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重点讲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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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重点讲述
绪论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不可分割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从广义上说,马克思主义不仅指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的体系,也包括继承者对它的发展,即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
二、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有其深刻的经济社会根源、思想渊源和实践基础。
(一)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的产物
(1)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经济、社会历史条件。
工业革命以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代替以手工技术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
资本主义固有矛盾的发展,预示着未来社会革命的性质和历史发展的方向,这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经济社会的条件和基础。
(2)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日趋激化,对科学理论的指导提出了强烈的需求。
捣毁机器、烧毁工厂→罢工→工人阶级反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
法国里昂工人起义、英国宪章运动、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法国、英国、德国的三大起义,表现了无产阶级高度的政治觉悟与英勇精神,显示了工人阶级在政治斗争上的威力,标志着现代无产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已经登上了历史舞台。
但是,由于没有革命理论的指导和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工人的几次起义均以失败而告终。
(二)马克思恩格斯的革命实践和对人类文明成果的继承与创新
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其矛盾运动,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对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出了现实需求,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时代和实践基础。
德国古典哲学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
黑格尔“绝对观念”客观唯心主义
费尔巴哈在社会历史领域又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潭
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是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
阶级局限性历史片面性
空想社会主义的主要代表是法国的圣西门、傅立叶和英国的罗伯特·欧文。
(三)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不断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曾得出过社会主义革命将首先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同时发生的结论。
列宁提出了社会主义革命可能在一国或数国首先取得胜利的论断。
《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的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只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
历史经验归结到一点,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三、马克思主义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从产生到发展,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这种强大生命力的根源在于它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一)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体系的哲学基础。
(二)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
(1)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性决定的。
马克思主义是在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产生、发展起来的,是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科学表现。
鲜明的阶级性和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性。
马克思主义就是无产阶级立场的理论表现,是无产阶级解放条件的理论概括。
(2)这是由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决定的。
(3)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三)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
(1)这种品质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质的反映。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属性,在于它的彻底的科学性、坚定的革命性和自觉的实践性,而彻底的科学性是最根本的。
而彻底的科学性是与理论的与时俱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2)这种品质是人类认识发展规律的具体体现。
认识规律、把握规律、遵循和运用规律,是与时俱进的根本要求。
(3)这种品质是理论创新的内在要求。
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
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使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这是与时俱进品质应有的内涵和社会前进的必然要求。
(四)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四、努力学习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
(一)在理论与实际结合中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
只有学习、掌握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才能更好地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主旋律,才能有效地整合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共同的意志。
(1)学习理论,武装头脑,要努力在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在掌握基本原理及其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并用以指导实践上下功夫。
列宁曾强调:
“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精神,它的整个体系,要求人们对每一个原理都要历史地,都要同其他原理联系起来,都要同具体的历史经验联系起来加以考察。
”
(2)坚持和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是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根本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一贯倡导并长期坚持的优良学风。
所谓理论联系实际,就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联系国际国内的大局,联系社会实际,去观察和分析问题。
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最大的社会实际是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坚持和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一方面,要防止和反对教条主义态度;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和实用主义态度。
(3)用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
(二)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行动的指南
(1)在思想上自觉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树立和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2)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辨别和抵制各种不良思想文化的影响。
(3)不断增强服务社会的本领,自觉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第一章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真正的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
第一节物质世界和实践
一、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
(一)世界观与哲学基本问题
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方法论是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所遵循的根本方法的学说和理论体系,方法论同世界观是统一的。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两大类现象:
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
两大类活动: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哲学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物质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何者是第二性的问题;
其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辩证法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世界,认为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是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其关键就在于,它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正确地解决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即人与世界的关系,从而实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
(二)物质的客观实在性
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
列宁对物质概念作了全面的科学的规定: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
物质范畴是对物质世界多样性和统一性所作的最高的哲学概括。
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
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人类的意识
意识不仅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而且是社会历史的产物。
社会实践特别是劳动在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劳动为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客观需要和可能,在人们的劳动和交往中形成的语言促进了意识的发展。
意识从其本质来看是物质世界的主观印象,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又不是物质本身,意识是特殊的物质——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意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
马克思指出:
“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这表明,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理论意义。
(1)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从与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去把握物质、规定物质,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世界本质的观点的根本特点。
列宁对物质作出了最本质的规定,指明了物质对于意识的独立性、根源性,意识对于物质的依赖性、派生性。
(2)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3)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主张客观实在性是一切物质的共性,既肯定了哲学物质范畴同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理论的联系,又把它们区别开来,从而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
从个性中看到共性,从相对中找到绝对,从暂时中发现永恒,这是马克思主义物质观体现的唯物辩证法。
(4)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是物质的,而物质是运动的。
运动是标志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
一方面,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脱离运动的物质是不存在的,设想不运动的物质,将导致形而上学;
另一方面,物质是一切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的实在基础和承担者,世界上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任何形式的运动,都有它的物质主体,设想无物质的运动,将导致唯心主义。
静止是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的稳定状态,包括空间的相对位置和事物的根本性质暂时未变这样两种运动的特殊状态。
运动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变动性、无条件性,静止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稳定性、有条件性。
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无条件的绝对运动和有条件的相对静止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
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
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物质、运动、世界、空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旧唯物主义都是“半截子”唯物主义。
它们在自然观上是唯物主义,一到社会历史领域,就陷入了唯心主义。
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实践的客观实在性,认为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正确解决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从而使得社会历史现象得到了唯物主义的解释。
社会的物质性主要表现在:
(1)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
(2)人们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虽然有意识作指导,但仍然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仍然是物质性的活动。
(3)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集中体现着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生产力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生产关系是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关系。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
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一)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
实践具有物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
(1)实践是物质性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
实践是同主观认识活动相区别的感性物质活动。
(2)实践是人类有意识的活动,体现了自觉的能动性。
(3)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的特点。
实践的社会性决定了它的历史性,因为实践的内容、性质、范围、水平都是受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的,都是随着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因而都是具体的、历史的。
实践的基本形式包括物质生产劳动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等。
物质生产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人类的产生、生存和活动,是以实践为基本方式和标志的。
首先,实践是人所独有的活动。
其次,实践集中表现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
最后,实践对物质世界的改造是对象性的活动。
(二)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
(1)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
(2)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一切社会现象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找到最后的根源,才能得到最终的科学说明。
社会生活的实践性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1)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
实践内在地包含着三重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其意识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又构成了基本的社会关系,即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
(2)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3)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社会发展不过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中展开的过程。
总之,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第二节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
一、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联系和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
(一)事物的普遍联系
作为一个普遍的哲学范畴,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具有一系列特点:
首先,联系具有客观性。
其次,联系具有普遍性。
(1)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
(2)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3)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最后,联系具有多样性。
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有:
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
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当代中国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日趋紧密,这就要求我们树立世界眼光,顺应世界潮流,把握世界发展进程中诸方面的相互联系,抓住机遇,努力发展自己。
(二)事物的永恒发展
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发展。
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因为:
第一,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之所以新,是因为有新的结构和功能,它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旧事物之所以旧,是因为它的各种要素和功能已不适应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变化,走向灭亡就成为不可避免的。
第二,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仍然适合新的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
事物发展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事物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广延性的交替;从内容上看,是事物在运动形式、形态、结构、功能和关系上的更新。
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一个过程。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在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其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一方面,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另一方面,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由于矛盾的性质不同,矛盾的斗争形式也不同,对于多种多样的斗争形式,可以区分为对抗性和非对抗性两种基本形式。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
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斗争性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绝对性,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静止的相对性。
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
(1)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
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
(2)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3)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事物之所以能够转化,是由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具有相互贯通的关系。
事物的发展方向、趋势不是随意的,而是有规律地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
(1)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竞长争高,此消彼长,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2)矛盾双方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力量。
矛盾的相互排斥、否定促成旧的矛盾统一体破裂和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从而使旧事物发展为新事物。
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但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统一。
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
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
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要素的相互关系,促进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
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
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三)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事物的量和质是统一的,量和质的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
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超出度的范围,一物就转化为他物。
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的原则。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4)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
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四)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相互转化
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是:
(1)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2)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3)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
(4)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三、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
从本质上说,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却是不同的。
可以简要地把主观辩证法称为概念辩证法。
(二)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中国古代思想家和民间所说的“尚和去同”、“执两用中”、“举一反三”、“洞悉症结”等,都是人们常用的矛盾分析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等,都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都蕴含着矛盾分析法。
(三)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
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
归纳与演绎是人类思维从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最常见的推理形式。
归纳和演绎两种方法处于不可分割的联系之中。
一方面,归纳与演绎互为前提。
另一方面,归纳与演绎互为补充。
和归纳与演绎相比,分析和综合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思维方法。
分析与综合的实质,就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矛盾分析方法,是客观事物的辩证联系和过程在思维中的再现。
分析与综合的关系也是辩证的,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只有把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认识。
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
在思维活动中,抽象与具体是同分析与综合密切相关的思维方法。
在认识过程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具体,一种是感性的具体,一种是思维的具体。
对感性具体的否定就是抽象。
但是要真正达到对具体事物的全面的具体的认识,还必须运用综合的方法,把对事物各方面的本质的认识联系起来,形成关于统一的事物整体的认识,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具体中再现出来。
对辩证思维而言,重要的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这是一个以抽象为逻辑起点,通过各种形式的逻辑中介,达到以思维具体为逻辑终点的运行过程。
抽象与具体的方法同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又有内在关联。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同时就是以逻辑必然性再现对象的历史发展的过程,逻辑与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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