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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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一)、施工准备阶段
1.项目部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责任制。
2.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
3.项目部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
4.项目部在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施工作业卡交底。
5.项目部编制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通过后,报建设指挥部;建指组织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现场踏勘、预审通过,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在提报路局建设处。
路局建设处牵头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施工工艺及流程、施工组织安排、安全防护措施、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类别、物理隔离防护设施、应急预案等内容;在评审会议上,应明确判定邻近营业线项目各工序施工类别,并形成施工类别判定意见表,经参会人员共同签认后做为施工方案审查会议纪要附件下发执行,方案有效期为一年。
6.对营业线Ⅰ、Ⅱ级施工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安全关键卡控表》和《施工应急预案》等,并严格按审核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
7.项目部按照各铁路局建设工程有关邻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防护办法,编制切实可行的物理隔离防护设置(拆除)方案,纳入施工方案,按照营业线施工审查程序,一并报铁路局审批后实施。
8.方案路局审核通过后,项目部携带批复的施工方案与铁路有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办理开工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
9.项目部要按照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规定,将次月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经相关站段会签后,及时准确提报铁路局。
所有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施工计划或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坚决杜绝无计划的提前上道施工。
10.营业线施工,项目部必须提前72小时将施工日计划申请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建设项目施工日计划申请应先报建指调度科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室),主管业务处室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2日9时前向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日计划申请。
同时,也必须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铁路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通知单)向设备管理和监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应注明施工时间、施工项目、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需要配合项目和对配合人员要求等。
11.开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组织施工、配合及监理单位人员召开当日施工任务布置会,明确施工内容、地点和大型机械使用(作业)项目,明确每位施工作业人员各自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及卡控要求,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严格执行有关通知、现场配合签到、三方联签、邻近营业线大机施工联签单、现场盯控等制度。
12.邻近营业线每个工点在开工前一周,由建指组织参加的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负责人和施工现场负责人、设备管理单位车间负责人在现场召开邻近营业线安全风险交底会议,学习路局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文件和安全承诺书内容,进行安全案例警示教育,明确邻近营业线施工项目的安全风险因素和安全防控措施。
13.必须对所有进场的施工机械、机具、材料和防护通讯设备状态进行检查确认,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开始施工前,必须确认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14.对拟担任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大机操作、拉料车驾驶员,项目部要对其进行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并考试。
凭《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成绩,报监理单位审核、留存,项目部统一建立台账,发放大机操作上岗证(上岗证要有照片、年龄、姓名、操作机械名称、有效期等要素)后,方可上岗作业。
15.对进场大型施工机械,项目部必须建立进场大机设备台帐,全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建立“设备标识牌”。
标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年检时间、使用状态、进场时间、工地编号等要素。
每台大机均应建立《机械施工日志》,记录当日大机操作人、作业时间、地点、施工内容、工作量、大机状态等事项。
16.必须沿线路行走至工地时,施工负责人必须确认驻站联络人员到位后,方可组织施工人员在现场防护人员的引导下,列队沿路肩行走,途中应随时注意人员、工具、材料不得侵入铁路限界。
通过桥梁、隧道来车时,必须进入就近一侧的避车台或避车洞内避车,严禁横穿铁路。
17.营业线施工盯控要求:
I级施工项目经理(指挥长)参加并负责现场盯控;Ⅱ级施工项目经理(指挥长)或项目副经理(副指挥长)参加并负责现场盯控;III级施工由施工单位项目副经理(副指挥长)参加并负责现场盯控。
(有多处施工时,经指挥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人员参加)。
18.邻近营业线施工盯控要求:
A类及B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由施工由施工单位项目副经理(副指挥长)参加并负责现场盯控;B类不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施工单位的安质、工程部部长或主管人员到场监控。
19.每次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施工负责人应携带安全监控检查表,对照检查和勾销。
施工结束后分别交项目部安质部站保存备查(监控检查表格在本章后附)。
20、邻近营业线施工高风险工点现场需准备的台账:
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安全协议、相关技术安全交底、邻近营业线施工配合部门签到表、涉及大机作业工点大机联签单和“三会”记录、涉及工点的当月各级书面检查通知单及整改报告复印件、工点检查登记本(检查单位、检查人员、检查问题、有关要求、整改情况、问题整改回复人);中度风险工点现场需要放置的管理台账目录由建指确定。
邻近营业线施工高度风险项目:
(1)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可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站改工程。
(二)、施工作业阶段
1.严格按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范围和批准的监督计划及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必须在设备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控人员到位后方可开始施工。
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方案示意图》、《营业线施工作业流程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和“一处一案”组织施工,并落实设备管理、监理单位监控人员的安全要求。
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超计划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严禁损坏或影响营业线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
2.设置物理隔离和安全绳防护设施。
固定施工作业地点必须按照铁路局有关文件规定或批准的方案设置各类物理隔离防护设施,隔离防护设施应埋设牢固,满足安全和防盗要求;警示标识应设置醒目,起到警示作用;建立物理隔离日常巡查记录,及时对损坏处进行修补。
大型机械及车辆作业活动范围内(含便道两侧),必须对既有运营设备(桥梁墩、台,接触网杆、塔,信号机柱,电力杆及其下锚拉线等)进行有效的防撞、隔离警示和捆绑防护,禁止刮碰损坏行车设备。
人工移动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绳,安全绳设在道床坡脚以外(桥梁上设在步行板内边缘处),距地面高度米,中间绳高度不足时,应增加支撑使之满足高度要求,严禁人员、材料、小型机具侵入安全绳内。
3.加强铁路栅栏管理。
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栅栏(封闭网)时,项目部必须报请设备管理单位同意,并制定临时防护方案。
栅栏(封闭网)拆除的同时,应按批准的防护方案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并派人看守,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栅栏(封闭网),杜绝闲杂人员从临时防护设施处所(地段)进入营业线。
4.做好施工现场防护。
现场防护员应通知驻站联络员,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到达某区间、某里程,并加强了望,与驻站联络员随时保持3-5分钟联系一次,联系内容应记录到《防护员通话记录表》内。
有列车通过时应提前通知施工人员有序避车。
施工防护人员上岗应穿戴符合铁路局要求的防护服(帽),佩戴上岗证、臂章(袖标)和防护包,根据作业时间、地点需要,配备无线对讲机、喇叭(号角或哨子)、钢轨短路线、防护信号旗(灯)等备品。
根据不同的施工作业内容,上岗前要对防护信号设备进行检查,确保防护备品齐全、有效。
5.加强对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
施工负责人在列车通过前,停止施工作业,检查确认无人员、料具侵入限界。
来车时两线间、枕木头、碴肩处严禁存放任何路料、机具,施工料具必须放至道床以外,不得上道床边坡,严禁侵限。
列车接近时,所有邻近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车辆(含在便道上运行的机械、车辆)必须停止作业(运行)。
6.强化大型机械施工的安全管理。
高大施工机械及临时构筑物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措施的,禁止作业。
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拉运路料自卸车等大型机械在线路旁施工,必须认真制定“一机一案”。
必须由项目部(分部)副经理负责,现场进行大机作业交底,对每台大机的作业项目、活动范围、行走路线、掉头位置、大机伸臂活动的水平垂直限界、息工停放位置、作业、防护注意事项逐一明确。
大型机械操作人员(驾驶员必须持有施工现场负责人、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监控人员、现场监理三方联签单方可施工。
7.落实施工机械作业标准化。
在检查确认既有物理隔离设施齐全可靠基础上,还应采取拉彩绳、撒白线等办法,对所有邻近营业线施工工点严格划分卸料区、作业区,对车辆和大机行驶及作业范围限制“红线”。
并采取加装限高、限位装置等措施,对每台大机的活动界线进行限定,严禁靠近营业线作业或卸料,防止大机作业或倾翻造成侵入铁路限界事故的发生。
外来车辆必须远离营业线,未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的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施工作业区。
8.加强施工便道管理。
在通往并线路基的施工便道口设置大机审核员,负责在工地便道入口对进场大机逐台逐趟进行审核,杜绝未经检查验收的大机,或项目部未下发上岗证的操作人员驾驶大机进入工地。
当日施工结束后,特别是夜间禁止施工的邻近营业线工点,要将施工机械停放至安全区域,并在通往并线路基的施工道路上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进行封闭,禁止车辆驶入并线路基。
9.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
作业时要选派责任心强的职工,对大机进行专职移动盯控防护,确保每台大机都始终处于全程监控状态。
作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
项目部大机管理人员必须按照“1+5”模式进行配备,即1名现场负责人和5名防护人员(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大机操作员、大机防护员、大机审核员)。
邻近营业线使用大机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大机监控防护员和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现场监理全部到位后方能组织施工。
10.防止挖断地下管、线、光电缆。
项目部应积极与设备管理和设计单位联系沟通,核查既有设备情况,请设备管理单位提供地下管线、光电缆等隐蔽设置的准确位置,会同设计、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并履行签认手续。
在签订安全协议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项目部在每个分部设置一个专业挖探队伍,负责分部内所有管线、沟槽挖探工作;分部只负责挖探工作,由施分部域的现场负责人带领并负责管线的安全;施工前,对已确认地下管、线、光电缆要布设警戒线,向施工现场带班、作业人员做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并人工开挖探沟(人工开挖的探沟应为井字型,探沟的深度、宽度要大于施工范围标定的宽度和深度),探沟采用“井”字形开挖。
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在敷设地下管、线、光电缆2米范围内的区域挖土、清表等施工作业;严禁设备管理单位配合监护人员和施工现场监理未到场监护进行施工作业。
11.切实加强季节性施工安全工作。
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认真执行和落实防洪、防高温和冬季防寒措施。
对汛期、高温和寒冷天气可能发生的问题必须充分预想做好防范。
施工中必须保持营业线既有排水系统的畅通,对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隧道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12.切实强化协作队伍安全监控。
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或在邻近营业线旁作业。
对劳务工实行“谁用工、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由用工单位签发《劳务工培训合格卡》方可上岗。
对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员和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13.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并抓好整改。
项目部要自觉接受铁路局、建设、设备管理、监理单位和上级及各管理部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接到《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营业线停工通知书》等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立即整改,否则不得继续施工。
要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切实查堵管理漏洞,真正做到隐患整改方案、责任、时限、经费和预案“五落实”。
(三)、施工结束后
1.施工负责人检查施工现场达到设备管理和监理单位要求,各种机械设备、机具、材料清点检查、远离营业线集中存放并派人看守;易燃材料存放要配备消防器材,做好临时用电和取暖安全管理;对邻近营业线的篷布、彩条布、简易工棚等进行认真加固,防止被大风刮到营业线上;打开的封闭网或物理隔离要全部恢复;清点作业人员并列队撤出营业线后,发布现场防护人员撤离和作业现场收工命令。
2.现场防护员应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联系,在现场作业人员没有安全撤出营业线时,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不得离开岗位,驻站联络员应及时向现场防护员通报列车运行情况。
3.施工负责人组织召开当日施工小结会,填写施工日志,并经设备管理、监理单位监控人员签字确认,同时向设备管理、监理单位人员交待次日施工计划,提出配合要求。
4.邻近营业线大机当日施工结束后,将大机停放在安全区域,施工道路进行封闭,并将钥匙交由监理统一保管。
二、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细措施
(一)大机范围
1、制、运、架设备:
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移动模架等
2、大型起重吊装设备:
轮胎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等。
2、轨道运行设备:
铺架机械、长轨运输车、线路捣固车、线路稳定车、道岔捣固车、卸碴车、配碴整形车、立杆作业车、电气化架线车、恒张力作业车、冷滑试验车、其他各类轨道运行机车车辆等。
3、其他大型设备:
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载重汽车、运梁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锤击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垂直升降电梯、风动凿岩机、大中型空压机、压力锅炉、较大型发电机等。
(二)、管理目标
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一般及以上事故、杜绝因大型机械施工原因造成一般D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三)、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配齐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制定大机各类事故、故障应急预案。
2、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必须选定合格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使用。
3、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对机械设备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出厂合格证进行检查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审核。
营业线范围内施工必须办理营业线施工相关手续,未经监理审核及审核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严禁进场使用。
4、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签订承租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并按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前有关要求检查相关资料。
承租的机械设备发生问题,追究使用单位责任。
5、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前,项目部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安全技术交底、审查操作资质证,考试及资质不合格的禁止进场操作。
6、对大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大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机械及人员要及时更换及补充。
7、必须按规定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及保养,始终使设备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施工单位应合理选择施工机械,保证施工需要和安全生产。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8、根据要求编制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使用、拆卸专项方案,并严格落实批复的施工方案,关键性施工按要求安排干部现场盯控把关。
9、大型施工机械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0、严格遵守西安铁路局邻近营业线大机施工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五个一”和列车通过时停止作业的要求。
按规定设置物理隔离,及时提报营业线施工(监督)计划,对操作人员进行营业线安全培训,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到场监控等。
11、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四)、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规定
1、进场检查、验收制度。
项目部在大机进场前对大型施工机械制造厂家的制造资质进行审查,检查其是否具有国家、铁路总公司认定的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
检查大机状态、性能是否完好;检查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国家认可机构的特种设备操作培训并持有效合格证;合格后形成资料报监理,监理验收签字同意进场后,方可进场施工。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大机设备和操作司机进场报验合格后,项目部组织对操作司机进行大机安全操作规程、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大机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和《营业线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方可上岗。
对大机操作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项目部还应每半年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大机事故、故障应急演练,提高大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培训考试记录、演练情况建立台账记录。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部工程部应建立大型施工机械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大机作业前,对大机操作员、指挥员、防护员等参与大机作业的人员进行逐级交底,交底内容为(安全)技术交底、环境交底,各级交底均应做好详实记录,确保全体作业人员清楚作业安全卡控要点。
4、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施工起重机械等各种大型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
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5、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安排专职设备工程师对大机进行管理,相关管理人员按规定频次做好大机的日常检查工作,并在每台大机配置《大机巡检记录本》,记录本随车存放。
检查应当目的明确、内容具体、记录完整,对检查问题必须建立问题库实施动态管理,确保问题及时整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备查。
邻近营业线施工检查:
项目经理、总工每月对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安全总监、工程部长每月不少于2次;安质、物机部长、分部经理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大机防护员每天对大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非邻近营业线施工检查:
项目经理、总工每季度对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安全总监、工程部长每月不少于1次;安质、物机部长、分部经理每月检查不少于3次;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大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6、交接班签认制度。
大型施工机械在交接班时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班签认,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安排故障处理,确保正常使用。
7、建立大机台帐制度。
对新进场大型施工机械,报验、培训合格后,在大机的显着位置张贴《机械设备标识牌》,标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年检时间、使用状态、进场时间、工地编号等要素;并在大机内放置《机械施工日志》,记录当日大型机械操作人、作业时间、地点、施工内容、工作量、大型机械状态等事项,并随设备存放保管备查。
(五)、安全管理重点
1、强化大型施工机械安全过程控制,日常检查应结合使用特点进行全面检查。
对起重设备主要检查设备预防倾覆、防止制动装置失灵以及重要的受力构件和钢丝绳断裂等措施的落实。
对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主要检查防颠覆、防溜逸、防侵限以及防止擅自上道的卡控措施的落实。
2、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
即:
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
3、施工现场安装、拆除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人、安质部长、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
4、大型施工机械转场时,要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
施工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必须现场把关。
对地基承载有要求的必须经确认场地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
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
5、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6、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防护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把关。
7、施工现场机械管理重点要把好“七关”:
(1)严把机械设备进场检验关,确保机械设备合格。
(2)严把设备安装后的验收关,确保设备安装质量。
(3)严把大型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养护关,严禁带病作业。
(4)严把施工机械现场控制关,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5)严把铺架作业安全关,防止发生架桥机倾覆事故。
(6)严把塔吊及大型吊装设备安全关,防止发生倒塌事故。
(7)严把关键人员培训关,严禁无证上岗。
8、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严禁”:
(1)严禁使用无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
(2)严禁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大型机械设备操作。
(3)严禁大型机械违章作业。
(4)严禁大型机械带病作业。
(5)严禁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未经过专业部门批准擅自上道运行。
(六)、(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计划组织施工。
(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大机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监督计划组织施工。
坚决不允许将A类及B类需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作业项目提报为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营业线大型机械上道作业必须按批准的施工计划在封锁点内进行,上道前必须在车站运统-46登记,封锁时间以调度命令为准。
机械作业的时间、项目、范围必须与批准的施工计划一致,严禁超范围、超计划作业。
邻近营业线大机作业必须有路局批准的施工监督计划。
2、有营业线安全培训。
(邻近)营业线大型机械作业开工前,项目部安质部必须对所有参与作业人员进行营业线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学习铁路有关营业线安全知识和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操作人员应持施工单位颁发的《营业线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证》上岗。
3、项目部每日审批大机作业计划。
各分部在(邻近)营业线施工动用大机前应至少提前12小时向项目部提报施工计划,施工计划包括施工内容、地点、机械使用情况,现场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大机监控人员及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等内容。
由项目部重点审核以下内容后,确定是否批准施工计划并保留审批记录。
(1)核对有无营业线施工计划、邻近营业线施工监督计划。
(2)审核施工现场负责人和防护人员数量及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3)是否已提前通知并落实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及监理人员。
(4)地下管线是否已经探测清楚。
4、有效的物理隔离。
邻近营业线大型机械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按《西安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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