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交流报告PCR管理办法D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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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交流报告PCR管理办法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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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渝安车辆有限公司
质量问题交流报告(PCR)管理办法
受控号:
受控章:
编 制
审核
会 签
审 定
批 准
刘练
连英华
程志均
刘刚马润奎李军杨洪涛
吴碧容刘强杨运会周林
万洪张涛韩竖勤王仲平
蒋明炜敖志国王林张银发
曹东曲旭东彭强王文红
蔡启胜袁玉平李智猛张斌
孙涛李峰孙海龙刘宗成
杨北川
岑远川
1.目的
1.1及时传递需要重点关注的质量信息;
1.2规范需要重点关注的质量信息的传递渠道和方式;
1.3为需要重点关注的质量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较为有效的平台和工具。
2.定义术语
2.1 PCR:
即问题交流报告(见附件1),基于解决问题的标准化一页纸报告;
3.适用范围:
3.1本办法适用于与东风小康全质量链上各业务板块间有关产品质量问题交流与处理的管理,以及关重、疑难质量问题的解决管理,含但不限于生产现场出现的疑难产品质量问题、产品储运及发运点检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销售商和服务商及用户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
3.2PCR应用于:
3.2.1三包旧件退赔前20位,以及三包旧件退赔在20位以外但涉及安全、性能的质量问题;
3.2.2VES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连续(重复)出现2次以上及影响安全、性能的质量问题;
3.2.3三大车间下线质量确认站的每月前10位缺陷及影响安全、性能的质量问题;
3.2.4整车在检测线至终检的检验过程中每月前10位缺陷及影响安全的质量问题;
3.2.5发运点检每月前5位及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影响安全、性能的质量问题;
3.2.6市场反馈信息中售时每月前10位、售后每月前20位质量问题及影响安全、性能的质量问题;
3.2.7客户抱怨的重大质量问题;
3.2.8第5钻以上的质量问题;
3.2.9公司领导特别强调或反复强调要求重点整改的质量问题。
4.职责
4.1质管部:
4.1.1负责检查各部门提交PCR的符合性并编写跟踪号;
4.1.2负责按照PCR的缺陷类别递交各责任部门,组织疑难PCR协调会;
4.1.3负责在技术质量例会上,通报PCR的运行情况;
4.1.4负责提交发运点检每月前5位质量问题及涉及安全、性能质量问题的PCR,并对所提交的PCR进行验证关闭;
4.1.5负责第5钻以上的质量问题PCR、研发中心和采购中心牵头负责PCR的跟进与关闭;
4.1.6负责PCR的归口管理,负责PCR的跟踪、督察、督办、考核。
4.2研发中心工程部:
4.2.1负责向制造工厂提供“设计缺陷”类PCR的技术支持,并实施改进;
4.2.2负责处理制造工厂技术部提交的“设计缺陷”类PCR;
4.2.3负责牵头处理“立项”类PCR。
4.3采购中心质量部:
4.3.1负责制定“来料缺陷”类PCR的“短期措施”、“根本原因分析”、“长期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问题发现部门对缺陷问题进行验证关闭;
4.3.2负责提交“制造缺陷”和“设计缺陷”类的PCR,并对所提交的PCR进行验证关闭;
4.3.3需要供应商配合整改“来料缺陷”类的PCR负责转化成PDCA报告传递给供应商,供应商整改完成后将其作为该PCR关闭的附件。
4.4制造工厂质量推进室
4.4.1负责提交VES评审过程中连续(重复)出现2次以上的质量问题及影响安全、性能质量问题的PCR,并对所提交的PCR进行验证关闭;
4.4.2负责提交第5钻以上的质量问题PCR,并对所提交的PCR进行验证关闭;
4.4.3负责制造工厂相关部门PCR的整改进度跟踪,以及初步验证关闭PCR。
4.5制造工厂技术部:
4.5.1技术部产品室:
4.5.1.1负责与研发中心工程部对接“设计缺陷”类PCR的分析,制定“设计缺陷”类PCR的“短期措施”、“根本原因分析”、“长期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问题发现部门对缺陷问题进行关闭验证;
4.5.1.2负责提交在制造过程发现的来料、设计缺陷类的PCR,并对所提交的PCR进行验证关闭;
4.5.1.3负责将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PCR,进行原因分析后提交研发中心牵头处理。
4.5.2技术部工艺室:
4.5.2.1负责制定“制造缺陷”工艺类PCR的“短期措施”、“根本原因分析”、“长期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问题发现部门对缺陷问题进行关闭验证。
4.6制造工厂各车间:
4.6.1负责制定“制造缺陷”类PCR的“短期措施”、“根本原因分析”、“长期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问题发现部门对缺陷问题进行关闭验证;
4.5.2负责提交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疑难质量问题的PCR,并对所提交的PCR进行验证关闭。
4.7品检室
4.7.1负责提交三大车间下线质量确认站、检测线、动态路试、终检确认站每月前10位质量问题及影响安全、性能质量问题的PCR,并对所提交的PCR进行验证关闭。
4.8销售公司客户服务部
4.8.1负责提交三包旧件退赔前20位,以及三包旧件退赔在20位以外但涉及安全、性能的质量问题的PCR,并对所提交的PCR进行验证关闭;
4.8.2负责提交市场反馈信息中售时每月前10位、售后每月前20位质量问题及影响安全、性能质量问题的PCR,并对所提交的PCR进行验证关闭;
4.8.3负责提交客户抱怨主要问题的PCR,并对所提交的PCR进行验证关闭。
4.9相关部门:
4.9.1对本部门负责执行的PCR按计划完成时间实施;
4.9.2负责对长期措施进行巩固,并将其纳入SOS/JES和/或部门管理制度;
4.9.3负责对本部门提出的PCR进行关闭验证;
4.9.4对质管部发送或质管部转发的PCR按期回复和整改;
4.9.5负责对本部门制定或执行的短期措施、长期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最终确认。
5.工作程序
5.1问题交流报告(PCR)提交流程:
5.1.1问题交流报告(PCR)提交时间规定:
PCR来源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疑难质量问题
制造工厂各车间
质量问题发生后的当日内
采购中心发现的“制造缺陷”和“设计缺陷”
采购中心质量部
质量问题发现后的当日内
发运点检每月前5位质量问题
质管部
每月25日
三大车间下线质量确认站、检测线、动态路试、终检确认站每月前10位质量问题
品检室
每月25日
VES评审过程中连续(重复)出现2次以上的质量问题
质量推进室
VES发布会的当日内
第5钻以上的质量问题
质量推进室
按需时
三包旧件退赔前20位
客户服务部
每月25日
市场反馈信息中售时每月前10位、售后每月前20位质量问题
客户服务部
每月25日
客户抱怨的主要问题
客户服务部
按需时
技术部发现的来料、设计缺陷
技术部产品室
质量问题发现后的当日内
其他
问题发现部门
需要时
5.1.2由问题发现部门按照“问题交流报告”(附件1)填写:
问题名称、车型、零件名称、发生地点、反馈日期、频次/数量、范围/时间段、提出部门、提出人、问题描述、问题定义、缺陷类别、改善目标要求,并报部门长审核后递交至质管部;
5.1.3为保证质量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利于相关部门锁定问题产生的原因,问题发现部门对PCR的“问题描述”应尽量详尽和保留问题发生时的现场证据,含但不限于现场勘查图片资料、故障件样品、质量问题产生时的现象描述、质量问题产生后的后果严重程度描述、质量问题产生后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5.2问题交流报告(PCR)下发流程:
5.2.1由质管部确认PCR是否在本办法3.2条的范围内,内容是否符合5.1.2要求,不满足要求的退回提交部门重新填写;
5.2.2满足要求的PCR,由质管部按照以下规则对PCR进行编号:
PCR跟踪号标准格式为:
PCR-☆☆-XX/△-□□-○○○
“☆☆”为所属制造工厂代码,如:
S1十堰制造一工厂、C2重庆制造二工厂;
“XX”为部门代码,“△”为制造工厂所属车间代码,各部门代码如下表:
部门
质管部
研发中心工程部
技术部产品室
质保部质检室
质保部品检室
销售公司客户服务部
代码
ZG
GC
CP
ZJ
PJ
KF
部门
采购中心质量部
机动室
质量推进室
涂装车间
车身车间
总装车间
代码
CG
JD
ZT
TZ
CS
ZZ
部门
技术部工艺室
其他
代码
GY
QT
“□□”表示报告提出所在的年度,如2010年度的PCR填写为“10”;
“○○○”为流水号,如“003”为该部门的第三份PCR;
示例:
PCR-C1-ZZ/1-10-003表示重庆制造一工厂总装一车间2010年度的第三份PCR。
5.2.3经质管部核对有效的PCR,应参照各部门的职责及时将PCR下发至相关部门进行牵头处理,即:
设计缺陷由研发中心工程部或制造工厂技术部产品室牵头负责;制造缺陷工艺类由技术部工艺室牵头负责;制造缺陷由制造工厂相应车间牵头负责;来料缺陷由采购中心质量部牵头负责,需供应商整改的将其转化成PDCA报告转递给相关供应商;
5.2.4对PCR提交部门无法确定缺陷类别或相关部门对缺陷类别有争议时,由质管部组织会议确定缺陷类别或牵头负责部门。
5.3PCR的“短期措施”制定:
5.3.1为保证质量问题能够得到尽快遏制,牵头部门需在4小时内制定可行/有效的“短期措施”,及时协调措施执行部门将措施执行到位,并验证措施执行效果;
5.4PCR的要因分析及措施制定流程:
5.4.2PCR的“根本原因”分析:
5.4.2.1PCR的原因查找:
5.4.2.1.1可按照7钻方法进行;
5.4.2.1.2可按照五个为什么的方法进行;
5.4.2.1.3可按照人、机、料、法、环、测鱼刺图进行分析;
5.4.2.1.4可按头脑风暴法进行;
5.4.2.1.5可使用排列图、现场验证、现场测试/测量、调查分析等工具方法,对分析出的所有原因进行鉴别,排除次要原因,确定主要原因;
5.4.2.1.6牵头部门可以参考以上方法确定质量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并一一罗列出来,形成“根本原因”。
5.4.3PCR的“长期措施”制定:
5.4.3.1牵头负责部门查明问题根本原因后,针对根本原因制定具体可行的改进方案,方案应符合5W1H的要求:
(1)Why(为什么),为什么要制定此措施;
(2)What(做什么),需要做什么;(3)Where(在哪里),应在哪里进行;(4)Who(谁),由谁来做;(5)When(何时),何时进行和完成;(6)How(怎样),怎样来进行和完成;
5.4.3.2牵头负责部门需在三日内制定有效的改进方案,需与相关部门沟通拟定相应的“长期措施”及完成时间节点,并将PCR交各措施执行部门签字确认,复印后交各措施执行部门一份,同时发质量推进室和质管部各一份监督检查,原件措施制定部门留存。
若有特殊情况(原因),三日内不能将原因查明、无法制定措施,必须将原因说明,以书面形式报质管部;
5.4.3.3采购中心质量部需由供应商改进的PCR,直接将其转化成PDCA报告传递相关供应商,措施制定参照《质量问题反馈与解决PDCA规程》的规定实施。
采购中心质量部需将PCR及PDCA报告复印件报质管部一份。
5.5问题交流报告(PCR)措施验证和问题关闭流程:
5.5.1由牵头部门对措施执行部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措施全部按时间节点完成后通知问题发现部门和质量推进室对问题进行验证关闭;
5.5.2由问题发现部门和质量推进室对问题进行关闭验证后,牵头部门需将PCR原件及整改证据交质管部进行检查和最终关闭验证,并留由质管部存档/备案;
5.5.3转化成供应商改进报告(PDCA报告)的PCR关闭流程,参照《质量问题反馈与解决PDCA规程》的规定实施。
关闭后采购中心质量部需将PDCA报告作为PCR的关闭附件提交质管部,质管部对其关闭效果进行验证;
5.5.4由研发中心牵头负责的PCR,相关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后,研发中心需通知问题发现部门和质管部对问题进行验证关闭;
5.5.5对到期没有关闭验证的PCR,由牵头部门按照“质量问题交流报告(PCR)延期申请报告”(附件2)填写延期申请报告,在延期申请报告中需对前期制定的措施有效性和/或措施执行有效性进行确认,必要时需重新制定措施或要求/指导措施执行部门严格按照措施执行;原则上每个PCR只能延期一次,且填写延期报告的PCR,其责任单位也会被按照第6条中的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5.6问题交流报告(PCR)通报和疑难问题解决流程:
5.6.1质管部汇总并统计PCR运行情况,每周在技术质量例会上通报PCR的进度;针对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在技术质量例会上提交会议审核,由会议决定是否组织专门的QC或8D质量攻关小组:
5.6.1.1超过PCR预定义关闭时间15天没有关闭的;
5.6.1.2PCR执行遇到严重困难/阻力的;
5.6.1.3PCR责任部门无能力解决,提请会议组建立质量攻关小组的;
5.6.1.4质管部认为有必要的。
6.考核细则:
6.1PCR在形成、协调、跟踪、流转过程中出现不配合、扯皮、推诿的予以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部门的第一责任人每人50-100元的处罚;
6.2对没有按照本办法第5.1.1条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及传递PCR的,对责任部门(人)每项/次处罚20元,且以10元/天进行累加考核;
6.3未参加PCR相关的会议(如PCR评审/协调、验证等),每次处罚责任部门20元,迟到5分钟以上的进行10元考核;
6.4对没有按照PCR确认的时间节点完成措施的,予以责任人每项/次处罚20元,且以10元/天进行累加考核,若有特殊原因需以书面形式报质管部;
6.5对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对执行效果检查,以及没有及时通知问题发现部门对PCR进行验证关闭的,予以责任人每次20元考核;
6.7因没有按照本办法第5.3.1条之规定制定“短期措施”,导致质量问题“恶化”的,对责任部门进行20元/项考核;
6.7质管部发现相关部门没有按照本办法之规定提交PCR的,对责任部门处以20元/次的考核;
6.8如发生任何部门违反本办法的相关条款,质管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考核。
7.本规定由质管部归口管理。
8.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9.附件
9.1附件1:
质量问题交流报告(PCR)表格格式;
9.2附件2:
质量问题交流报告(PCR)延期申请报告。
问题交流报告(PCR)
问题名称:
跟踪号:
记录编号:
QR-ZG-201-23
车型:
零件名称:
发生地点:
6.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牵头负责部门):
反馈日期:
频次/数量:
范围/时间段:
提出部门:
提出人:
部门长审核:
1.问题描述:
2.问题定义:
标准:
偏差:
3.缺陷类别:
□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来料缺陷
4.改善目标要求:
5.短期措施(牵头负责部门):
措施
措施制定人
措施执行人
计划完成日期
实施检查
7.长期措施(牵头负责部门):
措施
措施制定人
措施执行人
计划完成日期
实施检查
长期措施执行情况(牵头负责部门):
部门长审核:
短期措施执行情况(牵头负责部门):
部门长审核:
8.问题验证关闭(问题发现部门/质量推进室/质量管理部):
附件1:
附件2:
质量问题交流报告(PCR)延期申请报告
记录编号:
QR-ZG-201-52
问题名称
跟踪号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延期申请部门
延期申请时间
延期后完成时间
1.问题描述:
2.问题解决措施描述:
3.措施的有效性说明:
4.延期原因说明:
5.是否需制定新措施:
是:
□否:
□
新措施描述:
措施制定人:
措施执行人:
计划完成时间:
延期申请人:
部门长审核:
分管副总批准: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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