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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
摘要:
俗话说:
“病从口入,民以食为天。
”我们可以想象,对于我们来说,特别是我们活的这个时代,食品安全是多么的重要。
食品安全直接影响着我们的健康,说不定如果我们一不注意,病菌就会趁虚而入,是我们染上疾病,甚至导致死亡。
因此,对于我们来说,提高食品安全程度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刻不容缓的。
关键字:
食品安全的标志食品安全的当前现状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解决措施
食品,泛指供食用的物品。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对“食品”的定义如下: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工业基本术语》对食品的定义:
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
从食品卫生立法和管理的角度,广义的食品概念还涉及到:
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原料种植,养殖过程接触的物质和环境,食品的添加物质,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设施以及影响食品原有品质的环境。
所谓的食品安全(foodsafety),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食品安全的标志
“QS”标志,一个为人们所不陌生的标志,但是深究其含义以及工商部门在执法中如何监管流通环节无“QS”标志食品还不是十分清楚的一个问题,存在很大争议,执法中也存在一些难点和疑点。
笔者结合基层执法实践,浅谈一下流通环节无QS标志食品的工商监管。
QS标志的含义
QS是英文“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字头缩写,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标志的组成部分,也是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外观上标示的一种质量安全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即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
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
”“QS”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证的简称,是国家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一种行政监管制度。
QS标志的主要特征
1、QS标志的作用是表明产品质量的水平,是实物产品的质量信誉标志,产品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即是代表着生产加工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作出的明示保证。
2、QS标志必须由发证机关或组织颁发,并须经过一定的评审、考核程序,获准后方可使用。
3、QS标志是标示在产品外包装上的标示该产品在生产中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过严格出场检验的合格产品。
4、“QS”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对于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相关食品。
这就从生产条件上保证了企业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
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法律义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
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必须实施委托检验。
这项固定适合我国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能有效地把住产品出厂质量安全关。
(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识制度
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
这样做,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和监督,便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也有利于促进生产企业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QS标志的条件
依据相关法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必须具备三个要件:
1、属于国家质检总局按照规定程序公布的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
2、从事该食品生产的企业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出厂的食品经检验合格。
食品安全的当前现状
一是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危害公众健康的最重要因素。
据卫生部提供的信息,2003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79起,12876人中毒,323人死亡。
与2002年比较,重大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增加了196.1%、80.7%、134.1%[11]。
但是,在我国规定的法定传染病报告制度中,大量肠炎、痢疾等散发食源性疾病病例以及病毒、寄生虫所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并不包括在其中。
我国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现状表明,由肠道致病菌(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大肠埃希菌O157∶H7、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伤寒沙门菌、霍乱弧菌、痢疾杆菌等)污染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以及疾病散发是直接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主要食源性危害。
目前,我国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的漏报率在95%以上。
因此,在我国,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对健康的严重威胁。
二是食品中新的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物对健康的潜在威胁已经成为一个
不容忽视的问题。
最近几年,各级政府纷纷制定了停止生产和使用部分剧毒化农药的法规。
2000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3周年总结会上,农业部门将采取措施,停止批准新增甲胺磷、对硫磷等5种剧毒农药的登记;部分省市决定在农药用药高峰之际,全面禁止在蔬菜区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然而,在2001年2季度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已被禁止使用的两类高毒农药甲胺磷、氧化乐果检出率依然很高。
农药污染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已不仅仅停止在专家呼吁和社会关注的程度上了。
二恶英及其类似物的污染在国际上一直受到关注,因其具有明显的致癌性、生殖毒性和免疫毒性。
科技部“十五”重大攻关项目——《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显示,日前我国每人每日二恶因膳食摄入量为72.48pg,按体重折算成每日膳食摄入量为1.21pg/kgbw每月膳食摄入量为36.24pg/kgbw,这一污染水平已经与发达国家使用垃圾焚烧技术造成的污染水平相当,也接近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暂定)的每月耐受摄入量70pg/kgbw。
三是食品新技术、新资源(如转基因食品、酶制剂和新的食品包装材料)
应用给食品安全带来新的挑战。
近十年来,以基因工程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生物技术,已经在农业和食品领域显现出极大的生产和市场潜力,丰厚的利润和高额投资使现代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
生物安全所致的食品安全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而用传统的毒理学试验方法和危险评价程序评价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存在的诸多困难,就目前的研究结果来看,还不能肯定转基因食品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危害。
四是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管理水平仍
然偏低。
近年来,我国食品行业不断发展,2001年全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比1995年增加12.6%,达432万户,从业人员比1995年增加5%,达到门17万人。
另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00年全国食品工业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8.8%,其中食品加工业占食品工业增加值的29.48%。
食品行业涌现出一批达到良好生产规范(GMP)的、有实力的企业,出现了采用定牌加工(0EM)模式进行跨省合作的大型企业,他们以完善的质量标准和管理体系做技术保证,不断开拓市场。
但是,食品行业中达到GMP的企业所占的比重现还较低,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加工设备落后、卫生保证能力弱的家庭作坊、食品摊点等仍然是影响食品卫生水平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食品行业特别是饮食业吸纳了大批城市下岗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但另一方面由于加工设施简陋、卫生知识缺乏、操作技能不熟等,也给食品卫生带来隐患。
五是防范犯罪分子利用食品进行犯罪或恐怖活动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食品进行破坏活动的案件越来越多,2002年9月发生在南京的特大鼠药投毒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2003年因投毒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起数与往年相比明显增多,是引起中毒死亡的最主要原因。
投毒的物质主要是剧毒急性鼠药(大多数为毒鼠强),高居中毒致死原因的第一位。
2003年全国共报告重大剧毒鼠药中毒75起,1316人中毒,121人死亡,病死率为9.2%。
这类破坏活动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更是扰乱了社会的稳定团结。
六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条件、手段和经费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
需要[10]。
自建国以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就致力于卫生队伍的建设,经过5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拥有10万人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20万人的技术队伍,但是,这与432万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1117万人的食品从业人员相比,卫生监督资源显得十分有限。
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外的食品安全问题
疯牛病
1986年在英国发现,90年代流行达到高峰。
2000年7月英国有34万个
牧场的17万多头牛感染此病,已屠宰焚毁30多万头,流行趋势于90年代后期明显下降,但发病率每年仍以23%的速度增加,并由英国向西欧,全欧和亚洲扩散,受累国家超过100个。
目前病人约100例,有科学家推测处于潜伏期的病人约50万人,发病后表现为进行性痴呆,记忆丧失,共济失调,震颤,神经错乱,最终死亡。
1997年专家预计人类发病流行颠峰大约是在2015年,届时每年将有20万人死亡,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可能会有1000万人最终死于“雅克氏症”,2002年这一预计数字降为5万人。
二恶英
1999年,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相继发生因二恶英污染导致畜禽类
产品及乳制品含高浓度二恶英的事件。
二恶英是一种有毒的含氯化合物,是目前世界已知的有毒化合物中毒性最强的。
它的致癌性极强,还可引起严重的皮肤病和伤及胎儿。
O-157事件
157”于1982年被美国科学家定自1996年6月从日本多所小学发生集体食物
中毒事件而发现元凶为疠-157”大肠杆菌以来,日本全国至当年8月患者已达9000多人。
其中7人死亡,数百人住院治疗。
“O-157”是一种长约千分之二毫米、宽约千分之一毫米的杆菌。
“O”是德语对这种细菌称谓的第一个字母。
大肠杆菌因其抗原抗体反应不同,截至目前被分为173种。
“O-为第157种而得名。
感染上大肠杆菌“O-157”的患者往往都伴有剧烈的腹痛、高烧和血痢。
病情严重者并发溶血性尿毒症症候群(HUS)和脑炎,危及生命。
“O-157”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近年来不仅在日本,而且在美国以及欧洲、澳洲、非洲等地也发生过。
据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估计,“O-157”在美国每年可造成2万人生病,250至500人死亡。
丙烯酰胺
2002年4月,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的科学家发布一项研究报告指出,包括炸薯条在内的多种油炸淀粉类食品中含有致癌物质丙烯酰胺。
这份报告指出,1公斤炸薯片的聚丙烯酰胺含量是1000微克,炸薯条是400微克,而蛋糕和饼干中的含量则为280微克。
丙烯酰胺这种物质人们并不陌生,在诸如塑料和染料等许多材料中都有使用。
动物试验证明它有致癌危险,但2002年以来的多项研究却又陆续证实,在对土豆等含有淀粉的食品进行烤、炸、煎的过程中也会自然产生丙烯酰胺,这就逐渐开始掀起了一场新的食品安全风波。
2、国内主要食品安全事件:
1987年12月至1988年2月,上海甲型肝炎暴发性流行事件,30万市民染上甲肝。
1996年6月27日至7月21日,云南曲靖地区会泽县发生食和散装白酒甲醇严重超标的特大食物中毒事件,192人中毒,35人死亡,6人致残。
1997年6月底至7月上旬,云南思茅地区发生群众自行采食蘑茹中毒事件,共有255人中毒,死亡73人。
1998年2月,山西省朔州、忻州、大同等地区连续发生的多起重大的假酒中毒事件,有200多人中毒,夺去了27人生命。
1999年1月,广东省46名学生食物中毒;同年6月,某省一医院接受了34人中毒事件,中毒原因都是食用带有甲胺磷农药残留的“蔬菜”。
2001年1月,浙江省杭州市60多人到医院就诊,症状为心慌、心跳加快、手颤、头晕、头痛等,原因是食用了含有“瘦肉精”(即盐酸克伦特罗)的猪肉。
2001年,江苏、安徽等地暴发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
H7食物中毒,造成177人死亡,中毒人数超过2万人。
2003年3月19日,辽宁省海城市部分小学生及教师饮用豆奶引发食物中毒,其中涉及2556名小学生(中毒人数达292人),豆奶食物中毒的原因是,活性豆粉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素等抗营养因子未彻底灭活。
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
2011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双汇瘦肉精事件2、河南南阳毒韭菜事件3、甘肃平凉牛奶亚硝酸盐中毒事件4、多地曝用牛肉膏让猪肉变牛肉多吃致癌5、黑芝麻浸泡成“墨汁”疑染色6、青岛福尔马林浸泡小银鱼事件7、染色馒头事件8、沈阳毒豆芽事件9、宜昌毒生姜事件10、到期面包回炉再造热卖11、合肥染色蛋糕事件12、北京多家影院爆米花桶被曝或含荧光增白剂存致癌因素13、陕西榆林学生奶中毒事件14、广东中山查获1325公斤“墨汁粉条”15、重庆一公司购26吨三聚氰胺奶粉生产雪糕被查获16、广州市场现“染色紫菜”浸泡多次仍掉色17、珍珠奶茶吃珍珠等于吃塑料18、台湾的塑化剂
原因
近几年来,国内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相继发生,涉及产品、工程、服务多个领域,呈现出社会冲击性强、行业牵涉面广及经济危害性大等特点,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频繁发生的质量安全事件,既表现出了某种程度的零散发生性和偶然性,也表现出了较强的集聚爆发性和必然性,既呈现出与我国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相适应的历史特性,也呈现出诚信缺失与治理失衡的当代特征。
透过这些质量安全事件的表象,究其根源,主要原因在七个方面:
一是质量法制不健全且实施乏力
一些企业管理者见利忘义,甚至公然践踏法律,造假售假。
深思三聚氰胺事件及其后来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复发作,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惩处不力,由此造成了对质量违法者的正向纵容和对守法经营者的负向激励,更是对权益受到侵害的广大消费者的一种变相惩罚。
二是部分领域的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低
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或攫取超额利润,故意降低对质量安全的基本技术要求,而且贯彻执行走样。
近几年来,建筑工程领域成为质量安全问题的高发区是不足为奇的。
开发商为降低成本,层层转包并刻意降低质量安全要求,加之封闭且低效的质量监管,合力造就了各种提前到来的倒楼垮桥事件。
而锦湖轮胎事件的发生,则暴露了有关企业为维持价格竞争优势,不顾轮胎技术性能下降,蓄意降低质量安全指标要求,大量使用返炼胶的问题。
三是质量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失
我国现行的质量监管体制难以有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存在着滋生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的诸多弊端,造成各自为政,权力寻租、监管缺失和治理不力。
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着质量监管不作为甚至官企勾结,导致养虎成患,潜规则盛行。
四是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不到位
一些地方和部门盲目追求数量扩张,搞GDP崇拜,只顾速度,忽视质量安全,导致一些行业与区域经济发展出现“大跃进”,质量与速度发展失调。
五是产业结构不合理
一些产业发展过度依靠廉价的资源与劳动力,迷信价格竞争手段,形成了以“低质量、低成本、高消耗、简单加工制造”为特质的产业链低端布局,导致面对新的发展机遇时陷入转型升级困境和路径依赖。
金融危机以来,不少外向型生产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甚至破产倒闭,原因之一在于过分依赖于低价格、低利润的生存模式,无法适应国际市场需求急剧下滑带来的经营冲击。
六是经济发展与消费水平不平衡
一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偏低,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导致对许多质量档次较低的产品,甚至对一些假冒伪劣产品仍有较多现实需求,为质量安全不合格产品的长期存在提供了生存空间。
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特别是一些城乡接合部,长期是假冒伪劣产品的集散地和交易市场,除了一些监管部门不作为外,一个“合理”的理由就是存在着规模稳定且容量可观的消费需求。
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社会监督机制不完善,加之司法不公与执法不严,造成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时间长,成本高,胜算低,合法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由于在社会的整体层面上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认识不足,一方面,单个消费者维权时经常面临举证难、举证贵的困境;另一方面,由于存在利益瓜葛,多个消费者集体维权时,一些地方政府与司法部门在处理消费者利益与企业、部门利益冲突时,往往有意无意地偏袒企业与部门一方。
解决措施
1、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安全战略
在WHO的历史上首次将食品安全列入全球公共卫生的重点领域。
并于2002年提出WHO全球食品安全战略计划。
目标———降低食源性疾病对健康及社会的影响。
措施———①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②改进危险性评价方法;③创建评价新技术产品安全性的方法;④提高WHO在法典中的科学和公共卫生作用;⑤加强危险**流和宣传;⑥增进国家、国际协作;⑦在发展中国家加强职能部门的建设。
医学全在.线
2.改善和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主要对策
2.1加强国家食品安全控制系统。
包括人力建设与各部门之间的分工。
2.2持久开展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
为摸清“家底”和评价控制措施有效性提供科学依据。
2.3将危险性分析用于食品安全立法,包括标准的制定。
这是WTO有关协定中特别强调的,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基于科学和协调一致。
2.4大力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
这是摸清“家底”和在国际贸易中保护国家利益的技术保障。
2.5强调企业的自身管理。
因为从农场到餐桌的食物生产和消费的全过程中,企业应为食品安全的主体。
2.6建立有效保证食品安全的卫生监督体制和技术支撑体系。
2.7重视宣传教育。
包括对政府部门、企业和消费者的广泛、持久的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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