油罐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跑、冒、撒、漏油品事故。
3、油罐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跑、冒、撒、漏油品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装油、卸油时发生的跑、冒、撒漏油品事故
1、装油、卸油车辆在装、卸油过程中发生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2、如果在装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通知装油人员关闭装油阀,检查车辆漏油情况。
属于装油过量导致油品溢出,与车辆无关;属于车辆漏油且能及时控制住泄漏,应与装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属于事态严重,应当报警,并在专业人员到来前,禁止其他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3、如果在卸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关闭卸油阀,检查车辆漏油情况,如能及时控制泄漏,应与收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事态严重,应报警,并在专业人员到来前,禁止其他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4、如有人员受伤,应同时抢救受伤人员,并报警。
5、需要移动车辆时,禁止启动车辆,应当用人工将油罐车推离现场。
(二)行驶时发生的跑、冒、撒、漏油品事故
1、油罐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撒漏油品时,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用泥土、沙石等隔断沿路漏油与油罐车的联系。
2、如果能立即控制漏油,止住漏油后,应用泥土、沙石等妥善处理撒漏的油品,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3、如果一时难以控制住漏油,应用能找到的各种容器装接漏油,如果无容器,应用泥土、沙石等一切能用的物品将漏油导向附近的沟渠。
撒漏严重,应报警,在专业抢救人员到来前,疏散人群,禁止其它车辆靠近现场。
(三)交通事故引发的跑、冒、撒、漏油品事故
1、交通事故引发的油品泄漏,如果能立即控制漏油,止住漏油后,应用泥土、沙石等妥善处理撒漏的油品。
2、如果一时难以控制住漏油,应用能找到的各种容器装接漏油,如无容器,应用泥土、沙石等一切能用的物品将漏油导向附近的沟渠。
撒漏严重,应报警,在专业抢救人员到来前,疏散人群,禁止其它车辆靠近现场。
3、如果漏油危及电力、煤气、自来水、通讯、照明等公共设施,应报告相关部门和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如有人员受伤,应同时抢救受伤人员,并报警。
三、事故发生后,应注意保护现场,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真实的证据。
四、如有火情发生,按“火情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五、如涉及交通事故,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油罐车火情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
1、油罐车由于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及石油气静电故障引发的火情。
2、维修车辆由于操作不当和违章作业引发的火情。
3、油罐车在装油、卸油过程中由于静电作用引发的火情。
4、油罐车由于交通事故碰撞或油品外泄引发的火情。
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油罐车由于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及石油气静电故障引发的火情
1、油罐车由于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及石油气静电故障引发火情,应立即切断电源,停稳车辆。
2、查看火情部位,初起火源用车载灭火器或石棉被扑救,也可用就近的泥土、沙石、来往车辆的灭火器扑救,同时报警。
3、载油车辆发生火情时,在控制火源的同时,疏散围观人群,条件允许应将车辆移离于人口密集区、危险设施(如煤气、电力等)和重要建筑物等地。
4、火情无法控制,应首先保障人员安全。
(二)维修车辆由于操作不当和违章作业引发的火情
1、维修车辆引发火情,应立即切断维修设备电源。
2、查看火情部位,车场内维修引发的初起火源用车载灭火器、周围的灭火设施、石棉被、泥土、沙石等扑救,路上维修车辆引发火情,也可同时借用来往车辆的灭火器扑救,并报警。
3、维修载油车辆发生火情时,在控制火源的同时,疏散周围人群,条件允许应将车辆移离人口密集区、危险设施(如煤气、电力等)和重要建筑物等地。
4、火情无法控制,应首先保障人员安全。
(三)油罐车在装、卸油过程中由于静电作用引发的火情
1、油罐车在装油、卸油过程中由于静电作用引发火情,应切断电源,关闭装油、卸油阀门。
2、查看火情部位,初起火源用车载灭火器、石棉被、周围的灭火设备、泥土、沙石等扑救。
3、油罐车独立火情威胁储油设备时,应迅速将车辆移到安全距离以外。
油罐车以外发生火情时,应迅速将车辆驶离现场。
(四)油罐车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火情
1、油罐车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火情,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
2、查看火情部位,初起火源用车载灭火器或石棉被扑救,也可用就近的泥土、沙石、来往车辆的灭火器扑救,同时报警。
3、如果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引发对方车辆出现火情,应迅速驶离现场或隔离火源。
油品外泄引发的火情,在扑救的同时,设法制止泄漏,隔离火源,疏散围观人群。
4、火情威胁到人员、危险设施(如煤气、电力等)、重要建筑物等的安全时,可先行移离事故现场。
三、禁止用水扑救油罐车火情事故。
四、“火情事故应急预案”优于其他应急预案实施。
GPS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GPS车辆监控系统是现代物流企业管理车辆、提高车辆利用效率的有效手段;通过对车辆运行的过程监控,做到对车辆的强化管理;为保证车辆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GPS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驾驶员应熟知GPS设备的安装位置。
特别要注意勿将水、油等液体洒到设备上,以免造成设备腐蚀、烧坏。
二、驾驶员是GPS设备保管及保障设备正常连接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其使用和保管。
三、驾驶员出车前必须检查设备GPS系统状况,查看指示灯是否正常闪烁;若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上报GPS系统监控人员。
四、车辆在运行过程中(装卸油期间、抛锚等情况除外),不得将设备电源关闭,保证GPS定位和GSM通讯信息传递畅通。
五、严禁将对卫星信号接收产生干扰的任何物品放至GPS天线处,扰乱信号接收。
六、严禁驾驶员私自移动或拆装设备。
七、驾驶员违反上述第三、四、五项规定,致使信号接收中断的,违反一次,处罚金100预案;累计三次(含三次),将做出待岗处理。
(以GPS监控人员记录为准)
八、驾驶员违反上述第六项规定,除做出待岗处理、按照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外,还须令其恢复原状,其费用全部由责任人承担。
油罐车驾驶员
装、运、卸油安全操作规程
一、认真查看运单,注意弄清当日所运油品的品种、数量、装卸
地和行驶路线,做到心中有数。
二、车辆进入装油区时,必须注意观察周围情况,防止碰撞周围
车辆和装油设备,做到对位停装准确,熄火装油,罐体各阀门关闭牢靠。
三、装油完毕,必须待装油管完全提出,检查油品数量准确无误
方可起步。
四、运油途中,不准乱停乱放,必须专线行驶(遇有特殊情况,
如火源、危险地段可绕道行驶)。
五、油品送到指定地点后,除主动向用户交代清楚所送油品种类及数量外,必须让用户亲自上车开盖验收,并对用户提出计量标准,积极协助用户完成计量工作。
六、泵油前,必须安装好接地线,并做到可靠无误,防止打冒。
油品卸完,应主动让用户上车查看是否卸净,当用户对所查一切无异议,即行签字。
七、严格执行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准离开现场的规定,切实做到车在人在,严格履行操作规程,确保油品、车辆人员的安全。
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押运员须经专门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押运员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二、认真查看运单,了解当日所运油品的品种、数量、装卸地和行驶路线,做到心中有数。
三、押运员进入装卸油区,应当遵守各总库、加油站(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四、车辆进入装油区时,必须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协助驾驶员做
到对位停装准确,熄火装油,罐体各阀门关闭牢靠。
五、装油完毕,协助装油工,检查油品数量准确无误。
六、运油途中,协助驾驶员做好行车工作。
同时,监督驾驶员不准乱停乱放车辆,监督驾驶员必须专线行驶。
七、油品送到指定地点后,除主动向用户交代清楚所送油品种类及数量外,必须让用户亲自上车开盖验收,并对用户提出计量标准,积极协助用户完成计量工作。
八、泵油前,必须安装好接地线,并做到可靠无误,防止打冒。
油品卸完,应主动让用户上车查看是否卸净,当用户对所查一切无异议,即行签字。
九、严格执行装卸过程中不准离开现场的规定,切实做到车在人在,确保油品、车辆人员的安全。
十、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装卸油区,严禁在驾驶室和装卸油区吸烟。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消防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油罐车驾驶室内、工具箱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保持清洁。
四、装、卸油时必须安装好接地线、防静电链,做到连接牢固,安全可靠。
五、运油途中不准乱停乱放,必须专线行驶,(遇有特殊情况,如火源、危险地段可绕道行驶)。
六、油罐车罐口不管是空车、重载、停放及运行中,一定要关牢,防止明火。
七、在装油时,如遇装油设备失灵,油满溢罐时,一定要处理干净后,用人将车推出油区,严禁启动起动机,防止明火。
八、车辆在运行中严密注意电气系统是否有短路现象,严禁故障车运行。
九、如发生交通事故,在及时报警的前提下,首先看管好油罐中油品是否泄露,防止明火及围观群众靠近出事地点。
危险货物运输作业要求
一、运输、装卸作业基本要求
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
规则》的有关规定;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岗位培训,持专业岗位操作证上岗作业;
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输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
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
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6、夏季高温季节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应按当地有关部门
规定执行。
二、出车前的准备与检查
1、接受配送中心调度的指令,检查提油单的起讫点,油品规格、
数量;
2、检查车辆油、水是否正常,有无滴漏现象;
3、检查轮胎、传动轴、半轴螺丝是否松旷,减振系统是否良好;
4、检查车辆转向、制动系统是否良好;
5、检查车辆行车证件是否有效齐全,随车工具、备胎是否齐全;
6、检查车辆灯光、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7、检查车辆各种标志以及灭火器是否有效齐全;
8、查听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根据季节气候确定预热时间。
三、装油作业要求
1、车辆进入油库,应按油库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油区,并主动
将烟、火、手机、寻呼机交油库门卫保管;
2、检查罐体有无渗漏现象,卸油闸阀是否关闭;
3、罐内应无与待装油品相抵触的残留物;
4、向油库工作人员出具提油单,并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相符;
5、按规定夹好静电接地线;
6、关闭发动机和总电源;
7、装油时不得离开现场,不得触动油库任何设施;
8、装油时应站在上风处,密切注视进油情况,防止油品溢出;
9、装油完毕后,检查车辆油罐、闸阀是否有滴漏或渗漏现象;
10、取出装油管摘掉静电接地线后起动车辆离开,并做好计量核
对工作,如果损耗超标立即向油库反映。
四、行车作业要求
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的
有关规定;
2、押运人员必须乘座在指定的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物品;
3、根据车辆装载情况,途中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
中途临时停车应与其他车辆、高压线、人口集聚地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应停放在有利于安全防护的地方;
4、运输过程中,必须在指定位置设置危险品信号标志;
5、运输过程中遇到天气发生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遇到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物及容易遇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
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
6、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
需进入修理厂的,不准载货进入厂内;
7、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应急处理;
8、危险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负责维护现场,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
五、卸油作业要求
1、确认卸油地点、油品是否与提油单相符,核对汽车油罐内油品与即将卸入的储油罐所装品种无误后,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2、关闭发动机和总电源,按规定位置夹好静电接地线;
3、配合计量员做好计量工作,确认储油罐的空容量,核对油品数量并查对车辆容积表,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4、卸油过程中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作好监督工作,集中精力监视卸油管线、相关阀门的运行情况,准备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5、运送汽油一律不得使用泵送方式;
6、油料必须按加油站(客户)要求彻底卸净;
7、妥善保管好加油站开具的入库验收单;
8、油卸完后关好闸阀,取掉静电接地线,收好卸油管,确认装油口盖封好,方可离开。
六、收车作业要求
1、返回后应及时到配送中心(配送部)调度室递交入库验收单并领取任务;
2、及时对车辆检查和清洗,保持良好的车况和车容,发现故障和问题应及时保修;
3、行车证件、随车工具、备胎、标志牌以及灭火器装置是否齐全;
4、收车后应根据季节气候做到正确放水,放气以及防冻工作;
5、车辆必须停放整齐,拉好手刹,关闭好总电源,锁好车门;
6、下班后应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的睡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由于危货运输的特殊性质要求,必须使用安全、优质的车辆完成运送任务。
车况低劣,带病转运,一旦在道路上发生车辆机件等故障,车上所载危险货物长时间暴晒,会导致物质内在变化,发生燃烧、爆炸,甚至放出有毒气体并影响环境,将会给社会带来不应有的灾害。
为此,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按交通部标准JT198-95《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执行。
一、一级完好车
1、车辆主要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
2、发动机运转稳定,无异响,动力性能良好;
3、燃油、润滑油不超过规定指标,废气排放、噪声均应符合国家标准;
4、各项装备齐全、完好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二、总成的基础和主要零部件性能完好
1、发动机总成的基础件,气缸体、气缸盖完好,曲轴、凸轮和连杆等技术状况良好或经修理保证正常使用;曲轴轴劲、连杆轴劲的磨损均在使用范围之内;
2、变速器总成的基础件、变速壳无裂缝和变形或虽有裂缝经焊补可靠;换档完好无异响无跳档现象,换档操作轻便可靠;
3、前桥壳、工字梁无裂缝或扭曲变形或虽有裂缝而经焊接符合技术要求;
4、转向器轴、壳体无变形;蜗杆、扇形齿轮、滚轮和转向节等无裂纹和松旷,转向盘自由转动量不超过30度。
三、一级车况必须符合的条件
1、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定额要求;
2、车辆行驶里程,必须是在相应的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以内;
3、车辆状况完好,能随时行驶参加危险货物的运输生产。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
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周一次。
周三上午为安全生产检查时间。
同时,应根据季节、节假日和生产工作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随时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第三条进行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呈报上级。
第四条要不断完善安全检查手段,借助先进安全检测仪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完善安全检查标准,制定《安全检查表》。
按检查表内容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第六条地方行政机关和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积极予以配合,虚心接受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危险品运输车辆检验检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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