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介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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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介词
古汉语介词和连词
第一节 介词
古代汉语介词数量不多,但有些介词的功能比较复杂,其基本情况如下表:
介词所引介的成分
例词
时间、处所和范围
于、于、乎、以、在、即、及、自、从、由(繇)、当、方、到、迨、逮、至、比、竟、投、向、临、先、
工具和凭借
以、因、用、于、于
原因
以、为、于、因、缘
行为对象
于、于、乎、为、与、及、从
行为施事者
于、于、乎
从上表可以看出,“于”“于”“乎”的功能最为复杂,将“于”“于”“乎”的用法搞清楚了,其它介词的用法差不多也就搞清楚了。
“于”作介词在殷商时期的甲骨文里就很常见了,“于”“乎”则是春秋以后出现的。
这三个词语音相近,功能基本相同,所以把它们看成是一个词的不同变体也是可以的。
它们在句子中差不多可以引介各种成分,所以要分辨它们所引介的是哪一种成分,需要根据具体的语境以及它们所引介的成分与谓语动词的关系来判断。
(一) 引介处所或范围成分
根据处所、范围成分与谓语动词的语义关系,又可以分为起点、经由、活动或存在场所、方向目标和终点等。
1、引介起点和经由成分,分布在谓语动词之后,可翻译为“从”。
例如:
(1)穆姜出于房。
(《左传·成公九年》)
(2)仲尼适楚,出于林中。
(《庄子·达生》)
(3)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
(《孟子·梁惠王上》)
(4)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
(《战国策·燕策二》)
以上四个例子中,例
(1)“于”引出的处所成分表示动作行为的主体位移的起点;例
(2)“于”引出的处所成分表示行为主体经由的处所;例(3)“于”引出的处所成分表示行为所支配的事物位移的起点;例(4)“乎”引出的处所成分表示行为所支配的事物位移的起点范围。
在上古时期,引介处所起点或经由成分的介词除了“于”“于”“乎”之外,还有“自”“从”“由”等。
与“于”“于”“乎”不同的是,“自”和“由”及其所引介的成分既可以出现在谓语动词的后头,也可以出现在谓语动词的前头,“从”及其所引介的成分祗出现在谓语动词的前头。
例如:
(5)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论语·学而》)
(6)出自北门,忧心殷殷。
(《诗经·邶风·北门》)
(7)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
(《左传·宣公二年》)
(8)君子阳阳,左执簧,右召我由房。
(《诗经·王风·君子阳阳》)
(9)由司射之南适堂西,释弓。
(《仪礼·乡射》)
2、引介行为发生或状态存在的场所,可翻译成“在”。
例如:
(1)鸡栖于埘,日之夕矣。
(《诗经·王风·君子于役》)
(2)于以采蘩,于沼于沚。
(《诗经·召南·采蘩》)
(3)夫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
(《孟子·公孙丑上》)
(4)季氏于鲁相二君矣。
(《左传·成公二年》)
(5)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
(《论语·先进》)
例
(1)“于”引介的处所成分表示状态存在的场所;例
(2)“于”引介的处所成分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场所;例(3)(4)的“于”和例(5)的“乎”引介的处所成分都是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场所。
在上古汉语中,“于”“于”引介行为发生或状态存在的场所,极少位于谓语动词之前,魏晋以后“于”已成为文言词,“于”及宾语位于动词之前的用例却逐渐地多起来。
“乎”及其宾语则总是谓语动词之后。
此外,“于”还可以引介表示范围的成分,这是“于”“乎”所没有的。
例如:
(6)吴人曰:
“于周室,我为长。
”晋人曰:
“于姬姓,我为伯。
”(《左传·哀公十三年》)
(7)请神择于五人者,使主社稷。
(《左传·昭公十三年》)
(8)燕于姬姓独后亡。
(《史记·燕世家》)
西汉以后,“在”“即”也相继有引介行为发生或状态存在的场所的用法,但“即”有“就在”的意思。
“在”及其宾语可以位于动词之前,也可以位于动词之后,“即”及其宾语祗位于动词之前。
例如:
(9)丞相李斯为上崩在外,恐诸公子及天下有变,乃秘之,不发丧。
(《史记·秦始皇本纪》)
(10)从官在山下闻若有言万岁云。
(《史记·孝武本纪》)
(11)项羽晨朝上将军宋义,即其帐中斩宋义头。
(《史记·项羽本纪》)
3、引介方向或目标成分可翻译成“向”“往”“对”。
例如:
(1)楚人谋徙于阪高。
(《左传·文公十六年》)
(2)公奔于卫。
(《史记·鲁周公世家》)
这种用法除了“于”“于”之外,还有“向(乡)”“当”。
例如:
(3)当壁而拜者,神所立也。
(《左传·昭公十三年》)
(4)秦伯素服郊次,乡师而哭。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5)向水火而泣,能涌水灭火乎?
(《论衡·感虚》)
此外,在上古汉语里,当动词本身具有趋向意义时,方向目标成分也常常不用介词“于”“于”引介。
例如:
(6)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左传·隐公元年》)
(7)百濮离居,将各走其邑,谁暇谋人?
(《左传·文公十六年》)
例(6)的“共”和例(7)的“其邑”都是目标成分,未用介词引介。
4、引介终点成分可翻译成“到”。
例如:
(1)剑及于寝门之外。
(《左传·宣公十四年》)
(2)孔子自陈迁于蔡。
(《史记·孔子世家》)
(3)鸡鸣狗吠相闻而达乎四境。
(《孟子·公孙丑上》)
这种用法除了“于”“于”“乎”之外,还有“及”“至”等。
例如:
(4)郄克伤于矢,流血及屦。
(《左传·成公二年》)
(5)汉兵追至塞,度弗及,即罢。
(《史记·韩长儒列传》)
(二) 引介时间成分
时间成分与处所成分类似,可以分为起始时间、经由时间、发生的时间、接近的时间、先时时间、终结的时间等。
1、引介起始时间的用法最早用“自”,先秦时期也用“于”“由”“从”,但不用“于”和“乎”。
“自”“于”引介的时间起点成分一般都出现在动词的前头,可翻译成“从”。
例如:
(1)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
(《尚书·无逸》)
(2)自今请虽吾家,听子而行。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3)晋于是始尚羔。
(《左传·定公八年》)
(4)乃赐造父以赵城,由此为赵氏。
(《史记·赵世家》)
(5)宣王伐鲁,立孝公,诸侯从是而不睦。
(《国语·周语上》)
先秦时期。
“于”与“是”组合,也常常说成“于是乎”。
例如:
(6)晋于是乎失诸侯。
(《左传·定公四年》)
2、引介经由时间,可翻译成“从”“由”。
例如:
(1)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
(《吕氏春秋·察今》)
3、引介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最早用“于”,西周以后多用“于”,也用“在”“以”“方”“当”,汉代以后也用“即”,可以翻译成“在”。
在这种用法上,介词及其宾语一般都出现在谓语动词的前头。
例如:
(1)于今日雨。
(《甲骨文合集》20925)
(2)子于是日哭,则不歌。
(《论语·述而》)
(3)齐、晋、秦、楚其在成周微甚。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
(4)孔子年七十二,以鲁哀公十六年四月己丑卒。
(《史记·孔子世家》)
(5)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
(《庄子·齐物论》)
(6)当其贫困时,人莫省视;至其贵也,乃争附之。
(《史记·滑稽列传》)
(7)项伯许诺,即夜复去。
(《史记·项羽本纪》)
4、引介接近的时间成分一般不用“于”“于”,而用“向”“临”等,可翻译成“临近”“接近”。
例如:
(1)夫水,响(向)冬则凝而为冰。
(《淮南子·俶真训》)
(2)太子有子曰岑娶,而太子早死。
临死,谓其父昆莫曰:
“必以岑娶为太子,无令他人代之。
”(《史记·大宛列传》)
5、引介先时时间成分一般也不用“于”“于”,而用“迨”“逮”“及”“先”等,可翻译成“趁”“在……之前”。
例如:
(1)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
(《诗经·豳风·鸱鸮》)
(2)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3)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4)汉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诸侯至灞上。
(《史记·高祖本纪》)
6、引介行为终止的时间成分用“于”“于”“乎”,也用“及”“比”“逮”“至”“犁(黎)”“迟”,东汉以后也用“到”“投”,可翻译成“到”。
例如:
(1)自我不见,于今三年。
(《诗经·豳风·东山》)
(2)父兄百官皆不欲,曰:
“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至于子之身而反之,不可。
”(《孟子·滕文公上》)
(3)骥、骜、绿耳背日而西走,至乎夕则日在其前矣。
(《吕氏春秋·别类》)
(4)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
(《史记·殷本纪》)
(5)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左传·隐公元年》)
(6)逮夜至于齐。
(《左传·哀公六年》)
(7)扁鹊名闻天下,……至今天下言脉者,由扁鹊也。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8)犁二十五年,吾冢上柏大矣。
(《史记·晋世家》)
(9)于是沛公乃夜引军从他道还,偃旗帜,迟明,围宛城三匝。
(《汉书·高帝纪》)
(10)儒者传学,不妄一言,先师古语,到今具存。
(《论衡·定贤》)
(11)投暮,入其里宅,因自匿不见人。
(《汉书·原涉传》)
(三) 引介工具、方式或凭借的依据成分
引介工具、方式或依据成分通常用“以”,但也可以用“于”“于”“乎”。
用“于”“于”“乎”一般都出现在谓语动词的后头,祗有“于”引介依据成分时才可以出现在谓语动词的前头;而用“以”引介工具或方式成分,两种语序形式都可以。
引介工具成分可翻译成“用”,引介方式及凭借的依据可翻译成“凭”“依靠”“按照”等。
例如:
(1)是故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于工,非诚农不得食于农。
(《管子·乘马》)
(2)民保于城,城保于德。
(《左传·哀公七年》)
(3)依乎天理,批大郄,导大窽。
(《庄子·养生主》)
(4)诈称病不朝,于古法当诛。
(《史记·吴王濞列传》)
(5)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
(《左传·昭公十七年》)——按:
此例中“纪于鸟”与前面的“以云纪”“以火纪”的作用是一样的,都表示动作行为的依据,前几个依据成分用“以”引介,分布在谓语动词之前,后一个依据成分用“于”引介,分布在谓语动词之后。
(6)醒,以戈逐子犯。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7)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
(《墨子·法仪》)
(8)以贤,则去疾不足;以顺,则公子坚长。
(《左传·宣公四年》)
(9)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
(《左传·昭公六年》)
这种用法除了用“于”“于”“以”之外,还用“用”“因”。
“用”可以引介工具和凭借成分,“因”主要引介凭借成分,一般都分布在谓语动词的前头。
例如:
(10)齐氏用戈击公孟。
(《左传·昭公二十年》)
(11)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
(《孟子·滕文公上》)
(12)善战者因其势而利导之。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四) 引介对象成分
对象成分按与谓语动词的语义关系,可以分为比较对象、言语对象、服务对象、予取对象、偕同对象、关涉对象、支配对象等。
1、引介比较对象一般都分布在谓语动词之后,偶尔也分布在谓语动词之前。
可翻译成“比”(差比)“跟”(比较异同)。
例如:
(1)古我先王将多于前功。
(《尚书·盘庚下》)
(2)与人善言,暖于是布帛;伤人之言,深于矛戟。
(《荀子·荣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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