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总队环境运行控制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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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总队环境运行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和管理,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自然资源和能源的利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总队范围内对环境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
负责审批总队环境管理方案,审批总队能源管理计划、方案。
3.2工程技术科
负责总队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确定重大环境因素,分级进行控制;制定总队环境管理方案,并负责方案实施的监督工作;
3.3直属工作科
负责总队机关办公、生活区环境污染物的管理和总队机关的能源消耗统计分析、节能管理工作;
3.4运输物资科
3.4.1负责对总队内化学品、危险品的采购、运输、贮存、使用及废品处置统一管理;
3.4.2负责施工设备管理、能源消耗定额管理。
负责审核支队/项目部的油料使用计划;
3.5支队工程技术股负责制定本单位环境管理方案,并负责方案实施的监督工作;
3.6支队管理股负责支队机关办公、生活区污染物管理、能源统计节能管理工作。
3.7项目部
3.7.1负责制定本单位环境管理方案,并负责方案实施和污染预防控制的监督工作;
3.7.2负责制定化学品、危险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对其相关环境影响进行预防和控制;
3.7.3负责项目部的能源统计、节能管理工作;
3.8医院负责本单位的环境管理工作。
3.9技术室负责试验室相关的环境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污染物识别与控制
4.1.1污染物的分类及主要来源
根据我部从事水电建筑特点,污染物主要产生于施工生产、机关办公、生活、医疗卫生等活动。
按污染物性质的不同,分为固体废物、废水、废液、废浆、噪声、粉尘、废气、振动等。
4.1.1.1固体废物
我部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是土石方开挖、基础处理、砂石料生产、混凝土施工、喷混凝土、钢筋加工厂、拆除工程等产生的固体垃圾。
固体废弃物大部分是无毒无害的,一般不会对空气和地下水造成重大影响。
常见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如下:
――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
木材、钢材、水泥、纸张、空材料、贮存桶等;
――不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
碎混凝土块、砂石骨料、碎石材、生活垃圾、过期散装水泥、医用废弃物等;
——有毒有害废弃物:
打印墨粉、色带、磁盘、电池、油桶、灭火器、塑料布、化工材料及包装物、玻璃丝布、铝箔纸、日光灯管、油手套、油棉纱、测温剂、涂改液瓶、复印机墨盒、复写纸、变质过期的化学稀料、油漆桶、聚苯板、聚脂板、涂料等。
4.1.1.2废水、废液、废浆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废液可分为化学性废液和物理性废液,化学性废液可能会对大气、水体、土壤和地下水等造成严重污染。
——化学性废液的主要来源有:
模板安装、设备安装、金属结构的制作安装、锚索制作、施工机械、临时供电设施等过程产生废油;设备设施产生废油;部分机械和机械设备保养维修和医用化学品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灌浆和防渗墙施工中产生的化学性废浆等。
——物理性废液的主要来源有:
石方开挖、基础处理、清基、砂石料冲洗、混凝土养护、钻孔等过程中的产生的清洗用水等。
4.1.1.3噪声
主要产生于以下过程或设备:
土石方开挖填筑、混凝土拌和、混凝土施工、车辆运输、施工材料的加工、临时供电设备、金属结构的制作安装、拆除等。
4.1.1.4粉尘
主要来源有:
土石方开挖填筑、爆破、砂石骨料生产、混凝土拌合、拆除工程、车辆行驶、施工设备、细颗粒材料运输和存放、锅炉等。
4.1.1.5废气
主要来源有:
燃油车辆和施工机械、施工材料、爆破、金属结构的加工、锅炉、焚烧、意外事故如火灾、泄漏、爆炸等。
4.1.1.6振动
主要来源有:
机械设备、爆破。
4.1.1.7有害污染物的识别见《国家危险污染物名录》。
4.1.2污染的预防及控制
4.1.2.1组织机构:
各单位成立环境预防和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环境控制与管理,对环境保护方案进行策划、审批和实施。
下设环保办公室,各级人员成员必须明确分工,使每种污染源、污染物都有专人负责。
4.1.2.2职责:
工程技术科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对全总队各种污染物的识别、预防、排放和处理做出具体规定,经管理者批准后实施。
各单位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保存污染物排放记录。
工程技术部门定期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监测,形成监测记录(见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中“噪声测量记录”和“污染监测记录表”)。
当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时,应及时向该污染物的负责人反映不符合情况,并由该污染物的负责人组织人员制定纠正措施。
4.1.2.3实施原则:
施工生产和生活中以不产生污染物为最佳选择,其次是减少污染物的产出,最后才采取必要的治理控制污染。
各单位应积极推广以对产品和产品的生产过程采用预防污染的策略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为中心内容的清洁生产。
4.1.2.4污染预防常用方法有:
施工前进行合理规划;对过程加强管理和控制;对资源实施有效的利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利用先进技术和施工工艺和设备;采用无毒无污染材料代替原有对环境有污染的材料等方法。
在污染预防时,可重点使用某种方法,也可以几种预防方法同时使用。
在对污染物处理时,应首先考虑能否进行废物利用,然后再考虑其它处理方法。
4.1.2.5固体废弃物控制
(1)废弃物分类
废弃物一般可分为:
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不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
总队常见的废弃物分类如下:
——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
木材、钢材、水泥、纸张、贮存桶等;
——不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
碎砖头、碎瓦块、碎混凝土块、碎石材、生活垃圾、过期散装水泥等;
——有毒有害废弃物:
打印墨粉、色带、磁盘、电池、油桶、灭火器、塑料布、化工材料及包装物、玻璃丝布、铝箔纸、日光灯管、油手套、油棉纱、测温剂、涂改液瓶、复印机墨盒、复写纸、变质过期的化学稀料、油漆桶、聚苯板、聚脂板、涂料等。
(2)废弃物标识
—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处用标牌或其它方式注明废弃物的种类、责任人、处置去向等(见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中“污染监测记录表”)。
——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中的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废弃物的收集
——各产生废弃物的单位均应设置废弃物临时置放点,并在临时置放点配备有标识的废弃物容器(施工现场可回收、不可回收废弃物需建立密闭的存放场所),有害废弃物必须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
——废弃物产生后,由产生单位人员按要求放置到临时存放地点或容器里。
各单位必须设专职或兼职的废弃物管理员负责此项工作。
(4)废弃物的运输
——内部运输:
各单位的废弃物临时存放点应指定专人管理。
由指定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场内废弃物指定存放场地,并分类放置。
在运输中需确保不遗撒、不混放。
——外部运输:
废弃物外运必须由有准运证的单位进行。
外运前必须将废弃物覆盖严实,不得出现遗撒。
同时,废弃物清运单位必须向相关单位提供废弃物的收购、接纳单位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有毒有害废弃物运输:
对于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运输,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用密闭容器装存,采用专用运输工具,防止污染环境。
(5)废弃物存放场地的管理
——直属工作科负责规划总队机关的废弃物贮存场地。
——支队、项目部负责规划现场的废弃物贮存场地,根据废弃物的种类划分不同贮存区域。
——废弃物存放场地应设有防雨、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等设施,并配备消防等应急安全防范设施、(如空机油桶、柴油桶、废弃易燃化学材料等有毒有害类废弃物存放处),且有醒目的标识。
(6)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回收利用。
各单位应尽量减少废弃物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
——对于产生的废弃物应尽量采取无害化处置。
(7)废弃物委托处理
——总队机关废弃物由直工科委托有关方进行处置;支队/项目部的废弃物由支队/项目部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负责处置。
——支队/项目部应对分包方处理废弃物的能力进行调查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于无毒无害类废弃物,总队/支队/项目部应委托有关方按照国家、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有毒有害类废弃物,总队/支队/项目部应委托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废弃物消纳处置单位进行处理,资审时要求其提供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并与其签订有毒有害类废弃物清运协议。
——总队各个与废弃物有关的单位,要按照所负责贮存、处置废弃物的范围和事项,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
(8)废弃物处置的跟踪
——各单位应对废弃物的处置,特别是有毒有害的处置进行跟踪,确认废弃物是否真正运送到负责处理的单位、场所。
——各单位要将有关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传递到相关方(分包商、供应商、业主、监理等)。
4.1.2.6对于无害的废水,如清基、砂石料冲洗、钻孔等过程中的产生的清洗用水,可以采用沉淀法(沉砂池、沉淀池)除去水中的颗粒物质,含油废水可通过隔油池除油,然后对水再次利用;对于废油和其它有害废液等对环境危害较大的废液的处理见4.4.1条款。
4.1.2.7对于噪声可从噪声源、传声途径和接收者三个环节进行处理。
降低噪声或消除噪声源是最根本的途径,其方法有改进设备的结构设计、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方式、提高机械的加工质量和装配精度;在传声途径上降低噪声的方法有吸声降噪、隔声降噪、消声降噪、减振降噪;对噪声的接收者进行个人防护的方法有使用耳塞、防声棉、耳罩、头盔等防护用具来阻挡噪声进入人耳。
4.1.2.8消除或减少由土石方开挖填筑、造孔、拆除工程、车辆行驶、水泥搬运、砼生产过程、施工设备等产生的粉尘,可从机械、设备、工艺、材料、操作人员等方面考虑,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是适量洒水,应视现场具体情况采用措施。
4.1.2.9对于燃油车辆和施工机械、施工材料、爆破、金属结构的加工产生的废气,重在预防,如燃油车辆和施工机械可采用清洁燃料;可采用使用后对大气污染较小的新型施工材料、爆破工艺及药品、金属结构的加工工艺预防上述废气来源。
4.1.2.10对于振动,可以选择合适的施工时段或采用先进设备、施工工艺来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2医务用品污染处理采用专用垃圾袋统一收集、保存,并作好标识,委托当地的医疗废品处理站或医院集中进行处置,严防流失和误用。
4.3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进行植被恢复。
4.4化学危险品、油品管理
4.4.1化学危险物品范围
4.4.1.1按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4.4.1.2通常我部使用的化学危险品通常有:
(1)爆炸品:
如雷管、导火索、导火绳、硝铵(或铵锑)炸药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如液化气瓶的氧气、氢气、甲烷气体等。
(3)易燃液体:
如汽油、油漆、香蕉水等。
(4)易燃固体:
沥青、油毡等;
(5)毒害品:
(6)腐蚀品:
强酸、强碱、电解液、除锈液等;
4.4.1.3我部施工生产上具体涉及的危险物品名录,由运输物资科根据危险物品的使用情况制定,报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布。
4.4.2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4.4.2.1运输
实施单位应对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及装卸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运输及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
——对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应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运输车辆禁止超载、超高和超速行驶。
——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饮酒、吸烟。
——装卸中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装卸搬运强腐蚀性物品,操作前应检查箱底是否已被腐蚀,以防脱底发生危险。
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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