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小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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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小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兖州市古城小区27#楼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
审核:
批准:
河北二建兖州项目部
2009年9月20日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二类高层地下一层,地上十七层,其中地下一层为人防工程,地上一至十七层为住宅用房,屋顶局部设有设备机房,住宅层高2.9m,房屋总高度49.45m,地上建筑面积7445.5m2,人防建筑面积438m2。
基础采用回旋钻孔混凝土灌注桩,桩承台基础。
地下室墙体、主体采用钢筋砼剪力墙结构体系,内墙部分为空心砖砌块墙。
本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基础采用钢筋砼桩承台、独立基础。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6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四级,本工程在正常施工、正常使用、正常维护情况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安全组织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
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王海平
副组长:
付洪昌
组员:
石雪峰于爱文刘宏程庆东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与项目施工负责人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与班组负责人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2、安全管理措施
2.1安全目标管理流程图(如下)
2.2工作制度
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和分部分项工程生产的施工技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全面系统的对班组工人进行交底,以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
建立安全月检、旬检制度,由领导带头,做好每月一次月检,三次旬检,并配合公司季度检查;工地班子轮流值日,做好日检,在检查中,做到有记录、有隐患通知,有整改资料。
每月安全生产情况上报公司,整个工地建立安全监察网,工地设有安全领导小组,有专职安全员,班组有不脱产安全员,分工负责,在职在位,严格监察。
各单位工程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且交底必须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基础施工前,根据施工的特点,制定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季节性防坍塌措施。
2.3行为控制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不系者视同违章。
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用可靠的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塔吊指挥工司机,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外施队人员担任。
参加现场施工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2.4劳务用工管理
所有施工队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
外施队人员上岗前须由施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人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本单位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讲解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组学习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每日上班前,外施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三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布局安排,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平
面布置进行施工,保证施工现场的“三光”“五净”“两畅通”的文明生产。
3.1、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有职工沐浴室,临时宿舍牢固、整齐,场内安全警示牌、安全标志牌按部位张挂,七牌二图张挂完整齐全。
3.2施工现场保持清洁卫生,场地平整,各类物品堆放整齐,道路平坦畅通,无堆放物、散落物。
做到无积水、无黑臭、无垃圾,有排水措施。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要分别定点堆放,严禁混放,并应及时清运。
3.3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消防制度,配齐医药保健箱,建立不扰民措施。
3.4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
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
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度,工序衔接交叉合理,交接责任明确,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从以上条件可以看出,实现文明施工,不仅要着重做好现场的场容管理工作,而且还要相应做好现场材料、机械、安全、技术、保卫、消防和生活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个工地的文明施工水平是该工地乃至所在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水平的综合体现。
3.5对现场场容管理方面的要求:
工地主要入口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后要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管理,不得有长流水、常明灯。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临时上下水管道以及照明、动力线路,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埋设整齐。
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沙浆混凝土要及时清除,落地灰要回收过筛使用。
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高层建筑要设置临时便桶,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利用电梯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口向外抛掷。
施工现场不准乱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的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
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撒。
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适当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观整洁。
针对施工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鼓舞士气、表扬先进的作用。
3.6对现场机械管理方面的要求:
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面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
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清洗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3.7对现场生活卫生管理方面的要求:
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包括民工)宿舍,保持清洁卫生,要建立卫生区域,经常打扫,并按规定在工程竣工交用后及时拆除和清退。
上述房屋内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
工地伙房食堂及临时卖饭处所,要整洁卫生,做到生熟食物隔离,要有防蝇防尘设施。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临时厕所,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定期施洒白灰或其他消毒药物,露天粪池必须加盖,市区工地厕所要有水冲设施。
施工现场严禁居住家属,严禁居民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
四安全施工措施
在施工前,应对班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针对该工程基础的特点,严格控制土方的堆放量,和堆放高度,且要保证安全距离在0.8m以上并做了边坡的固壁支撑。
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要亲临现场,确保基坑模板的安装及砖模的顺利砌筑。
4.1土石方工程
4.1.1挖土方应从下面分层进行,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4.1.2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一定要按土质和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
4.1.3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入机具。
1m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过1.5m。
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4.1.4挖土方不得在石头的边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楼房基底下进行。
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的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4.1.5工人上下深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
开挖深度超过2m的坑(槽)、沟边沿处,必须设两道1.2m高牢固的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
任何人严禁在深坑(槽)、悬岩、陡坡下面休息;
4.1.6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
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4.1.7夜间挖土方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4.1.8机械开挖后边坡一般较陡,应用人工加以修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它作业;
4.1.9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一旦发现,应该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4.2脚手架工程
4.2.1、架子工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不符合高空作业疾病的人,不得上架子工作。
严禁违章作业。
4.2.2、操作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软底鞋,不要穿塑料底鞋、皮鞋或拖鞋。
工具及小零件要放在工具带内。
袖口及裤口要扎紧,以防衣裤被挂住。
4.2.3、搭设外架应配合工程进度。
4.2.4、遇六级以上大风和重雾、雨天时应停止工作,要注意防滑。
4.2.5、脚手架搭设高度高于邻近建筑物时,应设置防雷接地设施。
4.2.6、照明电线不得缠绕在钢铁及金属架上。
4.2.7、脚手架邻近如有高压电线,应与电业部门联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搭设脚手架。
4.2.8、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砌筑、勒缝及搬运物品。
4.2.9、脚手板上堆荷,每平方米<270kg。
4.2.10、任何人作业时未经许可不得拆除架体与建筑物间的连接物、绑扎物等。
4.3、模板工程
要严格按照设计的要求施工,立柱的材料要符合要求,底部用板或契木垫高,不得用砖或石垫高。
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间距要符合规定或设计要求。
要进行模板的有效保护,存放要整齐,要有防倾倒措施。
2m以上高空作业要有可靠立足点,拆模区域设置警戒线,且有专人监护,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4.4临时用电管理
建立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制度,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
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电闸箱内电器系统必须统一式样、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系,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基础施工,内部照明应使用24V低压照明设备,结构施工内部照明使用行灯照明的,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胶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
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
外围的强电照明,必须搭设灯架,灯架的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做好绝缘。
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
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为回路地线。
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施工现场开挖的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的电线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电缆穿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度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通风良好的地方。
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对于夜间车辆通行的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
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前侧。
4.5施工机械管理
加强对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员、起重工的管理:
严把人员关,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严格自律、禁止各行其事。
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
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
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
打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
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同焊距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
圆锯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反长度小于500m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
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
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
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大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自卸汽车等在坡道停放时:
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五消防工作管理
5.1消防目标
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的目标。
5.2组织管理
建立防火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防火责任人与各施工区域防火负责人签订防火责任书,使防火工作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成立由项目经理部消防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区域消防管理负责人参加的“消防管理委员会”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建立多层次的义务消防队组织,项目经理部根据具体情况成立20~50人的义务消防队,各施工区也要设立基层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
5.3工作制度
“消防管理委员会”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一段消防工作的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消防工作。
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m以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消火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mm。
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不断增高而及时增加干粉灭火器。
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
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
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建筑物内不准住人。
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施工现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调制完毕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施工现场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
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进行取暖。
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冬施保温。
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水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施工中,对所用的木料必须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
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
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5.4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和防火制度应本着以防范为主的原则,对可能引起事故发生的因素进行控制和排除,避免事故的发生。
现场发生火警火灾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和职工进行扑救;
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并向消防部门提供火情、电器、易燃易爆物等情况和消火栓位置,以便组织有效灭火;
救火方法要得当;
电气设备起火:
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救火;
化学材料起火:
要根据起火物质的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并且要注意防止中毒;
灭火以后要保护好火灾现场,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并查找火灾原因。
六、工程保卫措施
6.1治安保卫工作目标
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将保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的落实防盗措施,严防各类偷盗事件发生。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尽量减少偷盗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作好人事管理,加强治安保卫教育,及时处理好单位之间、人员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杜绝重大刑事案件。
加强对重点人员和各关键部位的检查管理,杜绝各类认为破坏事故的发生。
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制,杜绝重大成品保护损坏事故和设备、零部件的丢失事件的发生。
6.2治安保卫工作的手段和措施
建立强有力的管理机构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体系图:
确定现场治安保卫工作总体方案;审批现场保安部制订的治安保卫工作方案;协调各施工单位间的治安保卫关系;制定特殊情况下的加强安全保卫措施,有紧急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组织保安人员进行特殊时期安全保卫工作的演习。
项目经理部抽调素质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保卫干部,组建现场保安部。
其主要职责为:
在现场治安保卫指挥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专项治安保卫方案;组织现场门卫管理和现场组织值勤工作;组织职工群防,建立工地群众治安管理体系;组织成品保护工作;管理保安队伍;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络,开展社会联防工作。
6.3严格门卫管理
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保卫部统一印制的出入证。
出入证,加强人员管理。
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应持有相应证件,并填写“会客单”,并从门卫处借带安全帽,方准入内。
其离场时,应将接待人签字的“会客单”和安全帽交还门卫。
外来车辆进场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办理入场证。
物资出场应有物资管理部门签发的出门证。
特殊、危险物品要由保卫部门监护出场。
6.4严格施工人员的审查与管理
施工队伍进场前将其所有施工人员的名单报至保卫部。
外地务工人员还应附有身份证、治安证、劳务证的复印件。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听从保卫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要求施工队伍中,每50人推选一名治安员,负责管理本队组的治安管理。
治安员受保卫部职工群防组的指挥和管理。
6.5开展治安教育
现场每月组织一次治安教育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各分包队伍的保卫负责人和治安员。
保卫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治安检查,以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强化治安管理。
每日安排足够的保安力量,进行昼夜巡视检查,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违纪现象,及时发现制止偷盗行为,确保建设物资及工程的安全。
与公安、环保、环卫等部门和街道组建联防小组,办公点设在项目工地,以提高现场综合治理能力和及时解决施工与地方的各项有关工作的交叉和矛盾,开创企业与政府共建文明工地的新局面。
6.6实施必要的奖罚的制度
在施工全过程中,由保卫部组织针对定期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对于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问题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
对于在日常管理中的各种违纪、违章问题给予必要的处罚,严重的提交公安部门处理。
七、环保措施
我单位将根据《环境管理系列标准》(GB/T24001-1996)建立项目环境监控体系,并根据工程实际环境及施工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工程《环境管理方案》。
并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环境保护。
7.1建筑工程物资有害物控制
在建筑工程物资采购过程中,选择绿色、环保、节能产品,对于进场的建筑工程物资,主要包括: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等进行有害物含量检测,符合标准的物资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在施工中,采用科学环保的施工方法、工艺进行施工,减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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