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甜园安装劳务合同.docx
- 文档编号:5037160
- 上传时间:2022-12-12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4.22KB
心甜园安装劳务合同.docx
《心甜园安装劳务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心甜园安装劳务合同.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心甜园安装劳务合同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开县渝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简称总包合同,下同)相关约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由开县东方旅游服务中心发包、甲方总承包的开县东方旅游服务中心心甜园大厦部份安装工程的劳务分包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开县东方旅游服务中心心甜园大厦
1.2、工程地点:
开县花仙路(残联旁)。
1.3、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二、乙方承包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
2.1.1、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安装工程方面应由甲方完成的作业内容及相应责任、义务。
包括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包含的所有排水、强电、防雷接地等与安装工程相关的预留(包括孔洞,如空调洞、卫生间透气孔等)、预埋;
2.1.2、施工期间整个施工现场的水、电等正常使用的保养与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1.3、业主另行组织招标进行专业分包的室内外装修、配电室配电设备、电梯、环境绿化景观、消防、弱电等工程相关的应由甲方完成的安装部份预留、预埋;
2.1.4、因设计变更、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发出的指令和决定的要求所造成的与安装工程相关的增、减工作内容施工;
2.1.5、除主材以外的一切辅材、机具等。
2.2、主要承包内容:
2.2.1、给水工程:
按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发出的指令和决定的要求,完成所有至自来水公司表后的进户给水管及户内至各用水点的预留、预埋等;
2.2.2、雨污水及空调水工程:
按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发出的指令和决定的要求,完成雨污水系统至单体建筑室外的第一个雨污水井等的所有安装作业内容(无井沟的至室外2米);
2.2.3、消防工程:
按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发出的指令和决定的要求,预留线管、孔洞等(预留管线需穿铁丝);
2.2.4、暖通工程:
按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发出的指令和决定的要求,预留孔洞、安装管线等;
2.2.5、弱电工程:
按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发出的指令和决定的要求,预留埋管线、孔洞(预埋管线需穿铁丝)。
2.2.6、强电部分:
按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发出的指令和决定的要求,进行预埋。
2.2.7.防雷工程:
按设计图纸完成防雷系统的安装;
2.2.8.承包人按图预留自来水工程、通信工程、有线电视、天燃气工程和电力工程的孔洞,并在以上公司入场后无条件配合其提出的配合要求(如:
开洞、开槽等施工内容以及吊洞、补洞等收口工作);
2.2.9.合同图纸及有关说明和标准工程规范所示之其它工程;
2.2.10.甲方所指定的施工现场临时水电安装及维护;
2.2.11.消防栓水泵房预埋;
2.2.12.设备的安装,气体灭火器等;
2.2.13.排水按照图纸上的设计要求接至户外并排入污水井;
2.2.14.防雷接地全部内容;
2.2.15.安装后的孔洞修复。
2.3、施工进度:
根据提供设计施工图纸的时间及总包单位的合同工期进行施工安排。
服从建设单位及甲方的临时工期安排,工作时间按现场本项目部规定执行;
2.4、若施工范围若有调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本合同暂未包含的内容,甲方需委托乙方施工后,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乙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以上承包作业内容。
且均应满足整个现场作业面需要和竣工验收要求,合格工程考核和所有工作内容是否全部完成的确认皆以通过工程最终的竣工验收为准,且所有作业费用(如设计变更、作业范围增减等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包干单价14/m2和经甲方审核确认的竣工图建筑面积以内。
3、承包方式:
乙方劳务分包费用实行包干单价结算,包干单价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业人员保险费、社会福利保障费、人工费、周材费、辅材费、措施费、机具费、超高费、降效费(含场内多次转运费用)、配合费、停窝工费、降温费、取暖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未能预见费(如设计变更、作业范围增减等)等及因本合同所拟定作业范围和内容表述未尽而产生的有关安装工程方面的劳务费用等。
三、材料与成本管理
3.1、本工程所需主材由甲方提供,其它满足安装工程需要的材料均由乙方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
3.2、乙方承担本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所包含的所有人工、辅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焊钳、面罩、切割机、切割片、套丝机、丝牙、丝板、刷子、电锤、电钻、钻头、梯子、手套、石棉绳等)及施工所涉及的所有机具及设备仪器等的测设、调校、试运转、试验、验收等。
3.3、乙方应安排专业施工员常驻现场,按甲方和专业设计要求负责现场施工,并结合图纸进行提量,按进度和甲方要求提交安装材料计划。
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或结算款中进行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具体用量计算的解释权在甲方。
3.4、乙方配备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所有安装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甲方安排,做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工完料尽,尽量降低材料损耗(损耗值不能超出定额损耗值),否则,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3.5、涉及检测试验的所有取样工作应由乙方完成,并配合甲方送检。
四、合同价款
4.1、按建筑面积,实行包干单价:
14元/㎡(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实际竣工面积结算)。
4.1.1、14元/㎡包干单价明细:
所有预留、预埋等:
5元/㎡,安装费:
6.7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1.9元/㎡,保修金:
0.4元/㎡;
4.1.2、本单价中已包含完成承包内容的所有人工、耗材及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项等。
4.1.3、本单价中所含1.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在进度款中不予拔付,若施工完毕后无安全事故发生,甲方按此单价在结算款支付中退还给乙方,不计取利息等其它费用。
4.2、承包范围内总合同价款按固定单价计算,以上价款包含所有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详见承包方式及其它条款中约定)等。
结算时,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实际竣工面积结算。
五、合同价款的结算与进度款项的支付
5.1、预付款:
无。
5.2、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劳务工程款。
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和项目部即时处罚的相关处罚金,若乙方拒绝在处罚单上签字则以甲方以声像资料或建设、监理、甲方认定的事实作为处罚依据,拒签相应处罚金按双倍罚金额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5.3、本工程按下列方式进行进度付款:
劳务费用在2015年春节前计付一次,按图纸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结付70%。
后续工程完成转换层工程后结付一次,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0%计付。
第三次结付在标准层的第十层结付一次,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0%计付。
第四次主体封顶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0%计付。
第五次预验收合格后再付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0%。
余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总工程量90%。
交付使用后十天之内付足乙方总劳务价格的97%。
余下3%质保期一年后全部付清。
留2%作为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保修期满无息付清余款。
5.4、乙方在收取劳务工程款的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人工工资表(占劳务费的100﹪)。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时,乙方在向项目经理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7天后未接到项目经理答复的,乙方应进一步向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书面通知,并附上已向项目经理发出通知的附本,若因此造成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的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后,甲方应按本合同未尽付款义务的,在甲方同意承担违约责任,即向乙方出具同意在办理工程结算或支付末笔应付款时加上相应的违约金的签证后,乙方自愿放弃再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收到劳务款后优先支付民工工资,再作其他安排,在必要情况下,甲方可监督或直接发放经乙方认可的民工工资。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发生民工聚众闹事或上访事件,如因工人闹事、上访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甲方按乙方在事件发生时劳务工程欠款总量的10~20%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
5.7、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
六、合同工期
总日历工期:
在总包合同约定内,根据甲方指令以满足工程进度和竣工需要为准。
七、工程质量
7.1、质量要求:
优良,且应满足竣工验收要求。
7.2、安装验收标准:
按现行国家和行业等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规范或其它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及验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等。
7.3、乙方向甲方承诺: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8.1.甲方权利和义务:
8.1.1、甲方权利:
8.1.1.1、就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合同和现场实际情况需要所发出的所有指令。
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以高于合同价款的条件委托其它施工单位/班组/个人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
如因指令的执行滞后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1.1.2、若乙方在施工中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因某种原因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只按合同终止日止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45﹪支付劳务费,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由些造成的任何责任。
8.1.2.甲方义务:
8.1.2.1、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8.1.2.2、负责提供施工图纸__壹_套(蓝图或与蓝图一致的复印件),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技术洽商;
8.1.2.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8.1.2.4、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8.1.2.5、协调乙方施工过程中材料、用具的保管场地和施工管理人员的办公场所,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1.2.6、做好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8.1.2.7、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及报建批复的有效施工图并协助乙方的报验工作。
8.1.2.8、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
8.2、乙方权利和义务:
8.2.1、乙方确认_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8.2.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的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服从管理。
若乙方员工不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按200-2000元不等每次进行处罚。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配备的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差或责任心不强,影响本工程各项目标的实现,甲方有权辞退或要求乙方更换;
8.2.3、当甲方发现乙方无法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时,甲方有权调集人力物力配合乙方抢工期、保质量、保安全,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认定并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8.2.4、乙方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文明施工,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并配备有资质的专职维护人员负责对现场临时用水、电的维护;
8.2.5、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职业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8.2.6、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管理人员人员,变更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8.2.7、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8.2.8、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乙方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法乱纪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甲方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8.2.9、甲方按约定支付乙方劳务费,乙方必须将工资及时发放给工人,工资表的名单必须与乙方上交的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作业人员相符,且必须是每个工人亲自签名,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发放,直接发放的工人工资从乙方缴纳的工程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8.2.1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出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因此而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2.1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二次转包,若甲方发现有该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8.2.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等造成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责。
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其损失费在乙方工程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8.2.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按合同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乙方进度或结算款中扣除;
8.2.14、在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开始施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等供应计划和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报甲方审批后执行;材料计划应提前一周提出,否则不能按时到场,有乙方自行负责。
8.2.1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认可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制作和施工,并且接受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的指挥、管理、检查,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同时接受当地质检部门的监督;
8.2.16、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要求的部分,乙方应主动整改,直至达到验收的需要;
8.2.17、在工程施工前,乙方应深度读图,对施工图中的错、漏项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在设计图纸交底前或交底时提出,若在设计交底后,有类似错误而引起的变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18、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一切人身、财产的安全保护(包括对现场现有成品的保护);
8.2.19、所有的安全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00元(含)人民币以内的由乙方负责;5000.00元(不含)以上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但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若因第三方造成乙方安全事故,除非甲方从责任方获得相应的赔付,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相关的赔付要求;
8.2.20、乙方应加强安全用火管理,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并遵守各项防火、动火规定,在承包范围内配置必须的安全防火措施。
若非甲方过错,在乙方承包范围内发生的火灾,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2.21、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办公,生活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现场的一切行为负责;
8.2.2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8.2.23、乙方须配合甲方资料的编写及制作,并做到工完场清,验收合格后两天内施工队伍和施工机具等全部撤场;
8.2.24、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交的任何资料及工程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在工程竣工移交甲方时,按甲方要求交还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
8.2.25、施工前,乙方应为自有管理和劳务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8.2.26、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甲方与开县东方旅游服务中心所签订的总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其它同)中与承包范围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其他补充约定
9.1、本合同约定由乙方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应包括乙方应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由甲方履行的各项义务和承担的责任费用;
9.2、已包括了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工程图纸和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9.3、已包括了为完成上述本工程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机械费(包括机械动力费)、机械进退场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包括了乙方劳保费、降温费、取暖费、医疗费、人员调迁费、工伤亡补贴(救助)费、各类保险费用(含由乙方为参与本工程施工的职工应由乙方向地方有关部门缴纳的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类保险费用和个人应纳的各类保险费以及为第三者伤害应投保的保险费用);包括乙方所有人员的现场生活费用、现场生活设施费用;包括按甲方或发包人及工程师要求所做检验试验的按实发生费用;包括乙方的警卫、为现场职工的服务等的现场管理费用。
9.4、已包括了该工程施工、安全维(围)护、工程的维护、现场杂物垃圾清理、堆放、外运、排污、排水和完成该工程所需的作业费用以及施工部位可能的超高、超距离作业降效费用;
9.5、包括了乙方在工程现场为施工所需的任何物资的运输、装卸、堆放、领用、保管、二次或多次倒运以及生产设施搭拆等的全部费用;
9.6、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引起非本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若与发包人有关,但发包人未确认的,不作为调增乙方合同价款的依据。
9.7、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或未向甲方提出准确的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品种、数量、技术要求、需用日期等,引起工程延误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8、由于乙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自愿退出,对已完工程经验收达到合格/优良标准后按已完工程量的45%结算,其余55%款项作为乙方违约金予以扣除。
9.9、乙方项目主管工长、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乙方的主管工长离开现场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同意。
乙方更换主管工长及管理人员须经甲方认可,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主管工长或管理人员,如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管工长的乙方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要管理人员,乙方承担每人次1000元的违约金。
9.10、如乙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甲方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从本应支付乙方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9.11、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9.11.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请甲方与其另行签订《治安管理承包协议》、《安全管理协议书》、《承诺书》。
乙方已完全知悉并同意甲方拟定的上述协议/承诺书,完全同意并确认其约定所有条款。
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请工程甲方与其签订上述协议/承诺书的,由乙方承担因未签订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的后果。
并完全同意按工程甲方拟定的《治安管理承包协议》、《安全管理协议书》、《承诺书》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9.11.2、劳务人应遵守工程建设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劳务人防(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危害职工健康、污染环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人承担。
9.11.3、现场内机具、架料及各种施工用材料必须按平面布置图放置且堆码整齐,帐物相符,做到及时清理,工完场清、工完料尽。
9.11.4、施工区、生活区设立施工、生活垃圾站,及时分拣,回收和清运。
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的现象,合理使用材料,节约能源。
9.11.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乙方可以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在甲方收到乙方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乙方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索赔成功后,甲方应将相应部分在扣除为之相应的经营费用后转交乙方;
乙方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甲方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
甲方在35天内未能对乙方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乙方的索赔报告没有得到批准,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9.11.6、甲方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就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9.11.7、合同附件、招标文件、图纸、有效的签证资料、投标文件及合同谈判中的往来函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方、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款项完毕、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附件一:
治安管理承包协议;
附件二:
安全管理协议书;
附件三:
承诺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约时间: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心甜园 安装 劳务 合同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