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招标变压器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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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招标变压器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1.招标文件编号:
2.招标货物名称:
变压器
3.主要技术规格:
(见标书要求)
4.交货时间:
(见标书要求)
5.交货地点:
郑新鑫盛(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从2011年10月01日起每天(公休日出外)工作时间在下属地址出售,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2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书应请于2011年10月10日15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期不予受理。
9.投递标书地点:
郑新鑫盛(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郑新鑫盛(新密)煤业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上午9时
11.通讯地址:
新密市米村镇
邮政编码:
452370
电 话:
6
传 真:
5
联系人:
李永枝
E-mail:
郑新鑫盛(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日
需求货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变压器
S9-500KVA/0.69KV
台
2
2
变压器
S11-315KVA/0.69KV
台
2
3
变压器
S11-200KVA/0.69KV
台
1
4
变压器
S11-315KVA/0.4KV
台
2
5
变压器
S11-200KVA/0.4KV
台
2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1.1本项目所需资金已经到位,招标人计划将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1.2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招标人
2.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
3.合格的投标人
3.1除“投标资料表”及本文件另有规定,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3.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设计、货物、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的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4.3投标人应保证招标单位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6.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6.1答疑会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及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考察。
6.2投标单位代表可于《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
6.3投标人可能被邀请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投标人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4答疑会记录包括投标人于答疑会期间或之前提出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问题及其答复,答疑会会议纪要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6.5各投标人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应在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传真到招标人。
6.6答疑会所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由招标人以补充通知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附件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对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七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以补充通知的方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或所有投标人同意的时间之前,招标人都可以以补充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9.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的语言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包括:
投标函
投标人资格资料
授权委托书
投标报价书
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3)按照本须知第17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2.投标书
12.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投标一览表》和《详细投标报价表》。
13.投标报价和货币
13.1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所有明示、暗示的一切风险。
13.2投标人应在详细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合价,包含安装、测试费等费用。
13.3详细投标报价表的货物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3.3.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的报价应包括:
1)所供货物的出厂价。
2)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
3)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伴随货物安装调试和交付以及技术服务的有关费用。
13.3.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进口货物的报价应包括:
1)所供货物的全部进口成本的价格。
2)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3)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伴随货物安装调试和交付以及技术服务的有关费用。
13.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证明投标人合格的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是合法有效的。
14.3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其他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律记录;
6)投标供应商的注册资金要求:
必须在万元以上(包括万元)。
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招标单位开始使用至设备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单位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资料表”要求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帐户见“投标资料表”。
16.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6.1和16.3条的规定附上有效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25.3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6.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布后十四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项目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16.6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5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5)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修正。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应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时期内保持有效。
1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投标文件副本。
18.2投标文件需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须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放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之处应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应密封在不透明的封装中。
19.2密封封装表面应注明《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所有密封封装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9.3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9.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9.4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0.投标截止期
20.1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由于修改招标文件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人将拒绝并退回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2.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2.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6.6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一般规定
23.1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
23.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
24.符合性确认
24.1评标机构应于开标之前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确认。
经评标机构确认具有有效投标资格及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重新组织招标。
24.2开启标书前,经评标机构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
1)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已明确不需要参加的除外);
2)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3)投标保证金未能足额按《投标资料表》规定提交;
4)投标文件未密封。
24.3开启标书后,经评标机构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附件中任一附件未经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签署、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重要内容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
4)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
24.4无效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开标以后,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6.开标程序(综合评标法)
26.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招标人代表对投标人到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进行验证,宣布验证结果;
5)招标人代表或工作人员宣布各投标人投标保证到账情况并宣布验证结果;
6)招标人代表或工作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宣布检查结果;
7)确定验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员名单;
8)招标人公布投标报价上限等数据,请投标人退场;
9)招标人和每个投标人单独开启相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0)招标人评标委员会逐一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宣布检查结果;
11)招标人逐项公布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质量标准等;
12)按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
13)评标委员会填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27.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7.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8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提交的资格资料名称、名字与资格预审申请书所提供的资格资料不符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
5)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的;
6)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7)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8.评标一般规定
28.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评委数量、评委确定方式组建。
28.2评标委员会须按投标资料表中所述评标办法,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人。
28.3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
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
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
28.4参加评标会议的人员应对评标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28.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8.6开标后,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29.详细评标办法
2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9.2评委按本项目“投标资料表”中操作程序进行评标,并按《评标办法》独立地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授予合同
30.授标及废除授标
30.1招标人将把项目合同授予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中标人。
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及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均可废除授标:
1)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2)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3)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4)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30.3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或评标委员会确定的排列顺序,以该中标人的中标价依次选择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0.4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将被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2)按29.3项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
3)承担因此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31.中标通知书
3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方案的优化
32.1中标结果确定后,中标人应当与招标人充分进行沟通协商,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项目设计。
如为充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对中标方案提出的合理变更或优化设计,中标人须在不提高报价的基础上完全接受。
33.签订合同
33.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33.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招标人和中标人若无法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协商解决。
协商无效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34.履约保证金
34.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转帐至招标人。
金额和账户详见“投标资料表”。
34.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由招标单位无息退还。
第三部分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应对本章内容逐条应答并提供自己的技术文件或/和图纸作为支持文件,不提供支持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根据技术附件要求内容进行报价,下列内容中已作出明确规定的要求不允许有任何负偏离,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由投标人填写,招标人根据完整的技术响应文件作出是否满足要求的结论。
为满足现场需求,确保设备质量及按期交货,提出如下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
郑新鑫盛(新密)煤业变压器购置
二、变压器技术参数
1)型式:
户外式三相双绕组铜线圈油浸式自冷变压器
2)型号:
(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频率:
50HZ
4)台数:
9台
5)相数:
3相
6)额定电压:
高压侧6KV,低压侧0.4/0.69KV
7)电压组合及分接范围:
10±2x2.5%/0.4KV。
8)联结组标号:
Y,yno。
9)短路阻抗:
Ud=4.5%
10)系统最高运行电压:
11.5KV
11)绝缘介质:
国产25号变压器油
12)冷却方式:
ONAN
13)绕组绝缘耐热等级:
A级
14)变压器的绝缘水平:
按国标GB1094.3《电力变压器》及GB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的规定.
(套管的内绝缘水平高于或等于相应绕组的绝缘水平)
变压器额定绝缘水平:
绕组
最高电压Um(有效值)KV
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
全波
截波
高压
11.5
35
75
85
低压
0.4
5
16)损耗及空载电流标准:
变压器在输出额定容量时,损耗按以下标准:
空载损耗:
350W
空载电流:
0.4%
17)温升限值
分接电压为额定电压并供给额定容量时,其温升实测值不超过以下规定的温升限值
部位
最高温升(K)
部位
最高温升(K)
油顶层
(温度传感器测量)
55
油箱及结构表面
80
绕组
(用电阻法)
65
铁心或绕组外部
的电气连接线
80
18)过负荷能力
过负荷倍数
1.2
1.3
1.45
1.6
1.75
2.0
允许运行时间(min)
480
120
60
45
20
10
经以上负荷运行后,变压器线圈最高温度不超过140℃
19)变压器过激磁允许时间
由于工频电压和频率变化引起的变压器过激磁,其持续时间符合下表规定:
工况
满负荷
空载
过激磁倍数
1.05
1.1
允许时间
连续
连续
20)承受短路的能力
变压器满载及任何插头位置情况下,应能承受出口三相短路产生的短路电流3秒钟而无损坏,且线圈最高平均温度不超过250·C
21)声压级噪音水平
按照GB/T7328《变压器和电抗器声级测量》、JB/T10088《6-220KV变压器声级》的测量方法和规定,变压器的声压级噪音水平满足以下要求:
当变压器满载运行时,在距离设备0.3m处测量,变压器的声压噪音水平不大于65dB(A)。
三.主要技术要求
1)铁芯和线圈
铁芯使用优质低损耗的冷轧硅钢片制成,铁芯不应由于运输或运行的振动而产生任何位移.
绕组均为铜导体,绕组和引出线有坚固的支撑,以形成稳定的组件,防止由于运输或运行短路时产生相对位移,并应允分考虑Ⅶ度地震对其的影响.
2)油枕
变压器装有储油柜,其结构便于清洗内部,储油柜的一端装有油位计,储油柜的容积应保证在最高环境温度+40·C满负载状态下油不溢出,在最低环境温度-25·C未投入运行时,观察油位计应有油位指示。
3).变压器冷却器
变压器用片式散热器,散热器的法兰为精加工处理。
冷却系统有足够使变压器在额定负荷下地运行,其温升不超过上规定,
4)套管
套管符合GB772《高压瓷件技术条件》的规定,套管的安装位置和相互位置距离满足GB6451.4等标准的规定
套管按Ⅲ级污秽等级的泄漏比距(按额定电压)要求不小于3.1cm/kV,静态安全系数不小于2.5,事故状态下安全系数不小于1.67,变压器套管端子型式和尺寸满足GB5273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5)油箱
油箱的机械强度承受真空压力50kPa和正压力机械强度60kPa的机械强度试验,不得有损伤和出现不允许的永久变形.
顶盖与油枕的连接管路上装有防震式气体继电器,其接点容量不小于66VA(交流220V时),直流有感负载时,不小于15W,当气体数量达到点250ml~300ml或油速在整定范围内时,应分别接通相应的接点,气体继电器的安装位置及其结构应能观察到分解出气体的数量和颜色,而且应便于取气体,气体继电器设有便于取样的装置。
变压器装有带报警信号的压力保护装置,当内部压力到达0.5标准大气压时,应可靠释放压力。
变压器的油箱下部装有放油阀和油样活门。
变压器铁芯和较大金属结构零件应通过油箱可靠接地.
变压器及金属外表面进行防腐处理,变压器按用户定为灰色。
变压器箱底的支架焊装位置符合轨迹要求。
6).温度测量装置
在变压器的顶部装有供玻璃温度计用的管座,并伸入油内120mm。
变压器装设户外式信号温度计,其信号接点容量在交流电压220V时,不低于66VA,直流有感负载时,不小于15W,信号温度计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
7)端子箱
变压器本体带有端子箱,将信号温度计,气体继器.测量电阻,压力释放阀等输出接点引至变压器端子箱内。
接线箱内按使用端子数量另备10%备用端子,所有端子为阻燃,防潮型。
8)机械保护系统
变压器装有压力释放、气体继电器等装置。
四、监制和试验
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符合GB1094《电力变压器》及GB6451的规定,按其规定及JB/T501-1991《电力变压器试验导则》所规定进行试验:
五、变压器的标志.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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