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花园南区店招店牌改造及立面整治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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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兴花园南区店招店牌改造及立面整治工程
洪兴花园南区店招店牌改造及立面整治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嘉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
前附表3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工
程
综
合
说
明
工程名称:
洪兴花园南区店招店牌改造及立面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洪兴花园
工程规模:
洪兴花园南区店招店牌改造及立面整治
承包方式:
双包
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要求工期:
30日历天
取费类别:
自行判定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3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①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嘉兴市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建筑装饰装修)的施工企业;②2015年1月1日以来,有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店招店牌立面整治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市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外企业项目经理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4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肆万元人民币(提醒:
请于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具体按照嘉开管办﹝2012﹞97号文件关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5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6
招标文件的疑义及澄清:
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若对招标文件、工程量等有疑义,请于2018年9月27日17:
00时前,以不署名的电子文档形式及时提出,并将疑问发至279457207@邮箱,招标人将于2018年9月28日17:
30时前在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及全套商务电子文本(CD光盘一份)
8
投标文件递交至:
嘉兴市城南街道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主楼303会议室
地点:
嘉兴市城南街道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主楼303会议室
9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
2018年9月30日下午14:
30时
10
开标时间:
2018年9月30日下午14:
30时
地点:
嘉兴市城南街道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主楼303会议室
11
本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5.5896万元,大写柒拾伍万伍仟捌佰玖拾陆元整,投标报价高于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2
其他说明: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答疑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有关招标投标管理部门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
13
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应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和备案时,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14
★规费、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增值税税率按照《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8〕104号)规定,为10%,不得更改。
1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后果自负。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一)工程说明
本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三)招标方式
本工程按照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四)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五)投标资格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法确定的投标人。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如下:
(1)企业具备的强制性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后审资料附表2):
1)①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嘉兴市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建筑装饰装修)的施工企业;②2015年1月1日以来,有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店招店牌立面整治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市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强制性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后审资料附表3):
①项目经理资质为: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②项目经理具有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市外企业项目经理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后审资料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符合上述强制性条件,否则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如遇相关证件资质管理部门正在换证或验证{含三类人员正在办理延期(复审)手续}而无法提供证书复印件的,须提供所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4)若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重大事项变化,则应随其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变化的资料(包括新完成的类似本招标工作的工程情况,新承接的工程、财务状况的变化以及新发生的诉讼案件等)。
(5)在合同签定前,业主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六)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包括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七)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方交纳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或转帐支票形式汇到业主帐户中。
(八)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7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拒签合同者,建设单位即可直接扣罚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该单位的中标权,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另选其他投标人中标。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均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前附表
(2)第一章投标须知
(3)第二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4)第三章技术规范及图纸
(5)第四章评标办法
(6)第五章投标文件(附件及附表)
(7)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电子文档形式及时提出,并将疑问发至279457207@邮箱中。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电子文档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澄清文件上传于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于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
3、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电子文档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且必须经过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修改、补充通知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如果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2、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4、合同的施工地点为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不可预见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本工程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固定方式进行编制。
单价固定: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本招标工程编制报价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
各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按照《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及浙建站计(2013)64号文、建建发(2016)144号文、浙建站定(2016)23号文、浙建站定(2016)35号文、浙建站定(2016)54号文、建建发〔2018〕104号计取等2010版计价依据。
7、本工程取费类别由投标单位自行判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必须计算的措施项目,报价时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及建建发(2016)144号文、浙建站定(2016)23号文的下限费率。
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和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建建发(2016)144号文、浙建站定(2016)23号文、浙建站定(2016)35号文、浙建站定(2016)54号文、建建发〔2018〕104号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市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民工工伤保险费按市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
人工工日单价可参照《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嘉兴造价管理》(2018年第二季度),材料价格可参考近期《嘉兴造价管理》、《浙江造价信息》信息价,结算时人工和材料不作调整。
8、工程量清单中只描述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完成本分项工程应有的主要工作内容(当清单说明与图纸有矛盾或未注明者,以图纸说明为准;图纸未说明者,按清单说明),但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应是包含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无论工程量清单或图纸有无明确列项或表示,只要是为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要做的工作和为了满足该分项工程的完整性所需要做的工作,均视为该分项工程所包含的内容。
投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应结合投标须知及构成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和现场勘察情况进行报价。
9、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须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答疑、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及本省2010版计价依据自行确定并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技术措施项目必须报价,不可漏项,投标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施工方案自行扩展技术措施项目计入此次报价)。
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为一次性包干费用,结算时不随工程量的调整而调整。
10、投标时投标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结算时:
除明确一次性包干或结算不作调整的项目和费用外,其余工程量按实计算。
11、投标人应实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予批准。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由施工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费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12、现行浙江省清单计价指引“工作内容”中列举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完成本分项工程应有的工作内容,凡说明了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范围中。
现行浙江省清单计价指引中描述工作内容与实际施工程序中有所变化时,不影响计价。
凡现行浙江省清单计价指引中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分项工程必须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之内。
13、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单位引起的损坏等,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并支付相关赔偿费用。
14、本次招标项目中的品牌推荐范围内自行选择某一品牌,并在商务标内注明,材料、设备进场后需经业主、监理共同认可后方可使用。
若投标人未注明的或未在范围内选择的(评标时不作为废标条件),视为投标人同意在施工时可由招标人在此品牌范围内任意选择一个品牌,并不再调整投标人的报价和结算价。
(二)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含商务电子光盘(一份)],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标注正、副本,以正本为准,且要求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商务电子光盘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个包封内),包封应写明招标单位、工程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综合单价计算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书面不作要求,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将上述计算表、分析表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提供给招标单位。
A、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单位必须把委托书、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等商务标格式内容和投标单位概况表、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施工部署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安全措施等、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三类人员”的C类证书复印件、资格后审资料等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袋密封,袋上标明“投标文件”。
B、电子光盘:
投标单位必须把全套商务表格制作成电子光盘(一份),电子光盘与投标文件包封在一个封套内。
注:
本工程需用的附表和附件详见第五章。
(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
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三)投标保证金
l、投标单位按照嘉开管办﹝2012﹞97号文件(见本招标文件后附件)关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至:
户名:
嘉兴经济开发区建筑业企业欠薪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4064029049011109;
开户行:
工行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
2、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网银汇款或银行柜面电汇形式。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
4、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嘉开管办﹝2012﹞97号文件关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5、如果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①投标单位在定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或拒交履约保证金。
③投标单位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
(四)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l、本次招标不组织标前答疑会议,各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
2、投标单位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3、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4、招标人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布在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单位按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要求打印,封面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其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条中的
(二)规定密封制作,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制作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2、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和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单位可以补遗书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的补充修改、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
六、开标
(一)开标
1、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均应派代表(投标人的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随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书密封在标书中,则在开标过程中验证)等证件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按时在招标代理单位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
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或未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可以宣布其放弃投标。
2、开标会议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未出席开标会议,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退还给投标人。
(二)投标文件制作密封要求
1、标书制作应规范:
标书应分为投标文件和全套商务电子文档(光盘一份),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标注正、副本,以正本为准,且要求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与商务电子光盘包封在一个封套内,包封应写明招标单位、工程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2、标书密封要求:
凡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1、上述投标文件制作密封要求任何一项不满足的;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拒收的情况。
(四)、投标文件鉴证和公布
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目标等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五)唱标和记录
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确认。
七、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业主专家1名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投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共有5人组成。
(二)评标原则
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就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六)评标过程的保密
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八、授予合同
(一)中标通知书
1、招标单位根据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与招标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签订
招标单位将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
第二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嘉北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洪兴花园南区店招店牌改造及立面整治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洪兴花园南区店招店牌改造及立面整治工程。
2.工程地点:
嘉北街道洪兴花园。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自筹。
5.工程内容: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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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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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花园 南区 店招店牌 改造 整治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