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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品味时尚
高考作文品味时尚
【篇一:
时尚是另一种经典】
生命的意义在于追求,而人们追求的自然是时代前沿之物,这便是时尚。
身着奇装异服,嘴里唱着“哼哼哈哈兮”的年轻男子满大街都是;手提LV,身背爱仕玛,就连钥匙链都用普软达的年轻女子比比皆是;看韩剧,吃韩食,买韩服,烫韩头,将“韩式”作为美的体现的追潮人更是大有人在。
有人说,这就是时尚,但我不这样认为,充其量,这些只能算是潮流,而其就如来时汹涌澎湃退时亦不留一丝一毫的钱塘江大潮一样,“潮起必有潮落”,也就是说,潮流终将退出历史的舞台。
而时尚不同,它的光环不会因岁月的侵蚀而褪色,随着时代的变迁,它终会成为经典。
“Dangerous,Dangerous”,熟悉的歌声再次响起,我想不会有人忘记这首歌,更不会有人忘记这首歌的作者——“流行之王”迈克尔·杰克逊。
那绚烂的舞台总是能萦绕在我们心头,那开创先河的霹雳舞总是让我们挥之不去,那匪夷所思的“太空步”总是成为我们争相效仿的东西。
他的国籍只有一个,但他却能被全世界的人熟知。
我想,他对时尚界的贡献犹如牛顿对科学界的贡献一样伟大,所以,在他死后,你可以看到世界各地都有霹雳舞的影子,都有太空步的足迹:
人们在用他的方式向他致敬。
我想,这才是时尚;唯有开创,才能成为时尚。
尽管杰克逊已经离我们而去,但他引领的时尚已成为不能忘记的经典。
“低调做人,高调裸捐”,这句口号我们不会陌生,而我们更不会忘记说出这句口号的人——陈光标。
当别人在努力往自己的腰包敛财时,他在捐款;当别人互相攀比时,他也在捐款;当别人因为惧怕捐款而拒绝参加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举办的慈善晚会时,他仍在捐款。
他将自己的财富全数捐给贫困的人,而“高调”则表明他希望有更多的人能伸出一双手去帮助有困难的人。
我想,这才能成为时尚;只有爱心,才是永恒不变的时尚。
这一年很快便会过去,但陈光标引领的时尚则会成为永不磨灭的经典。
似乎每个人都想成为一位时尚达人,但时尚远非光鲜的外表能够诠释的。
历史的车轮会碾碎很多东西,但有一种东西会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我们奉之为经典;而经典永不磨灭,则是因为它永远时尚。
品味时尚,追求时尚,我们乐在其中。
【篇二:
品味时尚】
世上本没有时尚,同一件事,做得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了时尚。
时尚,是时代的产物。
时代不同,成为时尚的事物自然不同;但它们的本质却一定相同,不论是好的事物,还是坏的风气。
诸如宋代的说书家与清代的戏子名角,从形式上看,说书与唱戏,显然风马牛不相及。
然,析其本质,都可雅俗共赏,都可缓解疲劳,放松心情,事后会心一笑,愁事自然消。
这是好的风尚。
抑或南北朝崇尚佛教、好兴土木、修建佛塔与清末纨绔之养鸟斗蛐蛐儿,从事理上讲,也并不相近。
然而二者都败坏民风,伤及国家根本——不事工农商。
这是不正之风。
时尚为大众广泛喜爱。
成为时尚的事物,一定能为大众了解并喜爱,也就是能得到“草根儿”们的认同。
试想,阳春白雪是断不能成为时尚的,下里巴人或许可以。
一种事物,人们都不懂它,何谈品味?
何谈崇尚?
如果有,那也不叫追求时尚,而叫盲目跟风,附庸风雅。
因此,成为时尚就要有群众基础,所以,别人说唐诗、宋词在唐宋时是时尚,本人从来都不置可否。
试想,从唐代的麦子地或宋代的水稻田里,随便揪出一个老农,跟他侃侃而谈《蜀道难》或是《念奴娇·赤壁怀古》,老农会有什么反应?
八成是呲着满口黄牙冲你一笑,然后牵着他的牛又回田里忙活他的庄稼去了,没准心想“这人有病”。
何止是他,可能他们一村的人,随便哪个都会拿看白痴的眼光看你:
有病啊,你!
懂都不懂,时什么尚?
时尚可预示国家的兴衰。
像北宋初的勤俭,由皇帝带头,民间就迅速成为时尚,国家兴盛是显而易见的。
又如南宋末年,国家偏安一隅,从朝庭到民间,风气靡靡,只顾享乐,国家倾颓,旦夕之间。
好的风尚如春风细雨,润物于无声;不正之风如狂风暴雨,毁物于旦夕。
不正之风盛行,如一个人筋脉尽断,即使有“九阳神功”“易筋经”,也丝毫无助,如此国家,“混吃等死”而已。
因此,国家引导好的风气,对社会有助的时尚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一个国家的兴盛,自高雅时尚始。
品味时尚,一咂摸,有味儿,至于什么味,那就看你怎样品了。
回味无穷,唇齿留香,才是绝世美味呀!
【篇三:
高考作文品味时尚】
都道是“阳春之曲,和者必寡”,其实未必。
君不见嵇康、向秀的打铁铺前,总有钟会之流坐着华贵的车子,有些骄傲又有些渴慕地张望?
君不见纳兰公子的诗作在京城广为流传,一时间黄发垂髫,共吟饮水词,并怡然自乐?
君不见张爱玲的文集在各大城市均有销售,在各家书橱中总放在醒目的位置?
他们都引发了时尚,时尚的追随者们喧闹着,激昂着,而那些时尚的缔造者们沉默着。
品一品时尚,似乎如糖水般,甜中带腻,又如加上好的茶叶,没有静心浸泡就已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茶水在躁动不安的心中翻滚。
蓦然回首,却在灯火阑珊处,见到了那些时尚的缔造者。
“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将醉也,如玉山之将崩。
”嵇康这岩岩孤松,这巍峨玉山,却在年仅39岁之时走上了刑场。
他接过哥哥送来的古琴,给人间奏了最后一典《广陵散》,从此嵇康随《广陵散》一起,成为再也唤不回的绝响。
“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
”朋友替纳兰道出了心中孤寂。
偶于园中拾得翠翘,也只得长叹一声,“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纳兰的寂寞,唯有自知。
张家玲在年华老去之时,将自己彻底地封闭起来,她不愿以衰老的容颜示人,她情愿孤独。
可人们说,这才是张爱玲,她的才华只有在寂寞中才能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朵。
品一品时尚,似乎如一杯清咖,满口的苦,满心的涩。
又如凉了的茶,一直从口中凉到心底。
这是只属于时尚缔造者们的孤寂。
突然间,听到张爱玲低低地说: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仿佛间明白了什么,那些时尚的缔造者们,毕生追寻的,也许不过是“懂得”二字。
于是,当他们以寂寞创造时尚,穿越了历史,昔日的喧闹的追随已被时间沉淀,在今天,总会有人,静静地欣赏。
总有人对魏晋风流真心地仰望,从而对比出我们所习惯的一切平庸;总有人在静谧的夜晚浅斟低唱,“几竿修竹三更雨,叶叶萧萧,分付秋潮,莫误双鱼到谢桥”。
总有人回想起张爱玲的一生,如蝴蝶般在岁月的风尘中翻飞出美丽,心中涌起怜惜。
时尚,当其穿越了时间,缔造者们一定会在时间的隧道中,觅到知音。
品一品时尚,似青顶之中的极品——天目,于七浸七泡之中,洗净了躁动,浸淡了寂寞,生命的清香留于唇齿之间,便是经得起岁月沉淀的相知,相惜。
【篇四:
高考作文品味时尚】
当“非主流”成为主流,我们应当何去何从?
当歌手海鸣威替代了作家海明威,桑提亚哥是否会心疼?
品味时尚,我承认其中存在创新与高雅;品味时尚,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有些经典不容恶搞,有些时尚应当退让。
曾经,萌芽网站抛出一个十分可笑的问题:
郭敬明、韩寒、鲁迅,哪个更伟大?
而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前两者的得票数远远高于鲁迅,这个用笔尖战斗的孤独者只有可怜的几票。
网友的理由竟然是:
鲁迅的文字干涩无味,没心情去看,而小四、寒寒的文字时尚可爱,玩世不恭,当然愿意读。
我无法解读这种理由背后深邃的民族性心理,但我认为,郭、韩之类的所谓“时尚”不妨流行,但这决不会也决不允许它们撼动鲁迅等人所代表的中华文明传统以及中国人应有的脊骨。
昔日鲁迅的孤独是因为浑浑噩噩的看客与无生的国民,而今鲁迅的孤独竟然是所谓“时尚”一手造成,岂可怪也欤?
前日,中国最美的声音消逝了,那个二十五年如一日将一生心血倾注于电视播音事业上的罗京离开了。
这个看着《新闻联播》长大的电视人以近乎神话的零错误成为中国电视史上的一个奇迹。
联想前几年一直叫嚷着要给《新闻联播》换脸的声音,我又对时尚有了更切肤的感触,作为央视的“招牌”,罗京几乎不敢随意理发,因工作需要,他终年只能穿一成不变的正装,也许他注定与“时尚”无缘。
待他走后,身后是无数熟悉的、陌生的面孔为他祈祷,默哀。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罗京的形象已沉淀为一种经典,尽管无缘时尚,却注定受人敬仰。
无论时尚与否,坚持本色,一生执著,亦能成为传奇。
热爱经典,因为它的美丽,它的雅致;拒绝“时尚”,因为它的浮躁,它的伪善。
我知道,苏东坡一生与“时尚”无缘,但他依旧传下光耀千古的名篇,万世留香;我知道,辜鸿铭一世也与“时尚”无缘,但他依然为中外学者铭记,终成一代狂士怪杰。
今天的我们,难道愿意随“时”之波,逐“尚”之流,引领今天的“时尚”,成为明天的笑柄?
【篇五:
高考作文品味时尚】
我初中的时候,有一阵子沉迷在安妮宝贝的世界里,《清醒记》也好,《再见薇安》也好,读了无数遍。
我渐渐地沉迷在那颓废的空气里不能自拔了。
瘦弱的面色苍白的女子涂着厚厚的烟熏妆,细长的手指还夹着一支女烟。
这样的照片在当时是我的最爱。
听王菲的歌,听她在那儿用沙沙地然而又干脆的声音吟出平实却让人心醉的词句,有点气若游丝,于是,日复一日地,我开始厌世。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开灯,不睡觉,呆坐在床上,一整夜一整夜,我也开始喝酒,然而也以为很酷,全没有想到“有害健康”之类。
我想到过死,时时想,用小刀的刀片在手腕处划上一条又一条。
有一次上学时,看见不远处一辆汽车呼啸而来,我想:
只要拉一下油门,一切都可以结束了。
然而我犹豫了一下,橘黄色的车灯划破了清晨微凉的空气,与我擦肩而过。
马路上空荡荡的。
我依旧平安地去了学校。
我突然不明白生的意义,迷失在了安妮宝贝的文字里,迷失在了那流行的时尚空气里。
直到有一天,同年级的一个男生猝死。
我突然觉得心头猛地一击,我看见他班上那些同学破碎的脸,他母亲绝望的哭声。
全然没有想到,一个生命的离开会带来如此的悲伤。
我也哭得站都站不起来。
我想,刹那间我有点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而活。
我读到《我与地坛》,我读到三毛的《温柔的夜》和《万水千山走遍》,我读到仓央嘉措的诗集。
那些经时光的淘洗留存下来的经典,那些曾经的时尚。
史铁生说:
“死是一个最终会到来的节日。
”他还说:
“地坛这么大,每一平方米都有我的车辙,然而,有我车辙的地方也印着母亲的脚印。
”三毛说:
“那些失去亲人的痛苦,我愿意一人承担。
”
我活着,不仅是为了自己,我活着,是为了在我熬夜的日子里急白了头的母亲,是为了在做手术晚上紧紧抱住我睡的父亲,是为了那些我朝夕相处的同学,是为了陌生人那友好的一笑。
不管时尚的指针指向哪里,不管颓废的风气还要流行多久,我的心里已点亮了一盏明灯,青春的迷惘和盲目将离我远去,我也将投身于那些早已过去的“时尚”,张爱玲也好,曹雪芹也好,苏轼、李白也好,就让这些来荡涤我的心灵,擦拭我的灵魂。
【篇六:
高考作文品味时尚】
《闲情偶寄》中有语:
开篇当以奇句摄之,说的是作文之法,时下,越来越多的写作者追崇的是时尚。
曾几何时,高考优秀范文中铺天盖地的题记、俯拾即是的书信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终于,阅读者看烦了,考生写腻了,三三式的翻版议论加感动中国人物材料的作文应运而生并且风靡一时。
年年岁岁,岁岁年年,考生们企盼着时尚作文的出现,有点痴迷、有点彷徨。
放眼青春文坛,80后作家韩寒《三重门》的出版引领了夸张叛逆的时尚潮流,郭敬明式明媚的忧伤渗透在青春写手的文字里,新概念迄今为止已有十一届,而韩寒、郭敬明却只有一个,太多的青春写手在时尚的潮流中迷失了自我,没有自己飞扬的个性,没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甚至没有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经历,一提笔就是“仰望四十五度的天空泪流满面”,一写生活总跳不出酒吧昏暗的长线。
周国平在《青春不等于文字》中说,青春是张扬的,但文学不属于人生的任一阶段。
青春写手创作追求时尚本身无可厚非,可是一旦失去了自我,时尚变成了盲从。
还记得文艺工作者对余秋雨散文的赞叹,还记得那书架上堆满了《文化苦旅》、《回望两河》,余秋雨以其大气独特的散文赢得了读者,赢得了成功。
于是乎,如法炮制的“余氏”散文充斥着图书市场,在无人无事中,对历史对文化空发感叹,千篇一律,令人生厌。
余秋雨在《历史的脸谱》中说,为何我们的文艺作品中充斥着华丽而又华丽的辞藻,复杂而又复杂的构思。
文艺工作者把华丽、构思当作一种时尚,不遗余力地追求,而忽略了读者,忽略了时尚叠加后的平凡与老套。
我无意反对时尚,正如广告词说:
“人靠衣装美靠亮装”。
时尚要有深厚的内涵。
正如西施,本身的美让她穿什么样的服饰人们都觉得美,觉得时尚,恰恰相反,没有了精神实质的时尚,好比东施,纵然浓妆淡抹,周身玉帛也掩盖不了她的丑陋。
所以,为文当有自己的个性,亮出自我的精彩,盲目追求时尚,只会是丑人作怪,贻笑大方。
【篇七:
高考作文品味时尚】
在歌舞声中摇摆,在新潮流中自乐,在前卫风里酣畅……被称为“脑残90后”的我们,在品味时尚的同时,是否也曾想起那些渐行渐远的……
一曲《双截棍》唱出了多少年轻人心中的狂热,极速的节奏,说唱的风格,正是适应了如今“快步调”的生活,成为流行中的流行。
“大街小巷”“嘻嘻哈哈”“楼上楼下”“仁者无敌”,人们在只有不羁外表,极少有精神价值的流行乐里流连,蹂躏听觉。
那秦淮河上的秦淮女子的轻弹吟唱,那孤舟里的“轻拢慢捻抹复挑”的《琵琶行》,那屈原不断吟哦的楚辞《离骚》……还会有谁在意?
品味流行乐,我看到一种歌声的流失。
见到丑女喊“恐龙”,想要吃饭说“稀饭”,还有近年来从韩国传来的非主流文学之风,使得90后的语言别具风格,独具特色,“囧”文化更成为众人的宠儿,一句话十个字有九个错别字,美其名曰潮流。
越来越多的文章受所谓潮流的影响,错字迭出。
再渐渐发展下去,汉语字典要重新排版了。
我想问,那些曾经为外国极为羡慕的标标准准的中国字去哪儿了?
每个汉字都是祖辈们辛辛苦苦的结晶,有着深刻的意味。
而如今却被“整形”整得面目全非!
曾经的骄傲,难道要成为以后的讥笑?
品味潮流文字,我看到一种民族文字的变异。
素?
成灰,相思成灰。
人潮中尽是衣着怪异的男生女生。
他们头顶“鸟巢”,身穿“破衣”,他们走在时尚的前流,前卫而已。
他们肆意地挥洒感情,视感情如粪土,快餐们地开始又结束一段感情,并且乐此不疲。
在鱼雁传书的早已过时,“我爱你”泛滥澄海的时代,还会有谁“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拥有青涩害羞的少女情怀?
这些早已被前卫的浪潮所掩盖。
那掩嘴轻笑,微移莲步的一尊尊倩影,早已随历史河流远去。
品味前卫,我看到一种思想的逝去。
品味时尚,不是纸醉金迷,醉生梦死,更不是毫无思想的模仿崇拜,不是变态式的创新,而是在浮华背后,去撩开迷人心身的彩纱,看清洗尽铅华后的时尚的外壳之下,是一种传统精神的遗失……
【篇八:
高考作文品味时尚】
消减了绣花鞋、罥烟眉的精致与秀气,香消了胭脂的淡雅古典,时尚携着一股气势汹涌的激流,奔涌而来,势不可挡。
品味时尚,我们就感觉到了时代跳动的脉搏,感受到了一种新事物的清新之气。
君不见,当曼妙古典的长裙退出历史,简便轻捷的衣物随之成为时尚,这不仅仅反映了衣着的变迁,更象征着旧的充满着陈腐气息的结束,宣告着一个时代的风云变幻与其特有的时代精神,譬如,通过网络文学,我们感知着体会着网络在这个时代的举足轻重的历史地位。
时尚,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向新时代的大门。
品味时尚,就是以一种开放的心态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事物。
因此,我们要以一种睿智的眼光,以一颗冷静的头脑,透过异彩纷呈的外表,直抵其本质。
有的时尚,表面上时新事物的展现,而实际上时“新瓶装旧酒”,依旧充溢着一种迂腐之气,电脑算命,不可不谓之为“时尚”,然而,倘若盲目追求这种时尚,与盲目追求迷信又有何异?
有的时尚,存雅亦有俗,交错杂陈,我们要吸其精华,弃其糟粕。
以流行歌曲而言,其中不乏精品,《东风破》以其优美古典的意境博得众人的喜爱,《北京欢迎你》则以一种舒缓自然的曲调传达了人们的友好与热情,然而一系列制作粗糙内容庸俗的歌曲充斥市场。
我们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关于“取”“舍”的正确态度,切忌以一种拿来主义的心态去对待时尚,品味时尚。
时尚中流淌着人的智慧与气度,时尚,本是由人创造出来的,因此我们品味时尚的同时,也就在品味着人的审美观与追求,要带着一份思索,以一颗敏感而细腻的心细细体会。
我们观赏法国博物馆的金字馆的金字塔入口,体会到了建筑大师贝聿铭的独特的审美视角;我们欣赏奥运会的缶阵,其实也就在品味设计者将古文明与现代文明完美结合的匠心独运。
所以,品味时尚,亦是品味人类的智慧。
品味时尚,要以一种批判的思维,睿智的眼光,敏感的心灵,去探索其中的真善美,去追溯人类思想的源头。
惟有如此,方可真正主宰时尚;方可创造出属于这个时代的真正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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