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友好科技竞赛指导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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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友好科技竞赛指导手册
第四届清华大学
环境友好科技竞赛
竞赛指导手册
主办:
清华大学
协办:
同济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8年12月
1竞赛章程
一、总则
1.环境友好科技竞赛是由清华大学主办、同济大学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协办的面向全国高校在校学生的科技竞赛。
2.竞赛的目的:
在大学生中倡导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理念,以科技竞赛的方式,鼓励大学生以其独创的科技理念和发明制造参与到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建设中来。
引导高校学生特别是与环境专业相关的学生在环境保护领域进行科技创新。
3.竞赛的类别:
参赛的作品分为科技理念作品和科技实物作品两类。
科技理念作品可以以论文或者调查报告的形式提交;科技实物作品则必须以实物作品的形式(并附制作方案)提交。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4.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
5.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
(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审议预算,统计决算;
(3)商议决定其他应由组委会决议的事项。
6.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关注环境保护事业的知名企业总工、高校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组成。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评审委员若干名。
7.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在竞赛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在竞赛章程和评审规则的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问辩;
(3)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4)提交作品审查报告。
8.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组委会指定专人担任;设工作人员若干名。
9.竞赛秘书处的职责如下:
(1)向组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
(3)对参赛作品进行形式、资格审查。
(4)组织优秀作品的展示和转让。
三、内容、形式和参赛资格
10.竞赛参赛作品必须有效体现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理念和内涵。
11.凡在全国各高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参赛者在报名参赛时需要提供有效的学生身份证明。
12.竞赛作品可以个人或者集体的形式申报。
1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科技理念作品和科技实物作品两类。
科技理念作品可以是能够有效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内涵的一种创意、理念、产品的概念设计或者实践调研报告,可以论文或者调研报告的形式提交;科技实物作品可以是已经制造出来的能够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效果的发明制造或者计算机软件作品,必须以实物或者软件的形式提交。
参赛者可自行选题参加,也可以选择大赛提供的参考题目来参加比赛。
14.参赛作品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由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参赛作品不能是参赛者本科生毕业设计或者博硕士论文的课题论文。
四、评审与展览
15.竞赛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评出候选的获奖作品后提交竞赛组委会;
16.组织委员会负责对候选的获奖作品进行公示,并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获奖作品;
17.组织委员会还将组织竞赛获奖作品的展览,并在适当的条件下向企业或者政府推荐获奖作品,促进优秀作品的技术转让。
五、奖励
18.竞赛最终将评出特等奖一个,并按照理念类作品和实物类作品分别评出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和三等奖若干名;
19.其中:
特等奖奖金10000元;理念类作品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5000、2500、1000元;实物类作品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8000、5000、2000元;
20所有获奖者将优先享有环境系提供的到国内外著名(环保)企业进行参观、实习的机会。
六、进度安排
21.竞赛的大致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时间
内容
2008-11-30
发布竞赛章程
2009-3-25
竞赛报名截止
2009-3-30
竞赛启动暨选手交流会
2009-5-20
竞赛作品提交截止
2009-6-05
完成竞赛的初评工作
2009-6-30
完成竞赛终审答辩并公示
2009-7
获奖作品展示
2009-9
颁奖
七、附则
22.对获奖作品,组委会将保留为期一周的公示期。
收到投诉,由竞赛组委会进行调查。
调查核实确认作品为资格不符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应获奖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23.竞赛组委会保留对本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24.本《章程》自竞赛组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2008年12月
2竞赛组织
2.1竞赛主办单位
清华大学
2.2竞赛协办单位
同济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3竞赛组委会
主任:
清华大学常务副校长陈吉宁教授
副主任: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系主任余刚教授
清华大学教务处副处长邓俊辉
委员:
杜鹏飞、胡洪营、王晓昌、周琪、彭党聪、蒋建国
2.4竞赛评委会
主任:
郝吉明院士
副主任:
胡洪营教授
2.5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秘书长:
胡洪营
副秘书长:
蒋建国、吴烨、黄翔峰、张睿
成员:
岳东北、梁赛、喻峥嵘、陈婷、彭晓兰、楚碧武、韩立能、东阳、杨云安、牛莉、马磊、李东玲、刘娟、李洋洋、唐鑫、韩冰、沈悦啸、叶彬
2.6竞赛承办单位
清华大学环境系研究生学术促进会
清华大学学生绿色协会
清华大学环境系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协联
3奖项设置
3.1奖金奖励
理念类
实物类
特等奖(1名)
10000元
一等奖(1名)
5000元
一等奖(1名)
8000元
二等奖(2名)
各2500元
二等奖(2名)
各5000元
三等奖(若干)
各1000元
三等奖(若干)
各2000元
3.2加分奖励
对于竞赛获奖的本科生,如果参加清华大学环境系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可在成绩核算中酌情加0-3分;对于环境系获奖的研究生,视其获奖情况按照发表一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者EI源论文计入环境系研究生评优体系;对于集体获奖的团队,在执行本规定时将依作者排序确定得分权。
具体措施详见相应的管理办法或评分细则。
3.3其他奖励
所有获奖者将优先享有环境系提供的到国内外著名(环保)企业进行参观、实习的机会。
大赛组委会将为每一位参赛者提供精美的参赛证书(中英文对照)。
参赛者凭参赛证书可以优先获得参加清华大学环境系internship(实习生)计划及其他科技实践活动的资格。
竞赛Q&A
4.1什么人有资格参加竞赛?
全国各高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均可参赛,只是在参赛时需要提供有效的学生身份证明。
4.2对组队方式有什么要求和限制?
本竞赛对组队无任何限制和要求。
鼓励参赛者利用竞赛沙龙或论坛、网站讨论区等多个平台进行跨年级、跨院系和跨学校组队。
4.3申报者须承担什么责任?
本作品为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本参赛队伍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本作品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责任由申报者自负。
4.4我怎样报名参赛?
从竞赛的网页
4.5我如何向竞赛组织方联系以获得咨询服务?
参赛者若遇到问题,可以给竞赛组委会发email联系,email地址为:
,竞赛组委会将及时予以解答。
竞赛组委会还将组织竞赛沙龙或论坛,您可以在现场向竞赛组织者提出您的问题。
4.6竞赛作品有没有主题要求?
有,作品应当有效体现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理念和内涵,应大致符合如下原则中的至少一个:
(1)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理念或技术;
(2)有利于降低环境资源消耗,提高资源、材料利用效率的理念或技术;
(3)有利于减少废水、废渣、废气等有毒有害废弃物排放的理念或技术;
(4)有利于控制或者去除环境污染物质,改善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的理念或技术;
(5)有利于修复、治理受污染的自然生态系统,减少或者消灭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念或技术;
(6)有利于促进环境资源再生利用,促进能源、材料回收利用的理念或技术;
(7)有利于建立资源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体系的理念或技术;
(8)其它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有利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环境保护的理念以及技术创新、创作等。
参赛者可以在以上题目中选取,也可以自行选题。
4.7竞赛作品有什么形式要求?
竞赛作品在评奖时将分为两类:
科技理念类作品和科技实物类作品两种。
科技理念作品可以是能够有效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内涵的一种创意、理念、产品的概念设计或者实践调研报告,可以论文或者调研报告的形式提交;科技实物作品可以是已经制造出来的能够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效果的发明制造或者计算机软件作品,必须以实物或者软件的形式提交。
4.8参加过其他竞赛或者评审的作品是否可以参加环境友好科技竞赛?
可以,只要是能符合竞赛主题,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均可以参加竞赛。
4.9本科生毕业设计课题或者博士生、硕士生课题是否可以参加竞赛?
不可以。
4.10此次竞赛需要在哪些时刻提交哪些材料?
时间
提交材料清单
2009-3-25之前
提交竞赛报名表,报名表可以从
2009-5-20之前
提交竞赛作品申报书、竞赛作品及根据申报书要求的其他资料,申报书可以从
4.11竞赛有没有为参赛者提供诸如培训、组队联系等服务?
竞赛组委会将组织竞赛相关的沙龙、论坛,参赛者如果确实需要这方面的服务,可以联系竞赛组委会,组委会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协助解决问题。
4.12组委会是否对参赛者进行资助?
报名参赛者如果因经费不足无法完成作品,可以在报名时凭借合理的参赛作品实施计划及经费预算和组委会进行沟通联系,获得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如果最终不能按计划提交参赛作品,组委会有权追回所资助的经费。
最终获奖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可酌情承担部分费用,但参赛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费用支出证明材料。
4.13竞赛关于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有何要求和保护措施?
竞赛要求参赛者确保自己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作品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负;同时,竞赛组委会拥有对作品简介和成果进行展示、结集出版、在网上公布的权利。
4.14竞赛最终如何确定获奖作品?
竞赛在作品搜集整理完毕后,将由评审委员根据独立制定的评审规则进行评审,评出候选的获奖作品后,由组委会进行公示,并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获奖作品。
4.15竞赛对于获奖作品最终如何进行展示?
获奖作品将统一制作展板(实物类作品须展出实物),在清华大学环境节能楼内或其他地点进行集中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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