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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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10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10篇
(篇一)
根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滁信用办[**]10号)和《关于报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滁信用办[**]11号)等文件精神,市林园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对上半年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梳理、认真总结,现将我局**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
**年初,为了加强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首先,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计财科、资源科、造林科、森林公安、林业站、林检局和种苗站等业务职能科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林园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并报市信用办备案。
其次,根据《**市**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市林业和园林局**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同时,为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相关责任和工作时限,领导小组及时召集相关业务人员,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科室,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实施意见、有人负责抓落实、有落实措施,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完善公示制度,扎实推进工作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市林园局安排专人负责,按时按质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市信用办、市网信办要求,仔细梳理市林园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做好**年信用目录和双公示目录清单的制定工作。
2、按照市信用办文件要求,建立了市林园局信用信息“七天双公示”常态化机制,我局林业审批窗口每核定一个项目、市森林公安派出所每办理一个案件,七天内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系统公示相关数据,确保上传信息全面、准确、准时。
按照市信用办要求,建立完善市林园局“双公示”台账,上报一条,登记一条,做到不错报、漏报、少报信息。
截止**年7月份,市林园局双公示信息60条(其中行政审批29条,行政处罚31条),与市信用数据中心交换共享60条在**市林业和园林信息网社会信用体系专栏,发布信息2条。
3、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报送机制,每月底前向市信用办、市网信办报送当月本单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截止7月底,市林园局按时报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共9条。
4、制定印发了《**市林业和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积极配合市法制办开展依法行政执法检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透明型”机关
**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打造诚信机关形象,增强政府行为的公信度。
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凡是我局办理的行政审批或备案工作,从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到最终办事结果均向社会、行政相对人公开,并在政府网站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审批流程
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继续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利用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信用**网站,展示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宣传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弘扬诚信典型,惩戒失信行为。
下一步,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以全面推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为工作重点,在努力打造诚信机关、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大局等方面贡献力量。
(篇二)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政府办公厅印发**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银政办发〔**〕13号)和《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重点任务及分工》(银政办发〔**〕7号)精神,为进一步认真执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我局相关工作,就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监管、审计监督工作等领域的公信力建设,以打造“诚信审计”为目的,大力整顿和规范审计秩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计工作的信用度,对外树立审计新形象。
现将**市审计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一)精准定位,明确任务。
加强审计诚信建设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涉及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多个方面。
审计诚信虽未单独成为一个独立的分支,但其作为政府依法行政主体的身份、承担的对经济活动中不诚信行为的监督甄别功能、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活动中对诚信风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及审计处理处罚所体现的执法公信力,决定了审计诚信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长期以来,我局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形成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局以建设诚信审计机关为目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确定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
公示信用“红黑名单”榜,按照客观、真实、准确、审慎的原则,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严重失信者列入“黑名单”,每季度由各科室上报“红黑名单”,经法制科、综合处审核,报局党组同意后,按照相关程序,在“**审计”官网等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三)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
推进审计政务诚信建设,在局机关中广泛开展以建设诚信机关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审计机关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将信用意识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为诚信审计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促进审计机关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监督职能,不断提高公众对审计机关诚信的满意度,提高审计机关公信力。
(四)强化审计整改信息公开。
李克强总理指出,审计后的问题整改工作,事关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事关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要痛下决心去除“顽疾”、根除“病灶”,向人民作出负责任的交代。
而要“作出负责任的交代”,一方面要靠跟踪督导以及责任追究,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以全面整改,另一方面要靠全面、及时的整改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整改的真实性,并从问题整改中体会到政府差错纠弊的决心,感受到诚信政府建设的动作,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努力的方向
近年来,我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动性、及时性尚有欠缺,信息公开还未达到全面、及时、准确。
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工作中心,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内容,增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的公信力。
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公开。
加强信用体系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责任,确保信用体系建设符合政府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扩大审计影响力。
(一)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稳步开展。
要自觉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地区审计总体工作之中。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主动地做好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落实能力。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以教育引导诚信。
审计诚信关键在人。
审计人员的法制观念、职业操守、能力水平如何,直接影响诚信审计建设。
因此,加强诚信审计建设,必须在提高审计干部诚信素质上下功夫。
深入开展“争做忠诚的审计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倡树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业的工作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和引导审计人员把诚信意识内化于心、外表于行。
(三)强化开放思维,以公开倒逼诚信。
审计信息公开是检验审计诚信的“试金石”,其形成的倒逼机制有利于推进诚信审计建设的深入和持久。
审计机关必须在夯实审计诚信自信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敢于公开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对审计信息的监督和评判。
一要注重审计权力的“清单式”公开。
将审计权力自觉地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媒体、公告等多种方式,让公众了解审计职责、审计程序、审计权限、审计纪律等内容,把审计的每一个环节都公之于众,提高审计的诚信力。
二要加快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要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按照专项公告与综合公告相结合、网上公开与书面公开相结合、全面公开与定向公开相结合、政府公开与审计公开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审计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和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全面推进审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步伐。
(篇三)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度完善,组织健全。
印发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市公共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暂行办法》。
建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召集人,30余个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定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企业信用建设专项小组、个人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和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项小组。
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改委和人行**市中心支行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突出重点,科学实施。
结合《**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我市围绕政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四大板块,坚持分步实施、逐个突破,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为47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领导。
目前,我市提前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夯实了信用监管工作基础。
初步构建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即将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工商主体登记信息向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推送,确保登记、审批、监管三个环节信息无缝对接,推动监管模式由“终端监管”向“信用制约”转变。
(三)注重创新,突出特色。
各成员单位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充分结合部门特色,创新开展工作。
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专项工作,先后派出754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免费为全市828个贫困村提供精准脱贫法律服务。
人行**市中心支行将“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完成21.9万户贫困户信用评级,为贫困户融资达7亿元。
市工商局、市中级法院等部门披露的失信企业和个人纳入“红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贷款、出行等11项消费行为。
(四)多样宣传,氛围浓厚。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简报、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多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
以“诚信伴我行”为主题,围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开学季等重要节点,我委联合市人行先后组织开展了“**征信知识有奖竞赛”和“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参与人员达30000余人次,发出《**市民诚信倡议书》5000余份,真正营造了全民参与、合力共建的浓厚氛围。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
制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评比表彰一批诚信守信企业,在“信用**网”、**政府网和我市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充分发挥守信企业在诚信经营和诚信管理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营造诚信光荣、诚信受益的社会氛围。
(二)抓好重点任务推进落实。
重点跟进省上《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改革方案的进程,及时配套出台我市相应的落实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的无缝对接。
(三)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加大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汇报衔接,充分掌握省上统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工作模式和实施步骤,对照时间节点,做好前期准备,尽快启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四)加强信用体系宣传教育。
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开学季等重要节点,通过诚信知识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行业诚信典型,吸引社会公众普遍参与,增强全市人民诚信意识,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篇四)
**年,我局根据《**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普法宣传
一是送法上门,加强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统计普法。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派发统计法律法规读本和相关宣传资料,以面对面宣讲的方式,现场讲解统计法律法规,侧重宣传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及省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贯彻<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向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同时开展统计业务指导,督促统计人员如实、准确、及时地填报统计资料。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新增企业诚信统计的宣传。
以各专业新增企业入库为契机,结合执法工作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新增企业对《统计法》等相关法律不熟悉等特点,突出重点进行统计法制宣传。
二、规范制度建设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区统计局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区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办事规程》等两项办法制度,通过明确管理范围、调查项目事项分类、管理机构、工作程序,进一步理清办事流程;将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分解落实,由专门机构负责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的日常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统计调查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二是制定了《**区统计局随机抽查工作办法》,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公平公正执法。
三是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章的变化和统计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区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在征集全局各科室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法律顾问对实施办法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围绕“统计违法行为描述”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等几方面进行修订,细化了各项处罚的具体裁量情形,并对全部罚款项目定额处罚,进一步规范了统计处罚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保障了统计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统计执法
一是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市、区法制办要求,全面清理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及委托执法公告情况,修订《**区统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委托执法公告》等相关材料,逐级报批,提请市政府批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本局全体执法人员均合法持有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和省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统计执法检查均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二是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
根据区法制办《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并在网上公示。
《制度》主要涵盖了:
实施目标、执法职责和责任单位、各级主体责任、岗位职责要求和行政执法岗位人员责任表。
(篇五)
今年来,根据《枝江市**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我局紧扣任务分工,始终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
加强“双公示”工作机制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张华芹具体负责,并设立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管理与沟通协调。
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从而确保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
二、完善公示公开,打造阳光民政
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并将梳理执法权限结果进行了公告。
坚持政务公开,加快门户网站、“双微”等公示平台建设,在枝江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建立“双公示”专栏,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确保各类信用信息准确、高效地实现交换共享与公开公示。
积极拓展信息公布渠道,依法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枝江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中公布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处罚事项37项,“双公示”在线填报系统已添加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处罚事项37项。
**年7月21日以来,通过双公示在线填报系统报送行政许可事项信息8条,行政处罚事项信息2条,全面落实按周清点核查制度,对某事项当周未产生信息的实行“零报告”,保障“双公示”全覆盖、无遗漏。
三、加强宣传教育,推进诚信建设
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多种宣传教育活动,公众信用意识逐步提高,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民政对象的“服务需求”得到了最大可能地响应。
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分批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建立健全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系,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树立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服务理念,逐步畅通了民政服务对象需求获取渠道,促进了合理需求的最大满足。
加强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信用管理,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撤销,始终坚持日常办理和集中办理的相结合,严格办事程序,做到了执法文明、公平、公正,在信息采集、信息管理、信息录入等方面,做到及时不断更新信息数据,通过“自律诚信”建设,使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加规范,提高了其社会公众诚信和公信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进一步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全年民政重点工作,抓好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快推进民办非企业信息化管理,改革和创新现行管理模式,实现登记、年检、信息发布、日常监管等全过程管理信息化。
(三)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以民政服务群体的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服务回访、完善服务评价体系等多种形式,不断优化民政服务措施,扎实推进我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六)
为贯彻落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切实加强和平区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和平区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全区的诚信水平,创建“信用和平”,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平区结合实际,大力实施“信用和平”建设工作。
现将**年第一季度和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一季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1.制定《和平区创建“信用和平”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信用和平”创建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和失信问题整治;以行政执法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加强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在重点领域建立并实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居民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诚信宣传活动。
2.做好和平区信用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
为进一步宣传“信用和平”建设,促进各成员单位重视信用信息报送工作,对和平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信用信息进行重点收集,并将报送情况纳入信用工作年度绩效考核。
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报送信息质量,严把信息报送关,突出工作特色,上传信息要做到标题简明、主题鲜明、文字精炼、突出新意;要有敏锐性和时效性,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传递、快速上报;要如实客观地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一季度共向市信用中心报送48条“信用和平”信息。
3.完善和平区信用数据交换中心数据征集工作
做为**市唯一区县试点区,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已试运行,目前正进行设施设备验收工作。
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了数据交换中心设备的操作流程及使用规范,制定了《和平区企业信用数据征集规范》。
和平区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利用信用信息交换系统对全区各职能部门及各行业信用数据进行征集,通过对个人和重点行业信用数据采集、清洗、比对等完成对信用数据的整合,并建立相关数据库。
完善和平区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建设,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完善联合征信机制,实现数据征集工作的流程化、规范化、制度化,并依法依规做好将归集整合的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
4.依托“信用**”网站开展继续推进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七日双公示”工作
为做好我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信用**”网站上公开公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我区在市信用信息中心指导下,一季度共向市信用中心报送行政许可信息7156条、行政处罚信息151条。
5.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夯实信用和平建设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信用和平建设,助推和平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和谐、稳定及可持续发展,一季度和平区先后计划开展多项信用活动。
此类信用宣传活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的开展有积极作用。
6.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调度区内相关涉企部门制定出台包含红(诚信典型)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产生、奖惩、发布和退出办法的本部门、本行业信用分类监管文件,依据文件开展信用分级,并根据信用分级实施部门或行业内分类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都应有分管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文件。
7.开展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及时调度区内相关部门汇总了和平区的:
问题、责任、任务清单,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解、指标节点,工作进度汇总,双欠还款计划等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分析问题原因,逐项制定合理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单位。
二、二季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1.根据市信用建设**年度相关要求,调整《和平区创建“信用和平”工作实施方案》、《创建“信用和平”三年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细化《创建“信用和平”**年重点工作任务》,依托该方案、任务,有序开展**年“信用和平”相关工作。
2.制定和平区《创建“信用和平”年度考核计分办法》。
3.继续做好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汇总工作
4.开展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对1个诚信示范企业(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1个或多个部门联合激励;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在“信用**”网公示,对1个严重失信企业实施1个或多个部门联合惩戒。
5.继续抓好信用信息上报工作。
进一步完善工作调度制度,各相关部门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负责人,建立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流程顺畅、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限和数量要求完成市里的工作目标。
6.做好市、区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继续加强与市信用办的请示沟通,加强与区内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健全协调和监督机制,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在上半年的考评工作中保持名次第一。
7.加大“信用和平”建设宣传工作力度。
开展以诚信建设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我区自身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诚信意识,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
通过组织各种宣传活动、发放诚信相关宣传资料、现场开展市民解答服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商务诚信建设,广泛宣传诚信典型和守信行为。
积极开展信用文化普及和活动,使诚信意识深入到企业、社区、校园中,教育引导市民把诚实守信作为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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