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表.docx
- 文档编号:5115653
- 上传时间:2022-12-13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8.07KB
青岛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表.docx
《青岛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岛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表.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青岛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表
青岛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表
汽车整车维修
审批流程编号:
行政许可编号:
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制
审批流程记录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受理人:
审验日期:
年月日
审验结论:
原因:
审验人:
制证日期:
年月日
制证人:
领证日期:
年月日
领证人: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开业申请书
NO.
企业(业户)名称:
经营地址:
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经济类型:
(个体、私营、股份制、有限责任、外资、全民、集体)
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传真、E—mail)
经营类别:
(汽车整车维修、汽车专项维修)、(摩托车维修)
经营项目:
(汽车整车维修:
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特种车、危险品运输车)
(汽车专项维修:
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曲轴修磨、汽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汽车装潢、汽车玻璃安装)
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厂房、场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产权证明;
3.维修设备明细表;
4.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5.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营场所线路图。
申请日期:
年月日
注:
提交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此表一式两份。
附件栏:
1.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线)
2.经营场所方位图
(粘贴线)
北↑
一、设备条件
(一)通用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钻床
2
电焊气体保护焊设备
3
气焊设备
4
压力机
5
空气压缩机
(二)专用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大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小型车
其他要求
数量
1
换油设备
√
2
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
3
轮胎螺母拆装机
√
√
—
4
车轮动平衡机
√
5
四轮定位仪
—
—
√
6
转向轮定位仪
√
√
—
7
制动鼓制动盘维修设备
√
√
—
8
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
√
—
√
9
总成吊装设备
√
10
汽车举升机
—
—
√
一类应不少于5台
11
地沟设施
√
√
—
一类应不少于2台
12
发动机检测诊断设备
√
应具备示波器、转速表、发动机检测专用表的功能
13
数字式万用电表
√
14
故障诊断设备
—
—
√
15
汽缸压力表
√
16
汽油喷油器清洗及流量测量仪
—
—
√
17
正时仪
√
18
燃油压力表
—
—
√
19
液压油压力表
√
20
连杆校正器
√
允许外协
21
无损探伤设备
√
外协
外协
22
车身清洗设备
—
—
√
23
打磨抛光设备
√
—
√
24
除尘除垢设备
√
—
√
25
型材切割机
√
26
车身整形设备
√
27
车身校正设备
—
—
√
28
车架校正设备
√
√
允许外协
29
悬架实验台
—
—
√
30
喷烤漆房及设备
√
—
√
序
号
设备名称
大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小型车
其他要求
数量
31
喷油泵试验设备
√
允许外协
32
喷油器试验设备
√
33
调漆设备
√
—
√
34
自动变速器维修设备
—
—
√
35
立式精镗床
√
36
立式珩磨机
√
37
曲轴磨床
√
38
曲轴校正设备
√
39
凸轮轴磨床
√
40
激光淬火设备
√
41
曲轴,飞轮与离合器
总成动平衡机
√
注:
√要求具备;—不要求具备
(三)主要检测设备
序
号
设备名称
其他要求
数量
1
声级计
允许外协
2
排气分析仪或烟度计
3
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
4
侧滑试验台
5
制动检验台
6
车速表检验台
7
底盘测功机
审验意见
审验人员
二、人员条件
(一)技术人员
实有人数
至少有1人,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有关培训,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二)检验人员
实有人数
至少有1名总检验员和1名进厂检验员,并应经过有关培训,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三)业务人员
实有人数
至少有1人,熟悉各类汽车维修检测作业,从事汽车维修工作3年以上,具备丰富的汽车技术状况诊断经验,熟练掌握汽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
(四)维修人员
实有人数
企业工种设置应覆盖维修业务中涉及到的各专业。
维修人员应经过有关培训,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审验意见
审验人员
三、设施条件
(一)接待室
实有面积
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一类企业的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二类企业的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二)停车场
实有面积
停车场地面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企业租赁的停车场地,应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一类企业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二类企业的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三)生产厂房
生产厂房地面应平整坚实,能满足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租赁的生产厂房应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一类企业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二类企业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审验意见
审验人员
四、组织管理条件
(一)经营管理
1.应具有与汽车维修有关的法规等文件资料。
2.应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并明示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用户抱怨受理制度等。
3.应具有健全经营管理体系,设置技术负责、业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材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计算等岗位并落实责任人。
4.应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网络管理。
(二)质量管理
1.应具有汽车维修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
2.应具有所维修车型的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并及时更新。
3.应具有汽车维修质量承诺、进出厂登记、检验、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技术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及维护、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度。
4.应建立汽车维修档案和进出厂登记台帐,汽车维修档案应包括维修合同,进厂、过程、竣工检验记录,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和工时、材料清单等。
(三)安全生产条件
1.应具有与其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2.应具有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处。
3.使用、储存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均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4.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应符合安全、环抱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四)环境保护条件
1.应具有废油、废气、废蓄电池、废轮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
2.作业环境以及按生产工艺配置的处理“三废”(废油、废气、废液)、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3.涂漆车辆应设有专用的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
采用干打磨工艺的,应有粉尘收集装置和除尘设备,应设有通风设备。
4.调试车间或调试工位应设置汽车尾气收集净化装置。
审验意见
审验人员
审批意见
签盖
年月日
审批结论
签盖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青岛市 机动车 维修 经营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