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合肥经济区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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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合肥经济区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3
第三章空间布局规划6
第四章综合交通体系规划12
第五章绿地系统和景观风貌规划18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22
第七章综合防灾规划28
第八章环境保护规划32
第九章城市五线管制规划33
第十章区域协调发展36
第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38
第十二章远景发展构想40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4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赴江苏学习考察座谈会精神,落实《阜阳合肥经济区会商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精神,促进阜阳合肥经济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特编制《阜阳合肥经济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
第2条规划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紧抓皖北崛起的历史机遇,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合肥省会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和阜阳交通枢纽、产业基础雄厚、物质及人力资源丰富等优势,振兴皖北,以建设现代化、低碳化产业新城区为总目标,以建设生态型开发区为平台,探索实现科学发展的路径、形成科学发展示范体系,实现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生态优先的“四位一体”的创新型城市化发展模式。
为皖北乃至全省的科学发展实践提供有价值的经验和有生命力的典型案例,成为安徽南北结对合作促进皖北崛起的窗口。
第3条规划原则
(1)建设以人为本、社会和谐型城市
(2)建设紧凑型、资源节约型城市
(3)建设生态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第4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
(6)《阜阳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
(7)《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8)《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9)《颍州区三十里铺镇总体规划(2009-2030)》
(10)《颍州区袁集镇总体规划(2009-2030)》
(11)《安徽颍州开发区战略规划》(2009—2020)
(12)阜阳市电力、交通、供水、燃气、港口防洪等多个专项规划
(1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14)《阜阳合肥经济区会商会议纪要》
(15)国家、安徽省和阜阳市其他相关规划及阜阳市提供的现状资料
第5条规划范围
(1)经济区范围
规划范围为:
东至105国道,南至阜驻高速,西至华桥西路(南延),北至颍十三路,面积25.1平方公里。
(2)起步区范围
起步区选址主要依托105国道,范围为:
东至105国道,南至阜驻高速,西至州十七路,北至颍十七路,面积6.2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确定为:
2011年~2020年;
近期:
2011年~2013年;
远期:
2014年~2020年;
第7条本规划的解释权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阜阳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8条强制性内容
文本条文中加下划线内容为规划中的强制性条文。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9条总体发展目标
示范皖北,面向全省,以示范、创新、合作为主旨,以产业特色鲜明、区域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越、经济社会和谐为目标,逐步把经济区建设成为皖北示范、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产业集聚、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和魅力的产业新区、生态新区、示范新区。
要成为“两个典范、两面旗帜”:
安徽省区域合作发展的典范
皖北科学发展的典范
阜阳外向型发展的旗帜
阜阳加快发展的旗帜
第10条战略定位
安徽省结对合作示范园区
皖北崛起体制机制创新区
现代产业聚集区
合阜合作承接产业转移区
阜阳市宜居宜业新城区
第11条经济区规模发展目标
(1)用地规模:
近期至2013年,城镇建设用地模为6平方公里左右;远期至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模为24.5平方公里左右,基本完成经济区建设。
(2)人口规模:
近期至2013年,经济区的人口达到4万左右;远期至2020年,经济区的人口达到12万左右。
第12条经济区建设用地标准
近期至2013年,经济区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150平方米/人以内;远期至2020年,经济区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200平方米/人左右。
第13条经济发展目标
到2013年,工业产业初步集聚。
到2020年,经济区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00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
第14条社会和谐目标
和谐的社会结构是经济区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为保障经济区的经济快速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与社会保障、社会公平和安全等方面取得同步协调的发展。
第15条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目标与策略
(1)到2020年,经济区初步形成自然生态环境与人居环境和谐发展的格局,林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湿地等重要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形成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2)到2020年,经济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30%,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
(3)以生态系统健康为目标,确保经济区生态安全。
加强区域生态环境联合建设和流域综合治理,建立稳定的区域生态网络,与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颍州开发区合作,加强经济区主要入境河流上游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
(4)合理配置空间资源,统筹城镇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
划定禁止和限制建设区,有效保护重要的湿地、河流水系、水源地、农田、林地等重要的生态资源和生态敏感区。
(5)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
加强经济区生态林地的建设和保护,加强湿地、生物等生态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积极进行绿化隔离地区、生态廊道、城市公共绿地等生态环境建设。
第16条水环境保护与利用目标与策略
(1)贯彻“节流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的水资源利用原则,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2)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增长方式,同时保护好水资源和水生态,统一调配本区常规和非常规水资源,充分发挥区域水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从整体上提高区域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实现区域水资源的持续、高效与安全利用。
(3)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进行经济社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各产业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在确保以城市和工业供水为主的供水目标的同时兼顾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
第17条能源保护与利用目标与策略
(1)到2020年,经济区工业用户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100%。
(2)新建居住建筑全部达到节能65%标准,公共建筑达到50%标准;太阳能、节能灯具应用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0%以上。
(3)到2020年,经济区能源利用达到90%清洁能源。
(4)到2020年,经济区可再生能源占整个能源结构中达到20%以上。
(5)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6)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利用基地建设。
(7)推广热电联产及热能梯级利用,加快集中供热建设。
完善管理措施,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突出抓好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加强政府机构节能。
第三章空间布局规划
第一节总体空间布局
第18条空间结构
构建“一廊展两翼、水绿间六区”的空间组织结构。
(1)“一廊展两翼”:
即以芦桥沟为核心打造中部生态休闲带,统筹产城一体化发展,将经济区分为南北两大片区,北部以综合服务为主,南部以产业用地为主。
(2)“水绿间六区”:
即按照各具特色、紧凑发展、紧密关联的原则,充分利用城市自然水系和地形地貌,在各产业集中发展分区间形成水绿阻隔,形成生态化组团发展模式,构筑支撑经济区总体发展的六个功能组团。
第19条功能组团
规划将经济区分为以下六个功能组团。
——A功能组团
位于外环路以北、州九路以东区域,规划用地面积约4.60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功能:
综合服务、生态居住。
——B功能组团
位于外环路以北、大庆路以东、州九路以西区域,规划用地面积约3.50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功能:
商业金融、商务办公、生态居住。
——C功能组团
位于外环路以北、大庆路以西、华桥西路以东区域,规划用地面积约4.15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功能:
科技研发、高新技术产业。
——D功能组团
位于外环路以南、颍十七路以东区域,规划用地面积约4.12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功能:
机械加工、制造。
——E功能组团
位于外环路以南、颍十七路以西,卫武路以东区域,规划用地面积约3.97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功能:
农产品加工、汽车。
——F功能组团
位于外环路以南、卫武路以西区域规划用地面积约4.75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功能:
光伏新能源、生物医药。
第20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
对各组团地块建设强度和建筑高度做如下控制:
(1)A功能组团:
中高等强度建设地区。
居住地块容积率控制在2.0左右,高层住宅区控制在3.5以下,其他商业地块容积率控制在4.0以下。
(2)B功能组团:
高强度建设地区。
居住地块容积率控制在2.5左右,高层住宅区控制在3.5以下,商业地块容积率控制在4.5以下。
(3)C功能组团:
中等强度建设地区。
工业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5以上。
(4)D功能组团:
中等强度建设地区。
工业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上。
(5)E功能组团:
中等强度建设地区。
工业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上。
(6)F功能组团:
中高强度建设地区。
工业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上。
第二节居住用地和住房建设规划
第21条居住发展目标
改善人居环境,完善配套设施,实现“居者有其屋”,建设“宜居宜业”的和谐新城。
第22条居住用地空间布局
规划2020年居住用地271.0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1.08%。
(1)居住组团
结合经济用地布局,规划形成2个居住功能组团。
(2)产业工人住房建设
规划在工业产业区布置两块蓝领公寓用地,作为产业工人集中住房。
(3)拆迁安置房建设
经统计,经济区拆迁总人数约为3.9万人,统一按阜阳市现行拆迁安置政策进行,规划拆迁安置区4个,其中起步区安置点位于经济区范围以外,105国道以东颍州开发区境内。
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第23条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根据服务范围的不同,将经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级:
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
主要服务范围为整个阜阳南部区域,甚至阜阳市及更大区域范围。
第二级:
功能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主要服务范围为经济区。
第三级: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各居住区应建设相应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
在工业区内,按照先进工业园区的服务模式设置综合便利中心。
规划至2020年公共设施用地133.4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5.45%。
第24条行政管理用地
规划在芦桥沟北侧、州九路与州五路之间建设阜阳南部产业新城综合服务中心,近期在颍十七路与105国道交叉口以南建设经济区管委会办公中心,成为经济区行政办事机构的驻地,其它行政办公机构用地尽可能结合行政主体在其周围集中布局。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4.62公顷。
第25条商业金融用地
(1)南部商业中心:
规划在芦桥沟两侧,州九路、州五路周边区域,打造服务阜阳南部区域的商业中心;
(2)片区商业中心:
沿105国道与颍十七路交叉处设置集商务办公、商业金融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面向整个经济区服务;
(3)社区商业中心:
分别布置于各社区中心位置,分别在居住区级服务中心位置布置服务该居住片区的零售、餐饮、超市、金融、邮政等设施,高效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81.68公顷。
第26条文化娱乐用地
(1)规划新城级文化娱乐中心位于经济区芦桥沟两侧的核心区地带。
重点建设服务阜阳南部区域的图书馆、博物馆、生态展览中心、会展中心、文化会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影剧院等。
(2)在居住社区中心和工业便利中心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包括文化站、图书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缩小其服务半径,满足市民日常文化娱乐生活的需要。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7.44公顷。
第27条体育设施用地
(1)经济区体育设施分级配置,以核心区体育场地建设为中心,同时完善社区体育设施;
(2)社区体育设施按照配建标准建设,确保每千人享有500平方米的健身活动场所。
充分利用中小学体育场地、结合绿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满足市民日常健身活动需求。
规划体育用地9.70公顷。
第28条医疗卫生用地
(1)在州五路与颍十七路交叉口东北角,布置服务阜阳市南部的综合医院和疾病控制中心,提供优良的医疗卫生服务。
(2)结合居住社区和工业便利中心布局,高标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障居民人人享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5.15公顷。
第29条教育科研用地
在居住片区设置中学、小学,为居民提供便捷、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幼儿园用地计入居住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4.48公顷。
第30条商住混合用地
在中心区周边地区,规划部分商住混合用地,面积10.37公顷。
第四节工业用地布局规划
第31条工业发展类型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构筑劳动密集型产业体系,突出生态创新转化和科技含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类型。
第32条工业用地布局
规划形成4个工业功能组团,工业用地1298.6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53.02%。
第五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第33条地下空间利用原则
(1)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地下空间利用方式,在地质、水文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近期利用地下10米以上的浅层,远期拓展地下10~20米的次浅层。
(2)点线面结合,形成以经济区高端服务和综合服务区为核心,由分散的点状向连续的线状发展的地下空间体系。
(3)分区分层、分期建设,保证各个阶段的相对完整性。
(4)确定地下空间开发的技术标准和指标,建立多部门、多专业协调机制。
第34条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经济区的地下空间利用主要类型有:
(1)地下人防设施:
包括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设施,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配套的,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2)地下交通设施:
包括地下车行立交、地下人行过道和地下停车库等设施。
(3)地下街与地下综合体:
地下街是指在各种建筑物的地下层之间建立连通通道,或独立建设,形成总体形态狭长,两侧设店或其他商业设施的地下街道,按其所设公共设施的功能不同,可进一步划分为地下商业街、地下文化街等。
地下综合体指集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地下交通设施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地下空间集合体。
(4)地下娱乐设施:
在地下布置的电子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
(5)地下仓库:
用于储存人民生活、生产物资的地下设施。
(6)地下基础设施:
除了常规的地下管线外,还包括地下变电站、水厂、锅炉、污水处理系统、泵房等。
将多种市政设施管线集中布置于“共同沟”中,提高地下管线设施的集约性,便于维修,不破坏路面,将是未来城市中心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趋势。
第35条经济区用地构成
经济区用地构成见附表1。
第四章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第36条交通发展目标
构筑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交通体系,满足多层次、多模式的交通需求,能适应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提升经济区的综合竞争力;强化绿色交通理念及与环境的协调,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对外和内部综合交通体系。
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第37条航空港
经济区与阜阳机场距离约15公里,通过大庆路、八里松路、105国道、淮河路与其衔接。
第38条铁路
经济区距离阜阳南货站仅6.5公里,距离阜阳火车站仅12公里。
可通过国家铁路干线京九铁路,支线商阜、青阜、阜淮、漯阜铁路等铁路通往全国。
第39条高速公路
经济区地处合阜高速、济广高速与阜驻高速(在建)交汇处,高速公路在经济区东南角设有阜阳南下道口,依据阜阳市总体规划,将在经济区以西新增阜王路道口,距离阜阳南道口12公里,本次规划不再新增道口。
第40条港口水运
经济区可通过颍河三十里铺港区与淮河沟通衔接。
第二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41条道路系统规划
构筑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组成的“主次分明”的经济区城市道路骨架格局。
(1)主干路
城市主干路网将经济区与老城区、颍东区串接起来,并与城市次干道结合成为纵横通达的道路骨架,建立各功能片区的便捷联系,形成完整的经济区主干路网系统。
规划形成“七纵三横”的主干路系统。
“七纵”:
指华桥西路、大庆路、岳王路、州五路、州九路、港口路和105国道;
“三横”:
指颍十七路、外环路和颍二十九路。
主干路的间距控制在1-1.2公里左右。
红线控制45-60米,生活区路幅规划为四块板,生产区为三块板,。
(2)次干路
次干路主要集散和分流主干路交通,服务于经济区各功能片区内部的交通联系和交通集散。
规划经济区次干路为2—4个车道,间距在300-400米之间,次干路红线宽度规划控制为30-40米,断面形式为三块板。
(3)支路
支路根据地块不同的功能和需求灵活布置,工业地块暂时不规划支路,根据项目需求灵活变动,居住区支路网间距250-300米左右,商业区支路网间距控制在150-200米左右,红线宽度规划控制在15-24米,横断面采用一块板布置方式。
第42条停车设施规划
(1)推行区域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建设、费率政策。
(2)扩大停车供应总体规模,提高路外停车泊位比例。
(3)社会公共停车需求泊位约为0.4~0.45万个,用地12~12.5公顷。
(4)配建停车位按照阜阳市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的标准控制。
第43条加油(气)站规划
按照规范的要求,经济区加油(气)站服务半径应控制在不低于0.9公里,规划经济区范围内建设3座公共加油(气)站,各占地约1000平方米。
第三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第44条公共交通规划目标
落实公交优先政策,以BRT交通为为骨干,大力发展常规公交,建立起对私家车出行具有竞争力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
第45条快速公共交通规划
规划形成两条BRT线路,规划线路长度为28.4公里。
其中西部BRT线路11.2公里,主要沿大庆路和颍州南路布置;东部BRT线路17.2公里,主要沿105国道、淮河路和解放路布置。
第46条常规公交规划
(1)常规公交划分为干线公交和支线公交两级。
(2)干线公交布设的重点是加强经济区与阜阳其他组团的便捷联系,为经济区主要客流集散点提供高效、直达的公交服务,依托阜阳南部城市主干路等路段布设,在阜阳南部地区形成“环状”的布局形式。
按照平均站距2000米左右进行设站。
(3)支线公交分两类:
一类为区间公交线网,主要服务于相邻区间的中等距离公交出行。
线路主要连接相邻区间较大的客源产生点和吸引点,一般沿主次干道布设,平均站距为800米;另一类为区内公交线网,主要服务于区内短距离的公交出行。
线路连接区内居住、办公、商业等功能片区,一般沿次干道或支路布设,平均站距不得大于800米。
(4)规划到2020年,经济区规划人口为12万,按照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2标台的标准计算,则2020年经济区公交车数量将达到144辆。
第47条公交站场规划
(1)首末站:
本次规划首末站主要位于大庆路与颍二十七路交叉口东北角,总用地规模为4.5公顷。
(2)公交中途站点:
经济区主次干道沿线公交停靠站原则上设置为港湾式停靠站,根据公交流量能满足2~3辆公交车同时停靠。
(3)出租汽车服务网点:
规划出租车服务网点结合快速公交与常规公共交通换乘中心布局。
第四节非机动车与步行系统规划
第48条发展目标与定位
(1)非机动车:
采取积极扶持的交通政策,建设更加安全便捷的非机动车通行系统,并积极引导其与其他交通方式,特别是公共交通方式的有机结合。
规划年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的出行比例在20~25%之间(该比例不含非机动车换乘公交方式份额)。
(2)步行:
构建经济区宜人、安全的步行系统,除满足通常的交通功能外,兼备娱乐休闲等功能,使步行交通空间成为形成反映经济区文化和“以人为本”建设理念的重要窗口。
规划年高峰小时步行出行比例为18%,全日步行出行比例份额保持在20%左右(以上比例不含步行换乘公交方式份额)。
第49条非机动车系统规划
(1)非机动车交通设施的规划要与其它交通方式的规划结合进行,综合利用空间、设施,形成有机整体;
(2)改善支路非机动车的出行连续性和出行环境,诱导并吸引主、次干道上的非机动车流量,使机非混行的程度减小,保证了非机动车交通的安全性,同时提高了干道的机动车通行能力;
(3)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应实现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理隔离,保证非机动车交通的安全和通畅;非机动车流量较少的地区(如产业集中区),为充分利用道路资源,可考虑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的一体化设置。
(4)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公共交通停站时对非机动车交通的妨碍和安全威胁;
(5)居住区、公共设施要为非机动车提供足够的停车空间和方便的设施,公共交通车站、公共交通枢纽地区要为非机动车驻车换乘提供良好和方便的条件,改善非机动车与公共交通的换乘环境;
(6)严格控制机动车停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路资源停车设施,道路资源的分配要体现公平性和合理性;
(7)引导电动自行车的健康发展。
强化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尤其是最高速度限制标准)的执行,减小电动自行车的刹车噪音,提高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50条步行系统规划
(1)以步行人流的流量和流向为基本依据。
因地制宜地采用各种有效措施,满足行人活动的要求,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和交通连续性,避免无故中断和任意缩减人行道。
(2)人行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商业步行街、滨河步道或林荫道与居住区的步行系统,与车站、游憩集会广场等的步行系统紧密结合,构成一个完整的步行系统。
(3)在道路规划、投资、建设和管理上做到步行道到与车行道同步,实行步行者优先的交通政策。
在道路日常维护中,要保证行人的通行条件和安全。
(4)保证道路两侧步行道的有效宽度、连续性和路面平整,保证交通弱势群体的正常通行条件。
(5)步行系统设计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行人过街设施以平面形式为主,立体方式为辅。
步行设施距离不宜过远。
行人过街信号应保证充足的过街时间。
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现步行道和过街设施的无障碍化。
(6)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步行道和机动车道之间实行物理隔离,保证行人不受自行车和机动车的干扰,确保行人的安全。
(7)公共交通车站、公共交通枢纽地区要为行人换乘提供良好、安全和方便的条件。
(8)研究停车与道路绿化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管理,改变停车占用步行道的状况,体现道路资源分配的公平合理性,保证步行空间和步行者安全。
(9)制定步行街规划。
根据交通状况,结合商业、旅游网点建设,提出与土地使用、城市风貌、城市文化相协调的步行街规划。
第五章绿地系统和景观风貌规划
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第51条规划目标
以“安全、生态、美观”为目标,为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创造良好的景观和生态环境。
规划至2020年,经济区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为35%、40%,林木覆盖率30%。
规划绿地面积299.8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2.34%。
其中公共绿地171.44公顷,生产防护绿地128.38公顷。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4.28平方米。
第52条绿地系统空间结构
规划构建“一条绿色长廊、两个节点大型公园、四个居住区公园”的城市绿地系统总体格局,形成绿网与城市均衡渗透、特色与秩序同在、工业产业与高质量生活并重的优美景观,形成“拥绿抱湖、蓝绿交融、森林城市”的城市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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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 合肥 经济区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