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富煤业地测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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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富煤业地测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元富煤业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水灾事故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难题之一,轻则淹没井巷,影响安全生产,重则酿成重大透水伤亡事故,造成极坏的政治影响及经济损失,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防止水害事故发生,为防治水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依据,特编制《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矿井概况、地质及水文地质
第一节矿井概况
山西灵石红杏元富煤业位于灵石县王禹乡赵家沟村。
批准开采2-10号煤层,生产规模60万吨/年。
井田面积15.0564km2,南部至山西梅园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部、北部与国泰宝华煤业有限公司相邻,东部至赵家沟及柏明村村庄。
第二节矿井地质
一、地质特征
井田内大部分黄土覆盖,在井田北部、南北部有基岩出露。
出露地层主要为二叠系下石盒子组、山西组以及石炭系太原组。
根据地表出露和钻孔的揭露,并结合区域地质资料,井田内地层由老至新依次为:
奥陶系中统峰峰组;石炭系中统本溪组、上统太原组;二叠系下统山西组、下石盒子组及第四系。
二、构造
井田内构造特征大致如下
1、褶曲构造
井田内以宽缓的褶皱构造为主,共发育褶曲4条,其特征如下:
S1向斜:
位于井田北部,轴向北西,两翼地层倾角1~3°,一般2°左右。
井田内延展3275m。
S2背斜:
位于井田中部,轴向东西,西南部转为北东,两翼地层倾角1~4°,一般2°左右。
井田内延展3200m。
S3向斜:
位于井田南东部,轴向北西,两翼地层倾角1~3°,一般2°左右,井田内延展1265m。
S4向斜:
位于井田中部,轴向北西,两翼地层倾角一般2°,井田内延展1820m。
2、断层
本井田目前共发现正断层1条(F1正断层),走向北东,倾向南东,倾角75°,落差120m,井田内延伸长度约860m。
为井下所揭露。
3、陷落柱
井田内地面及井下揭露岩溶陷落柱1个,位于本井田南部边缘,系原山西灵石宝能煤业有限公司井田内,其范围为40×60m,陷落柱水平断面呈近椭圆形和近圆形。
4、岩浆岩
本井田内没有岩浆岩出露,在钻探及井下采掘中也未见有岩浆侵入体。
综上,井田内主体构造以宽缓褶曲为主,井田断层发育稀少,未发现有岩浆侵入体。
井田地质构造属简单型。
三、可采煤层
井田内可采煤层自上至下有2号、6号、10号共计3层,其余为不可采煤层。
矿井先期已开采2、6号煤层,现以10号煤层为主采煤层。
第三节矿井水文地质
一、地表水
井田内无常年性河流,井田内较大的沟谷有杏圪塔沟、庙沟,仅为季节性河谷,雨季在沟谷中有短暂山洪通过,往南汇集于汾西县境内,最后流入汾河。
汾河自北往南流经本区,主要支流有静升河、团柏河、仁义河、交口河等。
井田属于半裸露区,地貌上为低山丘陵,植被较少,气候为半干旱大陆性气候,综观各种因素,井田地表水文地质条件比较简单。
二、含水层
井田内的含水层主要有中奥陶统石灰岩含水层、上石炭统太原组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下二叠统山西组含水层、二叠系下石盒子组砂岩裂隙含水层、第四系孔隙含水层。
三、断层水
井田内构造以断裂为主。
据生产矿井资料,井下揭露断层基本无涌水现象。
但遇较大断层时,由于受断层影响,其两侧岩性易产生破坏裂隙,在强含水层对口接触附近形成地下水富集区,揭露该断层极易突水。
第二章防治水专业工作方案
第一节防治水井下工作
一、井下探放水制度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则,采掘工作面必须根据采掘工作面实际情况编制独立、专项的探放水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体会审和逐级报批。
没有探放水措施禁止掘进。
2、准备工作面在设计布置时,必须设计按照规定留设井田边界煤柱。
3、在低于采空区或废弃老巷区域以下的开采,必须先进行探放采空区或废弃老巷内积水,并制定安全措施,在无探放完毕前,严禁开始回采。
4、采掘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必须由安全科监督探水距和掘进距及探水超前距等实际情况,监管到位;生产科、掘进队负责人必须掌握采掘工作面的进度,确保足够的超前距,实施落实到位。
5、技术矿长审批后的探放水措施必须由防治水科、探水队队负责人负责贯彻学习,具体实施。
6、采掘工作面每班探放水时,必须由跟班矿长,掘进负责人和瓦检员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下班后交主管领导汇总,汇总后报主管矿长审阅。
7、必须严格执行探掘分离制度,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职探放水人员,严禁探放水工兼其他工种。
二、物探作业流程
1、根据采掘队实际施工进尺,在到达上次探放水保安煤柱(30米),即距上次探放水起始位置70米(新开巷道距开口5米)之前,由防治水科组织人员进行物探作业。
2、进行物探作业前由防治水科与掘进队沟通,确定物探时间,确保在物探期间工作面干扰因素降至最低,以确保物探的准确可靠。
3、物探时参加人员不得低于3人;工作面不得存在较大范围的积水;尽量减少工作面较大铁器的存在;减少工作面的噪声干扰。
4、物探井下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对物探情况进行专业的分析成图,并编制物探报告,防治水科自留一份后,交予探水队、掘进队各一份。
三、探放水作业流程
根据各相关部门要求及《煤矿防治水规定》,在巷道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原则特制定探放水作业流程。
1.在巷道施工前应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水文地质报告》《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掘进地质说明书》《掘进作业规程》,编写具有针对性的探放水设计(部分情况复杂巷道每掘进50米,进行一次探放水设计)。
探放水设计中必须说明突水征兆、避灾措施、避灾路线并;
2.根据采掘队实际施工进尺,在到达上次探放水保安煤柱(30米),即距上次探放水起始位置50米(新开巷道距开口5米)之前,由防治水科组织人员进行物探作业。
3.物探作业完成后,应在1天之内完成物探分情况的分析,物探作业完成后2天内必须给掘进队下发《停止掘进通知单》,到达探放水位置后停止掘进等待探放水作业;下发《停止掘进通知单》2天之内必须给探水队下发《探放水通知单》,掘进停止后,进行探放水工作。
4.物探任务完成,分析得出物探报告后,如发现有较大高低阻异常应根据物探报告具体分析,制订钻孔的施工方位、倾角、孔深等的具体参数,如果未发现较大高低阻异常则探水孔各项参数则按上次探水工程实行。
5.探放水钻孔参数(一施工一设计的巷道设计)完成后,必须在《探放水通知单》下发3天内经技术矿长审批,复制存档后,应交予探水队一份。
由探水队长组织探水人员进行贯彻学习。
6.施工前应确保工作面顶板支护完整;配有电话以便及时汇报工作面发生情况;迎头通风正常;建立临时水仓并配备排水泵。
7.探放水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的钻孔参数进行钻探,由防治水科人员对施工角度进行调试、确定后方可施工(误差不允许超过2°)。
8.使用探水钻机安全措施:
(1)加强探水钻眼附近巷道的支架,背好顶、帮,工作面打上坚固的顶柱,以防高压水冲垮煤壁和巷道支架。
(2)探水工作地点挂牌,明确探水眼位置、方向、眼数、钻孔深度。
打钻前要清理好巷道,准备好水沟和放水巷。
并有和调度室联系的电话。
(3)探水工作面要经常检查瓦斯,要加强通风。
(4)水压大的探水眼要装套管,装水闸阀,便于调节水量。
(5)探水时如遇到钻孔沿钻杆向外流出,应立即停止探水,固定钻杆,严禁移动钻机和拔钻。
并向矿调及矿总工程师汇报,按指示行动。
(6)钻探工艺流程:
交接班→安全确认→钻机搬运→疏通水沟→安装钻机→连接管路→检查液压油→检查溢流阀→检查电动转向→定钻孔方位和角度→检查水压→安装钻杆→钻探→退出钻杆→停钻、卸压→拆除管路→拆除钻机→设备合理存放→整理工作面→交接班。
9.探放水过程中注意事项及安全技术措施:
(1)钻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钻机。
(2)操作钻机要严格按照钻机的技术要求和说明进行。
(3)操作人员必须衣着整齐,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钻车和钻架的支撑安装必须可靠。
(5)使用的钻头应是锐利的。
(6)电钻需变速时,必须先停机,方能变速。
(7)在钻孔中,若发生突然卡杆或钻杆弯曲,应立即停钻,撤退钻机,检查钻头是否有崩片或刃口磨损过大等情况,以决定是否更换钻头。
(8)不要在现场拆开钻机。
(9)探水工作面要加强支护,防止高压水冲垮煤壁及支架。
(10)事先检查并维护好设备,清挖水沟和临时水仓,以便在出水时使临时水仓有相当大容积的缓冲余地。
(11)探水工作面要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浓度超过1%时要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然后加强通风吹散有害气体。
(12)在水压较大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规定好联络信号及人员的避灾线路。
(13)打钻时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出现冲顶钻具等异常情况时,不要激动或拔出钻杆,应马上将钻杆固定。
还应派人监视水情和报告矿井调度室,不得擅自放水。
如果情况危急时,要立即撤出受水威胁地区的所有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4)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以防高压水将钻杆顶出伤人,或者手把翻转打人。
(15)钻眼内水压过大时,应该采用反压,防压和安设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控制钻杆不被高压水猛然冲出,确保钻探安全。
(16)探水钻探工程中应时刻注意钻孔内情况,发现煤层变软,钻杆推进突然感到困难,或顺钻杆出水增大时,要特别注意,立即停止钻进,不要拔出或移动钻杆。
如果拔出钻杆,钻眼会因水流出而冲大,水量无法控制,造成透水事故。
当探水孔孔深小于5米时孔内水量出水,说明距离积水已经很近;如果孔内水压很大,水喷射很远,必须马上将钻机钻杆固定,在巷道正前打牢点柱,保护煤壁和顶板,不使煤壁被水冲垮。
人员应尽快撤离现场,另选安全地点对此处积水进行探放。
探水过程中如发现钻孔透老空无水,应立即检查是否有有害气体喷出,防止人员受到伤害。
10.钻探过程中,防治水科技术员应及时验收,确保钻探进尺的准确。
钻探进尺需及时记录,并标注钻进过程中所遇岩性。
施工完成后,及时(24小时内)将井下的原始记录交回至防治水科。
11.钻探原始资料经分析防治水科分析、总结后根据钻探进尺进行总结,完成后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到掘进区队后,方允许掘进。
12.如在钻探过程中钻孔内有水溢出(≥5m³/h),防治水科应及时对出水水质进行分析,确定其出水类型、水源(从取水到化验时间不允许超过24小时)。
13.防治水制度不尽事宜或与《规程》规定有抵触的,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第2节地面防治水工作
一、地面防治水措施
1、把矿井防治水害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加强管理,建立防治水害工作责任制,矿长为防治水害第一责任人,技术矿长负责防治水害工作的技术管理,生产矿长负责防治水害的全面具体工作,安全矿长做好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2、每年年初由调度室组织安全生产科、机电科、防治水科、生产技术科对矿井地面进行全面检查,研究制定防汛、防排水计划,同时开始检修井下排水泵,清理排水水沟,列出施工图表,安全科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3、5月份,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检查施工进度,筹备抢险物资。
4、雨季到来之前,由办公室牵头再组织全面检查一次,找出不足,堵塞漏洞,并组织抢险队,做好抢险准备。
5、调度室在雨季到来期间,天天收听天气预报,做好气候突变的应急准备,检查防汛器材准备情况、交通车辆、通讯设施情况。
6、办公室在雨季要加强对地表、冲沟等的检查工作,密切注意采空区地面塌陷及各水井的水位变化,并分析变化原因,提出相应的防治水措施,对采空区地面塌陷区应及时调查并组织充填。
7、安全科、地测科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在雨季前将其对我矿井在册危害的程度调查清楚,并拿出处理方案,预防发生小窑透水事故。
8、地面排水沟及时疏通,要求在雨季之前施工。
9、雨季要做好防洪准备,备足材料,严防地表水灌入井下,清挖好工业广场水沟,对地面塌陷区裂缝及时充填,雨季“三防”领导小组成员在下雨期间昼夜值班、坚守岗位。
10、水仓、沉定池和水沟中的淤泥、淤煤应及时清理,必须在雨季前清理一次。
11、经常检查地面矿井排水沟,严防地面水由裂缝灌入井下。
12、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充填时,要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区。
二、“雨季三防”措施及应急预案措施
汛期即将为了确保我矿在“雨季三防”期间安全度汛,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文件及灵石县煤炭局下发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应急预案:
1、“雨季三防”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2、加强“雨季三防”安全防范检查,加大整改力度
(1)平面检查工作对矿区内的水沟、地面采空区、搬陷区、地面生活区、职工住宿和工业广场、矿区公路等进行全面排查,把所查出的问题造表,及时汇报组长,并组织人员进行解决。
确保汛期期间矿区各地点顺利排洪和水流畅通。
(2)平面供电线路、变电所、变压器、监控设备线路、通讯线路及其他配电设备的防雷性能的检查由机电科具体负责,所查出的各项问题造表,及时汇报组长,安排组合字人员排除。
保证在汛期下雨时能够正常供电、通讯畅通。
(3)井下由生产矿长负责组织人员对全井下目前各采掘工作面,各地点的涌水情况进行观测分析,使每个干部职工熟悉各地点的正常涌水量,在汛期期间,密切注意观测各地点的涌水变化情况,并每班以报表的形式汇报组长,以便组长及时了解井下各地点的涌水量与汛期期间的降雨量的关系。
(4)加大采掘工作面的探水管理力度,严把探水眼质量关,包括探水眼深度、角度、位置、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等,以避免因探水质量达不到而导致意外发生。
(5)在降雨时和降雨后,组织人员对各地点的积水进行巡查,发现有积水严重,可能会威胁矿井地面和进行安全的,立即组织人员安装水泵,进行排水,必须做到专用设备专人管理。
3、“雨季三防”物资的配备和管理
(1)装载机两台,由防汛办公室随时调派,必须配备雨衣、胶鞋、矿灯、铁掀等防汛工具50套,编织袋500只。
(2)防汛物资由仓库报关员统一保管,严禁挪用或外借,不得丢失和少样,并坚守岗位,不得私自脱岗,以确保防汛物资及时使用。
4、应急预案措施
各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水灾险情,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向“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1)应急措施
当井下某地点发生突然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除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外,如果情况危急,水势很猛,则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 在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发生透水事故时在场人员应尽量或判断事故的地点和程度,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迅速组织抢险,尽可能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住点,以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如果无法抢险,则应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有组织地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迅速撤退到安全地点,而不能进入出水点附近的独头巷道内。
如果独头上山下部的唯一出口已被淹没挖法撤退,则可在独头巷道躲避,以免受涌水伤害。
2 透水事故的抢救措施
各级领导应准确地检查井下人员,如果发现上有人员被堵于井下,应首先制定营救措施。
为此,要判断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根据涌水量和排水能力,估计排除积水的时间。
当判断有人被堵于独头上山时,必要时可以再地面大钻孔向井下输送食物等。
3 水文地质人员应分析判断突水来源和最大突水量,测量涌水量大小及其变化,察看水井及地表水体的水位变化,判断突水量的发展趋势,采区必要的措施,防止淹井事故。
4 检查维护所有排水设施和输电线路,了解水仓容量,如果水中携带大量泥沙和浮煤时,应在水仓进口出的大巷内分段建筑临时挡墙,使其沉定,减少水仓淤堵。
5 检查放水闸门是否灵活、严密,并派专人看守,清理淤渣,拆除短节管道等,做好准备,待命关闭。
在关闭闸门时,必须查清人员是否已全部撤出。
6 采区上述应急措施仍不能阻挡淹井时,井下人员应向高处撤退,迅速向安全出口转移,安全升井。
三、巷道地质编录
1.矿井地质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统一。
2.随巷道掘进,及时进行地质编录。
在编录前必须对所编录巷道全面观察,掌握地质特征。
3.地质编录的观测点距,视地质构造和煤层和稳定情况。
水平巷道一般为15—25米,倾斜巷道10—15米,个别地质煤层厚度变化和地质构造复杂,其观测点距可适当加密。
4.鉴于我矿井地质状况,一般只编录一帮(上下帮均可)。
遇特殊地质构造特征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用一帮或二帮一顶大比例素描图。
5.编录内容:
煤层底板、煤层、夹矸层、伪顶、直接顶、老顶等的岩性、产状要素及地质构造和其它地质现象,当煤层未完全揭露,应按一定间距探测煤层全厚,以及煤层变薄带分岔。
地层产状应有倾向、倾角、断层应有断层性质。
落差(或水平错距)断层面的倾向、倾角,破碎带宽度和成份,擦痕、挠曲、拖拉现象以及伴生和派生小构造。
褶曲应有轴向;倾伏角俯仰角,褶曲性两翼倾向、倾角、规模等,出现陷落柱则描 述反映其形状,大小和陷落角,充填物的岩性、层位、密实程度和含水性以及陷落柱附近煤、岩层的产状要素。
在测量各种产状要素时要求,倾向应垂直走向线,倾角应为真倾角,其误差<1%。
必要时,进行裂隙率的测定和统计。
6.巷道地质剖面图,我矿煤层为近水平薄煤层,采用水平垂直投影法作图。
剖面图的比例采用两种:
纵向为1:
100,横向为1:
1000,按纵横比例填绘点位和地质界线。
由于比例尺不同,各观测点间的地质界线,用直线连接。
巷道掘进结束测量资料提交后一月内成图。
7.各种素描图视地质构造现象的规模大小确定素描图的比例尺,一般为l:
200—l:
500。
一星期内整理成图。
四、生产地质
1.按矿井生产阶段的地质工作基本要求,及时编制提供各种地质报告、地质说明书、地质资料,并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2.矿井新水平廷深时,按设计部门的意图及其对地质工作的要求详细研究延深区现有地质资料的可靠程度。
其中包括研究各煤层的可采性和稳定性。
主要褶曲、断裂等的控制程度;核实原有储量的可靠性(级别);预测延深水平主要井巷工程和首采区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
进行单项或系统的补充勘探,并达到水平延深的地质工作要求。
3.采掘部门下达任务书,从接到通知单之日算起,采区地质说明书在采区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在工作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掘进地质说明书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三书”按《规程》采区掘进的地质工作、工作面掘进和回采的地质工作及附录五的要求提交。
五、矿井地质条件分类
按《规程》第7、8、9条的规定和附录一执行,每隔8一10年或在修改矿井地质报告时评定一次。
六、制图和填图
矿井地质记录簿中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在上井后两天内整理完毕,并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或素描卡片。
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
1.矿井储量计算图、地质平面图为正座标网格,工作面储量计算图、采区地质平面图采用斜座标网格。
2.工作面储量计算比例:
l:
1000,采区地质平面图(包括煤层底板等高线)l:
2000。
矿井地质平面图(包括煤层底板等高线)和储量计算图l:
5000。
3.每月进行一次填图。
填图内容:
(1)煤层柱状:
柱状宽度3mm,长度一般按1:
100比例。
在个别地段夹矸层厚度大,其夹矸层不按此比例作,柱状左侧表示夹矸层和炭质泥岩厚度,在右侧表示煤层厚度,均垂直于水平巷道和平行倾斜巷道。
(2)断层:
断层性质符号、断层面倾角、落差,并修改预计的断层走向线或交面线。
(3)利用已收集的夹矸厚度,修改预计的夹矸等厚线。
(4)利用测量资料换算煤底高程,修改预计的煤层底板等高线。
(5)所有字符按部颁《煤矿地质测量图例》执行。
(6)矿井地质平面图和储量计算图一年填绘一次,工作面储量计算图和采区地质平面图每月填绘一次。
(7)座标网格和导线点位及各种地质界线在图上的误差±0.1mm。
(8)围绕矿区或矿井存在的主要地质问题以完整、准确的第一手资料为基础搞好综合分析。
七、矿井地质基础资料,必须认真收集整理,长期保存,并应建立以下各类(种)水文地质台帐:
1.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帐;
2.矿区气象资料台帐;
3.矿区周围小煤井定期测水台帐
4.地表水体观测成果台帐;
5.地表河流观测台帐;
6.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台帐;
7.井下突水点登记台帐;
8.测水周报表;
9.封闭不良钻孔台帐;
10.水质分析成果台帐。
八、矿井必备的水文地质图纸:
1.矿井充水性图:
1:
5000;
2.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3.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l:
10000;
4.水文地质柱状图:
1:
2000一1:
10000;
5.水文地质剖面图:
I:
1000一1:
2000;
6.区域水文地质图:
l:
10000。
九、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设计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第二章第四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规定及附录三“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具体对我矿的防隔水煤岩柱留设设计如下:
1、《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
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附录三第八条第一点规定:
水文地质简单型到中等型的矿井,可采用垂直法留设,但总宽度不得小于40m。
我矿现开采10#煤层水文地质属中等型,平均厚度约1.6m。
矿井边界没有断层,因此采用垂直法留设,设计井田边界留设30m的防水煤柱,相邻矿井之间的井田边界煤(岩)总宽度不得小于40m。
2、《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
受水害威胁的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一)煤层露头风化带;
我矿的煤层露头区域已经采空,现在和今后的采掘活动不会涉及到煤层露头风化带,因此不需要对此进行设计。
(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 矿区内不存在地表水体及含水冲积层,此二项不进行设计。
根据附录三第五条第二项规定:
本矿井无水淹区,老空积水区的界限已基本查明,防隔水煤柱的尺寸应按含水或导水断层的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方法进行留设。
《防治水规定》附录第二条规定:
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图3-2)可参照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 L--煤柱留设的宽度,m;
K--安全系数,一般取2-5,本设计取3
M--煤层厚度或采高,m; 本矿现采煤层平均厚度1.2米
p--水头压力,MPa; 设计取0.5
Kp--煤的抗拉强度,MPa。
设计取0.6
计算结果约等于11.25米,不得低于30米,设计防隔水煤(岩)柱为30米。
(三)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者
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根据地质报告及实际采掘情况,我矿没有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因此本次不进行设计,将来如发现断层要及时进行补充设计。
(四)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
我矿共有2处采空区积水,根据防隔水(煤)岩柱设计进行设计,设计防隔水煤(岩)柱为50米。
(五)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地下暗河;
根据地质报告及实际采掘情况,我矿不涉及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地下暗河,因此本次不进行设计,将来如发现要及时进行补充设计。
(六)分区隔离开采边界;
根据初步设计及现开采现状,我矿不需留设分区隔离开采边界,因此本次设计不进行此项设计。
(七)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
根据地质报告及实际采掘情况,我矿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等,因此本次不进行设计,将来如发现要及时进行补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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