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监理阶段性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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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监理阶段性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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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监理阶段性报告
南宁市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环境监理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
一、总论
1.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南宁市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建设单位:
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
重庆市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平里村
工程概况:
南宁市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平里村六留村附近,距离五塘镇约10km,南梧二级公路北面约500m,交通便利,建设用地为南宁高峰林场大塘分场平里新开辟的山林场地,日处理生活垃圾量2000吨/天,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5万吨。
焚烧炉采用机械炉排炉,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高速旋转雾化反应器)+干法(小苏打)+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技术。
全厂配置4*500吨/天的机械排炉型焚烧炉和2套18MW汽轮发电机组,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年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4.22);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6);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25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4.29);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8.27)。
1.2.2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及条例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3)《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5)《南宁市环境保护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
(7)《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2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家计委、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87)、国环字第002号);
(13)《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1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13号)。
1.2.3采用的标准
(1)《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
(4)《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6)《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7)《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8)《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88);
(9)《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12)《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13)欧盟标准(EU2000/76/EC);
(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17)《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8)《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1.2.4采用的规范
(1)《垃圾焚烧发电厂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范》(DL/T5191-2004);
(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3)《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4)《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5)《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150-2010);
(6)《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1.2.5相关文件依据
(1)国家环保总局、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相关通知;
(2)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07】37号);
(3)《南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4)《南宁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书》;
(5)《南宁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6)《南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书》;
(7)《环保设计备案》;
(8)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文件。
1.3功能区划及环境标准
1.3.1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
工程所在地评价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为二类功能区。
1.3.2环境质量标准
1.3.2.1大气环境
一般区域执行SO2、PM10、TSP、NO2、CO、Pb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涉及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未包含HCl、H2S、NH3环境标准。
本评价参照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执行。
本次评价涉及特征污染物HCl、H2S、NH3环境标准参照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二噁英类质量标准参照日本的年均值标准。
SO2同时执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88)
1.3.2.2声环境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为60dB(A),夜间50dB(A)。
1.3.2.3地下水、土壤环境
(1)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2)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1.3.2.4生态环境
生态功能保护与建设应加强水污染防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大力进行生态屏障建设,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地质灾害和干旱洪涝灾害防治。
水土保持参照执行《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1.3.3排放标准
1.3.3.1烟气排放标准
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其中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欧盟标准(EU2000/76/EC),限值见表1-1,;厂界恶臭污染物H2S、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见表1-2;
表1-1烟气排放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工程排放
指标设计值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含义
限值
1
烟尘
mg/m3
测定均值
80
30
2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
测定值
1
1
3
CO
mg/m3
小时均值
150
150
4
NOx
mg/m3
小时均值
400
240
5
SO2
mg/m3
小时均值
260
200
6
HCl
mg/m3
测定均值
75
50
7
Hg
mg/m3
测定均值
0.2
0.2
8
Cd
mg/m3
测定均值
0.1
0.1
9
Pb
mg/m3
测定均值
1.6
1.6
10
二噁英类
ngTEQ/m3
测定均值
1.0
0.1
参照执行欧盟标准EU2000/76/EC
表1-2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控制项目
单位
限值
1
NH3
mg/m3
1.5
2
H2S
mg/m3
0.06
3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0
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见表1-3。
表1-3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
项目
烟气出口温度℃
烟气停留时间s
焚烧炉渣热灼减率%
焚烧炉出口烟气中氧含量%
指标
≥850
≥2
≤5
6-12
≥1000
≥1
1.3.3.2废水排放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厂工艺废水必须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水应优先考虑循环再利用,必须排放时,废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第二类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后通过管网排入长江。
限值见表1-4。
表1-4废水排放标准单位:
mg/L(pH无量纲)
污染物
pH
COD
BOD5
SS
NH3-N
Cu
Zn
标准值
6~9
100
20
70
15
0.5
2.0
污染物
Pb
Cd
Ni
Hg
Ni
Cr6+
As
标准值
1.0
0.1
1.0
0.05
1.0
0.5
0.5
1.3.3.3噪声排放标准
工程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即噪声值不超过85dB(A)。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本次竣工验收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进行校核,即昼间75dB(A),夜间55dB(A)。
噪声限值见表1-5。
表1-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等效声级dB(A)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二、建设项目批建符合性调查
2.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调查
2.1.1建设地点调查
环境监理现场人员通过现场走访、调查。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平里村六留村附近。
建设地点与环评报告描述一致。
2.1.2建设规模调查
环境监理通过现场调查了解,工程总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量2000吨/天,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5万吨。
焚烧炉采用机械炉排炉,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高速旋转雾化反应器)+干法(小苏打)+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技术。
全厂配置4*500吨/天的机械排炉型焚烧炉和2套18MW汽轮发电机组,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年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
本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1
表2-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名称
单位
实际参数
变更环评要求
环保设计备案要求
与环评要求相符性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m2
93340
93340
无
相符
2
总建筑面积
m2
28016.88
28016.88
无
相符
3
处理方法
\
焚烧处理
焚烧处理
同环评
相符
4
焚烧能力
t
4*500
4*500
同环评
相符
5
发电机装机容量
Mw
2*18
2*18
无
相符
6
年发电量
万度
26200
26200
无
相符
7
年运行时间
h
≧8000
≧8000
无
相符
8
服务年限
年
30
30
无
相符
9
垃圾年焚烧处理量
万吨
75
75
无
相符
按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计
2.1.3建设内容及组成调查
本工程生活垃圾由南宁市垃圾中转站组织运输至厂区,厂区提供垃圾运输清洗场所。
本工程正在进行工程建设期的施工任务,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贮运工程和公用工程以及工程配套输变电、厂区到取水点给排水工程的建筑、设施和设备。
建设内容调查情况与环评报告中建设内容一致。
本工程建设内容及组成见表2-2。
表2-2工程建设内容及组成
项目组成
工程内容
完成情况
主体工程
主厂房建筑施工
主厂房结构工程
施工中
主厂房二次砌体工程
施工中
综合楼
主体结构工程
完成
二次装饰工程
施工中
锅炉系统
4×500t/d炉排式焚烧炉
施工中
4×47.2t/h余热锅炉
施工中
汽轮发电机组
2×18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
施工中
辅助工程
供水系统
采用循环水供水系统,接厂外取水点
施工中
排水系统
雨水管道埋设
完成
生活污水管道埋设
完成
渗滤液输送及浓缩液回流管道埋设
施工中
厂区处理达标水外排管道
施工中
冷却系统
采用自然通风冷却塔循环冷却系统
施工中
综合水泵房
循环水泵房、消防水泵房、工业给水泵房
施工中
工业给水管道
工业、生活给水管;冷却水给水、回水管;循环水给水管、回水管
施工中
贮运工程
垃圾储存系统
垃圾坑
完成
储罐区
石灰、飞灰、水泥、尿素、活性炭、启动柴油
施工中
飞灰、炉渣
飞灰固化养护区和炉渣堆放区
施工中
环保工程
渗滤液处理工程
调节池、事故池
施工中
UASB罐、兼氧罐、好氧罐
施工中
1号、2号泵房、风机房
施工中
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
施工中
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
施工中
焚烧烟气处理工程
SNCR系统
施工中
脱酸塔
施工中
除尘器
施工中
烟囱
施工中
飞灰固化车间
施工中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待施工
初期雨水收集系统
施工中
公用工程
厂区道路硬化
完成
厂区环境绿化
待施工
2.2总平面布置调查
环境监理在监理实施过程中调查核实,厂区位于一个宽缓的冲沟内,地势总体的分布为,东高西低。
厂区东、南侧均为山体,考虑到山体对厂区的汇水影响,在厂区内设置了排洪渠,将山上的排水截流汇合后排向北侧小河流。
工程建设实际平面布置符合环评报告中的平面布置。
工程平面布置批建符合性调查情况见表2-3。
表2-3工程平面布置批建性符合调查表
工程主要区域
环评平面布置要求
环保设计备案平面布置要求
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批建符合性情况
主厂房
厂区东南侧
厂区东南侧
厂区东南侧
相符
垃圾运输线路及厂内道路布置
垃圾运输车由东部入口通过栈桥进入东侧接收大厅;厂区道路由东向转角处进入厂区,内部道路沿各主要区域四周布置
垃圾运输车由东部入口通过栈桥进入东侧接收大厅;厂区道路由东向转角处进入厂区,内部道路沿各主要区域四周布置
垃圾运输车由东部入口通过栈桥进入东侧接收大厅;厂区道路由东向转角处进入厂区,内部道路沿各主要区域四周布置
相符
综合水泵房
厂区西部
厂区西部,与主厂房并排布置
厂区西部,与主厂房并排布置
相符
冷却塔
厂区西部
厂区西部,综合水泵房西侧且并排布置
厂区西部,综合水泵房西侧且并排布置
相符
飞灰固化养护区
厂区南侧,主厂房的南侧
厂区南侧,主厂房的南侧
厂区南侧,主厂房的南侧
相符
渗滤液处理工程
厂区西北
厂区西北
厂区西北
相符
综合管理楼
厂区东北
厂区东北
厂区东北
相符
2.3生产设备符合性调查
环境监理对环评和环保设计备案中明确的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设备进行调查,调查方式主要通过对工程生产技术设备的技术资料审核和现场进行设备铭牌核实。
调查情况见表2-4
表2-4生产设备调查情况
设备名称
环评中设备环保技术参数要求
设备数量
(台/套)
环保设计备案中设备环保技术参数要求
设备数量
(台/套)
工程安装设备的技术参数
设备数量
(台/套)
批建符合性情况
焚烧锅炉
设计垃圾处理能力500t/d;20.8吨/小时(进炉量)
4
设计垃圾处理能力500t/d;20.8吨/小时(进炉量)
4
设计垃圾处理能力500t/d;20.8吨/小时(进炉量)
4
批建性相符
连续负荷能力60~110%
连续负荷能力60~110%
连续负荷能力60~110%
逆推炉排焚烧炉
逆推炉排焚烧炉
逆推炉排焚烧炉
垃圾低位热值范围6700kJ/kg
垃圾低位热值范围6700kJ/kg
垃圾低位热值范围6700kJ/kg
燃烧区温度:
1020oC
燃烧区温度:
1020oC
燃烧区温度:
1020oC
一烟道烟气停留时间(烟气温度≥850℃时)≥2S
一烟道烟气停留时间(烟气温度≥850℃时)≥2S
一烟道烟气停留时间(烟气温度≥850℃时)≥2S
入炉一次风加热温度220℃
入炉一次风加热温度220℃
入炉一次风加热温度220℃
入炉二次风加热温度166℃
入炉二次风加热温度166℃
入炉二次风加热温度166℃
垃圾在炉内停留时间1.5~2.5h
垃圾在炉内停留时间1.5~2.5h
垃圾在炉内停留时间1.5~2.5h
启动、辅助燃烧:
轻柴油
启动、辅助燃烧:
轻柴油
启动、辅助燃烧:
轻柴油
炉渣热灼减率≤5%
炉渣热灼减率≤5%
炉渣热灼减率≤5%
余热锅炉
中温中压单汽包自然循环锅炉
2
中温中压单汽包自然循环锅炉
2
中温中压单汽包自然循环锅炉
2
余热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与环评报告与环保设计备案要求不符。
根据EPC单位提供的经设计单位签章的变更说明,余热锅炉的技术参数符合要求。
额定蒸发量35.5t/h
额定蒸发量35.5t/h
额定蒸发量32.1t/h
额定蒸汽压力4.0Mpa
额定蒸汽压力4.0Mpa
额定蒸汽压力4.0Mpa
额定蒸汽温度400oC
额定蒸汽温度400oC
额定蒸汽温度400oC
给水压力6Mpa
无
给水压力6Mpa
给水温度130oC
无
给水温度130oC
锅炉效率79.2%
无
锅炉效率79%
省煤器出口烟温210oC
省煤器出口烟温210oC
省煤器出口烟温210oC
旋转喷雾塔
额定工况设计处理流量:
87910Nm3/h
2
额定工况设计处理流量:
83811Nm3/h
2
额定工况设计处理流量:
74959Nm3/h
2
额定工况设计处理流量与环评报告和环保设计备案要求不符。
根据EPC单位提供的经设计单位签章的变更说明,旋转喷雾塔的技术参数符合要求。
类型:
半干式
类型:
半干式
类型:
半干式
容积:
1109m3
容积:
1109m3
容积:
1109m3
直径:
9840mm
直径:
9840mm
直径:
9840mm
进口烟气温度:
210oC
进口烟气温度:
210oC
进口烟气温度:
210oC
出口烟气温度:
140-150oC
出口烟气温度:
140-150oC
出口烟气温度:
140-150oC
无
旋转喷雾器:
55KW,钛TA6V
旋转喷雾器:
55KW,钛TA6V
无
塔底斜灰阀:
400*400,N=1.1KW
塔底斜灰阀:
400*400,N=1.1KW
无
灰斗电加热器:
12KW
灰斗电加热器:
12KW
布袋除尘器
额定工况设计处理流量:
87041Nm3/h
2
额定工况设计处理流量:
83811Nm3/h
2
额定工况设计处理流量:
74959Nm3/h
2
额定工况设计处理流量与布袋过滤面积与环评报告和环保设计备案要求不符。
根据EPC单位提供的经设计单位签章的变更说明,布袋除尘器的技术参数符合要求。
允许烟气温度:
150-250oC
允许烟气温度:
150-250oC
允许烟气温度:
150-250oC
室数:
6
室数:
6
室数:
6
每室布袋数量:
168
每室布袋数量:
168
每室布袋数量:
168
过滤面积:
3019m2
过滤面积:
3019m2
过滤面积:
2470m2
清灰方式:
脉冲清灰
清灰方式:
脉冲清灰
清灰方式:
脉冲清灰
无
灰斗料位计:
阻旋式
灰斗料位计:
阻旋式
无
灰斗斜灰阀:
300,N=1.1KW
灰斗斜灰阀:
300,N=1.1KW
无
循环加热器:
20KW
循环加热器:
20KW
无
灰斗电加热器:
按4+4KW布置,N=64KW
灰斗电加热器:
按4+4KW布置,N=64KW
汽轮发电机
1*15MW
1
1*15MW
1
1*15MW
1
符合
渗滤液工程
篮式过滤器
无
无
Q=50m3/h,20目,0.2mPa
2
Q=50m3/h,20目,0.2mPa
2
符合
潜水搅拌器
无
无
QJB4/6-400/3-980/S
2
QJB4/6-400/3-980/S
2
符合
防暴离心风机(臭气)
无
无
风量4000m3/h,2.5kpa,5.5KW
1
风量4000m3/h,2.5kpa,5.5KW
1
符合
防暴离心风机(沼气)
无
无
风量800m3/h,1.8kpa
1
风量800m3/h,1.8kpa
1
属于新增设备,涉及工艺调整。
符合
调节池格栅网
无
无
16目、20目各一套,800*1500
2
16目、20目各一套,825*1500
2
符合
好氧罐曝气管
无
无
Φ64,750mm
248根
罗茨风机
无
无
风量41m3/min,74kpa,55KW
2
风量208m3/min,75KW
2
基本符合
UASB循环泵
无
无
Q=50m3/h,H=20m,P=7.5KW
2
Q=50m3/h,H=25m,P=5.5KW
2
基本符合
UASB进水泵
无
无
Q=12m3/h,H=25m,P=5.5KW
2
Q=12.5m3/h,H=25m,P=2.2KW
2
符合
系统排泥泵
无
无
Q=10m3/h,H=20m,P=5.5KW,螺杆泵
2
Q=9.1m3/h,H=30m,P=3KW,螺杆泵
2
基本符合
消化液回流泵
无
无
Q=115m3/h,H=15m,P=15KW
2
Q=160m3/h,H=15m,P=11KW
2
符合
消泡泵
无
无
Q=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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