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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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创建办:
今年上半年,互贸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深化创建九大工程和三十项专项提升开展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创建成果得以巩固,各项创建工作得到不断深化。
一、振奋精神,继续完善体制机制
二、攻坚克难,继续解决遗留问题
根据最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共7个方面、33项指标、111个测评项目,涵盖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互贸区根据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逐项进行梳理,逐条开展自查,找准薄弱环节,合力攻坚达标。
在具体工作中,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打牢“三个基础”
一是坚实的经济基础。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人均gdp、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单位gdp能耗等多项指标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
因此,争创文明城市,加快发展是前提。
只有发展才能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才能营造出更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为了继续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区深入实施了工业强区战略,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强力推进群众创业,狠抓节能减排工作,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能够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创建文明城市的关系,坚持以发展促创建,以创建促发展,真正做到了发展与创建两手抓、两促进。
二是优美的环境基础。
环境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表现。
脏乱无序的城市,绝不是文明城市。
区党委始终把打造洁净优美的城市环境,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首要任务,下大气力抓好改造工作。
高标准规划设计,全面启动封闭区陈旧楼体外立面改造工程,对海关社区文体馆前背街小巷路面进行了平整、硬化,对管理范围内以华阜大街为主的道路,进行了基础设施维修管理,对辖区内垃圾场进行了重点整治。
环卫处不断加大了环境卫生的保洁清扫,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着力从辖区内广场、步行街、农贸市场门前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薄弱环节抓起,大力整治脏乱差问题,城市卫生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进一步协助市交通局、交警强化了市区繁华地段的交通秩序管理,着力解决了乱停乱放、乱穿乱行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
三是广泛的群众基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群众性实践活动。
群众是创建的主力军,是创建的受益者,也是创建成效的检验者。
区党委十分注重组织和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创建工作,依托群工部、社发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精心策划和组织了多种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富有实效、为群众所接受的创建活动,调动广大群众投身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深入组织开展了“我们的节日”群众文化艺术节活动、“社区文艺集中展示”活动、“志愿者服务日”活动等具有特色的群众性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文明城市创建品牌。
同时,把创建的过程真正变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让群众得实惠的过程,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成为全区人民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愿望和共同的追求,以此赢得最广大群众的真心支持,使创建工作的基础更加扎实,力量更加强大。
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处城市养老情况调研报告
面对苏州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快的发展趋势,如何更好地发挥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加强对养老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为老年人提供以人为本、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
现就我市有关养老服务的现状、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瓶颈进行分析,尝试提出解决办法。
一、我市老年人口及养老机构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口情况
到底,我市户籍人口633.3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26.8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数的20.02%;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8.3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9%,占老年人口的14.5%。
按照目前老年人口的增长趋势,到2018年底,我市老年人口将达到150-155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数23.7%左右,养老服务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
(二)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到今年底我市养老机构达到178家,养老床位数27355张,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21.6‰。
从目前的现状看,我市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城市大于农村,中心城区大于外围城区。
集中表现在高龄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量较大,而我市养老机构总床位中,护理床位只有4900多张,仅占床位总数的18%,护理床位拥有率只有3‰,距离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xx]46号)文件中“到2018年护理床位达到老年人口数12‰”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养老机构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十一五期间,我市养老服务事业,从底养老机构135家,养老床位总数8330张,实现了大幅增长;机构增加了41家,增长30.4%;床位数净增加了19025张,增长228%,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但距离上级的要求,以及养老机构建设中仍然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
(一)民营力量积极性虽高,但实际投入建设的少。
十一五期间,我市为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等政策,积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民办养老机构从的8家发展到48家,民办养老床位从不足1000张增加到7244张,分别占机构总数和床位总数的27%和26.5%。
但这一发展趋势与周边养老事业发展较快的地区相比,仍然存在差距。
上海市目前民办养老机构数和床位数占比均达到80%以上,厦门、青岛等市民办养老机构占比都达到了70%以上。
我市民营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事业进度不快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没有明确的养老机构建设规划。
我市虽然有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其中没有明确养老机构建设的规划;有的地区虽然有规划,但规划不透明,民营力量不了解规划的具体内容。
二是有的地区因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不高,不太愿意进一步发展民办养老机构。
三是政策扶持得不到落实,有的地区不能认真贯彻上述“两个《意见》”,不兑现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补贴。
四是租用厂房、学校等闲置房屋改办养老机构时,消防合格证无法办理。
(二)土地资源紧缺,成为制约养老机构建设的瓶颈。
养老机构建设的用地问题,是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由于古城区土地资源十分紧张,地价不断攀升、租金持续上涨,养老机构的建设成本大幅增加;加上因卫生、环保原因,古城区严格控制护理机构的发展,因此,使得古城区老年护理床位“一床难求”的现象更加显现。
(三)民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简陋。
以沧浪区为例,民办养老机构大多数为个人出资兴办,其出资人大多数为小投资者,还有部分下岗职工,其兴办的资金大多数为自筹、借款,在资金投入、场地租用、设施购置、人员聘用等方面较为谨慎。
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基本上没有绿化空地、休闲空间及活动场所,这些都制约了民办养老机构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和个人之所以不愿意投资养老行业,主要是因为投入成本大,在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上,还常常会出现难以得到落实的问题,加之物价水平、工人工资的不断上涨,造成养老机构赢利微薄,投资回收期较长。
同时,政府给予的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吸引不了大的民间资本进入这一领域。
(四)服务水平低下。
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机构养老的供需矛盾,但由于开办人的指导思想、运作理念、管理水平、资金等原因,致使这些养老机构在服务、管理上还不到位。
机构养老首先应重点满足有护理需求的老人,但民营力量考虑成本和风险,在建设养老机构时,总是考虑投入与回报的比例,尽量减少成本。
现有的民办养老机构普聘用的护理人员大多数是外地劳动力和本市下岗职工。
她们一般年纪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有的还缺乏必要的培训,再加上护理人员待遇较低,她们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较差,对服务质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同时也影响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三、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的几点建议
从目前我市养老机构建设发展的情况来看,面对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现实,政府采取相应养老对策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还不够,缺少制度保障。
养老机构建设作为慈善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项目还没有真正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一)加快地方立法,明确政府职责。
养老问题已经是制约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作为老龄化程度较高,经济发展较快地区的苏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同样应该走在全国的前列。
20xx年通过的《关于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要求,“编制和落实《苏州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但在实际工作中养老机构的建设规划并没有落到实处。
因此,建议加紧进行促进养老福利事业发展的地方立法,特别是要在立法中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明确各类养老福利设施(包括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的公益、慈善性质和相应的公建配套要求,新建小区开发商要无偿提供养老设施配套用房。
二是要实现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统筹利用,政府部门可以根据老年人、学龄人群等各年龄段人口的变化情况,调整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的用途。
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从事养老服务。
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的职责,将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责任分解落实到街镇。
要把养老机构与政府实事项目新增养老床位建设同步考虑,实行签订责任状制度,一级对一级负责,改变目前养老机构建设和养老床位建设,只是民政部门责任的现状。
针对郊区、农村养老机构需求和利用率不高的现状,建议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制定倾斜政策,鼓励、吸引城区老人前往郊区养老机构养老。
四是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监管的立法研究。
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就必须从法律法规上去做。
在目前国家尚无具体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管理地方性立法的研究,苏州的经济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研究也要先行一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
(二)确保建设用地,增加政府投入。
养老机构建设虽然由民政部门主管,但民政部门并没有任何场地资源。
因此,发改委、规划、土地、住建、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养老机构建设。
发改委等部门要对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规划;规划土地部门要出台强制性规定,根据不同的养老需求,参照学校、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把机构养老纳入建设规划。
要调整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参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养老福利事业公共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
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在土地供应、政策优惠等方面加大对养老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
(三)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质量。
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要以构建适度普惠型养老福利为目标,形成多层次的机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示范引导作用。
养老服务事业,将是未来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政府必须对养老服务事业起主导作用。
公办养老机构(福利院、敬老院)要转变思想观念,把过去只为三无、五保老人服务,转变到兼顾社会寄养老人,充分发挥现有养老机构资源作用,实现向有需求的老人开放,为养老服务提供示范引路作用。
二是提升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政府在出台政策,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基础上,还要提高准入门槛,确保养老机构的公益性和慈善性。
同时,要重点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积极开展专业护理和管理人才的培训;实施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采取现代化手段管理养老机构,进一步实现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三是积极发挥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
要尽快成立苏州市养老服务待业协会,经常开展交流活动,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对于解决苏州老龄化社会的养老难题具有重要意义,在建设养老机构过程中,既要注重数量的增长,又要在建设质量和标准方面符合“三区三城”建设的要求,使我市养老机构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6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城市管理工作调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李仕民、冯天万的带领下,深入区城管局、区规划和建设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东西城回风街道办事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走访等形式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及做法
近年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
尤其在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薄弱、市民城市意识不强、树城市形象与扩大就业保民生压力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重担当,克难攻坚,做了大量工作,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注重宣传引导,公众的文明意识逐渐提升。
区政府坚持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抓好城市管理的前提,一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流动宣传车、办橱窗、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近年来,共印发《致巴城市民一封信》、《致经营业主一封信》、《城管知识二十问》、《居民环境卫生公约》共计5万余份。
二是以开展”七进”(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社、进景区)活动和”五、十、百、千”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自觉性。
三是以城市管理及执法工作的正反典型案例,倡导文明次序,抵制和纠正陋习。
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城市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逐步形成,公众参与支持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渐增强。
近四年来,无一起因城管执法而引起的群访事件发生,实现了城管执法零信访。
(二)注重部门配合,城市环境逐渐优化。
在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中,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城市经营秩序逐渐优化。
一是加大了治理力度。
按照严管区、一般控制区、开放区三种管理模式,组织城管职能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解决了市民反映较强烈的川剧团片区、街心花园四周的骑门摊,草坝街、通佛路、红军路等主干道的占道经营等老大难问题。
开展了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原防疫站门口、职业中学对面、印盒路等7个临时自发形成的农贸市场进行了整体搬迁,在南坝水井湾、二环路等设置临时菜市,对原肖家巷市场、北门市场重新进行划线定点。
为规范停车次序,解决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的现象,区政府成立了区车辆管理中队,加大对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力度,增设了人车隔离带和交通标志,增设了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点239处和3个货运停车场,并在社区、居委会中聘请了60名交通劝导员专门治理行人乱穿乱行现象。
开展联合执法,加大了对违章违规搭建的整治力度,拆除了南池路、江南滨河路等处违章搭建遮阳雨棚5000余平方米,在科技园依法拆除了违法建筑5.8万平方米。
二是推进城市风貌塑造。
按照整体美观、结构安全、画面清晰、边框精致的要求,重点从户外广告、门市店招改造入手,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城区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进行了全面清理拆除,打造了西外街、东城街及钟鼓楼步行街的店招广告示范街,完成了回风大道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的升级改造。
三是完善经营功能分区。
对部分小街小巷及便民开放区域实行划区、限时、分类管理,先后规划设置了24处水果、花卉、小吃、百货、夜市、卤菜等临时经营区,设置临时经营摊位余个,解决了2500余名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三)注重建设投入,市政基础设施逐渐改善。
一是加强对草坝街、回民巷支道、南池北路、钟鼓楼街等江南片区69条75千米街道进行了集中整治改造,维护和新增铺设雨污管网36千米。
完成了江南滨河路3500米后期河堤工程建设,完成了滨河路路面硬化17500平方米。
二是加强了公园绿地、河堤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风景林地等的建设和管护,城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34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了35.9%.。
三是加强了光亮光景工程建设。
在老城区建永久性路灯4822盏,简易路灯385盏、建led数码管3800米,led灯带1600米,在江南滨河路、街心花园等处建立了光彩设施,光亮设施已覆盖了江南城区主干道和滨河路沿岸,在部分小街小巷增设了夜间照明路灯。
(四)注重发挥街道作用,社区自治管理逐渐加强。
城区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城市管理辖区负责制,动员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开展城管集中整治活动,积极引导或发挥社区居民自治作用。
一是积极探索社区管理城市方式。
如西城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定地点、定人员、定守护的“三定”守护机制,建立了自管自治机制,形成了以自治促管理、以管理促自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起了共驻共建、居民监督机制、联责联效机制。
东城街道办事处建立了领导分社区挂包督导对队伍、市政执法人员为主体的综合执法队伍、社区干部或市政协管员为主体的维护队伍、以公益性岗位或部分志愿者组成的清扫
保洁队伍等四支队伍。
小区管理落实了业主负责人、楼院长责任。
二是积极参与城市管理。
西城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居民重点对小街小巷摊点随街乱摆、乱停乱挂乱搭、小广告、污水、噪音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现象进行了有效地整治;东城街道办事处先后对辖区内的四个农贸市场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并多方筹资10多万元购置垃圾车、制作广告栏、提供公益性岗位;回风街道办事处坚持政府统一规划、业主抽选摊位、严格功能分区的办法,成功搬迁了3个农贸市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影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
(一)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
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特别是在当前城市面貌“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的新形势下,城市建设战线长、任务重、压力大,政府及其部门正全力以赴推进、集中力量攻坚,尚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推进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建设,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
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认知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的现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体制不顺,管理职能交叉分散。
虽然我区采用了“8+1”城市管理机制,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体制上存在条块纵横,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分散执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
比如现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噪声和环境污染及车辆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职能过于分散,又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工作难以衔接,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管理权威,使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得到最大发挥。
(三)规划控制及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加大了城市管理难度。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巴城人口逐年剧增,江南老城区的规划由于受诸多因素的限制,详细规划滞后,加之受体制的影响,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乱搭乱建、违规建设、无序开发的问题非常突出,进一步加大了城市拆迁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
另外,我区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民生之间的矛盾突出。
占道经营、乱行乱走、乱停乱、乱搭乱建、乱排乱放、建筑工地乱象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同时,老城区部分建成区排污管网设计不合理、管网陈旧,下水道经常堵塞,依靠社区治理难;回风片开发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排污管网建设却一直滞后,社会反响强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机构职能有待加强,执法难较突出。
由于历史欠帐多,我区的市政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简陋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
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区市政设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运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维护费没有同步增加,远远不能适应现行城市管理的需要。
城管机构的职能有待加强,目前区城管局尽管有行政执法人员49人,协助执法人员220人,但我区城市建设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识不强,增加了管理难度,相应增大了城市管理压力,城管任务艰巨。
同时因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行政处罚权该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执法难问题比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我区城市管理执法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规,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未能建立起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
三、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要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
要充分发挥市民自治作用,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城管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使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理解并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去,强力推进“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努力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
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提升现行“8+1”城管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职能部门之间双边或多边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探索职能部门适当地有针对性地将相关管理职能委托与街道办事处,切实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
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加强城管机构职能和社区在管理城市中的职能,全面整合现有城管资源,着力完善城市管理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建议区人民政府尽快制定《巴城江南老城区城市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配套。
区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投入力度。
要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设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努力解决好各种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要加强对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善于打硬仗、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以此适应城市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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