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杯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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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杯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
“华测杯"2018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赛区预赛“工程测量”赛项
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
GZ-2018013
赛项名称:
工程测量
赛项组别:
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二)竞赛目的
1.检验高职院校实践教学的效果,检验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基础知识的掌握水平,培养学生的外业数据采集以及内业数据处理等方面的实践能力。
2.检验和展示参赛选手对测绘知识、技能的掌握及对生产实践问题的分析处理能力。
提升大学生测绘技能训练水平,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和不怕苦、不怕累的优秀品质,养成认真细致耐心的良好业务作风。
3.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改革测绘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建设,加强实践教学,积极探索培养测绘地理信息行业高端技能人才的途径和方法,为全国开设测绘类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搭建交流教育教学成果与经验的平台。
4.促进社会对测绘类相关岗位的了解,提升高职测绘类专业的社会认可度。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1.本次竞赛内容包括“二等水准测量”和“1:
500数字测图”两个分项。
2.各分项测量用时最大时长限制:
二等水准测量80分钟;
1:
500数字测图(外业、内业总时长)180分钟。
无论何队,只要超过最大时长,立即终止竞赛。
(四)竞赛方式
1.技能竞赛采取操作考核的方式,参赛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竞赛任务,并上交合格成果。
2.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
每个学校可以有1~2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只能由4名固定选手(其中设队长1名,如有两队参加,队内人员不可更换或互换,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和1-2名指导教师组成。
每支参赛队必须参加全部竞赛项目,独立完成竞赛任务,否则不予排名。
3.各参赛队轮流参加2项竞赛,参赛项目的先后及各参赛队在每项竞赛中的出场顺序由竞赛委员会在现场组织抽签决定。
竞赛时,各队竞赛的路线、场地、试题和已知数据均随机抽签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1)二等水准测量项目竞赛路线由各队在现场抽签得到的已知点、待定点组合而成。
(2)1:
500数字测图项目各队在同一块场地竞赛,大赛组委会为每个队提供三个控制点。
控制点组和绘图用电脑均在现场抽签决定。
(五)竞赛试题
本赛项为公开赛题。
例题1.二等水准测量竞赛试题
如图1所示闭合水准路线,已知A01点高程为69.803m,测算B02、C03和D04点的高程,测算要求按技术规范。
图1
上交成果:
二等水准测量竞赛成果,包括观测手簿、高程误差配赋表和高程点成果表。
例题2.1:
500数字测图竞赛试题(样题数据):
如图3所示,其中,K01、K02、K03等为控制点,请利用GNSS接收机与全站仪联合测图,按测图要求绘制1:
500数字地形图。
全站仪和GPS在测图过程中,不可同时使用,并且,全站仪采集的碎部点不得少于15个。
测图要求按技术规范。
控制点坐标如下:
K01:
x=1801.667my=2880.822mH=82.244m
K02:
x=1902.985my=2862.218mH=82.078m
K03:
x=1814.228my=2905.325mH=81.969m
图3
上交成果:
(1)数据采集的原始文件;
(2)野外数据采集草图;(3)dwg格式的地形图文件。
(六)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参加竞赛。
队员在竞赛前因故不能参赛,由所在院校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申请、经大赛组委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换参赛选手。
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
2.参赛队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赛场,到检录处检录,然后到竞赛现场抽签。
未能按时检录者不得参赛。
3.竞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4.开赛前仪器必须装箱,脚架收拢。
5.裁判组长宣布竞赛开始,同时计时开始,计时精确到秒。
6.竞赛过程中,若仪器发生故障,参赛队员向当值裁判员口头提出报告,由仪器厂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经现场当值裁判员确认后可以更换仪器重测。
若经工程师检查仪器无故障,检查时间按竞赛时间计。
凡在测量过程中未报告仪器故障的,超过竞赛时间后不能以仪器故障为由要求重测。
非仪器故障的重测不重新计时。
7.竞赛结束,各参赛队仪器装箱、脚架收拢,上交成果资料,竞赛计时结束。
8.成果一旦提交就不能再要求修改或者重测。
9.规定必须轮换完成的竞赛项目,选手必须轮换。
10.参赛队必须独立完成所有竞赛任务,参赛队员在竞赛过程中不能以任何方式与外界交换信息。
11.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选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无法继续竞赛的,停止该队竞赛,不得重赛,并进行相应的仪器设备赔偿。
12.参赛者必须尊重裁判,服从裁判指挥。
13.参赛队对裁判员及其裁决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裁判长及赛会仲裁组申诉。
(七)竞赛环境
竞赛环境为室外,绘图为室内
二等水准测量竞赛路线场地设在校园水泥路上。
1:
500数字测图竞赛场地为运动场,塑胶跑道,草地等。
(八)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二等水准测量竞赛
水准路线为闭合路线,全长约1.2km,1个已知点和三个待定点,分为四个测段。
参赛队应完成现场抽签得到的水准路线。
1.观测与计算要求
(1)观测使用赛会规定的仪器设备,2m标尺,测站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及其累计、视线高度和数字水准仪重复测量次数等按表1规定。
表1二等水准测量技术要求
视线长
度/m
前后视
距差/m
前后视距
累积差/m
视线高度/m
两次读数所得高差之差/mm
水准仪重复测量次数
测段、环线闭合差/mm
≥3且≤50
≤1.5
≤6.0
≤1.85且≥0.55
≤0.6
≥2次
≤
注:
L为路线的总长度,以km为单位。
(2)参赛队信息只在竞赛成果资料封面规定的位置填写,成果资料内部的任何位置不得填写与竞赛测量数据无关的任何信息。
(3)竞赛使用3kg尺垫,可以不使用撑杆,也可以自带撑杆。
(4)竞赛过程中不得携带仪器或标尺跑步。
(5)观测前30分钟,应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下,使仪器与外界温度一致,竞赛前须对数字水准仪进行预热测量,预热测量不少于20次。
(6)竞赛记录及计算均必须使用赛会统一提供的《二等水准测量竞赛成果》本。
记录及计算一律使用铅笔填写,记录完整。
记录的数字与文字力求清晰,整洁,不得潦草;按测量顺序记录,不空栏;不空页、不撕页;不得转抄成果;不得涂改、就字改字;不得连环涂改;不得用橡皮擦,刀片刮。
(7)水准路线采用单程观测,每测站读两次高差,奇数站观测水准尺的顺序为:
后-前-前-后;偶数站观测水准尺的顺序为:
前-后-后-前。
(8)同一标尺两次读数不设限差,但两次读数所测高差之差应满足表1规定。
(9)测量的错误成果与文字应单横线正规划去,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与文字。
并在备考栏注明原因:
“测错”或者“记错”。
(10)因测站观测误差超限,在本站检查发现后可立即重测,重测必须变换仪器高。
若迁站后才发现,应从上一个点(起、闭点或者待定点)起重测。
(11)错误成果应当正规划去,超限重测的应在备考栏注明“超限”。
(12)水准路线各测段的测站数必须为偶数。
(13)每测站的记录和计算全部完成后方可迁站。
(14)测量员、记录员、扶尺员必须轮换,每人观测1测段、记录1测段。
(15)现场完成高程误差配赋计算,不允许使用非赛会提供的计算器。
(16)竞赛结束,参赛队上交成果的同时,应将仪器脚架收好,计时结束。
(17)高程误差配赋计算,距离取位到0.1m,高差及其改正数取位到0.00001m,高程取位到0.001m。
计算格式见表2。
表中必须写出闭合差和闭合差允许值。
计算表可以用橡皮擦,但必须保持整洁,字迹清晰。
(18)比赛前两天严谨携带测量仪器及工具进入竞赛场地,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表2:
高程误差配赋表
点名
距离
(m)
观测高差
(m)
改正数
(m)
改正后高差(m)
高程
(m)
BM1
435.1
0.12460
-0.00120
0.12340
182.034
B1
182.157
450.3
-0.01150
-0.00120
-0.01270
B2
182.144
409.6
0.02380
-0.00110
0.02270
B3
182.167
607.0
-0.13170
-0.00170
-0.13340
BM5
182.034
∑
1902.0
+0.00520
-0.00520
0
W=+5.2mmW允=±5.5mm
2.上交成果
每个参赛队完成外业观测后,在现场完成高程误差配赋计算,并填写高程点成果表。
上交成果为:
《二等水准测量竞赛成果资料》。
第二部分1:
500数字测图
测图面积大约为200m×200m,通视条件良好,地物齐全,难度适中。
多个队同时开始测图竞赛。
大赛为每个参赛队提供2个控制点和1个检查点,控制点之间可能互不通视,参赛队利用GNSS流动站在已知点上测量确定坐标系转换参数后测图。
内业编辑成图在规定的机房内完成,组委会提供安装有中望CAD平台的数字测图软件CASS9.1的计算机。
1.测量及绘图要求
(1)各参赛队小组成员共同完成规定区域内碎部点数据采集和编辑成图,队员的工作可以不轮换。
(2)竞赛过程中选手不得携带仪器设备跑步。
(3)碎部点数据采集模式可用GNSS与全站仪联合测图方式。
(4)上交的绘图成果上不得填写参赛队及观测者、绘图者姓名等信息。
(5)草图必须绘在赛会配发的数字测图野外草图本上。
(6)按规范要求表示高程注记点,除指定区域外,其他地区不表示等高线。
(7)绘图:
按图式要求进行点、线、面状地物绘制和文字、数字、符号注记。
注记的文字字体采用绘图软件默认字体。
(8)图廓整饰内容:
采用任意分幅(四角坐标注记坐标单位为米,取整至50米)、图名、测图比例尺、内图廓线及其四角的坐标注记、外图廓线、坐标系统、高程系统、等高距、图式版本和测图时间。
(图上不注记测图单位、接图表、图号、密级、直线比例尺、附注及其作业员信息等内容)。
2.上交成果
(1)原始测量数据文件(dat格式)。
(2)野外草图。
(3)dwg格式的地形图数据文件。
(九)技术平台
A、竞赛使用的仪器
竞赛使用的所有仪器、附件及计算工具均由赛区组委会统一提供。
包括:
1.计算工具
计算器2个、三角板1副,铅笔4支,削笔刀1个和橡皮1块。
2.二等水准测量仪器设备
(1)电子水准仪(科力达电子水准仪DL07):
含木制脚架1个、2m数码标尺1对、及尺垫(3kg)2个。
(如需要用尺撑,可自带)
(2)50m测绳(根据参赛队的要求配发)。
3.1:
500数字测图仪器设备
(1)GNSS接收机流动站一套(华测RTKi80)。
(2)华测全站仪CTS-112R4一台及配套的棱镜(含基座)1个、2个脚架
(3)安装数字测图软件CASS9.1(for中望CAD+教育版)及其配套软件的台式计算机1台。
(3)3m钢卷尺1个。
B、竞赛的技术标准
1.《1:
5001:
10001:
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14912—2005。
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5.《全球定位(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
6.本赛项技术规范。
凡与上述标准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规程为准。
(十)评分标准
A、竞赛用时成绩评分标准
各队的作业速度得分Si计算公式为:
式中:
为所有参赛队中用时最少的竞赛时间。
所有参赛队中不超过规定最大时长的队伍中用时最多的竞赛时间。
为各队的实际用时。
B、竞赛成果质量评分标准
1.二等水准测量竞赛成果质量评分标准
成果质量从观测质量和测量成果精度等方面考虑进行分类:
(1)不合格成果
不合格成果称为二类成果。
原始观测记录用橡皮擦、每测段测站数非偶数,视线长度、视线高度、前后视距差及其累计差、两次读数所得高差之差超限,原始记录连环涂改,水准路线闭合差超限等。
凡违反其中之一即为二类成果。
为了保证公平竞赛,凡是手簿内部出现与测量数据无关的文字、符号等内容,也将被视为不合格的二类成果。
(2)观测与记录
a.违反观测、记录轮换规定的,违规1(人)次扣2分。
b.携带仪器设备(包括标尺)跑步,违规跑1步扣1分。
c.骑在脚架上观测,违规一次扣1分。
d.测站重测不变换仪器高,违规1次扣2分。
e.数字水准仪违规显示高差,违规一次扣2分。
f.测站记录计算未完成就迁站,违规1次扣2分。
g.记录转抄,违规1次扣2分。
h.手簿缺少计算项或计算错误1处扣1分。
i.就字改字或字迹模糊影响识读1处扣2分。
j.观测手簿非单横线或不用尺子的随意划改1处扣1分。
k.观测原始记录划改不注明错误原因或注明原因不规范,违规1处扣0.5分。
(3)计算成果
a.平差计算10分,计算错误一处扣0.5n分(n为影响后续计算的项数),扣完为止。
b.高程检查(6分):
求得的水准点高程与已知值比较,差值不得超过±5mm,每超限1个点扣2分。
2.数字测图成果质量成绩评定标准
成果质量成绩主要从参赛队的仪器操作、测图精度和地形图编绘等方面考虑,包括:
(1)取消资格
下列情况之一取消竞赛资格:
a.故意遮挡其他参赛队观测。
b.携带非赛会配发的仪器设备。
c.不采用“草图法”采集碎部点。
d.GNSS接收机摔倒落地。
e.使用非赛会提供的草图纸。
f.使用电话、对讲机等通讯工具。
(2)野外数据采集
下列情况之一,违规1次扣2分:
a.指导教师及其他非参赛人员入场、指导、协助操作。
b.仪器操作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其它不安全操作行为。
(3)测图精度
测图精度评分标准如下:
a.边长检查:
检查内容为明显的地物,如房屋的长度、道路的宽度等。
要求相邻地物点间距与标准值相比应不大于0.15米。
共检查5处,每超限一处扣1分。
b.高程检查:
检查内容为明显的地物,如房屋的散水点、道路的中心。
要求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误差小于测图比例尺基本等高距的1/3(0.15)米。
共检查5处,每超限一处扣1分。
c.坐标检查:
检查内容为明显的地物,如房角点、道路的拐点、雨篦中心等。
要求点位误差小于0.15米。
共检查10处,每超限一处扣1分。
(4)地形图编绘
a.错误及违规:
出现重大错误或重大违规扣10分,一般性错误或违规扣1-5分。
b.完整性与正确性:
图上内容取舍合理,主要地物(指房屋、道路与花坛等)漏测一项扣2分,次要地物(指路灯、窨井、高程点等)漏测一项扣1分。
c.符号和注记:
地形图符号和注记用错一项扣1分。
d.等高线:
等高线与高程发生矛盾,一处扣1分。
未绘制等高线扣5分。
e.整饰:
地形图整饰应符合规范及竞赛要求,缺、错少一项扣1分。
(十一)评分方法
1.竞赛成绩主要从参赛队的作业速度、成果质量两个方面计算,采用百分制。
其中成果质量总分70分,按评分标准计算;作业速度总分30分,按各组竞赛用时计算。
两项成绩相加成绩高者优先。
在两队成绩完全相同时,分别按以下顺序排名:
(1)二等水准测量:
①质量成绩高,②重测次数少,③划改少,④成果表整洁。
(2)数字测图以下顺序排名:
①质量成绩高,②精度检查分高,③漏测地物少,④图面整饰美观。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且成果符合要求者按竞赛评分成绩确定名次。
凡超限或定性为二类成果的不参加评奖。
3.对于竞赛过程中伪造数据者,取消该队全部竞赛资格。
并报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办公室通报批评。
(三)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根据竞赛考核内容和要求对参赛队竞赛最终成果做出评价:
1.各项竞赛的外业成绩由现场裁判根据各队的竞赛表现评定,由单项裁判组长审核确定。
2.二等水准测量计算项目成绩由计算裁判组按照评分内容分工负责评定,由计算裁判组长审核并汇总。
数字测图绘图部分的成绩由绘图裁判组按照评分内容分工负责评定,由绘图裁判组长审核并汇总。
3.各队在各单项竞赛的时间成绩由评分裁判计算,评分裁判长审核。
4.各队的团体总成绩由总裁判长审核。
5.成绩产生、审核和公布由裁判组、督导组和仲裁组按照大赛制度《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6.各类裁判人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开展加密解密、现场执裁、内业评判、时间分计算、成绩汇总和公布等工作。
(四)成绩公布
各单项总成绩汇总后,由总裁判长审核后报赛项执委会进一步审定,在闭幕式前2小时张榜公布。
同时,仲裁组负责接受投诉,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负责接受质询。
(十二)奖项设定
1.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大赛办要求:
测绘赛项只设团体总成绩奖,不设单项奖和个人奖。
2.团体总成绩按参赛队二个单项比赛成绩加权求和计算,其中“二等水准测量”和“数字测图”的权重分别为0.4和0.6。
3.参赛队以所在院校为单位获奖,奖项为团体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所有参赛队数量的10%、20%和30%,按竞赛团体总成绩排名。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教育厅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十三)赛项安全
1.由赛区组委会牵头组织专门机构负责赛区内所有赛项的安全工作,赛区组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赛项成立相应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赛项筹备和竞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赛项执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赛区建立公安、消防、司法行政、交通、卫生、食品、质检等相关部门协调机制保证竞赛安全,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制定相应安全管理的规范、流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过程保证竞赛筹备和实施工作安全。
3.各参赛院校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裁判员负责监督和警示。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员必须为同校在校学生,不得跨校组队,违者取消竞赛资格。
2.熟悉竞赛规程和赛项须知,领队负责做好本参赛队竞赛期间的管理工作。
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须所在院校主管部门于相关赛项开赛5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替换;参赛队员注册报到后,不得更换,允许队员缺席竞赛。
3.竞赛前指定一名领队或指导教师抽签,确定竞赛顺序、出场竞赛等。
4.参赛队按照大赛规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5.参赛队员统一着装,须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
6.参赛队统一使用赛场提供的计算机、竞赛设备、设备附件和工具等。
7.如在竞赛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各代表队与现场工作人员协调联系和反映,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竞赛或中途带选手退场。
8.各参赛队必须按操作规程要求竞赛,在竞赛过程中不按操作要求,出现人为损坏赛项提供的设备情况,由参赛队照价赔偿。
9.本竞赛项目的解释权归赛项执委会。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每个参赛队最多可配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允许指导教师缺席竞赛。
2.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
3.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指导教师应按时参加赛区组织的相关会议,并及时向队员传达会议精神。
5.指导教师要做好本队参赛选手的有关组织工作,督促选手按组委会制定时间和地点报到;做好选手的后勤保障、安全工作。
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在赛场内应始终佩带参赛凭证(身份证、参赛证等)。
3.参赛队员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
禁止将通讯工具带入赛场。
4.竞赛准备阶段时,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准备工作。
5.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竞赛的(例如测绘仪器出现摔坏等),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竞赛。
6.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故意干扰其他队的竞赛。
7.参赛选手按竞赛规定进行观测、记录的轮换。
8.选手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开始操作,上交成果时,队长应与分项裁判长共同在任务完成确认表上签字,竞赛计时结束。
9.在竞赛中因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仪器检修工程师确认、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重测或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10.选手必须参加赛项执委会组织的座谈、报告会等活动。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积极完成本职任务。
2.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竞赛指南。
3.赛前3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赛区赛项执委会办公室主任请假。
4.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十五)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
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
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1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六)竞赛观摩
赛场全面开放,在竞赛不受干扰的前提下,开辟观赛路线和观摩区,竞赛期间允许观众在规定的参观区域现场参观和体验,观摩人员应服从赛务工作人员管理。
(十七)竞赛视频
由于竞赛场地大,参赛队伍多,本赛项竞赛视频只全程摄录开幕式、闭幕式和三个赛项的部分片段,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公布对优秀选手采访、优秀指导教师采访、裁判专家点评和企业人士采访视频资料。
(十八)资源转化
大赛成果包括赛项成果、专业知识展示资料、企业参展资料、企业基本信息、参赛院校基本信息等五个方面,充分利用职业技能大赛的展示交流平台,整理编辑竞赛成果,经过加工与开发,转化为教学资源,服务教学,成果共享。
转化后的教学资源分类汇编成册,电子版汇总上传到教学资源库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开放。
1.赛项成果资料转化
赛项成果资料包括文本资料和视频资料。
竞赛内容、竞赛流程、技术纲要、评分标准等文字性资料,该类资料经编辑汇编成册,转化为用于教学实习实训的《实训任务书与指导书》1套。
竞赛全程录像资料经过编辑处理,作为用于教学的典型视频案例。
2.专业知识展示资料转化
竞赛中涉及到的专业知识,如行业新知识、新成果、新技术等,整理汇编成册,形成《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科普知识汇编》1套。
3.企业参展资料转化
企业参展的资料是代表企业优秀成果的精品,包括新技术、新产品,经收集整理,制作1套《参展企业成果汇编》,丰富教学资源。
4.企业基本信息转化
参展企业大多是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佼佼者,是本专业求之不得的校企合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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