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扶贫中社区居民参与分配模式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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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扶贫中社区居民参与分配模式思考
摘要:
贵州省依据资源禀赋和扶贫工作实践率先提出了旅游扶贫发展模式。
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建立了多个旅游扶贫项目,比较典型的社区参与分配模式包括"政府+旅游公司+农民旅游协会+旅行社"的天龙模式、社区居民为主导"工分制"分配的郎德模式、政府主导分配的西江苗寨模式。
贵州省旅游扶贫项目多为政府主导,有研究发现部分项目除统计意义外实际中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并不大,针对这一问题可以考虑从市场主导、提高贫困人口参与能力、加强对社区居民的组织等方面加以解决。
关键词:
社区居民;旅游扶贫;分配模式
贵州省整体旅游资源禀赋较好又是我国扶贫开发重点地区之一,针对旅游业的特点和旅游资源情况贵州率先提出了旅游扶贫发展模式。
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建立了多个旅游扶贫景区,鉴于不同扶贫景区的历史和现实形成了多样化的贫困居民参与分配形式,在多样化的分配方式中。
探索出一个能够使贫困人口受益进而达到预期扶贫效果的社区参与分配模式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政府+旅游公司+农民旅游协会+旅行社"的天龙模式
天龙人陈云首先意识到屯堡文化的旅游价值和其隐含的乡村旅游商机,在镇政府的帮助下利用自己多年的积蓄,进行了天龙旅游开发的可行性研究和并从商业运作角度提出了计划书。
经过多方努力在政府支持和协调下,由陈云、郑汝成及吴比等于2001年5月共同筹资一百万元组建了"天龙旅游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并与天龙镇政府签订了50年的承包经营合同。
后来为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和发展民族民俗旅游的积极性,探索出了政府支持、旅游为主体公司实施具体运作、农民旅游协会参与产品开发、旅行社组织客源的参与式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使天龙屯堡乡村旅游业得以成功启动并获得发展。
社区居民自愿组织旅游协会再以协会的形式参与到景区发展中来,旅游协会的建立既避免了众多社区居民分散、交易成本高昂的弊端,又将社区居民组织起来参与到旅游扶贫项目中去,并成为保护居民分配权的重要组织形式。
二、社区居民为主导"工分制"分配的郎德模式
1982年省文化厅发现并开始关注郎德上寨的历史文化与村寨景观,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其民族村寨的文化和景观特点得到进一步认同,1986年成为民族村寨重点保护对象并予以保护性资助和开发。
经过村寨环境整治开发后,其优美环境和历史文化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前来参观、考察。
在分配方式上一开始由游客直接给与参加表演的村民现金,民俗表演比如拦路酒、芦笙和歌舞由村委会组织。
随着游客的不断增加,参与集体接待与歌舞表演的村民由务农为主要收入逐渐转变为获取旅游表演收入。
还有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开展餐饮和住宿经营满足旅客的食宿需求来获取收入。
也有村民通过向游客出售本地农副产品及民族手工艺品获得旅游收入。
为了维护景区的旅游经营活动秩序,由村委会组织成立了接待小组,主要负责与游客、旅行社接洽组织村民进行民俗表演。
其主要职能是为参加表演的村民进行工分登记、计算和分红:
确定演出价格和时间:
维护旅游景区卫生和秩序。
社区居民在政府支持下以村委会为主要组织形式,参与旅游表演和经营活动并从中获取报酬,形成了社区自发组织旅游经营与利用工分分配的郎德模式。
三、政府主导分配的西江苗寨模式
政府主导的旅游扶贫,是贵州省最为主要的旅游扶贫模式。
西江苗寨景区的发展模式和社区参与分配方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意义。
西江苗寨初始接待游客数量仅有0.76万人次,收入约17万元。
经过10多年的建设和宣传2010年迅猛发展到游客数量90.2万人次,旅游收入2亿8千多万元。
其社区人均收入增长曲线变化率最显著的是2008~2010年,社区居民2010年统计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增长55.7%。
与社区人均收入增长曲线明显变化相对应的是政府行为。
政府于2008对景区进行了基础设施改造总投入约8000万元,并在景区举行了贵州省第三届旅游发展大会。
宣传和投入力度空前。
2009年政府又进行建设项目投资5600多万元,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在旅游经营组织形式上由县政府成立景区管理局。
进行景区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政府在西江景区中属于投入主体和管理主体,在旅游扶贫工作居于主导地位。
但是,有研究发现扶贫社区居民的收入与旅游发展的相关性并不大,且旅游收入增长对居民收入增长的影响程度小于游客数量增长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影响程度(张遵东、章立峰2011)。
景区旅游经营行业中,社区居民主要通过经营为游客提供餐饮服务的"农家乐"为主参与旅游收入分配,其他行业社区居民参与度较低对其收入增长影响有限。
并且由于社区居民居住位置和资金、经营能力的差异,很多无力或者无条件参与餐饮业的农家乐发展,形成了社区居民内部较为严重的贫富差距。
由于参与机会不均等和参与程度不同,进而影响到社区居民在旅游扶贫中受益差别较大。
参与旅游开发有能力和条件经营农家乐的社区居民收入增长迅速,而其他社区居民其收入并没有多大实质性的改善。
四、社区参与分配模式的思考
从主导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力量来看,郎德苗寨由政府投资支持但支持力度较小,社区居民自发组织居委会处于主导地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历史经验形成了社区居民自主参与、采取旅游表演记工分主要按劳分配的"自组织社区核心"模式:
天龙屯堡采取由企业负责主要资金投入企业资本注入组建旅游开发公司的形式,社区居民组建旅游协会参与旅游产品开发和生产并获取收入,形成了旅游企业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组织核心"模式:
西江苗寨的资金投入以政府为主,政府组建相应管理局和公司直接进行管理经营,形成了政府居于分配主导地位的"政府组织核心"模式。
从典型的旅游扶贫景区开发方式看,不同类型的组织在资金的筹集、建设项目投资和旅游产品开发及景区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对社区居民参与旅游扶贫深度是有重要影响的,进而影响到旅游扶贫效果。
目前贵州省旅游扶贫多为以政府投资为主,政府处于组织开发和参与分配的主导地位。
从已有经验和社区扶贫模式看社区居民参与当地旅游资源开发的程度,决定了旅游扶贫的广度和深度。
旅游扶贫景区社区居民由于参与条件、参与能力和初始资源禀赋不同,导致了其参与旅游业相关经营的机会与参与获取旅游收入分配不均等,乡村旅游扶贫发展中涉及很多其他利益主体,各利益主体的地位、组织能力、经营能力及筹资能力差别很大,又各有自己的利益诉求。
随着贵州贫困地区乡村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利益关系。
很多旅游扶贫项目政府出于发展地方经济的立场,对旅游景区开发占主导地位的开发商、投资商非常重视,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其旅游收入分配的地位,而对社区居民关注不够。
实际上旅游扶贫项目中社区居民脱贫才是最终的目标,社区居民旅游扶贫的参与方式和参与深度直接关系到能否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以及最终的扶贫目标能否实现。
要保障旅游扶贫项目中的社区居民成为受益主体,一是实现旅游扶贫项目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对社区居民的组织引导力度使社区居民以一定的组织形式参与到旅游开发项目中,以实现多利益主体的相互制衡。
二是加大对社区居民旅游技能培训和开发旅游商品的技术帮扶,提高贫困人口的旅游从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是政府在乡村旅游扶贫项目中考虑要科学设置有关反映社区居民利益诉求的指标和要求"确保扶贫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陈志用,李乐京,梁涛.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8(07).
[2]陈志永,李乐京,李天翼.郎德苗寨社区旅游组织演进制度构建及其增权意义[J].西南边疆民族研究,旅游学刊,2013(06).
[3]张遵东,章立峰.贵州民族地区乡村旅游扶贫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J].贵州民族研,2011(06).
[4]吴亚平.基于核心力量导向差异的乡村旅游制度比较研究[J].热带地理,2012(09).
[5]蒋焕洲.贵州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实践、成效、问题与对策思考[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14(02).
[6]费广玉.民族村寨社区政府主导旅游开发模式研究――以西江千户苗寨为例[J].旅游管理,2009(09).
屯堡旅游中,文化资本化的另一手段即是节日仪式日常化,世俗化。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天龙屯堡的地戏改革。
地戏原本叫"跳神",本是一方保平安的娱神活动,有着严格和神圣的开箱封箱仪式,主要在春节和七月半跳。
过去跳神要先开脸,就是屯堡人说的"敬菩萨",屯堡人认为脸子(即面具)就是菩萨,妇女和孩子是不能接触的。
自天龙村寨成立了天龙屯堡旅游公司后,为了迎合旅游开发,这些严肃的仪式就不再遵守先辈订下的规矩,一切以营利为目的,只要游客想看,神头随时为其开箱,不再具有神圣性,抽去了传统脸子的精神文化内核。
旅游业让地戏从娱神活动变成了纯粹的娱人活动,从节庆礼仪形式变成了纯粹的商业表演。
文化和旅游整合创新,协调发展是当今世界旅游发展的大趋势。
旅游作为一个现代元素,它的介入,不可否认在一些方面的确强化了节日文化中的某些传统元素。
在旅游业的开发过程中,一些随着时代变化而慢慢的被新一代屯堡人所忽视的传统元素得到了重新认识。
至少,从文化的外在表征来看,屯堡服装,建筑,地戏表演等又得到了强化。
从整个屯堡文化的认同方面来看,旅游的开展的确重新唤起了屯堡人对自己古老文化的热爱之情和保护意识。
可冲击也同样巨大,这种冲击又会波及屯堡旅游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一个地区的旅游业若没有文化元素的注入,就只有表面的华彩,没有实在的内核,久而久之就会失去对游客的吸引力。
所谓初级阶段看山水,中级阶段看文物,高级阶段看文化,可见游客的旅游品位是不断提升的。
离开文化的旅游是没有灵魂的旅游,没有文化内涵的旅游目的地可能会热闹一时,昙花一现很快消失在游者的视线之外。
屯堡旅游中的文化变易正在逐渐使屯堡文化失去精髓与魅力,文化旅游中纯粹的市场导向会因忽视文化的特质而最终失去文化资源,但纯粹的文化导向又会因忽视当地人的发展愿望而遭到抵制。
因此,如何在屯堡文化旅游开发中传承屯堡文化是各方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屯堡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举措
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首先需要依赖人这个载体。
年轻的屯堡人更多的接触到了外面世界,他们的眼界高于父辈。
屯堡人世代的变化必然会在文化上体现出来,加上开发商的参与,屯堡和各方利益相关,屯堡民俗就更容易被人能动的改变与塑造。
所以传承与保护屯堡文化,新一代的屯堡人是关键。
走访各屯堡寨子,就发现同样的难题:
秉承屯堡传统信念的老人已逝去或步入高龄,而年轻人却对自己的文化毫无认识,只知村寨近年来的热闹喧嚣,却不知热闹背后的渊源何在。
虽也有年轻人开始学习地戏,但不再是缅怀调北征南的祖辈,而只是以此从旅游公司领到一份固定的工资,换句话说,他们变成了专职演员。
屯堡文化正处于迅速的消解中,为了避免文化的断层衰退,当地精英和相关机构应该对屯堡人进行专门的历史文化教育,理解屯堡文化本质在于它是屯堡人扎根西南最本真的生活方式,唤起文化认同感。
屯堡与其他古村落相比,其优势在于它不只是历史遗存,而是有着"人"这一鲜活载体的存在。
因此在屯堡旅游开发中首要是关注"人"。
其次,避免文化变质,地方政府的引导非常重要。
社会是经济,文化,政治的整合体,单纯的强调任何一方面都会导致社会发展的畸形。
开发商作为商家,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当地人由于渴求经济发展就会丢失族群里宝贵的东西。
地方政府承担着一方的文化职能,应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引导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协调发展,而政府对村民的引导,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把持"度"。
步入现代社会后,国家发生的根本性变化动摇了屯堡文化的稳定基础,文化从物质到精神都在急剧改变,传统民俗衰退。
这种衰退趋势不可避免,更难扭转。
乡村旅游的兴起使传统民俗呈现出复兴和繁荣局面,但村落里凤阳汉装的再现,地戏的上演并不能说明屯堡得到了妥善的保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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