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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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
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
SD267-88(八)~(九)
第八篇砂石料生产
第九篇混凝土工程
组织编写部门: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劳资司
主编部门: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第二、三、四、六、十二工程局、葛洲坝、闽江工程局、富春江水工机械厂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水利部
试行日期:
1988年7月1日
目次
第八篇砂石料生产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陆上开采
第三章水下开来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二节采砂船
第三节砂驳
第四节趸船码头
第四章破碎机械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二节回旋式破碎机
第三节圆锥式破碎机
第四节锤式破碎机
第五节颚式破碎机
第六节棒磨机
第五章筛分机械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二节振动筛
第三节共振筛
第六章连续运输机械
第一节堆取料机械
第二节槽式给料机
第三节板式给料机
第四节圆盘给料机
第五节电磁振动给料机
第六节偏心振动给料机
第七节皮带机
第七章脱水机械
第一节洗砂机
第二节洗泥机
第三节沉砂箱
第九篇混凝土工程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模板
第一节木模板
第二节钢模板
第三节大模板
第四节滑动模板
第五节钢模台车
第三章钢筋
第一节钢筋加工及焊接
第二节钢筋运输及绑扎
第四章混凝土
第一节混凝土拌和
第二节混凝土运输
第三节平仓、震揭
第四节毛石埋设
第五节打毛、冲洗、养护
第六节预埋件和止水
第五章水下混凝土
第六章季节施工
第一节冬季施工
第二节夏季施工
第七章主要机械
第一节水泥拆包机
第二节螺旋输送机
第三节水泥提升机
第四节制冷机
第五节片冰机
第八篇砂石料生产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1.0.1条从事砂石料生产的各级人员(包括学徒工、民工和临时工)均必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2条在生产中凡涉及施工现场、工地运输、焊接、爆破、供风、供水、供电等方面的工作,均应按本规程其它篇章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篇从略。
第1.0.3条由施工单位自行设计或组装的机械设备,其操作室和工作台,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便于安全操作。
第1.0.4条施工场地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图,作好整体布置,在生产中应有计划的进行料场的开采和运输工作。
当进行水下开采时,更应慎重地做好防汛、航道变迁、岩边掏刷等方面的防范工作。
第1.0.5条冲洗料物的废水,应作到有计划的排放,以防止造成下游水源污染或冲毁公路、农田。
第1.0.6条遵照国务院颁布的工业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从筹建开始,就必须对工业卫生给以足够重视,按照“三同时”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系统投产后,噪声、粉尘不超过国家标准;对于危害特别严重,而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工作场地,工人有权拒绝操作。
第1.0.7条当砂石料料堆起拱堵塞漏斗通道时,严禁人员站在料堆上进行处理。
应根据料物粒径、堆料体积、堵塞原因分别采取挖除料堆、高压水冲、小型爆破等手段进行排除。
第1.0.8条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各种临时设施应经常进行维修,切实作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二章陆上开采
第2.0.1条砂石料陆上开采工艺,与土石方露天开挖工程相类似,故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可遵照本规程第六篇有关规定执行。
本篇从略。
第三章水下开采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3.1.1条在水下或河滩开采,应作好水情预报工作。
作业区的布置应考虑洪水影响。
道路布置及标准,应有利于设备的安全转移。
第3.1.2条凡水上作业,应备有必要的防护、救生设备。
凡不熟悉水性的人员,不得参加此项工作。
第3.1.3条卸料区应设置能适应水位变化的码头,泊位缆桩以及锚锭等。
第3.1.4条汛期到来之前应作好船只检查。
选定避洪停靠地点,以及相应的锚桩、绳索、防汛器材的准备工作。
第3.1.5条汛期,应统一建立防汛抢险组织,加强水情预报,并作好通汛工作,以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第3.1.6条凡利用船舶运输骨料时,应遵守本规程第四篇(船舶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采砂船
第3.2.1条本节适用于电动链斗式采砂船。
第3.2.2条采砂船工作处水深不应浅于规定的吃水水深。
第3.2.3条船上一切安全设施禁止乱拆。
消防救生用具按规定配备齐全,并定期检查,严禁挪用。
第3.2.4条船上不准明火取暖。
非规定地点不许烧煮食物。
第3.2.5条船凹口处禁止横跨通行。
不许沿斗子走向天轴处。
第3.2.6条锚泊定位,开挖施工,应注意水下电缆和架空电线。
第3.2.7条在通过桥梁、跨河架空线等时,应注意电线的净高和桥梁的净空尺寸,保证船舶安全通过。
第3.2.8条船在航道上航行作业或停泊时,必须按《内河避碰规则》的规定悬挂灯号或其它信号标志。
第3.2.9条在由拖轮拖换转移时,船长应全面了解新泊位以及转移中所经过的航区的航道、地质、水文等情况,并向全体船员交底,制定转移方案,组织实施。
第3.2.10条采区必须按顺序开采,一般不得遗留滩嘴,滩包或凹进开采,以保证航道有足够水深和宽度。
第3.2.11条采掘时应注意斗桥的振动和声响。
发现异常应提升斗桥进行检查。
第3.2.12条船上向外伸出的绳索,锚链或其它物体有碍其它船只(或竹排水排)行驶时,应在伸出方向显示明显标志。
不得阻碍船排正常航行。
第3.2.13条冬季作业应作好防滑工作。
第3.2.14条电气设备要有保安器具,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第3.2.15条两艘以上的采砂船同时进行生产时,彼此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第3.2.16条采砂船应给过往船队让出一定距离的航道,以不妨碍过往船排航行为原则。
第三节砂驳第3.3.1条运行前应对皮带机各部和卸料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保养。
第3.3.2条皮带机运转正常后才能送料。
给料要均匀,遇大石下落或卡死皮带机时应停机处理。
第3.3.3条砂驳装料时不得超载,更不得偏向一边。
第3.3.4条砂石料装满后,拖轮未到前,不得松放缆绳。
由于水浅拖轮不能靠近时,必须将砂驳撑到深水区拖带。
第3.3.5条砂驳不得与卸料码头趸船、采砂船和拖轮相碰撞,要有专用防撞缓冲设施。
第3.3.6条工作完毕切断动力线电源,做好轮底的排水和清洗工作。
第四节趸船码头第3.4.1条船只必须按顺序进入趸船码头。
码头有船正在退出或调头时,进入码头的船必须减速等候,待其他船驶离码头后,方可进入。
第3.4.2条趸船定位向外伸出的缆索,必须考虑过往船只的行驶安全,并按规定悬挂信号。
第3.4.3条经常检查船首、船尾的锚链、系统的定位情况,注意防止溜船。
仓内积水必须及时排除。
第3.4.4条严禁非生产船只在生产码头作较长时间的停靠。
在码头区内严禁过往机动船及木船抛锚停靠。
第3.4.5条洪水季节停靠趸船码头的船队一般不得超过三个。
第3.4.6条系靠趸船、采砂船时,应用靠把球隔开,以免发生碰撞。
第3.4.7条其它装料、卸料、运转、保养等工作,均与砂驳、采砂船相同。
第四章破碎机械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4.1.1条破碎机必须安装在坚固的基础上。
并应经常检查稳固情况,基础各部连接螺栓必须拧紧,不得松动。
第4.1.2条破碎机不允许带负荷起动。
每次开机前都要检查破碎腔,清除残存的块石或其他物体,确认无误才能开机。
第4.1.3条破碎机加料必须均匀。
进料时不准夹带有斗牙、履带板及其他金属物件,以防损坏机器。
第4.1.4条破碎机腔内的衬板或轧臼壁必须牢固可靠。
发现有松动或残缺等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紧固或更新。
第4.1.5条破碎机的润滑站,液压站、操作室要配备“四氯化碳”灭火器。
运转工必须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4.1.6条应经常检查偏心轴、飞轮及调整装置是否正常。
第4.1.7条碎石机必须装有防护罩和隔音、防尘设施。
块石必须浸水或洒水进行破碎。
第二节回旋式破碎机
第4.2.1条破碎机采取汽车进料时,进料口的汽车进料侧要设置倒车安全埂,防止汽车翻入料坑内。
其余各侧要装设安全栏栅,防止人员掉入坑内。
第4.2.2条在进料口处理卡石或超径石的人员,必须有安全保护措施。
防止人员落入破碎腔内发生事故。
第4.2.3条稀油润滑站起动运转正常后,才允许起动主机。
主机停机并且动锥停转以后,才允许润滑站停机。
破碎机工作时,润滑站回油温度不得超过60℃。
第4.2.4条机器在工作时、不允许打开机座上的人孔观察下料情况。
第4.2.5条拆卸或安装偏心套、动锥、横梁等大构件时,机器内部决不许站人。
破碎机严禁放在机座的密封套上。
第4.2.6条破碎锥和横梁一起吊装时,要使用符合要求的钢丝绳拴在横梁的两根筋上起吊。
严禁使用吊动锥的环首螺栓起吊,冬季使用各环首螺栓时,事先应预热至10~15℃才能使用。
第4.2.7条液压式回旋破碎机的液压油压力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压力过高或过低都说明内部存在故障,要停机检查处理,液压油应定期去除水份,保持清洁,当发现有油液外漏或吸入空气时,应及时修理。
第三节圆锥式破碎机
第4.3.1条主电机起动时,要充合隔离开关,后合油开关。
停机时先跳油开关。
后拉隔离开关。
严禁主机还在运转时就断开操作电源。
第4.3.2条主机起动前要先起动润滑站。
主机停转后,润滑站才能停机。
主机起动运转正常后才能进料。
进料停止并完全排空后才能停机。
第4.3.3条破碎机工作时,润滑油压力应稳定在78.4~147kPa范围内,油温不超过50℃。
若油泵出现故障突然停机,应立即跳开主电机油开关,使主机停止运转,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油泵恢复正常工作后,才可起动主机运转。
第4.3.4条进料块石最大尺寸约为给料口的85%。
进料量不能高出轧臼壁的水平面。
禁止不经分配盘而直接进料。
第4.3.5条密封循环水必须是干净清水,水压比油压低24.5~49.0kPa。
给水不可过多,无水不准开机。
第4.3.6条经常检查破碎圆锥的球形团与橡皮防尘圈的工作情况。
发现损坏要立即修理或更换,破碎机无防尘圈,不准进行工作。
第4.3.7条经常检查碗形轴承架体的固定情况,发现两者之间有间隙时,要立即进行处理。
第4.3.3条破碎机工作时,应经常检查锁紧系统的压力及液压站的工作情况,发现漏油及锁紧力不足等问题,要及时停机检查处理。
第四节锤式破碎机第4.4.1条每个运转台班次,都要清除破碎机内及周围阻碍运转的杂物。
拧紧各部位螺栓,检查联轴器装配是否完好。
第4.4.2条破碎机转子是高速旋转装置,惯性力很大,不准站在转子惯性力作用线方面以内操作开关等装置。
第4.4.3条操作油浸变阻器时,经过每级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秒钟,也不许过快。
第4.4.4条加料必须连续,并均匀分布在转子轴全长上。
发现诸料要停机排除。
停机前应先停止给料。
当料块完全排出,转子变为空转时,电动机才能停转。
第4.4.5条注意破碎机的振动,发现有异常音响或振动时,应立即停机处理。
第4.4.6条破碎机运转时,严禁打开机体两侧的检查门。
禁止往轴承内注油。
第4.4.7条定期检查易损件磨损程度,如磨损超过限度,应不允许机器带病运转。
第五节颚式破碎机第4.5.1条根据使用情况,碎石轧料槽上面应设保护罩,防止碎石由轧料槽内崩出伤人。
第4.5.2条开机前,要清除破碎机内及周围的杂物,必须检查各润滑部位,并用手搬动数圈,各部机构灵活才允许开机。
第4.5.3条破碎机工作时,严禁用手从腭板间取出石块,如有故障应用撬棍、铁钩等工具处理。
第4.5.4条若因破碎腔内物料阻塞而造成停车,应立即关闭电动机,待物料清除干净后,再行起动。
第4.5.5条调节排料口时,应先松开拧紧弹簧,待调整好后,再适当调整弹簧的张紧程度并拧紧螺栓,以防衬板在工作时脱落。
第4.5.6条破碎机工作时,要防止石块嵌入张力弹簧中,而影响弹簧强度。
第六节棒磨机第4.6.1条棒磨机车间要设置1m高的护栏与人行道隔开。
第4.6.2条筒体人孔盖板必须上紧,要经常检查其是否牢固可靠。
第4.6.3条冬季长期停机时,要把轴承和减速箱内的冷却水排净。
第4.6.4条筒体内衬板过度磨损或断裂后,必须及时更换新衬板。
第4.6.5条棒磨机运转时,人员离筒体外壳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5m。
严禁用手或其他工具接触正在转动的筒体。
第4.6.6条经常检查筒体内钢棒的磨损情况,及时清除已断的钢棒。
装填钢棒时要注意安全。
第五章筛分机械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5.1.1条机上人员必须了解本机构造和技术性能,熟知本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5.1.2条起动机器前,必须按保养规定做好检查保养工作。
第5.1.3条机械化联合作业,起动(或停机)顺序必须按规定进行。
必须有统一的联系信号,没有得到指令不得随意开机或停机。
第5.1.4条机器经较长时间停用,在使用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绝缘试验。
对机械部分进行全面检查保养。
所有电动机座,起动设备等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
第二节振动筛第5.2.1条认真做好检查保养工作,确认各部完好后才能开机。
开机前必须以手转动振动筛偏心轴数转,察看偏心轴、筛子弹簧是否正确灵敏可靠,起动设备是否在“停止”位置。
第5.2.2条起动后做好检查工作.发现运转不平稳,振动频率下降振幅减小等异常规象应停机处理。
第5.2.3条振动筛运行正常后才能下料生产,给料必须均匀,不允许偏载或冲击,并经常注意电流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第5.2.4条筛网有料堵卡时,必须随时清理,但不得辅以人工扒料,更不得用大锤打击卡在筛网中的大石。
第5.2.5条筛网不允许有二次振动现象,压条螺丝必须压紧,筛网损坏应及时更换。
第5.2.6条支承(或悬挂)弹簧、拉杆及钢丝绳等受力应均匀,发现断裂应及时更换。
第5.2.7条筛网上无料时才能停机,不允许重载起动或停机。
第5.2.8条停机后应清除筛网上的余料,擦拭机械。
清理周围杂物。
第三节共振筛第5.3.1条开机前认真做好检查保养工作,确认各部完好后才能开机。
第5.3.2条起动后观测上下筛箱振动是否平稳,各点振幅相差不得超过2mm,发现异常响声应停机处理。
第5.3.3条共振筛运行正常后才能下料。
给料必须均匀,不得偏载或过大的冲击。
第5.3.4条电动机不得超载运行,超过额定最佳电流值时,必须停机对振动系统进行检查调整。
第5.3.5条运行中发现螺丝松动,螺旋弹簧和板弹簧断裂及橡胶弹簧和缓冲器老化发热、三角皮带打滑、振动频率下降等现象时,应停机处理。
第5.3.6条共振筛不得重载起动和重载停机。
第5.3.7条筛网不允许有二次振动现象;筛网破损应及时更换。
第5.3.8条停机后清除筛网上的余料,做好机械擦拭和周围杂物的清理工作。
第六章连续运输机械第一节堆取料机械第6.1.1条起动前做好各部位的检查保养工作,确认完好后才能开机。
起动后各机构分别用“手动”试车,运行正常时才能送料生产。
第6.1.2条摇臂回转角度和变幅升降角度不得超过规定。
回转、变幅不得同时进行第6.1.3条行走时应先发出信号,机下井有专人看守。
靠近轨道两端要减速行驶。
不得越出限制桩范围,堆料机在轨道上未停稳前,不得突然变换行驶方向。
第6.1.4条行走轨道应平直,路基坚实,两轨顶水平误差不得大于3mm,轨道坡度应小于3%。
轨道两侧不得堆放杂物。
轨道中间的碎杂物应经常清理。
第6.1.5条较长时间不生产或遇暴风雨时(六级以上大风)应将堆料机开到安全地点停放,并用夹轨器固定。
第6.1.6条皮带上石料全部卸完后才能停机,严禁重载起动。
第二节槽式给料机第6.2.1条开机前认真做好检查保养工作。
用手扳动联轴器或皮带轮使连杆往复两个循环,无卡死现象时才能开机。
。
第6.2.2条遇石料含泥量较大并有大泥块时,应特别注意排料是否均匀,发现堵料或卡料时应及时处理。
第6.2.3条装于破碎机的调节料仓排料口的槽式给料机突然停机而不能卸料时,应立即通知破碎机停止进料。
第6.2.4条装两台槽式给料机(互为备用)时,不得同时卸料,当石料含泥量较大时,可每隔1h更换另一台使用。
第三节板式给料机第6.3.1条开机前认真做好检查保养工作,确认机械各部完好后才能起动。
第6.3.2条起动顺序必须按规定,不论空载或重载起动都必须在皮带机或其他机械正常运转后进行。
第6.3.3条发现堵卡料,电动机超载运行时,必须停机检查处理。
第四节圆盘给料机第6.4.1条开机前认真做好检查保养工作,清除机内外的杂物。
第6.4.2条运行中发现不下料和异常的响声,应停机检查处理。
第6.4.3条给料量要求严格时,调节好后不得随意变动,得到有关人员的指令时才能调节给料量。
第6.4.4条停机后做好清洁擦洗工作。
第五节电磁振动给料机第6.5.1条开机前应检查电磁线圈是否牢靠,导线有无破损,悬挂弹簧拉杆等有无断裂。
受力是否均匀等。
第6.5.2条电磁铁间隙必须符合要求,间隙调整后螺钉必须紧固。
第6.5.3条给料槽不得与料仓漏斗和受料溜槽相接触,以免增加振动负荷。
第6.5.4条卸料应均匀,无堵料和卡料现象,发现异常现象应停机检查。
第6.5.5条几台机同时卸料时,应适当调节各机的给料量,不应超过皮带机(或其他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
第6.5.6条因石料起拱不能卸料,应停机进行处理。
第六节偏心振动给料机第6.6.1条开机前做好检查保养工作,确认电动机接线头牢固,吊架无断裂,各部螺栓无松动时才能开机。
第6.6.2条根据实际需要调节卸料槽的坡度,下料应均匀。
第6.6.3条受料仓(斗)放空后应停机,防止空振。
第七节皮带机第6.7.1条运行人员在开机前除必须对机械各部进行一次认真的保养检查外,还必须注意皮带上是否有人和其它杂物等。
经检查无问题时才能发信号开车。
多节皮带串联时,其开机的顺序是卸料端至喂料端依次启动。
第6.7.2条皮带机开动以后,先空转3~5min,经检查各部正常时,才能载负荷运行。
第6.7.3条皮带机运行以后,操作人员必须集中思想坚守岗位,看守皮带的人员要经常沿线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6.7.4条运行中如发现皮带跑偏、打滑、乱跳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皮带打滑时,严禁往转轮和皮带间塞草。
皮带松紧度不合适,要及时调整拉紧装置。
第6.7.5条运行中要注意检查电动机、变速箱、传动齿轮、轴承轴瓦、联轴器、传动皮带、滚筒、托辊等是否正常;清扫刮板及制动装置是否有效,特别是上行下行皮带的制动装置必须绝对可靠,防止飞车。
第6.7.6条皮带机架各部必须连接牢固,不能有裂纹、变形或异常响声;移动式皮带机的行走轮必须用三角木前后塞死,防止移动。
第6.7.7条电工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和绝缘情况,电动机要经常用仪表测量检查,并定期保养,防止日晒雨淋。
第6.7.8条机械运转中,严禁任何人跨越皮带行走,严禁乘坐皮带,在皮带上睡觉等。
第6.7.9条皮带机沿线的适当地点应安设横跨天桥;皮带机跨越道路时,必须在道路上方搭设隔离棚架及棚板。
第6.7.10条固定式皮带沿线要搭风雨棚,夏季防止阳光暴晒,冬季防止冰雪冻结。
第6.7.11条运转中要经常用高压水冲洗粘在皮带滚筒上的泥土。
严禁不停机用三角扒、铁锹、木棒等清理。
第6.7.12条往皮带上加料一定要均匀,防止加料过多,压死皮带,影响机械安全运转。
第6.7.13条在运行中严禁重车停车(紧急事故除外);如突然停电,应立即将事故开关拉下。
第6.7.14条停机前要首先停止给料,待皮带上的物料全部卸完后,才能发信号停机。
多节皮带串联时,其停机顺序是从喂料端至卸料依次停机。
第6.7.15条停机后在检查机械各部的同时,必须注意做好清洁工作,并认真填写台班运转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把当班的情况给下班交清楚。
第6.7.16条机械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必须紧急停机:
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皮带撕开、断裂或拉断。
3.皮带被卡死。
4.机架倾斜、倒塌或严重变形。
5.电机冒烟,温度过高。
6.转动齿轮打坏、转轴折断。
7.机械轴承、轴瓦烧毁。
8.多皮带串联其中一台发生故障停机。
9.发生其他意外事故等。
第七章脱水机械第一节洗砂机第7.1.1条开机前认真做好检查保养工作,洗砂槽内应无杂物,不得重载起动。
第7.1.2条洗砂机运转正常后才能进料生产,发现异常响声应及时停机检查。
第7.1.3条严冬季节,洗砂机停机后必须放净洗砂槽内的砂和水。
第7.1.4条安装螺旋轴时,叶片不得与糟身接触,其间隙必须合乎规定。
第7.1.5条洗砂糟的安全防护网,必须牢固可靠,不得随意拆除。
第7.1.6条洗砂槽内的砂子输送完毕后才能停机。
无特殊情况不许重载停机。
第二节洗泥机
第7.2.1条洗泥机是搓去石料中泥团(块)的水洗设备。
起动前应做好检查保养工作,水洗槽内不许有杂物,不得重载起动。
第7.2.2条经常检查螺旋轴有无变形弯曲,运行中有无卡死现象。
如发现电机过载,应停机检查。
第7.2.3条进料应均匀,石料粒径较大时,卸料高度应尽量降低(溜槽以不碰叶片为度),减轻对螺旋轴的冲击。
第7.2.4条水洗槽内的石料清洗输送完毕后才能停机。
冰冻天气停机后,水洗槽内的水必须放净。
第三节沉砂箱
第7.3.1条配重杠杆摆动应灵敏,各支点刀口无脱出或卡死现象。
第7.3.2条沉砂箱内无杂物,排放阀门关闭应灵活可靠。
第7.3.3条配重块调整后不得随意移动,并用螺丝固定。
第7.3.4条停机后应将沉砂箱内砂、水放净。
第九篇混凝土工程第一章一般规定第1.0.1条本篇适用于水利水电建设中的水工建筑和施工设施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1.0.2条在执行本篇规定的同时,必须执行本规程第二篇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参与混凝土工程的各工种人员,除执行本篇规定外,还须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实行一专多能劳动制度的工人,必须熟悉并执行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章模板第一节木模板
第2.1.1条支、拆模板,应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必须上下同时作业时,一定要有隔离防护措施。
第2.1.2条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应按施工设计图的要求进行,事先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第2.1.3条多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
上下传送模板,应用运输工具或用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扔。
第2.1.4条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安全区,加派安全警戒,暂停行人过往。
第2.1.5条设在施工通道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高于路面1.8m,模板的支撑,不得撑在脚手架上。
第2.1.6条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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