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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虚拟运营商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7月
一、虚拟运营商龙头公司潜力巨大
1、虚拟运营商是成熟电信市场的产物
虚拟运营商(VirtualNetworkOperator,VNO)是指没有自己的通讯基础设施,借助传统的电信供应商来实现通讯服务的运营商。
虚拟运营商通过向传统运营商租用相关的基础设施,建立具有自己特点的通讯业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业务。
虚拟运营商没有自己的通讯技术设备和技术支持,服务依靠传统运营商来实现。
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作为电信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尝试,2012年下半年之后,工信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虚拟运营商和移动转售业务的相关规定,并与2013年12月27日、2014年2月9日先后两批向19家公司授予移动转售牌照。
根据工信部的规定,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
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必须建立客服系统,可依据需要建立业务管理平台以及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不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转售。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为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从目前运营商披露的与之达成合作意向的虚拟运营商名单来看,意欲参与虚拟运营商竞争的企业多达数十家,除此前已经获取牌照的手机分销、零售、通信、传媒等行业外,目前申请牌照的企业还涉及航空、家电制造、互联网、手机制造商、金融机构等,我们预期未来获取移动转售牌照的公司数量仍有望持续增加。
从国外虚拟运营商的运营经验来看,虚拟运营商是成熟电信市场的产物。
虚拟运营商的概念在20世纪90年代末起源于欧洲,目前全球共有1100多家移动虚拟运营商,大部分位于欧美等发达地区。
大多数开展虚拟运营商业务的国家并未对对虚拟运营商的资质进行严格限制,因此,市场发展前期虚拟运营商数量增长较快,行业竞争相对激烈,但基于虚拟运营商运营难度较大,其参与者更迭速度也较快。
从成熟市场发展经验来看,虚拟运营商从起步到成熟一般需经历6-7年的时间。
因此,我们着重参照成熟市场虚拟运营商2000年-2010年的相关数据,并籍此对我国虚拟运营商市场份额、盈利空间等进行预测。
2、国内虚拟运营商市场份额:
700亿是相对保守预计
(1)国外虚拟运营商市场份额差异较大
虚拟运营商业态起源于欧洲,欧洲也是目前虚拟运营商市场份额相对较高的地区。
截至2012年,全球MVNO市场份额平均值为3%,但区域之间虚拟运营商市场份额差异较大。
世界上第一家虚拟移动运营商是挪威的Sense公司。
1998年,该公司以北欧的移动通信国际漫游业务为目标,希望借助每个北欧国家占主导地位的运营商开展移动通信业务,但各主导运营商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目的,不愿与之合作,导致Sense未能建立运营体系,提供业务的时间一再推后,最终由于其未能获得监管部门的支持而破产。
但此后,基于Sense对于虚拟运营商业务的尝试,欧洲各国开始正视虚拟运营商的角色,并逐步完善相关领域的管理政策。
1998年之后,欧盟电子通信管制政策框架开始逐步实施自由化,导入市场竞争,2005年欧洲MVNO的用户数占比为8%,2008年这一数据提升至11%。
截至2007年,欧洲市场德国和英国的虚拟运营商市场份额相对较高,分别为28%和15%;意大利和瑞典最低,仅有0.4%和1%。
*荷兰2014年最新统计数据,虚拟运营商及运营商虚拟品牌的移动用户约占荷兰市场总量41.6%,其中56.4%为运营商所有的虚拟(合作)品牌用户;独立虚拟网络运营商用户接近370万,占移动市场总量18.1%。
从其他国家数据来看,美国2010年虚拟运营商用户数占比约12.5%,2002-2006年是其增速最快的阶段,由不足1%增至10%以上,2006年以后增速相对平稳。
香港是亚洲虚拟运营商(MVNO)发展较好的地区之一,自2001年起开始允许资本申请MVNO牌照之后,共发出12张MVNO牌照。
截至2012年4月,总MVNO用户数达到110万,约占移动用户总数(1533万)的7%左右。
此外,香港在牌照管理方面相对灵活,MVNO既可以通过申请牌照提供服务,还可以采取合作的方式挂靠在移动运营商旗下,通过无牌照的方式来提供服务。
(2)电信市场开放程度决定虚拟运营商市场空间
我们认为,从欧美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虚拟运营商的市场份额与电信市场的开放程度、运营商的竞争激烈程度成正比。
在引入虚拟运营商参与通信市场竞争的初期,政策具有较为重要的作用,如上述挪威Sense案例,最终由于未获得政策层面的支持,未能正常运营而破产。
国外电信市场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都逐步由国家垄断转向开放,由此带来的通信市场竞争加剧是虚拟运营商发展速度的重要因素。
从虚拟运营商业务发展相对较好的英国、美国及香港的数据来看,虚拟运营商(MVNO)业务开展初期,其通信市场都由少数(5-6家)通信运营商(MNO所垄断。
引入虚拟运营商后,虚拟运营商数量增加迅速,如欧美,在虚拟运营商运营相对成熟阶段MVNO数量分别高达122和141家,通信服务市场竞争程度大大加剧。
虚拟运营商产生初期,运营商基于其既有垄断地位对其较为排斥,而运营商对虚拟运营的态度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虚拟运营商的生存空间。
在移动通信用户总数较为庞大、通过获取新增用户来提高收益的难度越来越大的背景下,虚拟运营商是电信运营商获取细分领域客户的重要渠道。
在欧美市场,规模较大的虚拟运营商往往由运营商和其投资方共同持股,且不乏运营较为成功的虚拟运营商被运营商收购的案例。
虽然难以对国外虚拟运营商市场份额的差异原因做逐一排查,但从虚拟运营商发展较好的区域来看,较好的政策环境、相对开放的电信竞争环境是其共同特点。
在具备基本的政策条件的基础上,通信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决定了虚拟运营商的发展空间。
在较为成熟开放的电信运营市场,虚拟运营商与运营商之间合作多于竞争,虚拟运营商在细分市场具备较大发展空间。
(3)国内虚拟运营700亿空间是相对保守估算
目前国内对虚拟运营商市场规模的主流推算参照了香港的虚拟运营商的市场份额。
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2013年我国移动通信业务收入规模约为8800亿元,同比增长8.7%,假设未来5年移动通信业务年复合增速6%,按照6%-7%的市场份额来进行推算,其市场规模接近700亿。
我们认为,在国内手机渗透率已经达到较高水平、移动通信领域竞争持续加剧的背景下,国内虚拟运营商的市场份额有望达到国外成熟市场的较高水平。
国内通信运营商经过2000年以来的四次分拆,移动通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2009年3G智能手机推广以来,三大运营商皆投入高额终端补贴来实现用户规模提升。
而从智能手机的渗透率来看,目前我国智能手机渗透率超过50%(2013年智能手机出货比例接近80%,因此以智能手机渗透率作为主要渗透率指标与2000年左右的欧美市场做对比)。
2002年,美国在虚拟运营商发展初期手机市场渗透率为50%,2006年上升至77%;相较而言,西欧手机市场更加成熟,2006年手机市场渗透率达到80%-120%。
从时间周期来看,2000-2006年是国外虚拟运营商发展较为迅速的阶段,其与手机渗透率由50%向100%提升的阶段是重合的。
因此,我们认为,手机渗透率达到50%之后,通信市场逐步向成熟市场演化,竞争程度加剧,为虚拟运营商提供了较好的发展空间。
基于通信行业较为激烈的竞争格局、国内手机渗透率发展阶段,我们国内虚拟运营业务有望获取相对较高的市场份额,700亿的市场空间预测相对保守。
3、虚拟运营商龙头公司有望获取较高市场份额
虚拟运营商的商业模式具有微利性质,而在相对开放的电信市场,虚拟运营商数量发展迅速,因此虚拟运营领域本身竞争激烈。
而从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虽然虚拟运营商数量较多,但市场集中度较高,龙头公司仍得以获取可观的规模红利。
本质上,虚拟运营商在移动通讯产业链上的地位与批发商有所类似,即批发传统运营商的移动通信服务,再向消费者打包出售,类似通讯服务的包销。
这种业务模式决定了移动转售业务本身具有较强的通道性质,虚拟运营商是一个微利的行业,虚拟运营商之间、虚拟运营商与运营商之间,价格将始终是敏感因素。
行业普遍认为虚拟运营商经营的成功概率仅30%。
从行业整体运营经验来看,虚拟运营商75%的成本来自可变成本,其可变成本的主要构成即运营商通讯服务的购买成本。
而基于行业激烈的竞争,近30%的虚拟运营商将折扣作为其获取客户的核心竞争力。
从英国及美国的虚拟运营商数据来看,虽然虚拟运营商数量规模分别高达122家和141家,但规模较大的单个虚拟运营商的市场份额占据绝对优势。
2007年,英国VirginMobile的市场份额高达50.64%,排名第二的TescoMobile市场份额17.50%,而其他100多家虚拟运营商合计市场份额仅31.9%。
2008年美国电信市场中,排名第一的Tracfone和VirginMobileUSA的市场份额分别为35.34%和18.47%,其余100多家虚拟运营商合计市场份额仅46.2%。
我们认为,虽然虚拟运营商市场竞争激烈,整体市场份额在电信市场份额中并不具备优势,且其盈利空间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运营商的批发价格,但基于其较高的市场集中度,虚拟运营领域的龙头公司能够通过其在MVNO市场绝对的份额优势,而获取大部分行业利润。
即使根据5年内国内虚拟运营商市场规模达到700亿的保守估计,国内出现市场份额超过30%、收入规模超过200亿的虚拟运营商的概率较大;按照用户规模来做粗略测算,其在整体移动通信市场的用户比例接近2%。
按照2014年4月移动电话用户总数约12.5亿的规模来推算,其用户规模约为2500万。
我们认为,即使不考虑虚拟运营业务的盈利贡献,其庞大的客户规模也将为虚拟运营商提供巨大的发展潜力空间。
二、国外虚拟运营商成功案例分析
1、国外虚拟运营商三种主要运营模式对比
从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虚拟运营商一般主要有三种运营模式,即电信服务代理商SP、中度参与和深度参与,每种方式下,虚拟运营商涉及的业务环节各有不同,资本投入、盈利能力差别也较大。
从目前披露的国内获取牌照的部分虚拟运营商的产品方案来看,大部分虚拟运营商会采取中度参与和深度参与的模式,即无线网络和部分核心网络外,其他部分都是MVNO独立运营。
我们选取欧美市场运营较为成功的VirginMobileUSA,TescoMobile以及Tracfone等案例,来具体分析虚拟运营商的成功运营经验和成长曲线。
2、VirginMobileUSA:
优势来自较高毛利空间
(1)良好的运营商合作基础是成功关键
市场份额较大的VirginMobileUSA,TescoMobile以及Tracfone都有较为强势的通信运营商参股,因此都具备较强的运营商合作基础。
TescoMobile是英国零售业巨头特易购(Tesco)与英国运营商O2成立的合资公司;TracFone的前身是ToppTelecomInc,成立于1996年,1999年向TelMex(AméricaMóvil的前身,拉丁美洲通信市场巨头,涉足18个国家的电信业务)出售55%股份,2000年11月正式更名为TracFoneWirelessInc;2007年在美国上市的VirginMobileUSA,LLC,由VirginGroup和美国最大的通信运营商之一SprintNextel于2001年共同出资设立,分别持有47%股权。
基于较好的运营商资源,VirginMob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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