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利物浦大学南校区桩基监理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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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交利物浦大学南校区桩基监理交底
西交利物浦大学南校区二期商学院工程桩基工程
监理交底
一、现场监理机构的设置1
二、监理工作准则1
三、监理工作依据1
四、桩基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2
五、监理的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8
六、关于资料要求8
七、其他有关要求9
八、桩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交底9
苏州三联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西交利物浦大学项目监理组
桩基工程监理交底
受西交利物浦大学委托,苏州三联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为了和有关各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关系,使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实现合同目标,特将我们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要求等向有关方作以下介绍。
一、现场监理机构的设置
1、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任命,受公司委托,全面主持现场监理机构的工作,承担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履行本岗位监理工作职责。
3、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履行平行检验、巡视、旁站等职责以及信息传递、资料收集、整理等职责(具体见监理规划岗位职责)。
二、监理工作准则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法规,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在监理过程中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八字方针作为准则,并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为目标。
三、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颁布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标准等。
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系列规范等。
希施工单位认真学习以上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等。
2、与本工程相关的地方性建设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程。
3、本工程招投标书、合同、协议、承诺书、会议纪要等合同文件。
以上有关资料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三者之间的权力、义务和相互关系以及违约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
经审查的施工设计图纸是工程建设的直接依据,也是监理的重要依据,要求各施工单位认真审阅图纸,发现有误立即向我监理人员书面报告,经确认无误后,严格按施工设计图施工。
5、按法定程序批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7、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等等。
四、桩基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1、桩基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在桩基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前,施工、监理机构均应各自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且做好会议纪要,并经各方签认。
(2)桩基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我现场监理机构审查并获得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江苏省监理示范用表(以下简称苏监)A3.1表,提醒注意的是首先施工单位内部应进行审批,审批表式应符合TJ1.4的要求,然后我监理组方可在A3.1表中签字盖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向我现场监理机构报验、签认。
桩基工程开工之前,须对桩基承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核,施工单位必须申报下列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以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含安装等资质)等。
报审表式采用A8-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
(3)除了报审以上资料,桩基施工单位尚应向监理单位报验下列资料:
①A3.2-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附件内容包括: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岗位资格证书。
②A3.4-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附件内容包括:
◆设备进场:
设备清单(如名称、产地、规格、数量等);
设备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
设备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的资格;
设备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设备专业检测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的资格。
◆设备使用:
专业检测单位检测报告、复试报告、合格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
设备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
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③A4.4-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报审表,附件内容包括:
◆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计算方法。
(4)承包单位应将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控制桩的校核成果、保护措施以及平面、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报我现场监理机构检查、复核、签认;施工测量成果报验表应符合苏监A3.7表式;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等测量仪器设备报审采用A8-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
(5)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将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报送监理单位审查并获签发。
开工条件包括:
施工许可证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已获监理单位批准;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工程开工申请表应符合苏监A1表式,附件内容包括: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及有关证件;
◆进场材料、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和性能一览表;
◆特殊工种人员的姓名、上岗证一览表及有关证件;
◆施工合同对以上3条内容的对应要求。
(6)桩基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2、工地例会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定期召开,且应明确时间、地点、参加单位、人员及会议内容;同时总监或专监将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工地例会及专题会议的内容和组织应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
本工程工地例会周期为每周一次,每周四上午9:
00,参加人员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现场主要负责人等,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必要时将邀请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
3、桩基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1)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
我监理机构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除了审核其技术可行性及经济适用性外,尚应审核安全性,即是否符合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2)桩基承包单位应及时报送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至现场监理机构复验和确认;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苏监B.1.2表式。
(3)进场方桩的质量证明资料应报我现场监理机构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取样,送法定试验单位检测抗弯性能,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进场报验单应符合苏监B.1.3表式。
(4)每天应报验沉桩记录、接桩隐蔽工程等资料,报验表应符合苏监B.1.4表式。
(5)承包单位应接受我现场监理机构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技术状况的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6)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将经常在现场巡视和检查;并对每根桩的打桩过程进行旁站,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A.0.6表),具体旁站监理程序、内容、部位等见本工程桩基阶段《旁站监理方案》。
(7)对打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将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B.5.1表);如承包单位未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专业监理工程师经总监批准将下达工程暂停令(A.0.11),且向建设单位汇报;如情况仍无好转,则下发监理工程师备忘录(A.0.13)。
(8)我监理人员如果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将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再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征得业主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B.5.2)。
(9)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将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质量事故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将由监理人员跟踪检查和验收、签认。
(10)对于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承包单位在完成桩基子分部工程的现场实物和质量验收资料并自检合格后,申报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在此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A.0.15)。
(11)提醒承包单位重视以下质量通病防治:
方桩桩身断裂
现象:
桩在沉入过程中,桩身突然倾斜错位,桩尖处土质条件没有特殊变化,而送桩贯入度突然增大。
治理:
应会同设计人员共同研究处理方法。
根据工程地质条件,上部荷载及桩所处的结构部位,可以采取补桩的方法。
可在轴线两侧分别补1根或两根桩。
方桩深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现象:
桩顶标高无法达到设计要求。
治理:
立即联系设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油压表读数度控制方法,进行截桩处理,或采取补桩等处理方法。
方桩桩身倾斜
现象:
预制桩桩身垂直偏差过大。
治理:
(1)打桩时稳桩要垂直,桩顶应加桩垫。
桩垫失效应及时更换。
(2)桩帽与桩的接触面及替打木应平整,不平整的应及时处理。
接桩焊缝开裂
现象:
沉桩时,接桩处焊缝开裂
原因:
连接处表面不干净、连接铁件不平、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接桩上下中心线不在同一条线上、焊接后停歇时间过短等原因所造成。
治理:
应保证接桩的焊接质量,连接处表面应清理干净,不平位置应用钢片垫稳;焊接时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焊缝均匀、饱满、无夹渣、无气孔;接桩上下应在同一条直线上;焊接后的停歇时间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桩顶碎裂
现象:
沉桩或送桩时,桩顶或桩帽破损。
原因:
由于桩顶强度不够及锚固钢筋不足,或桩顶不平、施工机具选择不当等原因所造成。
治理:
进行厂验,检查方桩生产单位的加工情况;必要时督促打桩单位更换生产厂家;同时加强施工准备时的检查。
以上质量通病防治仅是项目监理组根据类似工程经验提出,请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及时和现场监理人员、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有关设计人员进行协商和沟通处理。
4、桩基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1)承包单位统计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支付申请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合同工程计量报审表应符合苏监B.2.1表式;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应符合苏监B.2.3表式;工程款支付证书符合苏监A.0.9表式;工程计量周期一般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我监理组有权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除了以上要求,尚应符合本工程跟踪审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按照合同的约定,工程变更文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就其费用及工期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后,签发工程变更单(C.0.2)。
现场签证工作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代表共同验证后会签。
签证工程计量报审单应符合苏监B.2.1表式。
(工程变更均需由原设计部门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无设计部门的正式变更文件承包单位不得擅自施工)。
所有工程变更及签证均必须通过本工程跟踪审计部门的审核确认。
(3)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我现场监理机构方予以受理。
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明确响应了合同通用条款关于索赔事件的处理和操作程序;
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必须符合苏监B.2.2表式。
(4)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的竣工结算表经监理机构人员审定,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5、桩基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1)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现场监理机构报送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我监理机构将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我监理组将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应符合苏监B.3.1表式。
(2)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的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我监理机构将予以受理。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承包单位首先提交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由总监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意见并通报建设单位;然后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由现场监理机构复查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签署最终工程延期审批意见。
现场监理机构的临时和最终延期审批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工程延长工期报审表应符合苏监B.3.2表式。
(3)我监理机构将依据下列情况确定工程延期的时间: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期延期的约定;
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4)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从而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我监理机构将按施工合同规定和建设单位协商后从承包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5)当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我监理机构将按照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中第(3)条和费用索赔有关规定处理。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及《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要求:
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既是工地的形象,也是城市的形象,更是顺利施工的保障。
承包单位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安排专职安全员对现场安全施工和防护负责;项目经理应作为第一负责人督促其他管理人员作好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
我现场监理机构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制度、现场的安全文明实施情况等进行定期的、不定期的、综合的、专项的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且要求及时整改、反馈;情况严重时我监理机构将发工程暂停令,且向建设单位汇报,如承包单位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或不停止施工的,我监理机构将及时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安监站等部门)报告。
五、监理的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为使施工单位了解监理的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特转载如下:
1、监理委托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与项目承包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监理单位应按照“公正、独立”的原则,主动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维护监理委托单位以及项目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2、监理单位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经营活动。
监理人员不得在所监理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或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单位兼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3、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由于未按合同规定进行监理而造成工程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监理单位与项目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而造成工程损失的,与项目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监理人员按照监理合同规定行使监理单位的权限,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
5、监理人员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项目承包单位、项目承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6、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承包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进行施工;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农发机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六、关于资料要求
1、承包单位资料报验要求:
总体要求应及时、准确、齐全及有效,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等的规定。
(1)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印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桩基部分)内容及时整理,且应符合苏州市地方规定;
(2)关于工程资料的套数、质量、移交时间及费用的要求应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且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
2、关于监理资料,目前江苏省要求监理资料应采用四版表式,分A、B、C三类表格,表格的具体用法应符合有关要求,希望承包单位配合。
七、其他有关要求
1、监理人员在每天巡视及旁站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权以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或备忘录的书面形式下发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在收到通知单时,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以回复单形式回复监理。
3、通知单经监理催复而不予回复时,监理有权下发备忘录,必要时抄报业主或质监站。
4、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应每天在岗,离开现场时须事先经监理同意。
5、在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检验批验收记录中,所涉及的施工执行标准一栏应按下述所列的系列地标进行填报,如未按下述地标进行填报,而是仍填报GB系列或不填,将予以退回,重新报验。
《地基与基础工程》DGJ32/J28-2006
八、桩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交底
(一)资料要求
桩基工程开工前,桩基施工单位应报审如下安全资料:
1、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等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附件内容详见本监理交底第四部分。
3、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附件内容详见本监理交底第四部分。
4、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报审表,附件内容详见本监理交底第四部分。
现场监理组将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签署有关资料。
(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具体要求
1、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均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
2、施工现场应全面规划,并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其现场道路应平坦、坚实、畅通,交叉点及危险地区,应设明显标志及围护措施。
3、凡患有高血压及视力不佳的人员不得进行机械操作,各工种应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应由专人持证操作,操作者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施工中所有机操人员和配合工种,必须听从指挥讯号,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并经常注意机械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立即检查处理。
6、机械设备都应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接零。
7、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随时调整桩的垂直度,以免断桩。
8、登上机架高空作业时,应有防护措施,工具、零件严禁下抛。
9、定期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和其他易损部件,当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10、每天下班后,应有专人负责关闭、切断电源。
11、施工时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常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规则、条例等。
现场监理组将定期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运转、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等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发现的问题。
苏州三联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西交利物浦大学项目监理组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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