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设计单位现场评价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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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设计单位现场评价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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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设计单位现场评价记录
船舶设计单位企业现场评价记录
单位名称
类(级)别
评价分数
评价组组长(签字)
评价组成员(签字)
被评价单位(签字)
评价时间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制
表A.1一般船舶设计单位企业现场评价评分汇总表
评分
项目
满分
合格分
不低于
扣分
得分
评价记录
通用
要求
100
70
人员
要求
400
280
管理
要求
300
210
技术
装备
和
应用
要求
200
140
总分
1000
800
评价组组长:
年月日
评价组成员:
年月日
表A.6丁级一般船舶设计单位现场评价记录表
评分
项目
评价要求
分值
扣分
得分
评价记录
通用要求
100
政策
要求
应遵守国家现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设计的产品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应设计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不符合要求,通用要求评价为不合格,即设计单位资质评价不合格,并终止评价。
单项
否决项
营业
执照
应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企、事业法人下属船舶设计部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业务范围中应明确标有从事船舶设计业务的内容。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不符合要求,通用要求评价为不合格。
单项
否决项
注册资
(本)金
应不低于50万元。
不符合要求,每缺1%(不足1%按1%计)扣1分
40
工作
场所
工作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a)提供工作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至评价日为止有效期为不少于两年的租赁合同(协议)
(15分)。
无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扣10分,租赁合同至评价日为止有效期少于两年扣5分;
b)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8m2(10分),不符合要求,每缺1m2扣1分;
c)工作场所的总使用面积不小于200m2(10分)。
不符合要求,每缺(不足1%按1%计)扣0.5分;
d)使用面积的用途中有档案部门单独使用面积符号(5分)。
不符合要求,扣5分。
40
机构
职能
所设立的机构中应具有下列职能:
设计、技术管理、档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不符合要求,每缺一项扣3分。
机构职责、职能分工不明确或无工作制度等扣3分~10分
20
人员要求
400
技术总
负责人
技术总负责人应由在册在岗的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由船舶工程或轮机、电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人员担任(30分)。
非船舶工程或轮机、电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人员担任,扣10分;初级职称技术人员担任,扣20分;初级以下职称技术人员担任,扣30分;
b)具有不少于四年的船舶设计经历(30分)每少一年,扣6分;
c)至少主持一项与单位申请评价级别相对应的船舶项目设计(20分)。
没有,扣20分
d)另外参加过三项与单位申请评价级别相对应的船舶项目设计(20分)。
每少一项,扣6分。
100
-1-
表A.6丁级一般船舶设计单位现场评价记录表
评分
项目
评价要求
分值
扣分
得分
评价记录
质量
总负责人
质量总负责人(或管理代表)应由在册在岗的技术人员担任,且不应由技术总负责人兼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5分)。
初级职称人员担任,扣10分;初级以下职称人员担任,扣15分;
b)经过GB/T19001培训并取得具有资质的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15分)。
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扣15分。
c)主管质量管理及相关工作不少两年(15分)。
每少一年,扣8分。
d)至少主持或参加过两项与单位申请平价级别相对应的船舶设计项目质量管理工作(15分)。
每少一项,扣8分。
60
专业技
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总数不少于16人(50分)。
不符合要求,每缺一人扣3分;
b)从事不少于四年本专业设计工作的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50分)。
不符合要求,每缺一人扣5分。
中职称技术人员从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每人每缺一年扣1分;
c)专业人员配置齐全(40分)。
不符合要求,每缺一个专业扣10分;
d)近三年来,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在本单位从事过与单位申请评价级别相对应的船舶设计项目,每人不少于一项(40)。
不符合要求,每人每缺一项,扣5分。
180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设计单位在册在岗人员,应与单位签定不少于一年劳动(聘任)合同(协议),并经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不符合要求,每人扣3分;
b)专业技术人员不应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的设计单位。
超过退休年龄的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应超过设计单位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的30%。
不符合要求,有受聘于两个及以上设计单位的每人扣5分;超过退休年龄的中、高级职称专业人员数量比例扣5分~10分。
其中,比例超过30%扣5分,超过40%扣10分;
c)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要有相应的专业职称等级证书。
不符合要求,每缺一份扣2分;
d)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责任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培训计划等。
不符合要求,岗位设置或职责不明确扣5分~10分;无年度培训计划、上年度无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或培训计划未落实,扣10分~15分。
60
-2-
表A.6续
评分
项目
评价要求
分值
扣分
得分
评价记录
管理要求
质量
保证
机构
应建立与船舶设计管理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
按照下列规定评价:
a)建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适任的质量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制;
b)制定合理的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c)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是实施,并及时收集、分析、处理质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0分~20分。
60
质量
管理
文件
应具备与船舶设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文件和相应的质量记录表格,所设计的船舶质量记录应归档保存。
按照下列规定评价。
a)质量管理文件不能满足质量管理需要,扣10分~20分,其中少部分(不超过两个一般不符合项或超过一个严重不符合项)不满足,扣10分,大部分(超过两个一般不符合项或超过一个严重不符合项)不满足,扣20分;
b)质量记录表格的种类和格式不能满足质量管理需要,扣10分~20分,其中缺少一种质量记录表格或质量记录表格少部分(不超过两个一般不符合项或不超过一个严重不符合项)不满足需要,扣10分,缺少大部分(超过两个)质量记录表格或质量记录表格大部分(超过两个一般不符合或超过一个严重不符合项)不满足需要,扣20分;
c)质量记录保存不齐全,扣10分~20分,其中缺少一份质量记录,扣10分,缺少大部分(超过两个)质量记录,扣20分。
60
质量
信息
管理
质量信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建立质量信息管理机构,配备适任的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制;
b)制定合理的质量信息管理文件;
c)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和传递信息,并按相关要求和规定做好信息的分类和归档工作;
d)建立与用户(船东、船厂)、管理部门之间的质量信息、修改意见、处理结果反馈的台帐与档案。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5分~10分
40
图样和
技术文
件管理
图样和技术文件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具备所设计船舶使用的现行有效的相关国际公约,规则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范,以及设计过程中必需的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文件(如原材料标准、基础标准、设备标准等)和设计手册等;
b)制定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管理办法,其设绘或编制,校核、审定、发放、更改、归档等均受到控制,产品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齐备;
c)产品送审部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经船舶检验部门审查批准,批准的文件和有关资实完整、正确、统一;
d)设有专门部门负责文件的管理,制定合理的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的修改符合规定的程序,设计单位各部门使用的文件和资料在有效期内。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5分~15分。
60
-3-
表A.6续
评分
项目
评价要求
分值
扣分
得分
评价记录
档案
管理
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建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适任的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制;
b)制定合理的档案管理文件;
c)及时收集、分类、整理船舶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并按相关要求和规定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d)加强档案的利用工作。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5分~10分。
40
外协
管理
外协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制定外协项目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文件;
b)严格审查外协单位的资质和能力,同时与选定的外协单位签订质量控制协议并对其完成工作的质量进行验收;
c)制定外协项目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文件,加强对外协项目的质量(技术)管理;
d)提供能有效证明外协单位具备承担委托项目资质、能力和条件的书面材料或评价证明。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5分~10分
40
技术装备和应用要求
200
计算机
软硬件
配置
计算机软硬件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拥有与单位申请评价级别相对应的能够完成合同设计、详细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船舶设计、计算、校核软件,送审图纸计算机出图率90%(40分)。
不符合要求,软件不全,扣10分~30分;送审图纸计算机出图率每降低1%,扣3分;
b)每位设计人员有一台计算机,并能开展相关设计工作(30).不符合要求,每少一台扣2分;
c)使用的船舶设计、计算、校核软件均为正版或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30分)。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0分~30分。
100
技术
装备
管理
技术装备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制定合理的技术装备管理制度并执行好;
b)建立技术装备台帐和档案;
c)按规定定期维修、保养和检定技术装备,并保证使用的状态良好。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0分~20分。
50
其他技
术装备
应配备与申请评价级别相适应的其他技术装备,主要包括:
绘图、扫描、复印、打印、传真和数码照相等功能或功能合成的技术装备以及档案库房的空调和去湿设备(50分)。
不符合要求,每缺少一项功能的装备,扣5分。
50
评价组组长:
评价组成员:
评价日期:
-4-
船舶生产企业现场评价记录
企业名称
级(级)别
评价分数
评价组组长(签字)
评价组成员(签字)
被评价单位(签字)
评价时间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印制
表A.1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现场评价评分汇总表
评分
项目
满分
合格分
扣分
得分
评价记录
通用
要求
100
80
管理
要求
300
240
人员
要求
100
80
计量检测
要求
100
80
生产设施要求
300
240
生产
设备
要求
100
80
总分
1000
800
评价组组长:
年月日
评价组成员:
年月日
表A.13三级III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现场评价记录表
评分
项目
评价要求
分值
扣分
得分
评价记录
通用
要求
100
政策
要求
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产品生产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不符合要求,通用要求评价为不合格。
营业
执照
企业应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不符合要求,扣25分。
25
注册资
(本)金
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不应低于100万元。
若企业达不到规定的数额,每缺少1%,扣1分。
25
生产
用地
1、应提供生产用地权属(所有权或使用)证明,不符合要求,扣20分。
2、企业生产用地的占地面积应不低于0.5万平方米。
若企业达不到规定的占地面积,每缺少1%,扣1分。
50
管理要求
300
质量
保证
机构
应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或设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按照下列规定评价;
a)未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或未设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扣40分;
b)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不能满足企业管理需要,扣10分~30分。
其中所建立的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的质量管理人员只要含有不能适应企业管理需要的因素,扣10分;完全不能满足企业管理需要,扣30分。
40
质量
方针
与
质量
目标
应制定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应符合下列要求:
a)质量方针应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b)质量目标应与质量方针相一致;
c)质量目标应具有可考核性。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3分。
10
质量
管理
文件
应制定满足生产要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与质量管理制度配套的各种质量记录表格。
所建造船舶的质量记录应归档保存。
按照下列规定评价:
a)质量管理制度的种类和内容不能满足质量管理需要,扣3分~8分,其中缺一种制度或制度内容少部分不满足需要,扣3分,制度全部没有或制度内容完全不满足需要,扣8分;
b)质量记录表格的种类和格式不能满足质量管理需要,扣3分~8分,其中缺少一种质量记录表格或质量记录表格少部分不满足需要,扣3分,缺少全部质量记录表格或质量记录表格完全不满足需要,扣8分;
c)质量记录保存不齐全,扣3分~8分,其中缺少一项质量记录,扣3分,缺少全部质量记录,扣8分。
30
-1-
表A.13(续)
评分
项目
评价要求
分值
扣分
得分
评价记录
采购
质量
控制
1、应制定采购原材料、配套设备、外购件的质量控制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采购质量控制文件能满足采购质量控制要求;
b)应制定原材料、配套设备、外购件进厂检验制度;
c)原始质量凭证及入厂检验资料应全部归档保存。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8分;
2、对于按来料加工方式建造船的企业,同样应承担第1条规定的采购质量控制的责任,并按同等要求进行评价。
20
过程
质量
控制
1、应建立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制定工艺管理文件及考核办法;
b)应制定施工工艺,操作规程等工艺文件;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4分;
2、企业职工应严格按工艺管理文件、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作业并保存过程质量控制记录。
不符合要求,扣3分~8分,其中在工艺管理文件、施工工艺、操作规程等工艺文件中,只要有一项未完全执行或有一项过程质量控制记录未保存,扣3分;全部工艺文件未执行或全部过程质量记录未保存,扣8分。
3、企业用于生产的施工图样应满足船检部门批准的设计图样的要求,船舶生产使用的各种材料应符合施工图样的规定。
按照下列规定评价:
a)无图施工或须经船检部门审批的设计图样未经船检部门批准者,按照管理要求要素不合格评价;
b)使用的各种材料不符合施工图样的要求,且材料的代用又未经船检部门批准者,扣5分~10分。
其中只要有一种材料不符合施工图样的要求且材料的代用又未经船检部门批准的,扣5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材料不符合施工图样的要求且材料的代用又未经船检部门批准的,扣10分。
20
库房
及原
材料
管理
应制定库房及原材料管理制度,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制定库房管理文件,详细规定入库验、保管、存放条件、标示、防护、堆放、发放等的质量保证措施;
b)应制定原材料进厂验收、保存、发放的管理文件;
c)应保存库房及原材料管理记录;
d)焊接材料应明确进货、保管、烘焙及领用要求,并设置专门的存放场地。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5分。
15
-2-
表A.13(续)
评分
项目
评价要求
分值
扣分
得分
评价记录
质量
信息
管理
企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置专职或兼职质量信息员;
b)应制定合理的质量信息管理文件;
c)应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和传递信息,并做好信息的分类和归类和归档工作。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5分。
10
技术
管理
企业的技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具备所生产船舶应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范、标准文件;
b)产品图样和技术资料应齐备;
c)产品工艺文件应完整、正确、统一;
d)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文件的管理,企业各部门使用的文件和资料应在有效期之内。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6分。
25
质量
检验
管理
应制定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a)应制定产品质量检验管理文件、检验规程及检验作业指导文件;
b)应建立自检、互检与专职检验相结合的检验制度;
c)应结合承建船舶适用的规范和船舶生产工艺制定合理的船舶报检项目表;
d)应在每艘船舶生产开工前向船检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并归档保存建造过程中全部检验资料和全套完工图样。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5分。
15
外包
管理
1、对于船舶生产过程中有外包(含外协)工程项目的企业,应对外包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制定外包项目管理制度;
b)应严格审查承包方的能力,并与选定的承包方签订质量控制协议;
c)应制定外包工程项目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文件,加强对外包工程的质量管理。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6分。
2、对于船舶生产过程中有外包工程项目的企业,应按照第11章、第15章中要求企业具备的同等条件对外包工程项目单位进行评价,评价分数记录在相关项目中。
若能提供足以证明外包单位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书面材料,可免于对外包单位的评价。
15
-3-
表A.13(续)
评分
项目
评价要求
分值
扣分
得分
评价记录
设施
设备
管理
应制定生产设施、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制定合理的设施、设备管理文件;
b)应建立设施、设备台帐和档案;
c)应按照规定定期维修和保养设施、设备,保证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8分。
20
文明
生产
企业的文明生产应符合下列要求:
a)厂区内道路平坦畅通,生产场地和办公区布局合理;
b)生产和办公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满足生产和办公需要;
c)车间内各种设备和工件应摆放整齐;
d)各类原材料、制成品、配套设备等应按规定存放;
e)各类操作或作业应文明,不野蛮操作。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5分。
20
安全
生产
企业的安全生产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企业领导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b)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主要应包括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交接班管理、安全考核、安合资在惩、动火管理、工业用气管理、用电管理、高空作业管理、事故处理等;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应包括生产吊装作业、多工种交叉作业、切割作业、电焊作业、喷漆作业、船台作业、船舶下水作业、电工作业等。
c)企业应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配备适当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必备的应包救援器材和设备;
d)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一般从业人员应经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培训合格;
e)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f)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和工作场所以及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有隔离和防护措施;
g)应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保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h)应设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8分。
40
-4-
表A.13(续)
评分
项目
评价要求
分值
扣分
得分
评价记录
环境
保护
和
卫生
企业的环境保护和卫生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制定合理有效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b)制定合理有效的卫生健康规章制度;
c)应采取防粉尘、防有害气体、防噪声、防辐射等措施,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d)废水、废气、废料等的排放或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厂房、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特种设备的运行应满足国家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8分。
20
人员
要求
100
企业
技术、
质量
负责人
1、企业厂级领导中应有专人负责企业的技术、质量工作,负责技术、质量的厂级领导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和主管相关工作的经验。
2、企业的负责人应符合下列要求:
a)技术总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主管相关工作五年以上;或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主管相关工作七年以上。
b)质量总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主管相关工作五年以上;或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主管相关工作七年以上;
c)主管技术、质量、检验工作的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主管相关工作三年以上;或具备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主管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5分~10分。
其中职称或主管相关工作的年限达不到要求,扣5分,两者都达不到要求,扣10分。
30
专业
技术
人员
和
检验
人员
企业应配有适任的、能覆盖船体、船机、船电等专业的技术、检验和检测人员。
最低应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人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配备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应与本企业已签订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否则宙为不具备该人员。
不符合要求,每缺1人,扣4分。
a)从事船体、船机、船电专业的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2名;
b)具有上岗资格的船体、船机、船电专业的专职检验人员2名。
40
-5-
表A.13(续)
评分
项目
评价要求
分值
扣分
得分
评价记录
技术
工人
1、企业应有与生产船舶相适应的技术工人,全部船舶焊工均应持有船舶检验部门颁发的焊工证书,持证上岗,焊工证书的等级应与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企业应具备不少于下列规定数量的持证焊工。
不符合要求,III类焊工每缺1人,扣4分,II类焊工每缺1人,扣2分。
a)III类焊工4人;
b)II类焊工8人;
c)I类焊工的数量企业可根据生产需要自定。
2、企业应具有一部分相对固定(指与本企业已签订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焊工施工队伍。
按照下列规定评价:
a)固定焊工占焊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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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设计 单位 现场 评价 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