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考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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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考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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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考勤制度
2021年政府机关考勤制度
、考勤每天早晨以广播音开始为准,未到者为迟到。
下班以规定时间为准,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
二、考勤由政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三、迟到、早退均按缺勤半天对待。
四、事假、病假超过一天以上者,均需写出书面假条(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报办公室,不报按缺勤处理并进行通报。
五、凡超过国家法定假期(如婚丧、生育假等国家法定假期规定时间)的,没有特殊原因一律按缺勤对待。
六、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四章第七十四条规定“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报请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七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整齐列队,不到的以缺勤对待。
八、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一月累计迟到超过10次(以政府办考勤为准,包括早操、学习等),在机关干部大会上作检查。
'
九、每周考勤情况需做一次汇总,送到部门领导。
第二篇:
政府机关考勤制度为了严肃工作纪律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1、请假。
工作人员心请探亲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和享受年休假,都必须书面请假,按程序审批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并在商定其工作有人替代后,向分管领导及本科(股)负责人知会请假情况。
职工因病因事请假的,必须履行手续,凡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不含住院)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当年不能享受公休假;若不享受公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年度不安排公休假。
2、审批。
全局人员需要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经局长审批;所有签批后的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查。
无局长批准签字的假条视为无假自假。
3、假期计算。
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当天到正式上班时为止,法定假日可扣除。
4、严格销假制度。
职工请假期满或年休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若遇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在假期未满前办理续假手续。
在外地不能回单位的,可电话、电报联系办理,并实事求是说明续假原因。
5、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超假者,经核实后,按旷工处理。
二、考勤制度
1、干部职工必须按区政府颁布的休息时间上下班,上下班以规定时间前(后)推10分钟为上下班准时,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否则为不按时上下班。
2、干部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
职工上下班主动签到,如果不签到又不说明理由的,按旷工处理。
职工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地点和事由。
职工下乡后,必须用所在地的座机电话向办公室报告,不报告者按旷工处理。
3、干部职工均实行考勤制。
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年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4、凡全区性的会议及社会公益活动(义务劳动、植树等)必须参加,凡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发200元补贴。
5、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对无故制度和上班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的人员,可累计计算时间,情节较轻的按本制度第一项第五款规定处理。
职工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请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后(住院除外)每天扣20元,请事假一年内累计超过7天后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职工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和核定年终达标奖的主要依据。
6、职工节假日出差、下乡领取加班补助后不得再报销旅差费。
7、参加各类函授、自修学习的面授时间,应抵销公休假。
在各类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公休假和当年终奖。
8、职工年度旷工或不假外出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辞退。
不假外出7—15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年终考核确定为称职,并在局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年终奖减半计发,不假外出3—6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并在局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除按旷工处理外,扣当月一切津补贴,不假外出1—2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并写出书面检讨。
9、各股、室做好职工节假日加班、夜间值班的登记工作,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存查。
10、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每个月结职工的出勤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经核实无异议后报告局领导并存档备查,职工出勤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和核定年终奖标准的主要依据。
第三篇:
机关考勤制度照金镇机关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
党政干部、机关工勤人员。
二、考勤方式:
1、例会制:
每周
一、假期前一天、节假日期满第一天上午9。
30召开例会,考勤范围内的党政干部为参会对象。
应考勤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会并签到,无故未参会、找人代签,一律按当日缺勤处理;
2、点名制。
党政办在所有例会上进行点名,并作好考勤记载。
3、签到制。
除例会时间外,其他工作日需在当日早11点前在党政办签到,11点整党政办人员必须将当日签到册锁入柜中。
严禁补签、代签。
三、请假制度:
差假、事假、病假必须书面请假,请假一天需分管领导及分管机关领导签字,请假两天及两天以上需分管领导、分管机关领导及镇主要领导签字,按程序审批后交党政办考勤。
因特殊原因未书面请假,到岗后必须按请假程序补写假条交党政办。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每年事假不得超过15天。
每月由党政办按照签到册及假条统计机关所有考勤人员出勤、缺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并相应扣发其补贴。
四、处理办法:
1、党政办每月统计一次出勤情况,并将考勤结果以书面形式上
报镇主要领导。
例会通报及上墙公示后,留党政办备案;
2、无故未签到、无故未参加例会按照当日缺勤处理。
缺勤一天
按元的标准在发放补贴时扣除;
3、缺勤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
计超过30天的,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后,予以辞退;
4、请长假或自愿离岗者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参加组织安排的出差、学习、考察等活动的,视为出勤,不
扣任何费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第四篇:
机关考勤制度局机关考勤制度
为建立勤政高效的机关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机关考勤采取科室负责制与考勤检查小组抽查制相结合的方式。
2、局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执行考勤制度的责任人(下称责任人)。
各责任人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执行考勤制度,经常性抓好本科室考勤制度的落实。
凡工作人员普遍或经常性违反考勤纪律,所在科室责任人要负领导责任。
3、局机关考勤检查小组负责考勤,考勤检查小组由纪检组长、办公室、监察室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牵头。
采取经常性检查、随机抽查方式对局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检查抽查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非因公务原因或未经请假,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的,由考勤检查小组负责记名。
中途需外出办事、执法检查的,应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
自行离岗的,以旷工论处。
4、各科室必须严格本科室的考勤管理,抓好经常性的考勤检查,及时纠正迟到、早退现象。
对经教育仍经常性迟到、早退和旷工人员,要予以登记,并于每月月末向局考勤检查小组如实报送本科室当月考勤情况。
如有虚报、瞒报现
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科室负责人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考勤检查小组监督各科室的考勤登记制度执行情况,每月以抽查考勤为准,汇总科室上报考勤情况,并于下月初定期公布上月考勤检查情况。
5、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列为个人年度考核和所在科室评选先进单位的一项考核内容。
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者,将给予严肃批评或处分。
工作人员月度考勤登记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超过1天(含1天)以上的,给予谈话诫勉;工作人员年度迟到、早退累计有6次(含6次)以上,或旷工超过2天(含2天)以上的,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局考勤检查小组抽查各科室工作人员月度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人/次(含5人/次)以上,或个人旷工累计超过2天(含2天)以上的,对该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第五篇:
机关考勤制度武邑县教育局
机关考勤制度
一、签到制度
工作日实行上下午双签到制度。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
查岗采取不定期形式进行,发现不在岗,按规定处理。
具体规定:
1、签到由本人填写,发现有代签行为的,代签人和被签人各罚款10元。
签到册截止签名时间:
上午8:
30;下午1:
30。
2、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一周之内有三次迟到、早退行为的,回家待岗。
以上处理均在局机关通报批评。
二、请销假制度
1、副局长外出或请病、事假,由局长批准。
写好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2、科室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批准,提前写好请假条,同时告知主管局长和办公室备案。
3、请假一天以上,五天(含五天)以内,由主管局长签字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4、一次性请假超过五天(不含五天)的,一律报局长签字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5、一次性病假、事假超过一个月的,由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二十年的发给工资(前两项)的90%,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工资照发。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工资发(前两项)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发(前两项)的80%。
6、正常婚假为7天。
7、正常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产后),实行晚婚晚育的(女1
24周岁)奖励45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再奖励产假30天。
8、病、事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6天,否则,超出部分按日工资的50%扣发。
特殊情况按局务会研究的意见办理。
9、各科室的考勤、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汇总登记,做到日考勤、周通报,并不定期检查考勤情况。
考勤结果作为年终机关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上班制度
1、上班期间严禁科室人员随意到其它科室游逛、闲聊。
不得做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网上炒股、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机关查岗时一经发现有行为之一者,对当事人罚款50元,并在系统内部通报批评。
半年内有两次其行为或上述行为被上级部门查处或被媒体曝光的,发60%工资,回家待岗。
2、科室人员上班期间外出要分别向主管局长、科室主任说明原因,报办公室备案。
否则,查岗时不在,按脱岗处理。
3、上班期间查岗不在岗,未经主管局长批准,科室主任不知情,办公室也没有备案,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一周之内三次脱岗,回家待岗。
四、本考勤制度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施行。
2021年政府机关考勤制度范文
一、请假制度
1、请假。
工作人员心请探亲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和享受年休假,都必须书面请假,按程序审批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并在商定其工作有人替代后,向分管领导及本科(股)负责人知会请假情况。
职工因病因事请假的,必须履行手续,凡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不含住院)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当年不能享受公休假;若不享受公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年度不安排公休假。
2、审批。
全局人员需要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经局长审批;所有签批后的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查。
无局长批准签字的假条视为无假自假。
3、假期计算。
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当天到正式上班时为止,法定假日可扣除。
4、严格销假制度。
职工请假期满或年休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若遇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在假期未满前办理续假手续。
在外地不能回单位的,可电话、电报联系办理,并实事求是说明续假原因。
5、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超假者,经核实后,按旷工处理。
二、考勤制度
1、干部职工必须按区政府颁布的休息时间上下班,上下班以规定时间前(后)推10分钟为上下班准时,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否则为不按时上下班。
2、干部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
职工上下班主动签到,如果不签到又不说明理由的,按旷工处理。
职工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地点和事由。
职工下乡后,必须用所在地的座机电话向办公室报告,不报告者按旷工处理。
3、干部职工均实行考勤制。
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年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4、凡全区性的会议及社会公益活动(义务劳动、植树等)必须参加,凡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发200元补贴。
5、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对无故制度和上班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的人员,可累计计算时间,情节较轻的按本制度第一项第五款规定处理。
职工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请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后(住院除外)每天扣20元,请事假一年内累计超过7天后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职工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和核定年终达标奖的主要依据。
6、职工节假日出差、下乡领取加班补助后不得再报销旅差费。
7、参加各类函授、自修学习的面授时间,应抵销公休假。
在各类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公休假和当年终奖。
8、职工年度旷工或不假外出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辞退。
不假外出7—15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年终考核确定为称职,并在局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年终奖减半计发,不假外出3—6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并在局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除按旷工处理外,扣当月一切津补贴,不假外出1—2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并写出书面检讨。
9、各股、室做好职工节假日加班、夜间值班的登记工作,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存查。
10、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每个月结职工的出勤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经核实无异议后报告局领导并存档备查,职工出勤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和核定年终奖标准的主要依据。
第二篇:
政府机关考勤制度一
、考勤每天早晨以广播音开始为准,未到者为迟到。
下班以规定时间为准,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
二、考勤由政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三、迟到、早退均按缺勤半天对待。
四、事假、病假超过一天以上者,均需写出书面假条(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报办公室,不报按缺勤处理并进行通报。
五、凡超过国家法定假期(如婚丧、生育假等国家法定假期规定时间)的,没有特殊原因一律按缺勤对待。
六、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四章第七十四条规定“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报请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七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整齐列队,不到的以缺勤对待。
八、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一月累计迟到超过10次(以政府办考勤为准,包括早操、学习等),在机关干部大会上作检查。
'
九、每周考勤情况需做一次汇总,送到部门领导。
第三篇:
机关考勤制度照金镇机关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
党政干部、机关工勤人员。
二、考勤方式:
1、例会制:
每周
一、假期前一天、节假日期满第一天上午9。
30召开例会,考勤范围内的党政干部为参会对象。
应考勤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会并签到,无故未参会、找人代签,一律按当日缺勤处理;
2、点名制。
党政办在所有例会上进行点名,并作好考勤记载。
3、签到制。
除例会时间外,其他工作日需在当日早11点前在党政办签到,11点整党政办人员必须将当日签到册锁入柜中。
严禁补签、代签。
三、请假制度:
差假、事假、病假必须书面请假,请假一天需分管领导及分管机关领导签字,请假两天及两天以上需分管领导、分管机关领导及镇主要领导签字,按程序审批后交党政办考勤。
因特殊原因未书面请假,到岗后必须按请假程序补写假条交党政办。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每年事假不得超过15天。
每月由党政办按照签到册及假条统计机关所有考勤人员出勤、缺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并相应扣发其补贴。
四、处理办法:
1、党政办每月统计一次出勤情况,并将考勤结果以书面形式上
报镇主要领导。
例会通报及上墙公示后,留党政办备案;
2、无故未签到、无故未参加例会按照当日缺勤处理。
缺勤一天
按元的标准在发放补贴时扣除;
3、缺勤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
计超过30天的,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后,予以辞退;
4、请长假或自愿离岗者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参加组织安排的出差、学习、考察等活动的,视为出勤,不
扣任何费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第四篇:
机关考勤制度局机关考勤制度
为建立勤政高效的机关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机关考勤采取科室负责制与考勤检查小组抽查制相结合的方式。
2、局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执行考勤制度的责任人(下称责任人)。
各责任人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执行考勤制度,经常性抓好本科室考勤制度的落实。
凡工作人员普遍或经常性违反考勤纪律,所在科室责任人要负领导责任。
3、局机关考勤检查小组负责考勤,考勤检查小组由纪检组长、办公室、监察室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牵头。
采取经常性检查、随机抽查方式对局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检查抽查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非因公务原因或未经请假,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的,由考勤检查小组负责记名。
中途需外出办事、执法检查的,应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
自行离岗的,以旷工论处。
4、各科室必须严格本科室的考勤管理,抓好经常性的考勤检查,及时纠正迟到、早退现象。
对经教育仍经常性迟到、早退和旷工人员,要予以登记,并于每月月末向局考勤检查小组如实报送本科室当月考勤情况。
如有虚报、瞒报现
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科室负责人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考勤检查小组监督各科室的考勤登记制度执行情况,每月以抽查考勤为准,汇总科室上报考勤情况,并于下月初定期公布上月考勤检查情况。
5、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列为个人年度考核和所在科室评选先进单位的一项考核内容。
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者,将给予严肃批评或处分。
工作人员月度考勤登记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超过1天(含1天)以上的,给予谈话诫勉;工作人员年度迟到、早退累计有6次(含6次)以上,或旷工超过2天(含2天)以上的,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局考勤检查小组抽查各科室工作人员月度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人/次(含5人/次)以上,或个人旷工累计超过2天(含2天)以上的,对该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第五篇:
机关考勤制度武邑县教育局
机关考勤制度
一、签到制度
工作日实行上下午双签到制度。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
查岗采取不定期形式进行,发现不在岗,按规定处理。
具体规定:
1、签到由本人填写,发现有代签行为的,代签人和被签人各罚款10元。
签到册截止签名时间:
上午8:
30;下午1:
30。
2、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一周之内有三次迟到、早退行为的,回家待岗。
以上处理均在局机关通报批评。
二、请销假制度
1、副局长外出或请病、事假,由局长批准。
写好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2、科室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批准,提前写好请假条,同时告知主管局长和办公室备案。
3、请假一天以上,五天(含五天)以内,由主管局长签字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4、一次性请假超过五天(不含五天)的,一律报局长签字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5、一次性病假、事假超过一个月的,由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二十年的发给工资(前两项)的90%,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工资照发。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工资发(前两项)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发(前两项)的80%。
6、正常婚假为7天。
7、正常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产后),实行晚婚晚育的(女1
24周岁)奖励45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再奖励产假30天。
8、病、事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6天,否则,超出部分按日工资的50%扣发。
特殊情况按局务会研究的意见办理。
9、各科室的考勤、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汇总登记,做到日考勤、周通报,并不定期检查考勤情况。
考勤结果作为年终机关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上班制度
1、上班期间严禁科室人员随意到其它科室游逛、闲聊。
不得做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网上炒股、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机关查岗时一经发现有行为之一者,对当事人罚款50元,并在系统内部通报批评。
半年内有两次其行为或上述行为被上级部门查处或被媒体曝光的,发60%工资,回家待岗。
2、科室人员上班期间外出要分别向主管局长、科室主任说明原因,报办公室备案。
否则,查岗时不在,按脱岗处理。
3、上班期间查岗不在岗,未经主管局长批准,科室主任不知情,办公室也没有备案,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一周之内三次脱岗,回家待岗。
四、本考勤制度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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