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高考单元质量评估十二选修5 专题五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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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高考单元质量评估十二选修5专题五六
单元质量评估(十二)
(选修5 专题五、六)
(40分钟 100分)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4分。
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王大妈今年60多岁,生有3子,最小的儿子张某一岁左右就被送养。
王大妈因为丈夫生病去世花光积蓄,两个儿子生意失败家庭拮据。
王大妈得过脑梗,生活难以自理,靠向亲戚借钱勉强度日。
关于小张是否有义务赡养王大妈,说法正确的是( )
世纪金榜导学号
A.无论是否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小张都没有义务赡养王大妈
B.小张必须赡养王大妈,因为他们之间存在血缘关系
C.王大妈对小张不存在抚养义务,故小张对王大妈也不存在赡养义务
D.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不存在赡养义务
【解析】选D。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不存在赡养义务,D说法正确;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没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存在赡养义务,A说法错误;小张是否赡养王大妈,不是看是否有血缘关系,而是看是否存在合法的收养关系,B说法错误;小张是否赡养王大妈,不是看王大妈对小张是否存在抚养义务,而是看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是否存在合法的收养关系,C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D。
2.张先生与王女士系重组家庭,两人于2013年6月登记结婚,张先生10岁的女儿张红跟随父亲和王女士一起生活在张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屋中,王女士的儿子李强2011年大学毕业后在外地工作。
2015年张先生与王女士外出旅游时不幸遇到车祸双双遇难,两人的亲生父母也都早已过世。
现张红与李强就该房屋的继承问题产生了纠纷。
( )
①若打官司,法院应判决该房屋由张红一人继承
②张红和李强可以协商一致后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③张红和李强都是张先生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④张红和李强都是王女士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A.①③B.②④C.①④D.②③
【解析】选C。
该房屋是张先生婚前购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屋属于张先生私人财产,只能由和他有血缘关系的女儿张红继承,而且张红只有10岁,未成年人要有保障,而李强是成年人且有工作和收入能力,不具备继承该房屋的条件,因此,若打官司,法院应判决该房屋由张红一人继承,故①正确;继承纠纷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故②错误;张先生和李强不具有抚养关系,李强不能成为张先生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故③错误;张红是未成年人,王女士和张红具有抚养关系,而李强又是王女士的亲生儿子,所以,张红和李强都是王女士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故④正确。
故选C。
3.甲乙结婚后,甲承诺,在孩子出生后,将其婚前名下的一处店铺变更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
后丙出生,因甲不愿兑现承诺,致离婚。
丙随乙一起生活。
后甲又与丁结婚。
未成年的丙因病住院急需医疗费20万元,甲与丁签订借款协议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取该20万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世纪金榜导学号( )
①甲丁的协议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
②如甲丁离婚,有关医疗费按借款协议约定处理
③如丁不同意甲支付医疗费,甲无权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④甲乙离婚时,乙有权请求将店铺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解析】选A。
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①②正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据此可知,甲与丁的协议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如甲、丁离婚,有关医疗费按借款协议约定处理。
③错误,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据此可知,若丁不同意甲支付医疗费,甲可以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④错误,甲、乙在婚姻存续期间未按照约定将门面房的产权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仍属于甲的婚前个人财产。
因此,在离婚时乙无权请求将门面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故选A。
4.著名明星夫妻甲和乙于2016年3月结婚,一年半后因工作原因经常分居而导致感情不和,故于2017年12月离婚。
以下哪项属于甲乙共同财产世纪金榜导学号( )
A.甲在2016年4月因拍电影赚得的片酬5000万
B.乙在2016年5月动手术获得的医疗补助5000元
C.甲的父亲在2015年4月赠与甲的价值3000万的别墅
D.甲婚后给乙买的衣服、化妆品等生活用品
【解析】选A。
本题考查《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知识。
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拍电影赚得的片酬属于工资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A正确,符合题意;婚姻法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范围,乙在2016年5月动手术获得的医疗补助属于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为乙的个人财产,因此B错误。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甲的父亲在甲婚前赠与甲的价值3000万的别墅属于甲的个人财产,因此C不选;婚姻法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甲婚后给乙买的衣服、化妆品等生活用品是乙的个人财产,因此D不符合题意。
5.王某发现丈夫何某婚前在上海购置了一套房产,却一直未告知她,十分生气,于是何某到房管局将其妻子王某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
后王某因房价上涨欲出售该套房产,何某不同意。
双方将纠纷诉诸法院。
此时,该房屋( )
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属于何某个人财产
③王某不得擅自处置
④何某已经无权处置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解析】选B。
何某到房管局将其妻子王某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说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仅仅属于何某个人财产,所以①正确,排除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处置,但王某不得擅自处置,所以③正确,排除④。
6.林某系叶某(女)所育子女。
在林某10岁时,叶某与林某父亲离婚,并在1981年6月30日与卞某结为夫妻。
多年来,叶某、林某之间母子关系一直较好,但自2013年以后,双方因故不再来往。
叶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林某履行探望义务。
关于本案法院将世纪金榜导学号( )
A.不予支持,叶某与林某父亲已经离婚
B.不予支持,叶某须先通过有关部门调解
C.予以支持,非婚生子女对父母有同等义务
D.予以支持,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
【解析】选D。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本案中林某为叶某所育,法院应予以支持,D项正确。
A、B结论和理论都错误。
林某并非非婚生子女,C错误。
7.张某和李某于2013年5月结婚,双方口头约定张某婚前花80万元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张某一直没有进行产权变更。
2016年12月张某以150万元出售了该房产,并用该款项经营获利30万元。
夫妻共有积蓄20万元。
2017年12月两人离婚。
材料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
A.200万元 B.120万元
C.50万元D.20万元
【解析】选C。
张某婚前花80万元购买了相关房产,张某在婚后没有对此房产做产权变更,所以这80万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二人婚后张某以150万元出售了该房产,并用该款项经营获利30万元,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有积蓄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材料中夫妻共同财产为30+20=50万元。
8.(2019·嘉兴模拟)2017年春节王某从A商场购得一台B公司生产的电暖器,使用时因为电暖器的质量缺陷而受伤,为此花去医疗费5000元,王某据此向法院起诉。
本案中( )
①王某行使请求权符合诉讼时效规定
②王某起诉的对象必须为B公司
③A商场对王某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
④被告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A.①④B.②④C.①③D.②③
【解析】选C。
本案中王某行使请求权符合诉讼时效规定,A商场对王某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①③说法正确;王某起诉的对象可以为B公司,也可以是A商场,②说法错误;本案属于民事纠纷,被告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而不是委托辩护人的权利,④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C。
9.(2019·宁波模拟)家住甲区的李某出差到乙区时被王某家的狗咬伤,要求王某赔偿医药费,王某认为李某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李某将王某诉诸法院,这一诉讼中( )
A.王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为辩护人,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B.李某有权选择到甲区或乙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李某应该提供被王某家的狗咬伤及相关医药费的证据
D.王某行使抗辩权拒绝赔偿,应为此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解析】选C。
这一诉讼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李某应该提供被王某家的狗咬伤及相关医药费的证据,C说法正确;A、B、D均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C。
10.2015年1月,赵某之妻王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寿两全保险。
2018年1月13日,王某不幸溺水身亡。
赵某要求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事故的标准给付保险9.5万元,但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系自杀身亡,仅给付原告保险金3.2万元,发生纠纷上诉到法院。
对此,我们可以推断( )
①保险公司无须就王某自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②赵某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③该案件经过两审后不得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④赵某可以在某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解析】选B。
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系自杀身亡,那么保险公司应该就王某自杀承担举证责任,①说法错误;赵某起诉保险公司,应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②正确;该案件经过两审后可以提出申诉要求再审,③说法错误;赵某可以在某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
11.张某在一家服装公司上班,因不满长期加班又不给加班费,与公司发生纠纷。
经调解无效,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给张某加班费及违约金共计8000元,但公司以各种理由一再拖延。
对此,张某可以( )
A.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强制执行
B.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强制执行
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选C。
由于仲裁机构已经作出仲裁,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张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并不排除再审。
下列说法对再审理解正确的
是( )
①再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②审判监督程序是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启动
③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④司法机关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A.①② B.②④C.①③D.③④
【解析】选D。
①“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是一审,不选;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②错误,③④说法正确。
13.某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启动对该区几座住宅和附属平房的征收工作,柴先生的房屋在本次征收的范围内。
柴先生认为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不合法。
此时柴某( )
①可以委托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
②可向该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③需要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
④应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④B.③④ C.①② D.②③
【解析】选A。
柴先生认为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不合法,他可以委托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对该区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将区政府诉至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停止征收,①④说法正确;柴先生可向对该区有管辖权的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②说法错误;柴先生不需要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③错误。
14.2019年12月1日,小张把车停在萧山某马路边,被交警贴了罚单,但他发现一起停着的好几辆车并没有受到处罚,感到十分愤怒和不服。
小张可以通过以下哪种方式解决纠纷( )
世纪金榜导学号
A.向杭州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B.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诉讼,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D.民事诉讼,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解析】选C。
对于被交警贴罚单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所以小张可以向萧山区人民政府或杭州市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A错误;我国实行或裁或审制度,仲裁和诉讼两者只能选其一,因此B错误;本案属于行政诉讼,D错误。
故选C。
15.《鬼吹灯》原作者天下霸唱认为电影《九层妖塔》超出了法律允许的必要的改动范围,是对原著的歪曲和篡改,于是将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和《九层妖塔》导演陆某诉至北京西城区法院。
如果《鬼吹灯》原作者的观点成立,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侵犯了《鬼吹灯》原作者的著作财产权
②被告侵犯了《鬼吹灯》原作者的著作人身权
③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天下霸唱承担举证责任
④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电影公司和导演承担举证责任
A.②④ B.①④ C.②③ D.①③
【解析】选C。
《鬼吹灯》原作者认为电影《九层妖塔》超出了法律允许的必要的改动范围,是对原著的歪曲和篡改,这些歪曲、篡改,往往带有对作者人格或者感情的曲解,是对原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侵害;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天下霸唱承担举证责任,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②③正确,①④错误。
二、综合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40分)
16.(20分)李老板是农民出身,开办了一家家具厂,近年来发现房价不断上涨,李老板以家具厂机器设备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在市中心地段购置了4套商品房。
农村老家房子即将拆迁,承包地要被征用,到时候李老板预计还会得到3到4套安置房作为补偿。
由于李老板一直把农村老家房子以承包地借给邻居老王,征地拆迁时,老王和李老板就补偿问题产生了纠纷。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本案简述物权的三种类别并说明案例中出现的物权。
(10分)
(2)如何解决老王和李老板的纠纷?
(10分)
【解析】第
(1)问考查物权的三种类别,是对教材知识的理解与运用。
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可以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结合材料进行分析即可。
第
(2)问需要结合案例解决老王和李老板的纠纷,从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析其财产权,然后按照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答案:
(1)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其中,李老板对集体土地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由于李老板以其机器设备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购置商品房,因此银行享有抵押权。
(2)由于李老板对其农村老家房子拥有所有权,对承包地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征地拆迁时李老板依法享有土地补偿权。
李老板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处理与老王之间的纠纷,也可以选择调解、仲裁,如若不行,可以选择民事诉讼方式加以解决。
17.(20分)王某与马某于2008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创办公司经营所得8000万元,投资股票获利1000万元,马某继承财产价值20万元,王某得到父亲赠与其个人房产一套(价值300万元)。
2016年8月因种种原因王某与马某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
马某诉至法院,要求平分上述所有财产。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0分)
(2)本案中马某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10分)
【解析】第
(1)问考查家庭与婚姻: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
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等。
因此“王某得到父亲赠与其个人房产一套(价值30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其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
(2)问考查法律救济: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的知识。
我国三大诉讼法中贯穿的制度和原则直接涉及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这些诉讼权利有:
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运用上述知识回答即可。
答案:
(1)本案中王某创办公司经营所得8000万元、投资股票获利1000万元、马某继承财产价值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本案中马某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有:
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上诉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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