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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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依法完善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条件、优化应急资源配置、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提升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能力,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工作部署,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以下简称“应急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拟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应急准备为主、应急准备与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要求,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试点企业为载体,把创新监管方式与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率先建立起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规范。
同时通过局部示范、以点促面,把解决试点企业的矛盾和问题与攻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共性难题结合起来,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为有效解决共性问题提供借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实现试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有效解决非煤矿山行业的共性问题和逐步完善应急管理规范提供借鉴,实现本行业应急管理标准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的目标。
同时,配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研究起草《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规范》及《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用以规范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三、试点单位
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
四、试点内容
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关于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重点从企业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应急制度、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应急预案、宣教培训等方面强化创新试点。
参照《非煤矿山试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及评分标准》(附后),对试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细化、完善。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至4月)
省安监局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试点企业,明确试点任务和内容,成立省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印发通知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两市安监局和试点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非煤矿山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议,搞好宣传发动。
(二)实施阶段(5月至9月)
两市和试点企业所在县(市、区)安监局要认真督促指导试点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补充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规范企业应急培训和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等工作。
在此基础上指导试点企业组织有关专家和企业内部技术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
配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研究起草《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规范》及《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用以规范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三)验收阶段(10月至11月)
由省安监局牵头对试点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按照《非煤矿山试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及评分标准》执行,确保试点企业的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应急制度、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应急预案、宣教培训等全面达标。
在考核达标的基础上,报请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我省试点工作进行验收,并对我省配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起草的《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规范》及《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进行评估。
六、组织机构
省安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应急中心。
组长:
李世瑛省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
高建军省安监局副局长
勾东升淄博市安监局局长
张建生烟台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
郭方铭省安监局应急中心主任
杨继栋省安监局应急中心副主任
张德才淄博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旭平烟台市安监局调研员
李运淄博市安监局应急中心主任
孙洪斌烟台市安监局应急中心主任
崔建军省安监局应急中心主任科员
李宝通招远市安监局局长
徐炳杰沂源县安监局局长
李建波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彦庆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郭方铭(兼)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是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举措和途径。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定我省为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既是对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充分信任和肯定,也是对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两市、县(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全力抓好落实,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切实把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落实到试点企业的方方面面。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导创新。
开展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要以规范企业应急管理、提升应急能力为重点,要采取定期督导和临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试点工作进度和质量。
要建立完善定期联系企业制度,及时调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要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帮助企业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跟踪指导试点企业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
要鼓励试点企业勇于创新,探索建立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新模式,为全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落实责任,全面提炼总结。
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省安监局统一领导,两市安监局认真组织,试点企业负责实施”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的思路、目标、建设内容、时间节点,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实现试点工作目标。
要认真做好试点信息报送工作,加强考核、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提炼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尤其要检验完善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考评管理办法以及激励约束机制等制度。
通过试点,切实为全国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科学的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非煤矿山试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标准化建设及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建设标准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存在
问题
实得分
1
应急机构
建立健全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应急工作领导体系,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以及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应急工作责任和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或机构成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相应资质的应急指挥员。
有外来施工队伍的企业,应急工作体系应函盖外来施工队伍的人员。
6
未按要求设立机构不得分。
未明确分管领导扣5分;
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扣5分;
应急机构中没有取得应急指挥员资质的人员,扣5分;
有外来施工队伍的企业应急体系未涵盖外来施工队伍的,扣5分。
2
应急预案
针对企业的特点,按照要求编制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各类预案必须满足《预案编制导则》内容要求,符合企业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有外来施工队伍的企业,应急预案应涵盖外来施工队伍的应急预案。
注重应急预案动态管理,预案的评审、报备、修订等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实现企业演练常态化。
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实现重点车间、班组、岗位演练经常化。
演练计划、科目和方案、演练脚本、参加人数、动用装备、评估报告和现场影像记录等资料齐全。
10
未按要求编制综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有外来施工队伍但预案未涵盖施工队伍;预案未经有关专家评审;未按要求报备;未按规定组织演练均不得分。
未制订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计划扣2分;
未按计划组织演练扣3分;
缺少演练现场影像记录扣1分;
未对演练评估分析,缺少演练总结报告,或演练评估走形式,无实际内容,扣2分;
未按规定修订预案扣3分。
3
应急队伍
应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队伍;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按规定应与具备相应能力的专职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应急队伍人员、装备配置齐全,满足企业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地下开采矿山企业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不得低于18人,并经过专业应急技能培训,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队伍应按照有关标准加强教育、训练、演练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队伍应积极参与企业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和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服务。
15
未按照法规建立专兼职队伍不得分;
未建立专兼职队伍,又没有与相应的专职队伍签订服务协议不得分;
未配置必须的应急装备不得分;
未按规定配备指战员、技术员扣2分;
地下开采矿山企业应急人员低于18人,或应急人员未经过专业应急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该项不得分;
未按相关要求开展应急队伍日常教育、训练,应急能力不足的,扣5分,
未按应急队伍管理规定进行队伍规范化管理扣2分;
未按规定、协议要求开展服务扣2分。
4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应急机构办公室
有专门办公场所;配备电话、微机、打印机及有关必要的办公用品;编制并悬挂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及职责图表等。
3
未设立应急工作办公场所扣2分。
未配备电话、微机等应急工作必需的办公用品扣1分;
未悬挂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等图表扣1分。
应急值班室
配备24小时开通的电话(手机)、视频监测监控系统;配备值班人员办公、生活等用品;悬挂值班人员工作职责等。
3
未配备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不得分。
应急值守必需的通讯设备不畅通扣2分;
未悬挂应急值守人员工作职责扣1分。
应急资料室
配备必要的资料柜、资料盒、图书架;建立健全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档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管理图书及影音资料。
3
未配备必需的资料柜、资料盒、图书架不得分。
资料柜、资料盒配备不全扣2分;
未配备必需的应急管理图书及影音资料扣1分。
应急活动室
建立用于安全生产应急宣教、培训及会商的应急活动室;配备必需的投影仪、音响和桌椅等,有条件的可配备电脑、多媒体播放设备等。
3
未建立应急活动室不得分。
未配备必需的电视、音响、桌椅等宣传教育等设备扣1-3分。
应急装备物资
参照原四级救援队伍资质标准,结合行业和企业特点,配备必需的救援装备和器材。
地下开采矿山企业配备的救援装备和器材应不低于原四级救援队伍资质标准要求。
注重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维护和管理,所有应急救援物资全部可靠有效;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补充及调拨、配送制度完善。
12
未配备必需的应急物资装备不得分。
未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点扣4分;
缺少必需的应急物资装备扣6分;
未建立应急物资装备入库登记和保养维护记录扣2分;
未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补充制度扣3分。
地下开采矿山企业装备标准达不到原四级资质队伍标准的,根据差距,酌情扣减。
应急训练、演练场所
结合生产实际设立必要的训练和演练场所,设施和器材齐全。
3
训练场所、训练设施和训练器材少一项扣1分。
5
应急制度
应急值守
制度
建立应急值守制度,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在职在岗;定期组织值班人员培训,熟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内容和程序要求。
5
未建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分。
值班制度不健全扣1-3分;
值班记录不完备扣1-2分。
联席会议
制度
在企业内部及相邻、相关单位间建立应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应急管理工作意见、建议等;应急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5
企业内部及企业与相邻、相关单位未建立必要的联席、联动制度不得分。
联席、联动制度不健全扣3分;
未落实联席、联动制度扣1-2分。
隐患排查制度
认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隐患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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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开展 煤矿 企业 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