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学业导师实施细则.docx
- 文档编号:5113104
- 上传时间:2022-12-13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0.66KB
大学学院学业导师实施细则.docx
《大学学院学业导师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学院学业导师实施细则.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大学学院学业导师实施细则
XXXX学院学业导师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帮助学生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科学制定学业规划,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国际化视野的精英人才,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根据《XX大学学业导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业导师实施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业导师是指受聘后对本科生的学业规划、职业发展、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负有指导责任的教师。
第二条学业导师的主要任务是利用个人所长通过理论与实践环节影响学生,并在育人过程中有机地融入核心价值观与理想、信念教育,指导学生的学业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学习与课外拓展,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心理疏导等工作。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就业竞争力。
学业导师应根据学生所在专业和实际情况,为每个学生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第三条原则上以自然班级为单位选聘学业导师。
第二章聘任条件
第四条学业导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二)熟悉学生成长的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熟悉社会需求和学校的教育管理规定。
(三)拥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及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
(四)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五)目前在国外和近期确定出国人员以及其他原因近一个学期不在学校的暂不聘任。
(六)一线专职辅导员不得兼任学业导师。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业导师为学生学业指导的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学生所在专业和实际情况,为每个学生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主要职责有:
(一)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
将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帮助学生了解相关专业的培养规格和要求,培养学生增强专业学习兴趣与专业自信心。
(二)指导学生制定并督促实施学业规划。
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帮助学生确立出国留学、考研、就业或创业的发展目标。
指导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
(三)指导学生课程学习。
指导学生选课、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帮助学生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较完整的知识和技能结构体系;针对免修、免听、辅修、修读第二学位、提前毕业等给予指导;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技能;介绍专业方面的最新动态、学科理论和实务的新变化;指导学生见习、实习。
鼓励学业导师指导学生提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实验等相关准备。
(四)提高学生创新能力。
组织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
鼓励学业导师将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学业导师的课题研究。
(五)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
帮助学习出现问题的学生寻找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对受到学业警告的学生给予帮助,制定课程重修计划,落实学业帮扶措施。
(六)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
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七)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和思想动态,积极与辅导员沟通交流,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第四章工作方式及要求
第六条学业导师每学期第五周前至少与每位学生进行一次面对面指导,并指导学生完成《XX大学大学生学业规划书》填写工作。
第七条学业导师指导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每学期集中指导不少于3次,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每位学生每学期“一对一”指导不少于1次,每次指导后须填写《XXXX学院学业导师工作记录表》并整理好相关材料于学期结束前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
第八条学业导师必须按时参加每两周一次的工作例会。
第九条学业导师建立包括学业导师和接受指导的学生全部加入的QQ群(或飞信群、微信群等),日常可通过电话、邮件、短信、聊天工具等加强学生学习的过程指导。
第十条加强与辅导员交流,协同辅导员梳理班级学生基本情况,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教育活动;配合系、专业带头人对本班学生分阶段进行专业教育和引导。
第十一条学业导师每学期至少在所带班级随堂听课两次,并填写听课记录表,交学院教学秘书存档;实地了解学生的课堂学习情况;每学期至少走访学生宿舍两次,实地了解学生课外学习情况。
第五章遴选与聘任
第十二条学业导师采用个人自荐和学院指派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学业导师可以从本学院专任教师中选聘,也可以从其他学院、科研机构、机关等相关人员中选聘。
跨单位选聘者,须经其所在单位同意。
学业导师由学院聘任,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十三条学业导师的选聘在新生报到前完成。
学院实施全程导师制,负责指导学生大学期间的全程学习,聘任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研究确定。
第十四条每学期结束时学业导师应及时梳理学生学习成绩,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对于期末有两门(含)以上不及格课程及积欠课程的学生,必须电话联系家长,以便家校协调做好育人工作。
第六章管理与考核
第十五条学业导师考核由学生评议、辅导员评议和学院评价三部分构成,考核工作每学年末由学院组织,每年9月底前完成考核的具体工作,部分指标每个学期或不定期进行阶段性考核。
学院组织学生代表、辅导员、系主任和院领导分别采用《XXXX学院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XXXX学院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学院用表)》和《XXXX学院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考核表》对学业导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测评,权重分别为40%、20%、40%;学业导师考核办法和每学年的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担任学业导师不满一年者纳入考核但不评优。
第十六条学院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学业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授予院级“优秀学业导师”称号。
校级“优秀学业导师”由学院在院级“优秀学业导师”基础上复评产生。
第十七条符合导师资格的教师都有义务承担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受学院指派后不履行学业导师义务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
被评为“优秀学业导师”的教师,在岗位评聘、职称评审、课题申报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学业导师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学业导师资格,当年人事考核不得为优秀,不得参加其它校内评优,两年年内不得申请公派出国或校外进修。
第十八条学校每年下拨的学业导师专项经费纳入学院学生工作专项经费,且专款专用,由学院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学业导师考核结果为校级优秀的按每生每学年110元发放,院级优秀的按每生每学年100元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每生每学年90元发放,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予以停发。
分配方案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经费结余部分用于学业导师专项奖励。
第七章考核指标体系
(一)学生评分
学生评议分为学业导师所带学生的测评表平均分。
学生网上填写《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所有学生通过辅导员考核系统,由学工处统安排完成评议,结果以学校提供的数据为准。
毕业班学生须在6月份离校前完成对学业导师的评议。
(二)辅导员评分
辅导员评分为年级辅导员根据与学生日常谈话,结合《学业导师工作手册》记录情况、《学业规划书》填写情况、学生学习状况、思想动态等日常学风进行评议。
(三)学院评分
学院评分是采用《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考核表》进行量化考核方式,总评分=学生评议分×40%+辅导员评议分×20%+工作效果考核分×40%。
第八章工作要求
(一)全院上下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学业导师制的落实工作,积极营造“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浓郁氛围。
(二)教书育人是高校教师的基本职责,符合学业导师聘任条件的教师应积极主动申报,以自身的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影响和感染青年学生,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原则上符合学业导师聘任条件的教师在晋升职称和岗位聘任时,必须有担任学业导师的经历。
受指派后不履行学业导师义务的教师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并暂缓岗位晋升和聘任。
(三)各系要以本实施细则为依据,做好本系学业导师的落实工作,确保学业导师队伍配齐、配强。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他与本办法相矛盾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由学院负责解释。
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
学业导师:
指标
权重
内容及要求
测评等级
工作投入
15%
学业导师指导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每学期集中指导不少于3次,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每位学生每学期“一对一”指导不少于1次。
平时要通过面谈及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学习的过程指导。
ABCDE
学业规划指导
15%
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帮助学生确立出国留学、考研、就业创业的发展目标。
指导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
ABCDE
专业思想教育
10%
围绕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帮助学生了解相关专业的培养规格和要求,增强专业自信心,培养专业学习兴趣。
ABCDE
专业学习指导
10%
介绍专业方面的最新动态、学科理论和实务的新变化;指导学生见习、实习。
ABCDE
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10%
指导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
将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ABCDE
选课指导
10%
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较完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构体系。
ABCDE
学风引导
15%
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ABCDE
满意度测评
15%
学生对学业导师指导工作的满意度
ABCDE
备注:
此项由学工处根据学生对学业导师测评打分提供分值。
学业导师工作状况测评表(辅导员用表)
学业导师:
指标
权重
内容及依据
测评等级
基础工作
25%
《学业导师工作手册》记录情况;参加例会及总结汇报情况;进课堂、宿舍、晚自修情况;集中与分散指导学生情况
ABCDE
学业规划指导
20%
对学生学业及职业发展进行个性化指导,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学业规划书》;对特殊学生XX有针对性的跟踪指导;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学业规划比赛等
ABCDE
重点学生帮扶
20%
掌握学生基本情况,了解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心理困惑学生思想动态。
组织并指导班委开展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跟踪指导并督促学习困难学生完成课程学习,联系任课教师、优秀学生协助帮扶学习困难学生;定期关心经济困难、心理困惑学生,组织并指导班委做好结对帮扶。
ABCDE
与辅导员交流
20%
主动定期与辅导员进行交流,了解班级整体学风情况,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围绕班级目标定期指导班委开展工作等;
ABCDE
总体评价
15%
对学业导师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
ABCDE
计分标准:
A(优秀)计95分、B(良好)计85分、C(中)计75分、D(一般)计65分、E(差)计55分。
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考核表
学院:
学业导师:
考核内容
分值
内容及依据
得分
大一
学业成绩
40
四级、六级通过率、平均学分绩点、不及格率、补考通过率年级中等得30分,高一个名次加5分,低一个名次扣5分,各项指标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学风状况
30
早操、晚自习、课堂纪律、学风督查通报等,被学风通报(迟到、上课玩手机等)0人次30分,每人次扣2分。
学生发展情况
10
参加职业生涯规划大赛100%,低于一个百分点扣一分,获得校级荣誉加1分/人次,院级0.5分/人次,加满为止。
学生一对一学业规划指导覆盖率100%得
10分,少一个学生扣1分。
两项均分为该项得分。
大二
学业成绩
35
四级、六级通过率、平均学分绩点、不及格率、补
考通过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年级中等得25分,高一个名次加5分,低一个名次扣5分,各项指标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学风状况
10
课堂纪律、学风督查通报等,被学风通报(迟到、上课玩手机等)0人次10分,每人次扣2分。
学生发展情况
20
科研立项、大创项目申报立项,项目主持人4分/项·人,项目参与人2分/项.人;团体按项目算,最高20分。
学生报名出国外语考试加分4分/人,出国交流加分5分/人,两项加满20分为止。
班级评选
15
先进班级评比中,年级中等得10分,高一个名次加2分,低一个名次减2分。
大三
学业成绩
25
四级、六级通过率、平均学分绩点、不及格率、补
考通过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年级中等得20分,高一个名次加2分,低一个名次扣2分,各项指标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学风状况
10
课堂纪律、学风督查通报等,被学风通报(迟到、上课玩手机等)0人次10分,每人次扣2分。
学生发展情况
30
科研立项、大创项目申报、结题,项目主持人4分/项·人,项目参与人2分/项.人;团体按项目算,加满30分为止。
出国交流加分5分/人,出国外语考试报名、考研报名意向梳理年级中等得20分,高一个名次加5分,低一个名次减5分。
各项指标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班级评选
15
先进班级评比中,年级中等得10分,高一个名次加2分,低一个名次减2分。
大四
学业成绩
20
四级、六级通过率、平均学分绩点、不及格率、补
考通过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年级中等得15分,高一个名次加2分,低一个名次扣2分,各项指标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学风状况
10
课堂纪律、学风督查通报等,被学风通报(迟到、上课玩手机等)0人次10分,每人次扣2分。
学生发展情况
35
科研立项、大创项目申报、结题,项目主持人4分/项·人,项目参与人2分/项.人;团体按项目算,加满35分为止。
出国外语考试报名、考研报考率与
录取率、离校就业率、学位授予率年级中等得25分,高一个名次加5分,低一个名次减5分。
各项指标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班级评选
15
先进班级评比中,年级中等得10分,高一个名次加2分,低一个名次减2分。
各年
级
学业警告
10
根据教务处文件,若有学业警告学生,减5分/人,扣满为止。
(转年级学生除外)
各年
级
考纪考风
10
所带学生无任何校院处分(包含社区、考试及上课缺勤),10分;每违纪1人次校级减5分、院级减2分。
XXX学院学业导师专项奖励细则
根据《XXXXX学院学业导师管理办法》精神,为充分发挥学业导师在本科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激发学业导师工作热情,调动学业导师工作积极性,经政联席会议研究,达到以下条件的学
业导师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经费来源于学业导师专项经费)。
1、所带班级被评为省级先进班级、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2、所带班级被评为级、省市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
3、所带班级的学生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竞赛奖励;
4、一、二年级
班级平均学分绩点年级第一;
班级期末考试0补考;
一年级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80%;
二年级英语六级通过率≥50%;
二年级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率≥60%;
5、三、四年级
三年级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率≥80%;
三年级英语六级通过率≥70%;
三年级平均学分绩点年级第一;
四年级考研报考率加录取率年级第一;
四年级学位授予率年级第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学院 学业 导师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