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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宁国土资函[2006]10号
关于上报宁夏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
工作总结的函
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
根据《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国土资发〔2003〕218号)和《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41号)要求,我厅从2005年6月份起,截止2006年2月,全面完成了工作。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总结》报上,请审示。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总结
附表:
1、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情况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受理、核定、发证情况一览表
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情况一览表
4、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地勘单位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情况一览表
5、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登记各类地质勘查资质一览表
6、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登记各级地质勘查资质一览表
7、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资质类别项数一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
国土资源厅(印章)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
国土资源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总结函
宁夏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六年二月十三日印发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
注册登记工作总结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41号)精神和国土资源部于2005年5月29日在西安市举办全国地质勘查资质培训班上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在部地勘司的精心指导下,我厅认真学习兄弟省市的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试点工作的先进经验,按照《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于2006年2月顺利完成了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述
(一)工作安排与部署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高度重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分三个阶段实施了该项工作。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05年6月14日—7月14日)
为了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完成,宁夏国土资源厅成立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于2005年6月14日专门召开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
会上,厅领导对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要充分认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按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努力完成好这项工作;第二,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量大,技术性强,时间紧,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质量;第三,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厅发[2005]41号文的要求,全面完成全区的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按时向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总结》。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方案》,并按要求报部。
该工作方案目的任务明确,工作步骤安排能够满足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进度要求,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能够保证工作的质量,组织措施完备,达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经费落实的要求。
会议要求厅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努力,切实完成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的各项工作。
为了做好该项工作,国土资源厅于2005年6月15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05]100号),对注册登记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做了详细说明。
同时在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公布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条件、规程、申请书样式、工作程序和注意事项等。
厅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勘处)和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3〕218号和国土资厅发[2005]41号文件,充分理解了文件精神,统一了认识,为准确掌握注册登记工作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打好了基础。
6月15日至16日,在宁夏日报上发布了宁夏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公告,随后于6月21日组织宁夏境内主要地勘行业或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培训,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政策宣传,布置申报工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刘国民副厅长专门到会做了重要讲话,培训班传达了国土资源部和国土资源厅文件,介绍了宁夏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方案,有关人员详细讲解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规程》、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书及统检表的填写要求,并针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第二阶段,注册登记(2005年7月15日—2006年1月25日):
1、申请受理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方案》的安排,首先到有关地勘单位实地进行调研,了解和掌握目前宁夏境内持有原地质勘查资格证的各类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结构、设备状况、资产构成和管理水平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同时与地勘单位进行了交流,主动听取地勘单位的意见。
在调研时,还根据地勘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使其真正理解和掌握本次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意义和要求,以避免失误,少走弯路。
二是按工作方案的规定,开始对地勘单位申报的资料进行受理。
在受理过程中,对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查。
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填写不正确的当场提出修改、补充意见,要求完善后再进行申报。
共受理申报材料20份。
注册登记工作办公室根据检查情况,向材料不齐备的申请人下发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材料补正通知》。
截止2005年8月15日,注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受理了申请人补正后的申请,经检查材料合格后向申请人下达了《受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通知》。
2、核查
依照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规程,厅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勘处)在对20家单位相关的申请材料进行清点和初审后,聘请了4位设备、人事、财务方面的专家组成核查组,于2005年9月2日—10月8日开展了实地核查工作。
核查的目的是按照注册登记条件和要求,从人员、设备、资产能力、业绩、管理水平等五个方面对上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实地核查。
核查具体做法是:
第一,申请单位负责人介绍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成立时间、人员、设备、资产、业绩和管理水平等综合情况;第二,专家提问:
在听取单位负责人介绍后,针对单位申报业务类别就有关方面提出问题,由申报单位进行解释和说明;第三,专家组现场考察申报单位实有的技术人员、设备、资产能力、业绩、管理水平等。
第四,专家组讨论:
综合上述情况,对申报单位的情况进行内部交流汇总,综合分析,形成初步意见并填写核查表(申报单位人员回避)。
第五,专家组向申请单位通报核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并形成文字材料,由申请单位负责人在核查表上签字。
核查具体内容为:
核查具体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技术人员是否在编,职称是否真实,或聘用技术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二是设备仪器是否为申报单位所有;三是资产是否真实可靠;四是地质勘查工作是否有业绩;五是管理水平是否到位,是否符合申请资质类别资质级别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质量体系运行的条件。
核查中,同时注意检查不同法人之间在技术人员、设备仪器、资产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
经实地核查,大多数申请单位基本不存在虚报人员,多报设备、虚报资产等问题。
申报材料所列情况基本属实。
3、核实、核准、核发
2005年10月9日—2005年12月23日,按审批程序,由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副处长、处长、主管厅长分别做了核实、核准,提出定类定级方案交厅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最后由厅长核发。
资质定类定级的主要原则是:
(1)对于在自治区境内多年从事地质勘查工作且业绩突出的国有地勘单位,从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到他们是我区地勘工作的主力军,为保证自治区地勘单位的综合竞争力和在区外的市场地位,对其从事的地勘主业在资质条件基本达标的基础上批准甲级资质。
(2)对下放到自治区的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国家直属地勘单位(主要指宁夏地矿局),根据实际情况允许主管部门对人员、设备、资产进行内部适当调整,以期做到既能符合相关资质定级条件,又不至于对其从事的地勘主业产生大的影响。
(3)在尽量保证国有地勘单位主业的基础上,对该单位申请的其它资质类别和级别严格按照部规定的条件进行处理。
达到或接近规定要求的,批准该级别资质,达不到的,降为同类下一级别,若同类最低级别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则取消该类别的申请。
(4)在地质勘查资质业务范围方面,十三个大类中的一些类别,包括了若干细化的专业类别,如勘查工程施工资质中包括坑探和钻探,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资质中包括岩矿鉴定、岩矿分析、岩矿检验、岩矿物理性能测试等。
在确定这两个类别的资质时,可以结合区情,根据实际情况,在申请单位的相关资质虽然达不到全面条件但达到某一项专业资质规定的条件时,通过加括号的方式,分别批准其中的某项专业资质,如勘查工程施工(钻探)、固体矿产勘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岩矿鉴定、岩土工程测试)等。
但申请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甲级的单位必须是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单位。
(5)按照部里确定的“甲级从严、丙级从宽”的原则,对申请丙级资质的单位其条件适当放宽。
4、公示
2005年12月26日—2006年1月25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国土资源厅网站和国土资源部网站上公示了宁夏注册登记核定结果情况,并将公示的途径、地址、时间和内容用电话告知了申请人。
5、发证
2006年1月26日,厅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准予注册登记的申请人颁发了《领取地质勘查资质证书通知》。
2006年1月26日—2月25日,我厅按照有关规定,向申请人颁发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同时收回了原地质勘查资格证书。
6、公告
2006年2月6日,在《中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部网站、国土资源厅网站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公告》。
第三阶段,总结编报(2006年2月)
2006年2月,厅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了工作总结,经厅党组审定后报送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
(二)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区的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我厅成立了以王永平厅长为组长、刘国民副厅长为副组长和等相关部门所组成的注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自治区的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注册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及日常工作。
2、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
为做好本次工作,我厅筹措了专项经费10万元,工作资金得到了保证;抽调自治区有关地勘单位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的资深专业人员开展现场核查工作,为本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措施,明确责任
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我们及时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制定了《申报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需提交的材料目录》,以便于申请人迅速、正确地填报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按照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规程的规定,制定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实地核查责任表》、《地质勘查资质申报与核查情况表》、《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责任表》、《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发证领证一览表》。
落实了措施,明确了责任。
4、及时向部汇报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工作小结
注册登记各环节遇到问题,及时向部地勘司汇报、沟通,得到部的政策指导,使注册登记工作少走了弯路。
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都进行工作小结,并将安排部署阶段、受理阶段、现场核查、核定等4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作了汇报,听取对下步工作的指示。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在工作的过程中,认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明了工作纪律,有效防止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
6、严格把好审查关
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把好了审查关。
有效地保证了工作质量。
一是在现场核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于缺乏大型物探设备的问题的处理方式,要求该单位承诺近期内购买,个别单位对部分设备进行租赁,要求签订二年以上租赁期合同。
对个别单位存在聘用人员重复使用的问题,要求重新聘用人员,不得与其他单位重复。
对于存在超龄人员的问题,要求该单位重新考虑和安排。
对有并单位申请的类别、级别确实需要给予调整或减类降级的,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说明减类降级的理由,最终达成了共识。
7、搞好业务指导,加强与地勘单位的联系
厅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有关专家对申请人申报注册登记工作进行了多次业务指导。
并在工作前期对有关地勘单位实地进行了调研,了解和掌握宁夏境内持有原地质勘查资格证的各类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
广泛征求地勘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意见,沟通思想,达成共识,为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情况
(一)申请、受理、核定、公示、发证、公告情况
1、申请、受理
截止2005年8月15日,共收到注册登记申请20个,其中:
原持有地质勘查资格证书单位18个,新申请单位2个;共受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20个。
其中:
原有证单位申请18个,新申请单位2个。
2、核定
截止2006年12月26日,共核定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19个。
其中:
原有证单位申请18个,新申请单位1个。
3、公示
2005年12月26日—2006年1月25日,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国土资源厅网站,公示了自治区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结果。
公示期满,没有出现异议。
4、发证
截止2006年2月,共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19个。
5、公告
2006年2月6日,在《中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部网站、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对已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单位予以公告。
(二)注册登记资质的分布情况
1、甲级/乙级/丙级资质单位的分布情况
在颁发的19个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中,按单位取得的最高资质统计:
取得甲级以上资质的单位有14个,占73.68%;取得乙级资质的单位有2个,占10.53%;取得丙级资质的单位有3个,占15.79%。
其中,国有地勘单位16个,取得以上甲、丙级的单位分别为13个、3个,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甲、乙级的单位分别为1个、2个。
宁夏属西部欠发达省份,地勘单位数量少,且本次注册登记的地勘单位主要是国有地勘单位,社会力量较薄弱。
2、申请资质的分类、分级比例结构
在颁发的19个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中,共核定10个资质类别甲、乙、丙级资质48个。
按资质类别统计:
区域地质调查2个,占4.17%;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9个,占18.75%;固体矿产勘查10个,占20.83%;液体矿产勘查3个,占6.25%;气体矿产勘查1个,占2.08%;地球物理勘查6个,占12.5%;地球化学勘查3个,占6.25%;遥感地质勘查1个,占2.08%;勘查工程施工8个,占16.67%;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5个,占10.42%。
3、申请资质类别项数的分布情况
批准甲级勘查资质19项,占39.58%。
其中国有地勘单位占18项,有限责任公司占1项。
按主要专业划分,有区域地质调查资质1项,遥感地质勘查资质1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2项,地球物理勘查资质2项,地球化学勘查资质1项,岩矿鉴定及岩矿测试资质2项,勘查工程施工资质4项,固体矿产勘查资质6项。
乙级勘查资质有11项,占22.92%。
其中国有地勘单位占9项,有限责任公司占2项。
。
按主要专业划分,有区域地质调查资质1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2项,地球物理勘查资质1项,岩矿鉴定及岩矿测试资质2项,气体矿产勘查资质1项,液体矿产勘查资质2项,固体矿产勘查资质2项。
丙级勘查资质有18项,占37.5%。
全部是国有地勘单位。
按主要专业划分,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5项,液体矿产勘查资质1项,固体矿产勘查资质2项,勘查工程施工资质3项,液体矿产勘查资质1项,地球化学勘查资质2项,地球物理勘查资质3项,岩矿鉴定及岩矿测试资质1项。
在颁发的19个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中,按资质类别项数统计:
获得1项资质的勘查单位9个,占47.37%;2项资质5个,占26.32%;3项资质0个;4项资质1个,占5.26%;5项资质1个,占5.26%;6项资质1个,占5.26%;7项资质2个,占10.53%。
三、主要收获和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这项工作一开始,厅领导就给予了高度重视,首先成立了领导小组。
宁夏的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也始终得到了国土资源部地勘司的关心、支持和具体指导,使这项工作顺利地得以完成。
(二)加强宣传学习、提高认识,是开展工作的基础
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培训学习,使各个地勘单位深入理解和领会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而得到了地勘单位积极支持和认真的配合,使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三)建章建制是搞好工作的有效措施
为了保证工作的质量,并使这项工作有序地进行,我们认真学习兄弟省市的资质注册登记试点工作先进经验,建立了检查、研究和审核制度、定期汇报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作质量。
而且避免了走弯路,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四)通过注册登记工作,提高了地勘单位地质勘查资质意识,促进了地勘单位地质勘查能力的建设
本次注册登记工作,各地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此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多数申请单位行政一把手、主管领导等都亲自过问或主抓该项工作,建立了工作组织,设立了联络员,并在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与厅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了密切联系与沟通。
通过注册登记,地勘单位进行了自我完善,促进了人、财、物的合理配置,推动了地勘工作的前进步伐。
通过注册登记工作,地勘队伍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
很多单位将待岗人员召回到各类专业的相应岗位,增强了地勘单位的技术力量。
在管理水平上,通过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各申请人均建立健全了与申请资质类别和级别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完善了勘查工作管理制度,管理水平上了新台阶。
(五)通过注册登记工作,全面掌握了地勘单位家底
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过程中,各申请人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资产能力、管理水平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清查,既为注册登记申请提供了翔实、准确的材料,又为地勘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
通过本次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全面掌握了地勘单位的地质勘查能力和家底,为做好地勘队伍行业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意见及建议
(一)《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和《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规程》对增类、减类或降级都做了明确的变更程序与规定。
但本次统一批量注册登记后,地勘单位希望将今后的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经常化,随时可以办理申请或者升级。
(二)《注册登记条件》要求的少数物探设备在实际工作中使用频率很低,但购置价格却很高,建议地质雷达、核磁共振仪、个别高精度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仪器等设备可在资质注册《条件》中不做硬性要求。
以减少贵重设备仪器的闲置浪费,减轻地勘单位的经济压力,加大社会协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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