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的年终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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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的年终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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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的年终奖
离职员工的年终奖
离职员工的年终奖
2011-01-2410:
51:
00
沈斌倜 律师
岁末年初,有很多有关年终奖的劳动争议,其中,因为员工离职没有拿到年终奖的占这些劳动争议的大多数。
但是奇怪的是有些劳动者追索年终奖的仲裁请求得到劳动仲裁的支持,有些却得不到支持。
是什么原因导致仲裁委员会不同的仲裁结果?
年终奖是单位发给员工的一种奖励,法律上没有强行规定单位要发给员工年终奖。
在实践中,为了体现公司人性化的一面,肯定员工对单位所作的贡献,一些单位给员工发年终奖。
年终奖发得多,证明单位效益好,员工高兴,老板开心,皆大欢喜。
但是对于离职的员工,单位往往拒绝发年终奖。
那么,离职员工应该不应该发年终奖?
应该如何发?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奖金属于工资的一部分,而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似乎可以进而认为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了。
如果这么认为,只要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面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只要同样付出了劳动,离职的劳动者应该得到年终奖的,劳动仲裁就应该支持劳动者追索年终奖的请求。
但是从法律的属性来讲,年终奖属于劳动法私法范畴,用人单位有权决定发不发放年终奖,如何发放年终奖,也有权决定年终奖的发放的具体标准、范围和方式。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明确约定了年终奖是属于公司特别福利,不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并约定离职员工不得享受年终奖的话,那么根据这一点,离职劳动者追索年终奖获得胜诉的希望就很小。
由此可以看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支持劳动者获得年终奖,关键是看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关薪酬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年终奖的性质并且约定离职以后没有年终奖,劳动者申请仲裁追索年终奖,劳动者胜诉的机会就会很大。
秘密就在这里。
媒体解读年终奖:
员工提前离职也该拿“年终奖”
来源:
经济参考报2011-12-2111:
52
一年辛勤工作之后,“年终奖”成了劳动者期待的大礼。
那么,你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年终奖”了吗?
“年终奖”的发放
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一种自主行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
故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
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约定相抵触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故必须按对劳动者有利的原则处理。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均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发,也可以根据本年度的综合经营状况以及劳动者个人年度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
休法定假应照发“年终奖”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均属于法定假。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的规定,劳动者在休法定假期间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支付报酬,用人单位自然也就必须全额支付“年终奖”,而不得扣除。
提前离职也该拿“年终奖”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离职劳动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奖”。
如果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未规定“年终奖”,但事实上已发“年终奖”,用人单位也必须向离职劳动者发放。
从司法实践上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同样会支持此类离职劳动者按照在岗时间,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未满一年也有“年终奖”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即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或是用人单位已制定发放年终奖的具体办法,且新进入、未满一年的劳动者确已付出相应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约定或比例向其发放“年终奖”。
“年终奖”不能拖欠
就性质而言,“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因为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也规定: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则进一步指出:
“关于奖金的范围……
(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故推迟“年终奖”的发放,无异于欠薪。
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已明确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年终奖”不得以实物折抵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正因为“年终奖”属于工资,决定了用人单位只能以人民币的形式发放。
劳动者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查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故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按照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发放“年终奖”,或者未按法定时间、法定方式发放,劳动者可以及时举报。
编辑:
温磊
过年催生"辞职潮"3行业流动最大员工最关心年终奖发布时间:
2011-12-1909:
06:
32点击数:
6766次
“我想辞职,但是公司不批准,怎么办?
”“我要回家过春节,现在辞职了是否年终奖就没有了?
”
最近,市劳动保障投诉中心有关辞职的咨询和投诉多了起来,平时每天关于辞职的咨询电话只有一两个,最近一个多月咨询量大增,平均每天接到四五个咨询,最多的一天有十多个。
从咨询案例看,以电子、服装和餐饮行业的一线员工居多。
这三个行业也是我市流动率相对较大的行业。
从原因来看,电子服装行业到了年底没有订单,很多员工就想早点回家过年。
而餐饮业的准入门槛比较低,工作相对辛苦,有些年轻人工作了一年半载变成了熟练工,就想来年换一份更轻松或工资更高的工作,因此酒店业年底辞职的人也比较多。
另外,随着内地用工环境越来越好,一些人还拿不准主意来年要不要来厦门继续工作,因此想先辞职回家,等来年看情况再确定。
员工:
想过个长假,只好辞职,又担心拿不到年终奖
春节前的这段时间,是员工最不安心的时段。
尤其是一些归心似箭的外地员工,为了能早点和家人团聚,在请不到长假的情况下不惜辞职。
但是,有的单位并不愿批准员工辞职,也有的员工担心离职了拿不到年终奖。
市劳动保障投诉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员工如果要辞职,过了试用期以后,要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
如果公司在一个月后仍未批准,员工即可离开公司。
为了防止公司以员工自动离职造成损失而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或公司拒绝办理离职手续,辞职的员工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证明员工已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
如果员工递交辞职申请时被公司拒绝,可以用快递的方式寄给公司,并向快递公司索要回执,以证明公司已经收到了员工的辞职申请。
只要员工依法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拒不支付员工未领到的工资、不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要提醒员工的是,如果仅口头提出而没有书面的辞职申请,很难维权。
另外,向谁提出辞职也有说法。
通常辞职报告要层层审批,具体向谁辞职可根据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办理。
比如,有的公司规定要向主管提出辞职,有的要求向班组长提出辞职,员工在辞职时要特别注意。
企业:
员工一走了之,办离职手续都找不到人
关键提示拒绝员工辞职须送达书面通知
面对员工辞职,一些企业人事部门也一肚子苦水。
遇到那些一走了之的员工,他们想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还得费一番周折。
某制造类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有的员工想早早回家过年,先是提出请假,公司不给假,第二天就不辞而别了。
员工的这一做法,不仅会造成原单位在用工方面措手不及,而且还会有“后遗症”——因为这些员工没有和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来年即使有其他公司愿意聘用,也无法办理用工手续。
市劳动保障投诉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企业拒绝员工提出的辞职,应将要求员工返回工作岗位的书面通知送达员工。
员工接到通知后仍未上岗,公司必须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随后才能将该员工的社保停止并办理离职手续。
同样要提醒用人单位的是,为了使通知能够有效送达给员工,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的过程中,要求员工提供能够接收相关文件的地址和紧急联系人,并进行合同约定。
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也应该有相关旷工的明细化规定,以便出现问题时按照规定执行。
如果发现员工没来上班,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员工发出书面送达通知。
因员工自己原因造成无法签收的,责任由其承担。
如果公司没有按这样的程序办理,有可能承担不利的责任,比如,员工在旷工期间的社保和工资都得由公司承担。
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则要看用人单位有没有明确的有关薪资奖金方面的制度,如果没有,年终奖一般可视为劳动报酬。
确定年终奖是工资还是额外福利,通常在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中约定,在实际情况中多数以企业规章制度为依据。
在无法判断用人单位工资和年终奖界限的时候,劳动仲裁员或法官就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有可能认定年终奖就是劳动报酬,进而依《劳动法》的“同工同酬”规定,认定用人单位要向在一定期限内在本单位工作过的员工发放年终奖,而不论发放时该员工是否仍在职。
另外,在年终奖属于法定劳动报酬还是员工福利还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另行详细明确年终奖的发放范围、标准和方式。
企业还可通过制定有关制度,或在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中加以约定,规定年终奖是一项特殊福利,而非一般的工作报酬,从而确定本企业年终奖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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