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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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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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
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研究内容按期完成目标,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程序之一,是对项目是否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目标、经费是否合理规范使用的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中有资金支持的项目在计划任务目标完成后,必须按本办法申请组织验收;没有资金支持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项目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 验收组织管理
第五条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六条项目验收由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组织实施,或委托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实施。
第七条 项目可采用会议验收、函审验收和书面审核验收三种方式进行验收。
会议验收:
属于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技术、经济指标显著,具有一定产业化应用前景的项目,需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演示、测试和答辩,原则上采用会议形式验收。
由3名以上专家组成验收组,采用会议形式,通过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提问质询、核实有关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收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函审验收:
不形成产业规模的技术应用与研究类项目,不需要组织同行专家到现场进行考察、测试和答辩,原则上采用函审形式验收。
由3名以上专家组成验收组,通过网络或通信审阅验收资料,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负责,综合各专家意见,形成验收意见。
书面审核验收:
单纯的理论研究与专题探讨的项目,可采用书面审核形式验收。
由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审核验收材料,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员或实地核查,判断其是否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形成验收意见。
第八条项目验收实行回避制度。
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他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第三章 验收时间、程序与内容
第九条项目需在任务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后半年内完成验收。
如不能按期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可向市科技局提出延迟验收申请,延期验收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完成日期后1年。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市场及技术等原因的影响需要进行调整目标任务或无法执行的,可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经批准调整目标任务的,按批准调整后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进行验收;经批准终止的项目,不再进行验收,结余的财政经费按相关规定退回。
第十条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资料,供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审查:
1、秦皇岛市科学技术与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验收大纲;
3、项目任务合同书;
4、项目工作总结;
5、项目技术报告;
6、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7、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8、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经市科技局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第十一条 项目验收的基本程序:
1、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备齐验收资料,并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无归口管理部门的项目可直接向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提出验收申请);
2、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查项目验收申请表及验收资料,签署审查意见后,报送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审核;
3、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对验收申请表和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确定验收方式、验收主持部门和验收专家,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或委托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存档《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4、项目验收主持单位按照验收大纲组织项目验收,形成验收结论;
5、项目承担单位办理验收证书手续,验收资料归档。
第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验收形成最终结论后的20日内,按项目验收申请渠道及程序将《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报归口管理部门、市科技局审查。
第十三条 市科技局自接到材料20日内由项目主管科室进行审查,并由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加盖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计划专用章。
第十四条项目经费决算报告应客观反映该项目总经费以及市科技局拨款经费、自筹经费等各项资金到位情况,客观真实反映财政拨款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其中,设备费(包括购置、试制设备)单价5万元以上的需附设备清单,购买5万元及以上的大宗及贵重材料需附明细,由多家承担单位参与完成的项目需附各项目承担单位经费支出明细表及其说明。
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的编制人、财务部门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均需在决算报告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五条 项目验收以任务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参考其他验收材料对项目的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经费是否到位以及使用是否合理规范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知识产权的形成情况、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等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验收结论。
第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对提供的验收资料、验收证书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并在《验收证书》审查通过后,整理装订全套验收材料一份,报市科技局主管业务科室存档。
第十七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在项目验收申请中,应对照项目任务合同书,对项目的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项目验收资料是否齐全进行严格审查。
第十八条项目验收专家应当认真审阅项目全部验收资料,客观提出项目评价意见,并对验收结论负责。
同时应当维护验收项目的知识产权,保守项目秘密。
第四章验收结论与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
项目目标和任务已按照考核目标要求完成,经费使用合理,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视为通过验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
1、合同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未完成;
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
3、未经批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考核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发生变更;
4、超过合同规定的完成日期半年以上且事先未提出延期申请;
5、项目经费使用不合理;
6、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但未能解决和做出说明,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二十条 通过验收的项目按“验收通过”结论予以结题。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半年内再行申请项目验收。
如逾期未提出申请或再次未通过验收,则按“验收不通过”结论予以结题。
第二十一条 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执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和管理按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市科技局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对项目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给予记录,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信用评价以及科技计划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市科技局对验收项目进行后续跟踪调查和统计,及时上报各类数据和统计报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的项目,市科技局将不再受理其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也不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
第二十五条 对提供验收资料不真实、经费使用弄虚作假或挪作他用的项目,市科技局不再受理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六条在项目验收过程中,项目验收组成员和中介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将终止或取消其参与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资格。
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参加项目验收的有关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评价技术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材料
3、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大纲(会议验收用)
4、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大纲(函审验收用)
5、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函审表
6、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7、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附件1密级: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年月:
年月至年月
承担单位:
协作单位:
申请验收方式(会议、函审、书面审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月日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制
填写说明
1.《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本表格规格为标准A4纸,竖装,打印一份,由项目主管科室存档。
2.密级:
涉密项目需按照《国家保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法》规定的程序履行定密手续,提交验收申请表时须同时提供定密所批复的有关文件。
3.项目编号:
指项目计划编号,必须与计划下达时一致。
4.项目名称:
与计划下达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
5.承担单位:
与计划下达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
6.申请验收方式:
按照《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确定验收方式并填写。
7.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表:
是指项目任务合同书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的约定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
8.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中预算数为合同约定数,决算数为实际执行数。
9.技术资料目录:
指按照规定应由申请验收单位提供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10.项目承担单位意见:
项目承担单位对所提供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审查,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11.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项目验收资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12.验收申请表由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存档。
项目承担
单位情况
承担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
1.大专院校2.科研院所3.企业4.其他
项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概
述
项目计划
完成时间
年月
项目实际
完成时间
年月
(概述以下内容:
1、主要研究内容;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3、创新点和成果;4、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情况)
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技术指标名称
单位
合同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指标名称
单位
合同经济指标
经济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其他指标完成情况
其他指标名称
单位
合同指标
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
万元
序号
预算科目名称
合计
专项经费
自筹经费
预算
决算
预算
决算
预算
决算
1
一、经费支出
2
1、设备费
3
(1)购置设备费
4
(2)试制设备费
5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6
2、材料费
7
3、测试化验加工费
8
4、燃料动力费
9
5、差旅费
10
6、会议费
11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12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13
9、劳务费
14
10、专家咨询费
15
11、管理费
16
12、
17
13、
18
二、经费来源
/
/
/
/
19
1、省科技厅拨款
/
/
/
/
20
2、自筹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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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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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1)其他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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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2
(2)单位自有货币资金
/
/
/
/
23
(3)其他资金
/
/
/
/
注:
预算数为合同约定数,决算数为实际执行数
验收文件和资料目录
项目承担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项目验收安排
验收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拟验收时间
验收方式
验收主持单位
验收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从事学科
技术职称
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意见
项目主管科室主管领导签字:
(科技计划专用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2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
验收材料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年月:
年月至年月
承担单位:
协作单位:
项目负责人:
验收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归口管理部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制
附件3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
验收大纲(会议验收用)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
三、承担单位:
四、项目起止时间:
五、验收依据:
□项目任务合同书
□其它
六、验收组织:
□市科技局组织并主持
□市科技局组织委托主持。
由组织验收单位聘请名同行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设组长1名。
七、验收内容:
1、技术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2、是否完成项目任务合同书要求。
3、经费是否到位以及使用是否合理规范情况
4、对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情况、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做出评价。
5、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八、验收程序:
1、宣读验收大纲。
2、宣布验收专家组名单。
3、由验收组长主持,听取项目汇报:
(1)工作报告;
(2)技术报告;(3)项目经费决算报告或经费审计报告;(4)检测(测产)报告;(5)用户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意见;(6)其它文件(说明)。
4、考察生产现场、观看演示,或现场测试(计算机软件等需要进行测试的项目)。
5、验收组质疑,主研人答辩。
6、主研人回避,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和结论。
7、验收专家签字。
8、验收会结束。
九、提供验收资料:
1、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大纲;
2、项目任务合同书;
3、项目工作总结;
4、项目技术报告;
5、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6、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7、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8、经市科技局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9、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证书(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填写部分)。
附件4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
验收大纲(函审验收用)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
三、承担单位:
四、项目起止时间:
五、验收依据:
□项目任务合同书
□其它
六、验收组织:
□市科技局组织并主持
□市科技局组织委托主持。
由组织验收单位聘请名同行专家组成验收组,设组长1名。
七、验收内容:
1、技术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2、是否完成项目任务合同书要求。
3、经费是否到位以及使用是否合理规范情况
4、对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情况、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做出评价。
5、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八、验收程序:
1、由主持验收单位将项目资料寄送或通过网上通信方式发送给各位验收专家。
2、各位验收专家认真审查材料后,填写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函审表,寄(送)或通过网上通信方式发送到主持验收单位。
3、主持验收单位将各位专家的《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函审表》寄(送)或通过网上通信方式发送验收组长。
验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的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指出其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将全部资料及综合评价意见寄(送)或通过网上通信方式发送到主持验收单位。
九、提供验收资料:
1、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大纲;
2、项目任务合同书;
3、项目工作总结;
4、项目技术报告;
5、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6、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7、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8、经市科技局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9、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证书(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填写部分)。
附件5: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
验收函审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盖章):
送审日期:
项目主管科室(盖章):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制
填写说明
1.项目编号:
指项目计划编号,必须与计划下达时一致。
2.项目名称:
与计划下达文件中项目名称一致。
3.承担单位:
与计划下达文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4.送审日期:
由省科技厅填写。
5.项目主管处、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任务合同书填写,由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盖科技计划专用章。
6.函审专家:
(1)函审专家的姓名、出生年月、技术职务、文化程序(学位)、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单位、家)、通信地点、邮政编码等均由函审专家填写。
(2)单位名称:
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3)通信地址:
指函审专家所在单位的通信地址,由函审专家填写,要依次写明省、市(区)、区、街和门牌号码。
7.函审内容简介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主要内容包括:
(1)任务来源:
写清计划名称及其编号。
(2)主要研究内容。
(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写明项目任务合同书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标和实际达到的性能指标)。
(4)创新点和成果。
(5)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情况。
8.技术资料目录:
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目录应与送专家审查的资料相符。
9.审查意见:
主要包括技术资料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完成项目任务合同书要求;经费是否到位以及使用是否合理规范情况;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情况;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由函审专家亲自填写并签字。
函审专家名称
出生年月
技术职务
文化程度(学位)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专家所在单位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1.2.
通信地址
函审内容简介
函审内容简介(续)
技术资料目录
函审专家意见
函审专家签字:
年月日
附件6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秦科验字第〔〕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协作单位:
验收组织部门:
验收方式:
验收日期: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制
填写说明
1.《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本表格规格为标准A4纸,竖装,必须打印。
本证书为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制定的标准格式,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内容、增减证书中栏目。
2.证书编号:
指市科技局按年度组织验收的生成的顺序编号,必须与申请表中一致。
3.项目编号:
指项目计划编号,必须与计划下达时一致。
4.项目名称:
与计划下达文件中项目名称一致。
5.承担单位:
与计划下达文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6.验收方式:
指该项目验收所采用的验收方式,即会议验收、函审验收或书面验收。
7.验收日期:
指该项目通过专家验收的日期。
8.项目基本信息表:
由项目单位如实填写,对不实填写引起的后果,由项目单位负全部责任。
9.技术资料目录:
指按照规定应由项目单位提供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10.主要研究人员名单:
由项目单位填写,应与任务合同书的内容一致。
11.验收专家名单:
采用会议验收时,由参加验收会的专家亲自填写;采用函审验收时,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同时附验收专家验收函审表;采用书面审核验收时,此页不用填写。
12.验收意见:
会议验收是验收专家组形成的验收意见;函审验收是函审专家组组长根据函审专家验收意见表汇总形成的意见;采用书面审核验收时,此页不用填写。
13.验收单位意见:
由项目单位填写,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14.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填写,经负责人签字后,加盖科研管理章。
15.市科技局意见:
由项目主管科室负责人签字,加盖秦皇岛市科技计划项目专用章。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第一承担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大专院校2.科研院所3.企业4.其他
项目
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学历
1.博士2.硕士3.学士4.其他
职称
1.高级2.中级3.初级
参研人
员情况
总人数
(人)
按专业技术职务分布
按学位分布
高级
职称
中级
职称
初级
职称
其它
人员
博士
硕士
学士
其它
累计投入项目研究的工作量(人月)
吸引省外人才(人)
项目
所属
领域
农业领域:
11.动植物新品种选育12.农作物栽培技术13.病虫草害防治技术14.畜禽养殖技术
15.水产养殖技术16.林果种植技术17.蔬菜种植技术18.农业节水技术19.高效农业综合技术20.农产品加工技术21.生物技术29.其它
社会发展领域:
31.医药创新技术32.生物技术33.医疗卫生技术34.资源环境保护技术35.公共安全技术39.其它技术
工业高新技术领域:
41.电子与信息技术42.生物技术43.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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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技术 研究 发展计划 项目 验收 管理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