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营区物业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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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营区物业服务合同
营区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军队单位,简称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代表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院邮政编码:
100045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物业服务企业,简称乙方)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
一级证书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
/
统_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曄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基础上,甲方选聘(续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等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情况
第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1.物业管理区域总体情况:
坐落总数:
31个、占地总面积:
:
/m\房总面积:
41325.85m3(其中:
商业房13725.85m\公寓房19132nV、办公指挥等其他用房8468ma)、绿地总面积:
9800nV。
2.物业管理区域坐落具体情况:
坐落位置:
北京市石景山区(县)隆恩寺路99号
四至:
(东至配电室北围墙
西至鑫厨万家西楼
南至隆恩寺路
北至维护团前道路)
物业构成明细以甲乙双方承接查验清单为准,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办公场所、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等,其产权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物业用房进行调整,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300m2,位于“168”广场北侧,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300m%地下建筑面积/m20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乙方理应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有关资料,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各项制度。
(二)营房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
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
道路、围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营区重要设施设备专业维修与保养,重要供配电设施设备包括:
变压器、备用油机。
(四)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包括:
化粪池、泵房、水塔、自行车棚。
(五)营区水电气热运行管理及使用费用收缴。
(六)营区绿化养护与管理。
(七)营区环境卫生管理及生活垃圾处理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消纳及有害生物控制。
(八)营区消防管理,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消防系统正常运行保养。
(九)营区场地管理,包括:
营区停车场(库)管理。
(十)公用营房的专有部位日常维修,由甲方提供耗材或承担材料费用,乙方负责*缱。
专有部位主要包括:
办公室室内、集体宿舍室内等。
公寓住房户内专有部位标配的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属于自然损坏情形的,由甲方提供耗材或承担材料费用,乙方负责修缮;属于非自然损坏或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住户提供耗材或承担材料费用,乙方负责修缮。
房改房户内专有部位日常维修,由住户提供耗材或承担材料费用,乙方负责修缮。
(十一)其他委托事项
应急支援保障,主要包括营区内大型活动供电、消防等临时保障、部队演训和应急任务水电支援保障。
应急支援保障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技术服务咨询,甲方可委托乙方组织实施,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对市政保障、专业分包项目实施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乙方实时反馈服务质效,敦促落实整改,形成月度监督管理报告。
其它临时任务如人员、车辆加强管控,房屋集中清退等临时保障任务,需增加人员力量,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章物业承接查验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
交接时间理应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时点后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承接项目时,应制定全面的承接查验方案,并经甲方确认。
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
查验后,甲乙双方确认存在的问题并协商解决,相关内容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第六条乙方承接项目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保障服务部位的必要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单体建筑结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设备:
IW工图,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等。
第七条针对新建物业承接查验,甲乙双方理应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四章物业服务标准与要求
第八条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明确的营区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九条从事物业服务的区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理应持有省级或以上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同时具有政府机关、高等院校、大型综合体、产业园区等物业管理10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
物业服务区域负责人为:
王尚元联系电话:
o
乙方如更换项目负责人,理应于7日内书面通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甲方因故更换项目负责人,乙方理应于30日内完成更换。
第十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专门配置的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9名,
人员调整需征得甲方许可。
物业服务人员理应经过物业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技术负责人岗位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相关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涉及特种作业的,应具备相对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对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进入营区的物业服务人员,必须经甲方政审合格,并签定保密协议。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
包干制(包干制/酬金制)
第十二条包干制
(一)物业服务费由单位或住户按其委托服务的拥有物业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1.55元/nf•月:
髙层住宅:
/元加•月;
办公楼等公用营房:
4.59元/代・月,年费用466235.73元;
停车费:
/元/个•月;
商用物业:
1.48元/nf•月,年费用243639.21元。
其他物业:
0.7元/对・月,年费用215872.79元。
(二)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费用,以及具体约
定的(见附件)物业专有部位日常维修费用(不含材料费);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库运行维护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
8.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法定税费;
11.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2._o
(三)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酬金制
(一)物业服务费由单位或住户按其委托服务的拥有物业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对・月;
高层住宅:
_/7G/m2.月;
办公楼:
_/元/nf・月;
物业:
_/元/肝.月。
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二)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费用,以及具体约定的(见附件)物业专有部位日常维修费用(不含材料费);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库运行维护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
8.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_/O
(三)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匕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结算的物业®务费用的比例提取。
(四)物业服务支出理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单位或住户承担,另行交纳。
第十四条本合同总价为(大写)每年壹佰贰拾柴万玖仟捌佰零壹元整(¥.38元连〉
第十五条本合同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房改房、公寓房、商业用房及其他物业服务费用按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的标准,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户按生(月/季/年)预收。
2.办公物业服务费用每年肆拾陆万陆仟贰佰卷拾伍元架角♦分(¥466235.73元/年)由甲方以按季度付款方式,即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支付当季度物业服务费,即每季度支付116558.93元。
3.甲方(住户)支付相关物业服务费用后,乙方开具相对应数额的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十六条乙方理应参照管理区域属地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十七条乙方理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
甲方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乙方理应予以配合。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用营房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ffi件单品价格或单项维修工程5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500元以上,根据营区实际,自行确定)由甲方据实结算。
第十九条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服务范围或标准,由有关各方协商一致后,按照中标价与招标最高限价的优惠比例调整服务费用,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以外发生的单项服务费用,由甲方(使用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单项服务结束后按次支付。
第六章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派驻营区的驻点管理人员,代表甲方行使日常管理、保障、服务的责任;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档案资料,在乙方合同周期届满时予以收回;
3.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物业服务,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合同保障服务期内,向乙方提供相对应的物业用房;
5.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保障服务费用;
6.甲方及甲方上级管理单位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和日常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并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定;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委托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所以影响乙方工作;
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范围、内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相对应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营区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自觉接受甲方及甲方上级管理单位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和日常物业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并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定,乙方实时整改落实。
5.及时向甲方和营区驻点管理人员书面通报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报修、报事事宜,接受甲方、甲方的监督;
6.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
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的,理应按军队房地产管理有关规定,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7.可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乙方理应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报告甲方。
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
乙方理应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8.乙方实施理电气,成有限空间、髙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S具备相对应资质瑟托A备相^资质的单尊施,委托其他单零施的,理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9.本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做好交接事宜;
10.协助甲方完成专业维保单位的设备检测、大面积绿植补种、市政托管项目的监管,乙方不承担相对应费用;
11._:
12.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保密约定:
1.营区测绘面积、技术设计、图纸资料、甲方信息等,均列为秘密范畴,乙方有责任对上述内容保守秘密,存储相关信息的办公设备不得连接互联网,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关资料;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和来访。
不得接受任何媒体
采访营区的相关信息;
3.相关信息、资料的保密期限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4.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
第七章合同时效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9月18日起至2022年9月17日止。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理应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理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理应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三个月的服务,如超过三个月仍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需乙方继续履行服务的,根据实际需要顺延,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理应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应按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住户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违约责任由住户承担。
第三十条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或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按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費标准的,甲方(住户)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
第三十二条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停气、停热、停通讯、停有线电视信号及停止其他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理应承担相对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对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釆取补救措施,并理应按丄匕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理应赔偿相对应的损失;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物业管理区埃并理应按_丄2丄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理应赔偿相对应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等需保密的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追究乙方由此带来一切责任。
第三十六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三十七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等突发事件,乙方应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因处置不当造成损失的,理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为甲方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出现上述情况时,乙方应全力配合有关方做好服务项目正常秩序和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九章争议解决
第三十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能够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合同附件1:
军队营区公寓住房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范围
一、服务标准
(一)综合服务
负责服务计划、巡查监督、客服值班、前台接待、库房管理等,搭建多渠道、智能化、节能化管理方式;物业服务大厅周一至周日8小时专人接待,其他时冋设置值班人员;设立统一的24小时服务保障热线及紧急呼叫电话;建立完善的营区物业管理档案制度。
(二)营房维修
1、客服管理:
物业服务计划、前台接待、库房管理
制定维修计划并组织落实、巡查、监督;实行24小时值班、记录、回访制度,人员注重仪表礼仪;设专人进行物资出入库管理并做好记录。
设立统一的保障热线,一键式受理、咨询、投诉、反馈、监督等全过程服务。
2、公共设施设备:
营房室内外设施设备(包括水电气暖设施、园林小品、围栏、座椅、健身器材、自行车车棚等)
巡查、养护、维修、清理油漆、更换、增补,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保持设施设备完好,修复后力求与原有保持一致。
3、水暖管线及设备:
上、下水管线(含地下和井内阀门、水表、法兰、Im内的管线的更换)管线跑冒滴漏维修及地上物恢复,附属设施巡查、养护、维修、清理油漆,下水管网清理疏通,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保持设施设备完好,修复后力求与原有保持一致。
4、屋面杂物清理:
屋面、雨篷、雨落管及排水明(暗)沟、上人孔洞,建筑物避雷。
5、屋面防水、雨落管:
屋面防水(30nf以内)、雨水管(不含更换)巡查、养护、维修、清理油漆,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保持设施设备完好,修复后力求与原有保持一致。
6、墙地面:
营房室内外墙面(2nf以内)、室外人行道、广场、停车场、树池等铺装损
坏地面(2nf以内);路牙(2m以内)巡查、养护、维修、更换,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保持设施设备完好,修复后力求与原有保持一致。
7、检查井:
各类检查井、过水井(不包含接高)巡查、养护、维修、清理油漆,保持设
施设备完好,井内无垃圾杂物,无积水;井圈、篦了更新修复后力求与原有保持一致。
8、用电设施:
路灯(含高、中、低杆)灯泡、灯罩、配电箱等设施设备;室内外插座、灯
具、红外感应器、烘手机、电动门、电开水炉等设备;小型维修改造。
巡查、养护、维修、清理油漆、更新,保持设施设备完好,修复后力求与原有保持一致;
小型电力设施移位、接线等改造项目安全、美观。
9、水电气费:
水电气表按要求、程序查抄水电气表底,代收相关费用。
10、公寓住房交接手续办理、住户装饰装修,检查基础设施完好情况,代收房租等相关
费用,办理交接手续;住户自行装饰装修的备案、管理、监督。
按要求程序执行。
11、公寓住房设施设备:
公共区域及室内营房设施;包括不限于门窗纱窗、上下水管线、
水嘴阀门、灯具插座、营房配备的燃气灶、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局部瓷砖修复(2折以内)、局部墙皮清理粉刷(2E以内),不含卫生间、厨房防水损坏修复。
巡查、养护、维修、清理油漆,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保持设施设备完好,修复后力求与原有保持一致。
(三)日常保洁
1、室外公共区域设施设备:
物业区域内的设施设备(不限于宣传栏、健身器械、灯箱、
园林小品、果皮箱、车棚、充电桩、消防器材等)o
每周清洁很多于1次,每日巡视维护,设施设备清扫后用湿布或过水拖布擦拭,擦拭后设施设备外表无水溃。
清洁后保持整洁、无尘土、垃圾杂物、落叶枯枝;有大项活动时,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清扫。
2、室外道路、硬化场地:
所有道路;绿地公园;运动场;停车场、广场等硬化场地。
5米宽(含5米)以上主干道每天清扫很多于1次;其它道路、绿地公园及硬化场地每周清扫很多于3次;清扫后保持整洁、无尘土、垃圾杂物、落叶枯枝;有大项活动时,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清扫;办公区每天清扫很多于1次;绿地卫生和落叶清理每周1次,每日巡视维护;雨雪天气的路面积水、积雪及路面防滑处理。
3、办公、服务保障用房楼内保洁:
办公、服务保障用房和住宅区等公共区域的门、窗及玻璃、窗台、卫生间、水房、走廊(道)、玻璃隔断、踢脚线、楼梯、楼梯扶手、电开水器等设施设备。
每天清洁很多于2次(早晨、中午),重点部位重点清洁,做到干净无尘、无垃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清洁指清扫后用湿布或过水拖布擦拭,擦拭后设施设备外表和地面无水渍;各楼内会议室等公共房间根据使用人要求不限次数随时进行清洁;扫把、拖把等清洁工具按卫生间、公共区域(楼道、大厅等)、室内(值班室、会议室等)等清洁地点进行标签标注,悬挂分类放置、不得混用。
4、公寓住房楼内保洁:
楼道内门、窗及玻璃、窗台、楼梯、楼梯扶手及消防器材、配电箱等设施设备。
楼道每周清洁很多于3次,做到干净无尘、无垃圾杂物,清洁指清扫后用湿布或过水拖布擦拭(冬季结冰时可不进行湿水拖地),擦拭后设施设备外表和地面无明显水渍;及时清理墙面污渍、涂鸦及“小广告”、过期通知。
5、垃圾清运、池井清掏:
各类垃圾(生活垃圾、绿化等)清运消纳;化粪池、隔油池、检查井、过水井等。
根据垃圾量随时组织垃圾收集、外运,配齐(增补)垃圾车器具;垃圾箱(桶、车)外观干净整洁,放置地点处无散落垃圾,场地保持清洁,无污物污渍,无异味;修剪的枯枝、杂草,当天外运;外运指运出服务区以外,自行联系垃圾消纳地点。
各类池井每年清掏很多于2次;堵塞、淤积时不限次数立即清掏,保持管井内清洁、过水畅通。
(四)绿化养护
1、浇水:
花草、乔、灌木
以草坪、灌木为主,具体浇水量视天气,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现大面积枯萎等缺水现象。
2、施肥:
花草、乔、灌木
每年2-3次,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
3、修剪整形:
花草、乔、灌木
草地每年修剪6-8次,要求草坪高度一致,整齐美观;灌木每年修剪4-6次,乔木冬季修剪一遍,要求绿篱整齐一致,乔木主枝分布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
4、病虫害防治:
花草、乔、灌木
及时防治,确保无病株、虫害现象。
5、除杂草松土:
花草、乔、灌木
草坪等除草每月1次,雨后杂草严重者每周1次,草坪上不允许有开花杂草,花木丛中不允许有高于花木的杂草,花丛下无杂草,树盘内无杂草。
6、新栽、移栽:
花草、乔、灌木
花草、灌木按要求不限次数实施;乔木按胸径10cm以内的每年不多于20次;胸径10-20cm的每年不多于10次;新栽、移栽内容包括树坑挖填、运输、土球草绳保护、支护等,力求与
原有保持一致,确保植物正常生长。
7、补植:
花草、乔、灌木
对生长不良、人员踩踏造成的残缺花草、乔、灌木及时补植恢复,能满足植物生长的条件下无黄土裸露;无明显沟缝,力求与原有保持一致,确保植物正常生长;补植花草、灌木来源需自行培育或外购,经费由中标人承担。
8、抗旱、抗风、抗涝、防寒:
花草、乔、灌木
灾前和汛期间要做好乔木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灾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清理扶植。
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
冬季做好部分植物的防寒工作,防止植物因严寒而冻死。
抗涝、防寒物资需自行准备或外购,经费由中标人承担。
9、保护措施:
花草、乔、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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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军队 营区 物业 服务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