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庄古墓群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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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庄古墓群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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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庄古墓群1
一、王家庄古墓群概况
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富水镇王家庄村是陕西的东南门户,这所秦地边缘的古
镇,唐中期以前称古阳城或古阳驿,晚唐以后至明代称富水驿,清代称富水关。
因刘邦曾在此地扎营屯兵,民间也称此地为汉王城。
镇南金钟山因李自成兵败潼
关退隐商洛,安营扎寨,厉兵秣马,娶妻生子而得名生龙寨.现已开发为修身养
心的旅游胜地。
富水是历史名镇,汉朝曾形成十里长街繁华景象,从禹王庙起,沿着富水中
学、职业中学,依东边山峦蜿蜒伸向王家庄,抵金钟山下的石佛寺。
依山走势的
十里长街,出土的青铜器、铁器、货币均非本地生产。
境内山水田园自然风光秀
美,人文自然景观奇特。
李白等文人墨客曾在此镇诗赋词抒怀。
富水镇旁的王家庄经国家考古队专家确认于2003年9月24日确定为陕西省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现已确认王家庄古墓群为汉代古墓群具有较高的文物保护价值。
王家庄古墓群东西长0.5公里,南北长2.5公里。
汉代墓群所在的山梁,环抱商南县富水镇,2008年8月至10月中旬,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及商洛市考古队,在富水镇对墓群进行了第4次保护性挖掘,共挖掘12座墓。
早在1980年.商南县文物工作者在富水镇王家庄村后沙岗发现了东汉墓群遗址。
1991年,商洛文物管理委员会为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对被盗墓葬进行了清理保护工作。
1997年为配合312国道拓宽改造,2000年为配合西南铁路修建,文物部门都对墓群进行了保护性挖掘。
已知的墓葬年代,上限为汉元凤元年(公元前80年),跨越两汉、两晋。
出土文物有战国弩机、战国青铜剑等兵器,战国铁锸残片等生产工具,陶仓、铜镜等生活用具,均为平民墓葬。
下图为王家村古墓群所在山梁。
二、安防设施现状
王家庄古墓群位于王家庄村东面的山梁上,区内除有一座移动通信铁塔外无其他建筑,大部分为荒地,同时有小部分耕地,目前整个保护区无任何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按照国家文博系统安全技术防范规范的要求,设计并建设一套技术先进、实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方便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是王家庄古墓群安全防范的迫切需要。
同时通过对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合理应用,可以提高对该野外文物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委托设计内容
鉴于王家庄古墓群安全技术防范形式的严峻性,特此委托进行王家庄古墓群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
本设计方案以“阻挡为主.报警为辅,视频联动.广播警告”的安全技术防范为设计理念。
监控区的安全防范系统方案设计注重整体功能完备,系统可靠安全,配置科学合理。
周界防攀越、阻挡报警,数字视频监控24小时不间断录像45天,广播、照明系统辅助周界、视频监控系统联动实现基于同一操作平台上的集中控制和功能集成,从而形成功能更加强大、操作更加简单的安保体系。
具体内容如下
1、监控范围:
东西长05公里,南北长25公里的王家庄村东边山梁,整个
监控区域如下图所示。
2、监控中心设在监控区域内西南边,需新建一座总面积为70平米左右的监控中心、机房和值班室。
3、监控部位:
该设计方案需要兼顾到图中黑线内区域。
4、技术手段:
数字高清视频监视、周界防护、紧急广播及照明、网络通信、
拼接大屏、门禁、报警、软件集成平台、系统联动、数字存储与查询。
5、系统供电设计。
6、系统防雷接地设计。
7、监控中心设计。
四、委托设计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结合王家庄古墓群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满足”技术先进、实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方便“的设计原则。
设计应不改变文物现状,不对文物造成损害,不破坏环境风貌。
陕西省文物局
2013年1月
一、任务来源
1.1简介
王家庄古墓群
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富水镇王家庄村是陕西的东南门户,这所秦地边缘的古镇,唐中期以前称古阳城或古阳驿,晚唐以后至明代称富水驿,清代称富水关。
因刘邦曾在此地扎营屯兵,民间也称此地为汉王城。
镇南金钟山因李自成兵败潼关退隐商洛,安营扎寨,厉兵秣马,娶妻生子而得名生龙寨,现已开发为修身养心的旅游胜地。
富水是历史名镇,汉朝曾形成十里长街繁华景象,从禹王庙起,沿着富水中学、职业中学,依东边山峦蜿蜓伸向王家庄,抵金钟山下的石佛寺。
依山走势的十里长街,出土的青铜器、铁器、货币均非本地生产。
境内山水田园自然风光秀美,人文自然景观奇特。
李白等文人墨客曾在此镇诗赋词抒怀。
富水镇旁的王家庄经国家考古队专家确认于2003年9月24日确定为陕西省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现已确认王家庄古墓群为汉代古墓群具有较高的文物保护价值。
王家庄古墓群东西长0.5公里,南北长2.5公里。
汉代墓群所在的山梁,环抱商南县富水镇,2008年8月至10月中旬,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及商洛市考古队,在富水镇对墓群进行了第4次保护性挖掘,共挖掘12座墓。
早在1980年,商南县文物工作者在富水镇王家庄村后沙岗发现了东汉墓群遗址。
1991年,商洛文物管理委员会为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对被盗墓葬进行了清理保护工作。
1997年为配合312国道拓宽改造,2000年为配合西南铁路修建,文物部门都对墓群进行了保护性挖掘。
已知的墓葬年代,上限为汉元凤元年(公元前80年),跨越两汉、两晋。
出土文物有战国弩机、战国青铜剑等兵器,战国铁镭残片等生产工具,陶仓、铜镜等生活用具,均为平民墓葬。
1.2任务来源和资金渠道
按照国家文博系统安全技术防范规范的要求,设计并建设一套技术先进、实
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方便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是王家庄古墓群安全防范的
迫切需要。
同时通过对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合理应用,可以提高对该野外文物
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王家庄古墓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陕西省文物局
立项、拨款。
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1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文
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文物系统安全保卫人员上岗条件暂行规定》的通知;
☆《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
☆《国家文物局、公安部二十二局关于加强文博单位安全技术防范报警工程审
批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2.2应执行的标准、规范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和要求》GA/T75—94
☆《安全防盗报警设备安全耍求和试验方法》GB/T16796—1997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94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l2663-2001
☆《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GB/T7946-2008
☆《国际电子围栏标准》IEC10ll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94
☆《安防工程用高压电子脉冲式探测器基本技术要求》
☆《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GB/T7946-2008
☆《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标准文件-GB/T7946-200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368-2001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GB/T15408-19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394-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0,92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42-81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95
☆《电子仪器安全要求》GB/4793-84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DBJ08-47-95
☆《建筑物电子系统防雷技术规范》BG50343-2004
三、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进行风险分类。
结合王家庄古墓群的实际情况,确定王家庄古墓群的风险等级与所要求的防护级别均为Ⅱ级。
二级防范系统在重要的局部区域应按照局部纵深防护的指导思想进行设计。
应综合或选择设置入侵报警、电视监控、出入口控制、实体防护装置。
系统应有报警、电视监控、信息存储等功能。
二级风险单位应建立室外或室内周界报警系统,可以是全部周界防护或局部周界防护。
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应建立报警控制室,报警监控装置应能显示、记录、贮存并打印所有的报警信息。
报警监控装置应留有与上一级报警网络进行通信的接口。
重要报警信息资料应村在光盘、磁盘、硬盘或录像带上。
四、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和要求
4.1现状
王家庄古墓群目前没有任何技防措施.现场设有田野文物保护机构。
4.2建设单位要求
王家庄古墓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应包括技防、人防和物防三个方面,本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单位就王家庄古墓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进行设计。
要求设计单位按照本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详细勘察、研究王家庄的周边环境、建筑情况、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并结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规范,设计一套技术先进、实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方便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以满足王家庄古墓群安全技术防范的要求。
设计应不改变文物现状,不对文物造成损害,不破坏环境风貌。
五、工程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5.1工程设计
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根据被防护对象的使用功能、建设投资及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的要求,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构成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的安全技术防范应用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以结构化、规范化、模块化、集成化的方式实现,应能适应系统维护和技术发展的需要。
整个监控区域如下图所示。
安全防范系统的配置应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可靠而适用的设备。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遵从以下原则:
☆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
☆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
☆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
☆系统的可靠性、维修性与维护保障性。
☆系统的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
☆系统的经济性、适用性。
具体设计内容为:
☆入侵报警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
☆传输系统。
☆供电系统。
☆防雷与接地系统。
☆监控中心的建立。
5.2设计要求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有关规定的通
知》文件的精神,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本着谁设计、谁施工、谁调试的原则
进行工程实施。
5.3设计要素及要求
5.3.1入侵报警系统
系统应能根据被防护对象的使用功能及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盗窃、破坏和抢劫等,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与报警。
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入侵报警系统应有报警复核功能。
系统不得有漏报警,误报警率应符合工程合同书的要求。
入侵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368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5.3.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及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必须进行视频安防监控的场所、部位、通道等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宜具有视频入侵报警功能。
与入侵报警系统联合设置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有图像复核功能。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应符合《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5.3.3出入口控制系统
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需要控制的各类出入口,按各种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对其进、出实施实时控制与管理,并应具有报警功能。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394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人员安全疏散口,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的要求。
5.3.4其它子系统
应根据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护要求或对建筑物、构筑物内特殊部位的防护要求,设置其他特殊的安全防范子系统,如防爆安全检查系统、专用的高安全实体防护系统、各类周界防护系统等。
这些子系统(设备)均应遵照本规范和相关规范进行设计。
5.4功能设计、性能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由多媒体计算机及相应的应用软件构成,以实现对系统的管理和监控。
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软件应先进、成熟,能在人机交互的操作系统环境下运行:
应使用简体中文图形界面:
应使操作尽可能简化;在操作过程中不应出现死机现象。
如果安全管理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各子系统应仍能单独运行:
如果某子系统出现故障,不应影响其他子系统的正常工作。
应用软件应至少具有以下功能:
☆对系统操作员的管理。
设定操作员的姓名和操作密码,划分操作级别和控制权限等。
☆系统状态显示。
以声光和/或文字图形显示系统自检、电源状况(断电、欠压等)、受控出入口人员通行情况(姓名、时间、地点、行为等)、设防和撤防的区域、报警和故障信息(时间、部位等)及图像状况等。
☆系统控制。
视频图像的切换、处理、存储、检索和回放,云台、镜头等的预置和遥控。
对防护目标的设防与撤防,执行机构及其他设备的控制等。
☆处警预案。
入侵报警时入侵部位、图像和/或声音应自动同时显示,并显示可能的对策或处警预案。
☆事件记录和查询。
操作员的管理、系统状态的显示等应有记录,需要时能简单快速地检索和/或回放。
☆报表生成。
可生成和打印各种类型的报表。
报警时能实时自动打印报警报告。
5.4.1入侵报警系统
应根据各类建筑物(群)、构筑物(群)安全防范的管理要求和环境条件,根据总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的原则,分别或综合设置建筑物(群)和构筑物(群)周界防护、建筑物和构筑物内(外)区域或空间防护、重点实物目标防护系统。
系统应能独立运行。
有输出接口,可用手动、自动操作报警。
系统应能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联动。
系统的前端应按需要选择、安装各类入侵探测设备,构成点、线、面、空间或其组合的综合防护系统。
应能按时间、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和撤防。
应能对设备运行状态和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验,对故障能及时报警。
应具有防破坏报警功能。
应能显示和记录报警部位和有关警情数据,并能提供与其它子系统联动的控制接口信号。
5.4.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应根据各类建筑物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建筑物内(外)的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通道、电梯及重要部位和场所等进行视频探测、图像实时监视和有效记录、回放。
对高风险的防护对象,显示、记录、回放的图像质量及信息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
系统的画面显示应能任意编程,能自动或手动切换,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的编号、部位、地址和时间、日期显示。
系统应能独立运行。
应能与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联动。
5.4.3出入口控制系统
系统的识别装置和执行机构应保证操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系统的信息处理装置应能对系统中的有关信息自动记录、打印、存储,并有防篡改和防销毁等措施。
应有防止同类设备非法复制的密码系统,密码系统应能在授权的情况下修改。
系统应能独立运行。
应能与电子巡查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联动。
5.5安全性设计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防止造成对人员的伤害.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系统所用设备及其安装部件的机械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应能防止由于机械重心不稳、安装固定不牢、突出物和锐利边缘以及显示设备爆裂等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系统的任何操作都不应对现场人员的安全造成危害。
系统所用设备,所产生的气体、X射线、激光辐射和电磁辐射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不能损害人体健康。
系统和设备应有防人身触电、防火、防过热的保护措施。
监控中心(控制室)的面积、温度、湿度采光及环保要求、自身防护能力、设备配置、安装、控制操作设计、人机界面设计等均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保证系统的信息安全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系统的供电应安全、可靠。
应设置备用电源,以防止由于突然断电而产生信息丢失。
系统应设置操作密码,并区分控制权限,以保证系统运行数据的安全。
信息传输应有防泄密措施。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考虑系统的防破坏能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入侵报警系统应具备防拆、开路、短路报警功能。
系统传输线路的出入端线应隐蔽,并有保护措施。
系统宜有自检功能和故障报警、欠压报警功能。
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安防系统宜考虑遭受意外电磁攻击的防护措施。
5.6电磁兼容性设计
安全防范系统的电磁兼容(EMC)设计包括电磁干扰和抗电磁干扰两方面
内容,传输线路的抗干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力系统与信号传输系统的线路应分开敷设。
信号电缆的屏蔽性能、敷设方式、接头工艺、接地要求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防电磁骚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系统所用设备外壳开口应尽可能小,开口数量应尽可能少。
系统中的无线发射设备的电磁辐射频率、功率、非无线发射设备对外的杂散电磁辐射功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与技术标准的要求。
5.7可靠性设计
在理论上,所谓可靠性,是指产品(系统)在规定条件下(使用条件=工作条件+环境条件)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定量表示可靠性的数学特征量很多,本规范采用其最常用的特征量一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MeanTimeBetweenFailure)作为衡量系统(产品)可靠性的技术指标。
在进行系统功能设计时,需同时考虑系统的功能、性能指标与可靠性指标的相容问题,避免盲目追求过多的功能、过高的指标而牺牲系统可靠性的倾向。
安全防范系统可靠性指标的分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系统规模的大小和用户对系统可靠性的总要求,应将整个系统的可靠性指标进行分配,即将整个系统的可靠性要求转换为系统各组成部分(或子系统)的可靠性要求。
系统所有子系统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小于其MTBF分配指标。
系统所使用的所有设备、器材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问(MTBF)不应小于其MTBF分配指标。
维修性设计和维修保障应符合下列规定:
系统的前端设备应采用标准化、规格化、通用化设备以便维修和更换。
系统主机结构应模块化。
系统线路接头应插件化,线端必须作永久性标记。
设备安装或放置的位置应留有足够的维修空间。
传输线路应设置维修测试点。
系统所用设备、部件、材料等,应有足够的备件和维修保障能力。
系统软件应有备份和维护保障能力。
5.8环境适应性设计
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应符合其使用环境(如室内外温度、湿度、大气压等)的要求。
系统所使用设备、部件、材料的环境适应性应符合《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15211中相应严酷等级的要求。
5.9防雷与接地设计
安全防范系统的雷电防护设计,也是系统安全性设计的重要内容。
由于安防系统在本质上是一套电子信息系统,因而除了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之外,安防系统重点关注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问题。
在理论上,建(构)筑物防雷与信息系统防雷有着不同的性质和内容。
对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问题,国际标准化组织(如IEC)和我国的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都在组织专家制定相关标准。
本规范提出的防雷设计要求,主要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安全防范系统遭受雷击损害的实际情况提出,设计重点应放在监控中心的防雷与接地设计。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建造在野外的安全防范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在高山岩石的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Ω·m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0Ω。
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的的电源系统、信号传输线路、天线馈线以及进入监控室的驾空电缆入室端均应采取防雷电感应过电压、过电流的保护措施。
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线、信号线经过不同防雷区的界面处,宜安装电涌保护器;系统的重要设备应安装电涌保护器。
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作等电位连接。
等电位连接带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不少于16mm2。
5.10集成设计
安全防范系统的集成设计包括子系统的集成设计、总系统的集成设计,必要
时还应考虑总系统与上一级管理系统的集成设计。
系统的总集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个完整的安全防范系统,通常都是一个集成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的集成设计,主要是指其安全管理系统的设计。
安全管理系统的设计可有多种模式,可以采用某一子系统为主(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进行系统总集成设计,也可采用其他模式进行系统总集成设计。
应满足下列要求:
相应的信息处理能力和控制/管理能力;相应容量的数据库。
通讯协议和接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系统应具有可靠性、容错性和维修性。
系统应能与上一级管理系统进行更高一级的集成。
5.11供电设计
系统设备应进行分类,统筹考虑系统供电。
根据设备分类,配置相应的电源设备。
系统监控中心和系统重要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备用电源装置。
系统前端设备视工程实际情况,可由监控中心集中供电,也可本地供电。
应根据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的不同供电消耗,按总系统额定功率的l.5倍设置主电源容量;应根据管理工作对主电源断电后系统防范功能的要求,选择配置持续工作时间符合管理要求的备用电源。
安全防范系统的监控中心应设置专用配电箱,配电箱的配出回路应留有裕量。
5.12监控中心设计
安全防范系统的监控中心,是系统的神经中枢和指挥中心,除了监控室自身的安全防范要求外,本规范对监控室的环境问题也提出了要求.旨在提醒设计人员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环保的有关要求,为值班人员创造—个安全、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或减少由于人的疲劳导致的误操作或误判断而造成系统的误报、漏报或其它事故。
监控中心应设置为禁区,应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进行内外联络的通讯手段,并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留有向上一级接处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
监控中心的面积应与安防系统的规模相适应,不宜小于20m2,应有保证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相应辅助设施。
监控中心内应有良好的照明。
室内的电缆、控制线的敷设宜设置地槽;当不设置地槽时,也可敷设在电缆架槽、电缆走廊、墙上槽板内,或采用活动地板。
根据机架、机柜、控制台等设备的相应位置,应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槽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敷设电缆的容量和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
室内设备的排列,应便于维护与操作,并应满足消防安全的规定。
控制台的装机容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留有扩展余地。
控制台的操作部分应方便、灵活、可靠。
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2m,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离,
在主要走道不应小于,1.5m,在次要走道不应小于0.8m。
机架背面和侧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监控中心的供电、接地与雷电防护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
5.13工程施工
5.13.1施工准备
施工对象已基本具备进场条件,如作业场地、安全用电等均符合施工要求。
施工区域内建筑物的现场情况和预留管道、预留孔洞、地槽及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包括横跨道路)情况符合施工要求。
允许同杆架设的杆路及自立杆杆路的情况清楚,符合施工要求。
敷设管道电缆盒直埋电缆的路由状况清楚,并已对各管道标出路由标志。
当施工现场有影响施工的各种障碍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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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庄 古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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