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微公益爱心协会章程.docx
- 文档编号:5056908
- 上传时间:2022-12-12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9.27KB
陕西微公益爱心协会章程.docx
《陕西微公益爱心协会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陕西微公益爱心协会章程.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陕西微公益爱心协会章程
“陕西微公益爱心协会”
社团章程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订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订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会团体行为。
三、社会团体制订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社会团体据此范本制订的章程,须报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
协会登记管理机关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是“陕西微公益爱心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
由志愿者自愿组成,从事非营利性、服务于社会的公益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
立足西安,面向全省,在陕西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的指导下,依照法律规定,努力创建人人皆可参与的公益平台,团结社会所有爱心力量,专心专业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重点关注山区基层教育和社会弱势群体,帮助解决山区学校师生在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第四条:
协会精神:
团结互助,爱心奉献,诚信进步。
我们同行。
公益路上,人人参与。
平民公益,协会口号:
第五条:
第六条:
协会愿景:
将“彩虹计划”打造成陕西地区第一公益助学品牌,未来10年让全省每个地级市都有微公益分会,让全省70%以上的人都有机会参与微公益的活动。
第七条:
本协会奉行自愿、奉献、热忱、坚持、慈善的原则。
第二章活动形式
第八条以开展助学助教活动为主,同时开展敬老助老、邻里互助、关爱老兵等公益活动。
1、捐建校舍、师生食堂;
2、购置教学设备;
3、资助穷困家庭学生完成义务制学业;
4、资助山区学校教学师资;
5、资助山区青年学成一门技术;
6、组织会员及爱心人士旅游扶贫,现场助学助教;
7、点子或项目助民脱贫;
8、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设立爱心基金;
9、组织各地爱心网友线上线下交流,共同成长。
第三章会员
第九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
本组织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
第十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自愿申请的团体和个人,经秘书处审查通过即可注册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一条注册会员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3、有推荐会员的权利。
4、有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和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第十二条注册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行动的义务。
2、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任务,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
3、主动向协会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协助并监督组织活动执行情况的义务。
4、加入协会必须怀抱一颗感恩社会的心,奉献社会,积极自愿的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第十三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心,关心社会、品行优良,自愿无偿为社会服务,身体健康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团体。
2、年满16周岁(即正式拥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上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加入正式会员。
未满16周岁人员可在监护人陪同下参加组织活动。
3、具有崇高的奉献精神和无私的思想素质。
4、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能有服务工作的时间。
5
6、不图物质报酬。
即动机上不追求物质报酬。
7、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
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经验的志愿者。
8、崇尚平凡,把做公益当成人生的态度。
只要你有时间,你就参加,不要过于刻意。
9、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各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是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修改或增减本协会章程,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实施。
2、审查财务预算报告。
3、审查秘书处和会长的工作报告。
4、审查对会员开除会籍的处分。
第十七条本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作为执行机构。
由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秘书长一名及各部部长组成。
微公益部长(含副部长)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公益组织部长以上职位。
第十八条本协会设:
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部、宣传部。
名誉会长:
为协会谋求更大社会影响力,促成协会正式注册。
会长: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提出议案,并指导他们的工作。
2、在会员大会及其他相应的会议上发言,汇报工作。
3、监督协会活动及理事会制定的事项执行情况。
4、代表协会对外联系及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5、研究决定协会重要工作事项。
6、审核、批准本协会财务开支情况。
7、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协会整体良好形象。
副会长: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协会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负责完成所分管协会的工作。
2、带头发展会员,壮大协会队伍。
3、主持日常工作。
4、协助会长做好分管工作。
5、自觉维护协会的团结和统一,树立协会的整体良好形象。
6、定期向会长汇报工作,对协会内重大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
7、关心并参与支持会内的一切活动。
8、认真贯彻协会决定、决议,努力配合会长做好工作。
9、受会长委托代理行使会长职责。
10、完成会长临时交办的任务。
11、其他副会长按分工或发挥自己的社会影响与特长、协助会长工作。
.
秘书长:
职责:
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
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具体组织落实理事会决定。
定期召开会员小组会议,指导会员小组开展活动,引导会员,发挥会员作用。
1、在会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会长负责。
2、负责组织有关制度、规定、会议决议、文件、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协调协会有关部门的工作。
4、负责与其他兄弟协会的联谊工作。
5、负责与会长、副会长之间的协调联系等工作。
6、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的安排和有关接待工作。
7、负责秘书处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奖惩工作。
8、完成会长与副会长交给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职责:
1、做好本协会各项收、支费用的帐务管理。
具体包括募捐箱定期清点、会员马甲的清洗和管理。
2、负责重大活动的财务预算及监督执行。
3、负责对外公示各项收、支帐目。
宣传部职责:
1、负责协会的形象设计和宣传。
、为协会及其他各项公益活动做宣传、募集企业及各界人士赞2
助。
3、做好档案管理及其他文字记录工作。
4、维护协会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的更新,解答粉丝疑问。
第五章经费来源和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本组织经费来源
1、社会人士的捐赠,包括经总会统一编号设置在各会员单位的爱心募捐箱;
2、企业赞助;
3、符合法律的义卖收入;
4、本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的组织活动经费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经费使用原则
1、本组织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2、本组织要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4、本组织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个人质询。
5、协会换届或更换总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协会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6
7、实行费用每月公开制,每月6日公布上月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
8、各地分会有经费需求时先提交活动预算,总会审批后转账到分会财务,活动结束后实报实销。
9、经总会统一授牌并设置的募捐箱,每月前三个工作日由协会财务部长、会长或副会长在企业代表监督下清点统计上月爱心善款并及时汇总后在正式会员群公布。
10、协会日常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维持本协会正常运转及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的正常开支。
分会经费的使用必须报由秘书处审批,会长签字方可支出,并公开财务,接受总会及会员监督。
第六章公募
第二十一条协会开展公募活动,必须经总会批准,并向当地相关部门知会方可开展公募。
第二十二条一切募捐的善款,当天由不少于五人的协会骨干及正式会员监督清点拍照,及时向社会公布。
下属各分会不得私立善款帐户。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经协会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协会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陕西微公益爱心协会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协会的驻所所在地是中国陕西省西安市。
第三十一条任何冒用本爱心协会名义、标志和有关资料进行违法活动的,本协会有权请求相应机关依法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陕西微公益爱心协会
2015年9月19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陕西 公益 爱心 协会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