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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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指导思想:
1、《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10年》和《宜宾市城市97总规实施意见》为主要依据,按照宜宾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完善深化宜宾市旧城的功能与布局,促进宜宾市在其经济辐射圈内中心城市职能与地位的提升,并借此疏解旧城人口和旧城建设矛盾,带动城市各组团的协调发展。
2、继承与发扬宜宾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的优势,面向新世纪,高标准、高起点,运用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设计手段,挖掘利用自然、人工和人文要素,塑造一个环境景观优美、功能设施齐全、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旧城形象。
3、坚持可持续发展思想。
不仅要建设现代化的山水城市,还应充分考虑到城市发展的阶段性和时序性,使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持续、有机地进行。
规划目标:
规划将旧城逐步调整、梳理为六大功能区:
1、由女学街、将军街、大南街、小北街、中山街、人民路、仁和街、民生街所围合而成的、以步行街为主要特色的中心商业区
2、以合江门广场、水东门为中心的旅游观光服务区
3、主要由人民公园和人民广场两个街坊组成的文体娱乐区
4、滨江旅游景观绿带
5、南北两大居住片区
规划原则:
旧城建设控制指标体系的确立,充分考虑如下因素、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20年)及其实施意见所确定的用地布局结构和比例,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实矛盾和未来需要,划分不同的城市功能分区,进一步细化各项用地分类,并根据建设情况、城市发展的需要和用地指标核算,适当调整部分用地性质、布局和规划控制指标。
2、充分结合现状形成,按总体规划目标和布局要求,严格进行近期建设控制,并注意引导长远发展。
3、从总量上减少居住用地比例,逐步搬迁非相关用地,加强绿地、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和景观地带的建设,确定并完善相应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项目和规模。
4、合理合并零散用地,适当提高房地产开发门槛,鼓励综合开发、规模开发和整体开发,街坊内部建设应与沿街开发结合起来,禁止零星插建。
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不同的开发强度分区、不同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以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为依据,确定地块的各项开发
建设控制指标。
以有利开发和实施、方便管理和操作以及营造丰富的城市景观为目标,确定
地块的规模,划定地块的界限。
5、严格控制以建筑密度和间距为核心的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
6、以创造良好的城市外部公共空间和城市景观为目标,结合开发效益,控制建筑物高度和建筑界面位置。
7、以形成高质量的整体城市品质为目标,控制城市绿地、公共场地和自然水体,提高绿地率,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构成完整的城市绿地和开放空间系统。
8、沿主要街道的建设,强调建筑后退、提供更多公共空间和公共绿地,并逐步为今后
整体改造拓宽旧城主干道提供必要基础条件。
根据道路交通要求确定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
位,并根据地块的不同性质及依照国家有关规范确定各地块和各项设施配建停车位标准。
9、充分估计到开发建设中的种种不可预见因素,制定地块适建性控制规定和各类地块规划控制指标通则,使规划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和应变能力。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含住宅街坊)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各项用地占总用地百分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规定,应符合下表规定以满足居民生活的基本要求。
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
居住小区
居住组团
住宅用地
55-65
65-70
公建用地
18-27
6-18
道路用地
7-13
5-12
公共绿地
5-12
3-8
居住区用地
100
100
居住小区、居住组团规模与布局。
规划在旧城形成8个居住片区,若干居住组团。
居住
用地的布局与总体规划相吻合。
居住小区、居住组团规模控制表
类别
小区
组团
户数(户)
1700-3500
<700
人口(人)
7000-13000
<3000
用地(公顷)
15-40
<6
居住用地公共设施配建要求有教育设施、文化活动设施、医疗卫生设施、行政管理设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商业服务和金融邮电设施、菜肉市场、活动设施等。
具体配建要求参见附表“宜宾市旧城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A、教育设施
旧城现有中小学布局基本合理,但几乎所有学校都存在用地不足的问题。
规划建议采取搬迁、并校和扩大用地等多种方式进行用地整理,其中:
市九中并入市八中,并扩大市八中用地至北滨江路;洞子口小学与武庙街小学并入东楼街小学,在东楼小学一带进行扩建。
对其它用地不足的中小学校,规划中都对今后扩展用地做了严格的控制。
目前无力实施的,周边已划定作为建设备用地的,应控制该用地内的新建改建活动。
规划合并搬迁现区党校、教师进修学校、外语学校、市技工校、工职中、商职中、三中和卫校,可考虑在南岸、旧州等组团集中安排。
其中,卫校保留部分用地作为实习教学使用,其余用地解决农业街小学和兴隆街小学用地问题。
不定期培训和专门课程培训学校不再占用专门用地。
结合现有教育设施,旧城共布置中学3所,小学7所。
(I)幼儿园、托儿所幼托按服务半径小于等于300米配置,规划幼托结合设置,以充分利用室外场地,每处用地3200-5400平方米,每一万居民设1.2处,共需9处,容积率为0.8,建筑密度25%,绿地率50%,建筑层数不大于3层。
(2)小学按服务半径小于等于500米配置,每处用地0.7-I.5公顷,每一万居民设一处,共需7处,容积率为0.6-0.8,建筑密度25%,绿地率为50%,建筑层数不大于5层。
(3)中学按服务半径小于等于1000米配置,每处用地1.2-1.7公顷,共需3处。
容积率为0.8,建筑密度20%,绿地率50%,建筑层数不大于5层。
B、文化活动设施
文化活动中心要求按一万居民设一处配置,每处建筑面积350-500平方米,可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或小区行政管理处合设。
C、医疗卫生设施
卫生站要求按每一万居民设两处配置,区内共设10处,每处建筑面积40平方米,可与其他公建合设。
D、行政管理设施与小区综合管理处
要求按每一万居民设一处配置,居住组团和住宅街坊以及镇区居住区按人口规模配建每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可设于住宅内或与其他公建合设。
E、居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要求按每一万居民设3-5处配置,每处建筑面积50-80平方米,可设于住宅内或与其他公建合设。
F、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规划每2万人设一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社区中心用地5处,可综合设置为社区服务的文化活动设施、行政管理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以及其他现代社区服务设施,在设置社区中心的小区内不需要单独设置上述设施。
G、商业服务和金融邮电设施
为居住小区及相应人口规模的若干居住组团或住宅街坊等配建的商业服务和金融邮电设施,规划按服务半径300-500米布局,考虑在沿街商住楼底层设置小区综合服务设施,包括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的各类零售商店、储蓄所、邮政所、公用电话、换气站、餐饮店、理发店、修配商店等,按每一万居民配建一处设置,布置在小区、组团或街坊外围的城市道路两侧,空间上相互联系,项目规模相互补充,形成若干个区级商业服务中心。
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指标参照商住用地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控制指标确定。
H、菜肉市场
规划按每两万人设一处,每处用地1000-1500平方米标准配置,共设6处。
规划考虑菜肉市场与小区综合服务中心结合,设于居民区内,方便居民使用,可与其他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结合设置。
I、活动设施
规划结合小区、组团、街坊内部集中绿地,要求按每一万居民设儿童游戏场1-2处、青少年运动场1处、老人活动场1处。
公共绿地规划指标与布局规划参照《居住区技术规范》,结合旧城实际,居住小区人均公共绿地按1平方米/人控制,组团或街坊人均公共绿地按0.5平方米/人控制,居住用地绿
地率控制在25%以上。
同时块状、带状集中绿地按每块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控制,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
所确定的各项控制指标应在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遵照执行,具体落实。
*行政办公用地
随着以市委大院为代表的市级行政办公中心的南迁,旧城行政办公类用地比例将有一定减少。
一般情况下,旧城将不再辟纯粹的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办公用房将逐步过渡为综合开发的商贸写字楼。
*商业服务业用地
按照总体规划布局,大型商贸金融业将逐步转移至南岸组团,建材等大型物流集散地安排在旧州组团,旧城将保留和强化为城市居民服务的商业服务中心职能。
除中心步行商业区以外,旧城还将建设中心广场地下购物中心(或大型超市)、滨江一线为旅游观光服务的商业服务区。
*文体娱乐及医疗卫生用地
以人民公园和工人运动场为核心,适当改造沿街用地和建筑,将其向城区道路开放,集中建设文体娱乐区,尤其是增加绿化用地和体育活动场地。
*其它用地
除长春街、鼓楼街五粮液老窖址作为文物古迹点保留以外,旧城现有工业生产和仓储用地均应逐步搬迁出去,变更土地用途。
军区大院地处核心,占地大。
待条件成熟搬迁时,应结合古叙府城墙统一开发建设。
*开发容量及强度
旧城规划范围总用地2.96平方公里,规划总人口10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29.6平方米。
旧城控制总建筑量3452064万平方米,规划开发容量详见附表“宜宾市旧城规划建筑容量一览表”。
通过建筑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不同的用地性质来控制土地利用率。
每一开发强度区内强度控制指标分别对应于各类用地性质、各种层数来制定它的容积率与建筑密度,以达到充分发挥土地经济利益,保证城市整体环境利益,实现城市空间形态意向的目的。
强度控制
开发强度分区,城市的各个地区、地段和地块由于其所处位置的不同和周围交通、环境、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条件的差异,必将影响其开发利用的价值和建设的成本。
规划根据城市的用地布局结构、道路交通条件等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将旧城划分成若干个开发强度不同的开发建设区域,既充分发挥所有城市土地的经济效益,又保证城市整体的环境效益,从而引导城市开发建设向着实施规划目标的方向发展。
开发强度控制通过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不同的用地性质来控制土地利用率,高度按高层(50米以上、100米以上)、中高层(24-50米)和多层(24米以下)分类。
每一强度开发区的强度控制通过各类用地性质、以及容积率、建筑密度与高度指标来实现,以达到充分发挥土地经济效益,保证城市整体环境效益,实现城市空间形态意象的目的。
规划原则
1、以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道路系统规划和有关专项交通规划为依据,旧城道路总体格局、主要道路的红线宽度和断面形式原则不作大的变更,仅在关键地段,拟合实地建设情况和地形作局部但重要的调整。
2、规划力求依托和延续现有道路的基本网络,在地段改造时逐步、有计划地实行道路拓宽改建,不采取一次性大量拆迁的模式,分化改造难度,解决好主要的交通干线和交通节点,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组织体系和主次干道网,缓解近期的交通压力。
3、本次规划按所提供的已定位的城市道路、路段和交叉口坐标或放线定位地形图进行定位,除非出现矛盾,原则以提供的定位资料为准。
4、结合旧城的具体实际,充分发挥次干道、支路与街坊内部道路的作用。
并通过组织旧城内环道路,在一定范围内形成步行商业街区,从而带动旧城环境改造和人口疏解。
5、参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根据总体规划布局,确定各类交通设施的布局和规模。
■道路系统规划
1、道路布局
梳理旧城交通格局,将旧城道路逐步整理修建改造为十字加双环形的道路交通结构,并辅助以完善的城市次干道、支路和步行街系统。
主要包括:
1、以连接小南门大桥、戎州大桥和岷江大桥的南街-上北街、大南街-小北街-咸熙街-
拱星街为旧城南北向主干道;
2、以拓宽改造后的川云中路(真武路、翠屏路、西郊路)为主要过境干线,联系旧州与中、天柏坝组团;
3、以滨江路为旧城外环路;
4、以水井街-仁和街-民生街、女学街-将军街、大南街-小北街-咸熙街-拱星街、刘臣街-北环路新建段为旧城内环路。
5、规划保留金沙江潼关码头和岷江北关码头以及原有轮渡码头。
形成内环路,必须拆除现忠孝街和北通道1#、2#地块的若干建筑,调整忠孝街小学用
地。
从形成环型交通干线的需要来看,这样的代价是值得的,可以换得旧城内部交通状况的极大改善。
2、道路宽度
根据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定,本次规划期内旧城道路红线不做大规模拓宽。
在此情况下,同时又兼顾未来发展需要,本次规划建议,在分地块开发的控制规定中,针对旧城现状特点和问题,要求较大的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以期逐步扩大主要街道的空间尺度,待下一论总体规划时再做统一调整和整体拓宽。
一般情况下,旧城范围内的新建建筑物位于主干道两侧时,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
于8米,次干道两侧不小于5米。
一条机动车道路宽度为3.5米,单侧非机动车道宽度为不小于3.0米。
一般街道及居住区级道路的人行道宽度不小于2.5米,商业街、文体娱乐场所和城市交通枢纽处人行道路宽度为4.5-6米。
人行道宽度在道路红线内未能满足部分,可在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补充。
3、交通设施
公共停车场(库)
随着步行商业区的建设以及私有车辆的增加和普及,旧城车辆(尤其是机动车)停放矛盾会越来越大。
但旧城用地紧张,改造代价大,停车场地必须采取结合公共绿地、大型商业服务设施的开发进行综合建设的模式。
一般以地下停放为主,不设置专门的地面机动车停车场。
自行车公共停车场采用分散布局的形式,在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
其它居住小区和街坊,以住宅底层停车和设置专门停车楼为主。
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旧城内分两类地区设置集中机动车停车场5处:
1、沿川云中路西侧和滨江路一线,设置以过境停留车辆为主要对象的公共停车场。
2、沿上北街-民主路及内环路一线设置社会停车场,集中解决旧城中心的机动车停放问题。
城市广场
参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交通集散广场按人均0.085平方米用地标准控制,
旧城共需交通集散广场面积0.085平方米/人X10万人=0.85公顷。
游憩广场与城市开放型绿地结合布置,设于桥头、商业购物区出入口、青少年宫及文化娱乐设施周边、城市公园和市场等处。
除控规中划定的城市广场外,其他公共设施前的广场应按规划要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配建相应规模的游憩广场。
■对外交通规划
铁路线:
本次总体规划期内,现有旧城西侧的铁路线还需保留。
规划除沿其两侧设置专门的防护绿带以外,还考虑到未来其专线(过金沙江铁路桥)取消后的用地,预留为两岸组团间快速路和立交桥用地。
考虑到现有用地条件比较紧张,规划建议采用进一步考虑立交形式。
规划预留金玉街一线作为有可能的与南岸组团的高架路用地。
2)旧城与南岸之间的戎州大桥已
桥梁:
1)小南门桥经过维修加固,已正式开放使用。
在规划设计之中,将进一步加强与南岸之间的联系。
规划建议戎州大桥北桥头增设直行和右转上桥匝道,以避免由于大量上下桥交通量所带来的对旧城内环路的冲击和阻塞。
此外,规划还建议搬迁工职中并拆除天全街西段,成片改造并设置交通集散性广场,以解决桥头车辆人流上下冲突。
3)原曾规划考虑的由旧城经水东门至催科营盘山的人行桥经过反复论证,认为近期没有太大必要,对周边景观的负面影响甚大,规划建议远期考虑。
4)岷江大桥南
桥头将结合川云中路改线计划,采用立交桥方式解决川云中路和上下桥通路,消灭冲突点,并预留外北街作为今后通往菜坝组团和机场的主通道。
快速路:
规划改建岷江大桥南桥头立交及蒲草田一线,并疏通两条通往中坝组团的主干道,以解决经由川云中路的过境交通。
穿越交通:
1)旧城穿越交通主要是南北方向,往来于旧州与南岸之间。
规划十字加双环形的主干道将解决经由小南门大桥和戎州大桥的大量穿城交通。
2)为加强与中坝组团的
联系,除川云中路以外,沿桑林里市场一线规划新建一条城市主干道。
3)
汽车站:
现西门、北门长途客运汽车站搬迁。
■公共交通组织
与其它城区不同,旧城需加强沿中心商业步行区、沿内环路和过江的公共交通线路,中心区宜形成环行公共交通。
■滨江步行带
为体现三江三山的优美环境,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规划合江门至水东门一线、走马街至麻线街一线,结合滨江景观绿带设置观光步行道。
紧邻步行道,建设冠英街和走马街为传统文化特色街。
■步行商业街区的道路交通整治
在水井街-仁和街-民生街、女学街-将军街、大南街-小北街-咸熙街-拱星街、刘臣街-北环路新建段所包围的范围内,积极、逐步实行有条件的步行化交通管理,力求形成商业步行街区。
在上述区域内,马掌街-东街仍然必须能够通行机动车,仅作时段性的步行化处理;清华街-商业街、中心路-抗建路-文重街也必须保证机动车通行条件,以方便街坊内居住生活和商业区运输的需要。
南街-民主路保证机动车畅通,地下考虑人行通道。
该区域内普遍存在道路狭窄的问题,应在改造中逐步予以放宽,尤其是增加街道尺度和丰富停驻空间类型,并配置专门的非机动车停放场地、交通周转等候场地。
绿地系统
旧城绿地系统建设以展现三江三山的优美景观和改善城区环境为基本目标,并因地制
宜,尽量采取较小规模、多处布点的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形式,避免大拆大建。
1、旧城绿地系统由人民公园与工人运动场、中央广场与合江门广场等广场绿地、小南
门大桥与大观楼绿地、戎州大桥绿地、滨江景观绿带和各级街头绿地小游园组成。
2、在旧城西侧,真武山翠屏山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为自然山体绿化背景。
3、在步行商业区内部,逐步扩建街道空间,采用多种方式增设绿化,形成宜人绿化环境。
4、随着旧城道路情况的不断改善,沿主要道路两侧都要控制一定宽度的景观绿化带,争取形成林荫大道。
条件不允许的、或时机尚不成熟的,可先逐步由栽植补植行道树和摆放临时性、可移动花卉灌木盆栽做起。
5、走马街以南(南滨江路之间)、水东门以北的滨江沿线,应集中建设公共绿地,以形成滨江旅游观光和休闲购物景观带。
景观控制
对城市的认知主要通过宏观层面:
城市总体形态和城市中有代表性的地域空间单元;中观层面:
城市的街区景观、城市景观带和风貌区等城市意象要素;微观层面:
近人尺度的建筑细部、广告标识、人的活动空间等活动体验要素。
旧城景观控制要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的不同的层面着手,对旧城的意象、旧城的风貌特征加以强化。
宏观层次应体现山水环境特色,城市肌理通过不同地段的肌理特征的控制形成成片的城市风貌。
行政办公建筑群、商业地段应统一考虑,形成具有强烈识别感,界面统一,富有地域特征的建筑群和空间特征。
中观层面通过建筑退界、建筑贴线、城市开放空间(广场、绿地公园)、主体建筑位置和标志性建筑位置的确立来建立使人能记忆的意象形态结构。
同时,在重要道路两侧、山麓、江边水边、步行街区内部、历史地段及其周边等关键地区进行更深一步的设计控制与导向。
根据旧城的具体情况,规划将旧城划分为七种类型的景观区域,并借由旧城景观主轴线、城市干道系统和自然江河水系把它们有机地联系起来:
1、出入口景观区,包括:
以小南门大桥桥头绿地为核心的商业景观区
以戎州大桥桥头绿地为核心的文化景观区
以岷江大桥立交绿地为核心的北出口景观区
以合江门广场为核心的旅游观光景观区
2、搬迁拆除翠屏山、真武山川云中路内的危旧房屋,将自然山体绿化引入旧城,形成宗教文化与旅游观光景观区。
3、以人民公园和工人文化宫为核心建设文体娱乐区。
4、利用城市东西向轴线,将大观楼历史地段、合江门广场、水东门历史地段等联系起来,以各种形式向公众开放,形成文物古迹观光带。
5、通过逐步的综合整治,建设优美宜人的中心商贸步行区。
6、通过滨江步行道,将沿江绿带和走马街、冠英街等历史街区组织在一起,形成滨江景观带和旅游观光休闲购物景观带。
7、借市委大院搬迁南岸的机遇,综合开发建设旧城中央广场,形成一个融商贸办公、大型超市购物、文物古迹点于一体的城市广场区。
■建筑退界
分别以建筑退道路红线15、8米、5米和3米构成凹凸有序的街景,在道路两侧形成良好的软质绿色景观和连续硬质景观相结合的界面,对于重要地段辅以建筑贴线来强化街景立面的连续性和收放度。
■城市开放空间
1、广场
广场的功能不同、大小不一,其作用是给市民集散、休闲、娱乐、社交、购物、通行等活动提供场所。
中央广场(由原市委大院所在的中央公园搬迁改建而成)是市民购物休闲的空间,规模较大,反映城市生活的繁荣、亲睦和交融。
街心广场是供市民休闲、社交的场所,多位于城市街道之间的中心地带,形态各异其细部构成依靠树木、花卉、草坪、喷泉、座椅与铺地。
以小南门桥绿地为代表的绿地广场是以大片草地为主的空间,点缀一些粗壮、丰满的乔木和历史古迹和古建筑,是城市居民散步、休憩的极佳场所,也是调节城市气候的工具。
此外,位于商业建筑前的小广场,布置自由,为购物者流动、疏散而设立;办公建筑前的广场,可以延伸至建筑物架空底层,为行人提供了交通和景观的共享空间;广场布置或以7
建筑围合、铺装地面而成;或以树木绿地为主,间以雕塑喷泉点缀。
应根据功能的不同、人们利用与活动的频率不同进行建设。
2、公园绿地
市级公园、居住区级游憩园、湖滨绿地、街头绿地与河渠水网构成旧城层次分明、内容丰富的生态绿地体系。
街头绿地改善了周边建筑的小环境,结合街道设施:
广告牌、购物亭、候车亭、电话亭、垃圾容器、邮箱、休息座椅、盆栽、雕塑、咖啡座、公共厕所等,为行人提供宜人的步行空间。
长带形的滨江绿地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大片的游憩休闲空间,也为今后发展旅游观光和休闲购物提供了良好的载体和基础。
■主体建筑与标志性建筑
目的是在城市不同地段,通过建筑或建筑群的设立来增加城市、地域或特定场所的识别性与认知性,主体建筑的特征主要反映在其高度上,(对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公共建筑的主体,对居住用地指住宅建筑);标志性建筑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它与周边建筑、环境的反差上,或是其新颖别致的造型。
旧城标志性建筑或建筑群主要集中在商业步行区、出入口地带和滨江地带。
■滨江景观
规划重点提出了对滨水建筑界面、环境绿化、设施、岸线的设计意向与控制引导要求。
滨水绿化配置以自然式草坪,林植、群植为主。
每个滨水地段应有2-3种主导景观树。
可选用叶色、花色或树形优美的乔、灌木。
成片、成带、成林种植。
重点地段点缀孤植大榕树,强化宜宾市滨水绿化特征。
除个别地标建筑外,滨水建筑界面高度不宜超过建筑后退蓝线距离的1倍,并尽量向水
体空间跌落,建筑造型及色彩要求轻巧通透、淡雅,建筑群天际线起伏变化,有韵律、节奏感。
规划同时还严格控制了滨江建筑群的建筑密度和建筑间距,防止沿江地带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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